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君也民也
面对亥言这突如其来的一问,武松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或者说,他还真未想过此事。
武松骑在马上,目光自然地向前伸展,目之所及是一眼望不到的百姓。
“娘子呢?你以为如何?”亥言见武松没有回话,又转向柳如烟问道。
“你是在问奴家吗?”柳如烟道。
“莫非娘子也觉得此问很难回答?”亥言道。
“不难,一点不难。”柳如烟嫣然一笑,“只要哥哥觉得痛快,奴家就痛快。”
亥言真想给自己一巴掌,后悔自己为何要去问她。
“看来是小僧多虑了。”亥言尴尬地一笑,一带缰绳又自觉地退了回去。
见亥言讨了个没趣,翠荷岂能放过他,“让你牙尖嘴利,如何?在小姐前面还不是手下败将。哼!”
于是,亥言还是回到了他熟悉的“战场”。
不过,武松似乎对个问题倒是上了心,骑在马上若有所思。
“哥哥还在想小和尚那个刁钻的问题?”柳如烟问道。
武松点了点头,扭头看着柳如烟道:“烟儿,你说行走江湖,是不是难免杀戮?”
“是。”柳如烟道,“行侠仗义,除暴安良,就难免要惩恶除奸。”
“那欲救人,是不是就非得杀人?”武松又问道。
“有时是在所难免。”
“可杀了人,有时也未必能救人。”
“这亦是难免。”
“所以,其实无论是杀人还是救人,也未必会痛快。对否?”武松望着柳如烟,很想得到一个答案。
“哥哥,你或许是误会小和尚的问题了。”柳如烟却没有给武松答案。
“那当作何解?”
“其实痛快是否并非取决于杀人还是救人。”柳如烟道。
“那是取决于什么?”武松一脸疑惑。
“取决于是为何杀人,为何救人。”柳如烟道。
武松似乎明白了什么。他忽然觉得,柳如烟虽然年纪轻轻,却洞悉世事,自己是自愧不如。
尤其是自己还在六和寺修行了多年,看来,自己这念经修禅,倒不如烟儿一路行侠仗义,把这世间看得透彻。
“哥哥不用想太多。”柳如烟接着柔声道,“我等江湖儿女,行事不必拘于世俗之理。世事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于心。不然,烟儿也不该跟随哥哥了。”
柳如烟眼波流动,柔情之中却又带着坚定,让武松顿感心安。
大队前行,越走,四周的山越高,林越深。而众人的心里也越来越踏实,深山密林此刻正是他们最好的掩护。
眼看午时将近,岳飞决定先择地休息片刻,顺便吃些干粮,补充一下体力。为了以防万一,他依然在队伍后面每隔三里留下数队哨探。
待走到一处开阔的谷地,正好还有一股不小的溪流自西向东流过,大队人马便就此停下休息。
岳飞自己则带着一队军士寻了一处山坡,登高远望,既可看到前方的去路,也可观察到谷地四周,乃是一不错警戒之所。
岳飞举目四望,只见山峦起伏,群峰峥嵘,雄奇尽显。在宿营地的西面不远处,一处飞瀑顺崖而下,直冲入了谷地的溪流中,苍溪水湍,当真是一片大好河山。
此时,谷地之中,不少百姓纷纷到溪流中取水,还有人直接抄起溪水,洗去一脸征尘。
虽说眼下依然是春寒料峭,溪水犹有些冰凉,但众人脸上却是春意盎然。
望着谷地中密密麻麻的人群,岳飞一时心中感慨万千。
其实,他也曾动过救出少帝赵檀的念头。毕竟,他怎么说还是一国之君。若是能救出官家,必是大功一件。
岳飞想救官家倒不是为了加官进爵,或者说,加官进爵只是手段,而非目的。
因为他知道,若想实现自己的抱负,想重振这大好河山,想彻底击退金人,他就必须掌握足够的军队,至少要如宗帅那般,掌一方帅印,兵甲过万。
但如今自己人微言轻,统军不过千余。虽说这些人马刚刚击破了“铁浮屠”,但想要彻底击溃金军,却是远远不够。
岳飞以为,宋军之弱,非在人,而在治。在如今的军制之下,庸兵十万,不如精兵一千。而自己亲手训练出的“背嵬军”就是明证。
他日若能执掌军机,手握重兵,他必能革除旧弊,重铸兵锋。以华夏儿郎之资,到时候,什么“铁浮屠”、“拐子马”,皆不足可惧。
不过,当数千工匠的性命就摆在自己眼前时,他却也很难说服自己置身事外。
