第九十七章 母老虎的雅兴
“呵呵。”
秋云梦轻笑,笑道:“没问题,你要弄来的粮食比我多,还能开设粮仓,让全城的百姓、家族都能来我越家购买粮食的话,我听你的。到时候你就是二把手,你让我往东,我绝对不会往西。反之,到时候你要是……”
“我听你的。”
燕争打断,目光豁然凌厉了起来:“秋姑娘,我有个问题想问你。”
“你说。”
“我听家主的意思,你并非云剑山庄的人。可现在在云剑山庄,还能带来不错的资源。那你在山庄里到底是什么地位,这云剑山庄又是什么背景,能否给予解答呢?”
这是燕争的一个心结。
反正,屡次模拟之后,让他知道,这山庄与自己渊源颇深。
不过,每次都将自己送上断头台,若不将其拔除,必定成为心腹大患。
现在先了解一番,也好因地制宜。
“山庄的背景属于机密,恕我无可奉告,但是我对越家的帮助初心不改,这一点容容应该很清楚。至于我的身份,实不相瞒,我父亲与庄主是多年挚友,而且他也将我认作干女儿,调动资源很正常……”
“干女儿,那你们山庄有个名叫龚玲玉的,不知你是否认识?”
“玲玉……”
听闻,秋云梦面色一变,显然始料未及,但是她心理素质极好,很快恢复如常,勉强保持淡定道:“那是庄主的女儿,早期不在,现在回到了山庄……”
“是我救的她。”
“嗯?”
“这个事情我知道,当日我们在大山的一处土匪窝子里将龚小姐救出来的。”越轻容接过话来,惊喜道:“二狗子不说我都忘了,看来咱们是亲上加亲啊,回头有机会,我们也要去山庄拜访一下。”
“嗯,应该的,应该的。”
秋云梦尴尬一笑,看向燕争时,表情复杂。
很显然,此事出乎她的意料之外,以她之前对这燕争的了解,就是有些修为和谋略,不过并不会成为自己计划之中的拦路虎。
但从今日交锋,乃至于现在提及龚玲玉之事,她能感受到对方的敌意,看来回头得想办法重新调查下这小子,直觉告诉他,此子非比寻常,必须得小心应对。
“好了梦梦,时候不早了,你舟车劳顿,要不然先下去歇息,明日开始,就有七日赌约还得劳作,得养精蓄锐才是。”
随着越轻容开口,秋云梦也没多说,微微点头之后,便先行离去。
直到她离开之后,越轻容才走过来,看着燕争,目光如炬道:“二狗子,你老实告诉我,你之前和梦梦是不是见过,你俩到底怎么回事,一个是我的好闺蜜,一个是我的得力干将,我不希望看到你们两个人剑拔弩张内斗的场面。”
“家主别误会,我只是出于谨慎,对事情专注而已。”燕争哑然失笑,摆手道:“她对你而言,或许是好闺蜜,对我却只是陌生人。我方才所谓的听闻,只是试探。不过,我看她争强好胜的,也许对咱们越家有所帮助,但是必须得有所提防……”
“二狗子!”
尚未说完,越轻容粗喝一声,瞪着他,郑重道:“梦梦是我最好的闺蜜,也是除了我家人之外最看重的人。你不用试探,也不用提防她,有我做保证,不会有任何问题。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如果日后你俩还有冲突,那我……”
“你就把我从越家赶走?”
越轻容支支吾吾半天没有说出话来,燕争则是轻笑道:“家主我开玩笑的,您放心好了。我知道她是你的好闺蜜,而通过方才之事也让我知道,她的确是有心想要帮助越家重建,我不会和她发生冲突的。”
“那就好,我累了,想休息下,你回去吧,养精蓄锐,我希望能尽快重建家族。”
“是,家主。”
……
次日清晨,燕争早早醒来。
出了屋之后,就看见每个庭院内,都有子弟在习武、锻炼。
在生意还没有正式开张之前,他们没有别的事情做,只能自我锻炼,随时应对。
来到门口时,便看见有几股人员前来越家,与秋云梦简单闲聊几句之后,便是出了门。
很显然,是在为粮商收拢做准备。
对此,燕争只是淡漠以对,七天的时间完全足够。
所以,他前往各大庭院,挨个指点。
这些子弟,小部分是山上带下来的土匪,大部分都是来到岭南城之后,通过各种方式聚拢的。
所以,基础差,底子薄,当中还有不少连修行都没有接触过的。
忙乎了一上午,其实收效甚微,不过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从这帮人之中,他挑选出了一些不错的苗子。
不过底细还并不清楚,所以,他并未操之过急,等回头赵虎回来了,跟他仔细商榷下,应该将哪些人拎出来重点培养。毕竟,现在越家重建,百废待兴,单是他和薛贵子二人办事,人手的确紧俏了些。
“狗子哥,狗子哥。”
刚刚走出一间庭院,耳边便传来薛贵子的呐喊声。
抬头一看,只见他一路小跑过来,来到近前已是气喘吁吁,大汗淋漓。
“薛贵子,等过段时间安定之后,你的修行就得提上日程了,跑几步就累成这样,日后若是遇见敌手的话,追你个几步不得缴械投降啊?”燕争苦涩一笑。
薛贵子则是傲然挺胸道:“跑不动也绝对不投降,这是咱越家的家训!”
