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黑化师尊赶紧扔3
羽之舜这个男人,生得一副好皮相。
他挺鼻薄唇,明眸皓齿,皮肤白的像牛奶,一双因修习雷系法术而泛紫的眼眸看得将海如痴如醉。
于是她迷迷糊糊的朝着这个男人伸出了罪恶的爪子……
结果可想而知。
羽之舜毫不留情的拔剑刺了过去,一剑穿胸,蕴含着恐怖力量的雷电顺着将海的胸口游遍了将海的全身,破坏了她的全部内脏和骨骼。
所以将海外表看起来只有胸口一处伤,但实际上她的身体已经破破烂烂的了。
很不巧,羽之舜,就是这个小说世界那个突变了的反派大boss。
这是一本名为《签到千年·仙途坦荡荡》的男频后宫小说。
主要剧情就是穿越男主傲天得到了一个签到系统,只要他去不同的地方签到就能得到各种各样的奖励。
他用这些奖励把自己原本的废柴资质的身体变成了超级天才的身体,从苍穹派的一个杂役一路成长为掌门座下首席弟子。
搭配上系统奖励的天材地宝,他的修炼速度堪比坐火箭。
傲天就这样一路签到一路斩妖除魔,一路收后宫。
最后男主他率领自己一众牛逼轰轰的后宫击败了邪恶的妖修魔修联盟,成了修仙界最牛逼的大能,在小说大结局的时候带着自己的全部后宫飞升成仙。
而带反派羽之舜……在原剧情里么……实际上是一个背景板一样的存在。
他的性格跟外貌是完全相反的。
他长得有多温和善良,性格就有多冷漠无情,他看起来有多彬彬有礼,实际上行事风格有多凶残狠辣。
原本掌门是想让他带着一枝独秀的男主角修炼的,但是这位不想带,他要闭关,于是男主就成了掌门的弟子。
这位在在男主各种签到收后宫的同时,闭关修炼冲击大乘期大圆满的时候走火入魔,不过还没来得及完全丧失理智出门作乱,就自爆元神了。
于是乎,苍穹派最接近“仙”的男人,这位牛逼的大能,就这样陨落了。
苍穹派因此陷入了一段时间的低谷,什么妖魔鬼怪都赶来挑衅一波。
多亏了男主数次力挽狂澜,最终还替代羽之舜暂代太上长老一职,他还因此拒绝了成为掌门候选人。
然后,男主角傲天也继承了羽之舜的遗志,顺利扛过天雷飞升成仙。
但是,突变了的羽之舜就不是这样了。
他是走火入魔了,但他同时也保留了自己的全部理智。
一下子从苍穹派的大乘太上长老变成了大乘魔修,直接成了魔修们的一把手。
释放了全部恶念的羽之舜才是真正的神挡杀神佛挡杀佛,那时候才化神期的男主角根本扛不住。
主角可以越阶挑战,但是化神期跟大乘期的差距不是主角光环可以弥补的。
所以,在时候就需要姜河海来解决这个问题了。
姜河海真都很想吐槽,一个几乎是大乘期大圆满的魔修带佬,我来能顶什么事?
不过现在这个时间点,男主甚至都还没穿过来,所以很明显,姜河海的任务是阻止羽之舜走火入魔。
那么问题来了,这货刚刚才因为原身想要用她的咸猪手亵渎他杀了原身,即使他看得出来自己是借尸还魂,应该也不愿意靠近自己吧?
果然自己真是太难了!
嘴上喊着难啊难,实际上姜河海不是很慌。
她站起身来走了两步,摸了摸胸口,确定自己身上的伤已经好全乎了。
“贝壳儿,贝壳儿啊,你现在能把苍穹派的地图给我不?将海的记忆里几乎全是男人,她走哪条路都随机,我得认识路啊。”
贝壳儿没有半点反应。
“贝壳儿?你在吗?你跑哪去了?”
贝壳儿依然没有反应。
“你在叫谁?”
一个淡漠的声音在姜河海身后响起。
姜河海被这个声音吓得打了个哆嗦,她缓缓回头看到了一个仙气飘飘的美男子。
这张脸姜河海很熟悉,原身死之前看到的最后一张脸嘛。
羽之舜看着姜河海,原本只是有一丝丝惊讶,现在已经变成很强的诧异了。
甚至不用搜魂他都知道这个身体换了一个魂魄。
但是这个身体明明已经破烂到不能更烂了,为什么会选择这个身体?
他不过是离开了不到一炷香的时间,将海的身体居然已经恢复得完好如初了?什么样的人会宁愿用这么珍贵的丹药修复身体也要使用将海的身体?
会不会是敌人?
不怪羽之舜会这么怀疑,将海的“恶名”不止他们这些修仙的人知道,魔修和妖修们更是对这个挂着修仙的名头干着魔修妖修才会光明正大干出来的事的女人的大名如雷贯耳。
身为苍穹派的太上长老,羽之舜有义务保护苍穹派。
在不明人士占用了苍穹派弟子身体的情况下,他就算再不喜这个弟子也该好好检查一下,万一这个人的魂魄是魔修或者妖修,他就顺手把人再杀一次,如果不是就随她去了。
羽之舜朝姜河海抬起手,姜河海就感受到有一股力量从额头钻进了自己的大脑,她下意识想反抗,但是她发现自己的身体动不了,自己的灵魂更是好像被一只大手捏在手中一样。
过了一会,羽之舜放下了手,姜河海灵魂和身体上那种被禁锢的感觉也消失了。
羽之舜没有发现不属于人类的气息,但是他发现了一些别的有意思的东西。
眼前这个占用了将海肉身的女人,貌似来自天外天,而且她所修炼的功法……也很有意思。
“本座不管你来这里有什么目的,但是你记住,不要做对苍穹派不利的事情,不然后果你承受不起。”
羽之舜冷冷的看了姜河海一眼,随后转身站在自己的剑上御剑离去。
姜河海看着羽之舜消失在天边,这才松了一口气。
“呼……终于走了……”
【呼……终于走了……】
姜河海和贝壳儿同时说出了这样的感慨。
“哦豁?贝壳儿原来你在的啊?”
【我一直在的宿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