自古王朝更替,从来只有昏君,而无刁民。或者说,是先有昏君,才有刁民,有什么的君,就会有什么样的民。
所以,兴,百姓苦,亡,百姓苦。苦就苦在,百姓就算安守本份,劳碌奔波,一旦遇上昏聩无能之君,却根本无力改变自己的命运。除非铤而走险,落草为寇。
而岳飞自己亦是万千黎民中的一份子。
岳飞生在一个普通农家,自然深知百姓疾苦。尤其是在父亲过世之后,家道愈发艰难。二十一岁那年,又逢河北大涝,他甚至不得不为生计而去投军。
如今,他已是官至武翼郎,充前锋营统制,不用再为生计发愁。为天下百姓而战,亦成为他心中所念。
此番投军之前,岳飞的母亲曾在他背上刺了四个字:精忠报国。
忠者,君也,国者,百姓也。但若是只为忠君,而不报民,这君迟早将为民所弃。
岳飞是如此想的,亦是如此做的。
武松和柳如烟寻了一处树阴,带着亥言和翠荷一起席地而坐。
吃着干粮,亥言突然想起什么,叹了口气道:“哎,此时要是有肉夹馍吃就好了。”
柳如烟装作没听见,却将随身携带的羊皮水壶解下,拨掉了塞子,递给了武松,“我想哥哥定是想此物了。”
武松已经闻到了酒香,立即接过了水壶,仰头就是一大口。
“痛快,还是喝酒最痛快!”武松顿时感觉畅快无比。
“烟儿,你这酒是从何而来?”武松问道。
其实,昨日击退金兵之后,武松也曾到城中街市中,想沽些酒。但城中酒坊本就不多,而且百姓们又急于收拾行李,准备弃城,所以武松寻了半天也没找到酒喝。
“哥哥你忘了龙凤镇上的那位店家啦。”柳如烟微微一笑,“有他在,你还怕没酒喝。”
武松一听,也想起来那日和柳如烟夜探龙凤镇时,曾在一家酒肆中吃过酒菜。
原来,龙凤镇一战之后,柳如烟率领莫干山的兄弟将镇上居民带回县城,其中就是镇上酒肆的那位店家。
柳如烟知道武松好饮,所以特意派人帮那店家将店中贮藏的酒运到了城内,顺便挑了一坛,灌在了羊皮水壶中。为了多带些,柳如烟还在城中买了好几个羊皮水壶,足足装下了一坛酒。
不过,柳如烟并没有把羊皮酒壶全拿出来,而是藏在了马匹的包袱中。她也知道,武松一旦喝起来岂能收得住,而此去相州路途遥远,所以,要细水长流。
“哎,有人关心就是好。不像我,没人管,想吃个肉夹馍都吃不上。”亥言故意小嘴一撇,把手里一块馍饼掰得稀碎。
“行了,你可别糟蹋粮食了。”柳如烟道,“奴家何时忘过你?”
说着,柳如烟给翠荷递个眼神。
翠荷会意,将自旁的包袱取了过来。不过,手刚伸进包袱,却又停住了。
“想吃肉夹馍吗?小和尚。”翠荷朝着亥言得意地笑着。
“当然想......”亥言顿时觉得不妙,可又真是馋。自从和武松来了凡间,以往只能在书中读到的美食已尝了不少,更加对这人间美味割舍不能。
“想吃不难,叫声娘子就给你。”翠荷小脸一仰。
“你个小丫头,称什么娘子。”亥言一撇嘴。
“不叫也行,反正路还长,这肉夹馍我留着自己吃便是。”翠荷倒也不急,把手从包袱里又抽了出来。
“欸欸......”亥言已经闻到了肉夹馍的香味,但却又不肯向翠荷低头,一时间有些语无伦次。
“好了,丫头。你快别戏弄了他了。”柳如烟道,“他若是真恼了,你也讨不到好。”
翠荷这才一脸不情愿地拿出了两个肉夹馍,递给了亥言。
“还是柳娘子好!”亥言一边大快朵颐,一边嘟囔着。
说话间,武松突然觉得头上有一阵异响,本能的警觉促使他抬头一看。
这一看,惊了武松一跳,只见一块斗大的山石正沿着山崖翻滚而下,直奔自己所坐之地而来。
说时迟,那时快。武松来不及细想,他腾身而起,暗运内力,双拳齐出,猛击向那块石头。
其实,武松也不知道这一击会如何。毕竟这块石头少说也有两三百斤,再借着山势滚下,其力之大难以估量。
但武松不得不出手。
原本以他的功夫,完全可以躲开山石。但山石滚落的方向,不仅还有柳如烟等人,而且旁边还有不少百姓和军卒,这一石头砸下来,必有死伤。
武松双拳结结实实地打在了那石头上。
只听得“轰”的一声,一块斗大的石头瞬间化为无数碎石,如天女散花般落下。
四周之人皆惊在原地,一惊山上之石,二惊武松之力,而这二惊之事甚至让武松自己也吓了一跳。
亥言心里暗道,这一击,武松体内的原息之力怕是已突破地重,入天重之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