“你能记住这点倒不枉费我栽培你,不过光说不练假把式,日后还得看你表现。行了,废话少说,昨晚让你去调查的事情,进展如何,此事事关重要,你可千万别给我掉链子。”
“瞧您这话说的,我办事您还不放心么?”薛贵子舔嘴一笑,凑过来,郑重的说道:“狗子哥,根据我的调查显示。这沈千三哪儿是什么富商,简直堪称我岭南城首富,哪怕在州郡也能排名前三啊。家财万贯都是小看他了,保守估计,他家总资产恐怕得在千万两黄金之间。”
“这么有钱?”燕争眉头紧皱,狐疑道:“他们到底是做什么生意的,怎么能敛财这么多?而且,若是富得流油,岭南城也并非什么奢靡之地,他们为何不搬离,反而在这里一住就是几十年呢?”
“他们产业非常广泛,若说最挣钱的产业,就是矿产。咱们岭南城最大的特色便是煤矿,几乎占据了整个王朝的三分之二,所以留在这里,财富就能源源不断的攫取,我想这是他不愿离开的原因吧。您让我调查他们家的优缺点,这里我也有做过统筹,您看看……”
说着,他还从宽袖中取出一个小册子,翻阅一看,全部是他的标注和自我见解。
看来,对于自己吩咐的事情,他非常上心,事无巨细,只要觉得有用得着的地方都记录得很是详细。
对此,燕争很受动容,但并未过多表露,一切尽在不言中,日后必定对他委以重任。
然后翻开小册子仔细研读,这里得知,沈家的优点在于有钱,所谓树大招风,他们聘请了很多高手看家护院,所以想从绑架,生拉硬拽等方式拿下沈千三绝无可能,曾经有不少人试过,但最终都无一例外的全都失败,甚至有钱能使鬼推磨,就连朝廷都有不少他的人脉关系。
因此,守着金山银山但是始终没有捞到一点好处,久而久之,这沈家就成为了铜墙铁壁,再也没人敢招惹。
至于缺点,其实是来自于沈千三本身,他很好色。一共娶了十几房妾室,而且每个妻妾都各自把持着一份比较不错的产业。他这人最怕老婆,尤其是大夫人,因为他能有今天,全是靠着大夫人娘家的权势,几乎达到言听计从的地步。
“所以说,我想让沈千三乖乖听话的话,只需要将这大夫人拿下就行了?”合上册子,燕争转头看向薛贵子。
对方不置可否,脸色尴尬道:“原则上是这样,大夫人就是个母老虎,不仅沈千三怕她,家里没一个不怕的。而且,她把持的产业,虽然不是最贵重的矿产,但却是民生,粮食。整个岭南城,几乎所有的粮食买卖都得经她的手,不过这女的很难搞定,作为女人,她不好女色,也不喜欢梳妆打扮,更对金银首饰毫无兴趣,反而对诗词歌赋情有独钟。”
“诗词歌赋?”
“是啊,她没事就喜欢弄一些才子佳人去店里,舞文弄墨,吟诗弄月的,只要谁作的诗词好,那她就是一掷千金,毫不吝啬。甚至,有人能把她伺候舒服了,任何条件都愿意答应。”
说到这,薛贵子忍不住问道:“狗子哥,您别怪我多嘴啊,虽然您长得是不错,任何女人看着都很心动,但是那大夫人根本就不迟您这一套啊,虽然我不知道您为何想要拿下沈千三,但是在我看来,对方就是无懈可击,基本上没有攻破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