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三章 甜豆浆 硬米胜白衣
就这样,在白阅微的带领下,风尘开启了他发生在永尽之上第一次的异国他乡之旅。要知道,出国这种事情虽然风尘从来没有向往过,但这确实是一次从未有过的体验。
白阅微似乎也不着急,带着风尘在海丘城中左拐右逛,似乎并没有什么确定的目的地,这种做法无疑也满足了风尘的好奇心,他就像个刚刚开始假期的孩子,在整个城市中东瞅瞅细看看,什么都是新的,什么都值得好奇。
但是好奇心总要有边界,不然就会变成恐慌和无惧。
在走了不知多久之后,风尘终于忍不住了,问道:“诶?我说?你该不会是迷路了吧?”
白阅微没有波澜,表情依然平淡如水,反问道:“你难道是累了?”
风尘有些窘迫,说:“不要给自己找借口啊,人生地不熟的,不认识也正常,我不会笑话你的。”
白阅微回答的更加生冷,“不用觉得不好意思,身体孱弱,精气虚耗,很正常的,你们男人上年纪之后都这样。”
风尘气急败坏的说:“谁上年纪?娘的,我才比你大两岁好吗?而且我现在又没有灵晖可用,就算有,逛街这种事情,跟你们女人也没办法比,这是基因决定的,超级市场就是女人购物欲望的产物。”
争论无果,只好继续默默跟上,拖着确实已经疲惫的双腿,好奇心也收敛了不少。
不过这次很快,似乎是随意选的住处,白阅微找到沿途遇到的第一家酒店,便落了脚。还不忘叮嘱:“今天休息,不着急赶路,下午想出去逛逛就随意,但是别做奇怪的举动。”说完还扔给了风尘一粒药片,补充了一句,“走了这么多路,晕船的感觉应该好了不少,这是烟萝在寮里时做出来的,据说可以缓解反胃的症状,我觉得有趣就带了几片。你不妨试试。”然后头也不回的就进了房间,把风尘一个人丢在了走廊里。
风尘下意识的接了过来,有些恍惚,这算是面冷心热?
索性无事,好不容易算是放了假,风尘老老实实的躺回了自己屋里的床上,本想稍微睡下补补觉,但想也知道,躺在另一个国家里,哪还能抑制住自己的兴奋。
视线沿着床板上的被褥慢慢延伸,直到穿过窗户,向着天际上那倒隐形的分割线望去。那里并没有一条隔断,明确写着临渊国界。窗外更没有像杏坛北院时能够看到的高耸入云的兰溪山。
尽管高山能给人启发,在绝妙的云巅里,寻找氧气与视线。
这座酒店位置极佳,从这里可以远眺海丘的港口,视野很好。偶然能看见港口来往的船只十分繁忙,看起来风景也一定不错。只是远处的海洋,那般开阔的空白,像极了绝望,不知道有多少历史被遗忘在里面。
十二月以来,风尘一直忙碌着杏坛西院的布置,少有这种闲散的时光,也忘记了眼前这般小团队和普通人生活的模样。
想不到却在这异国之地,享尽了烟火地气。那忙碌的港口也仿佛把他拉回了原来的故乡,这等交错与体验,印在他整个前世,平凡的人生里。
其实平凡生活的沉闷会让人们感到压抑,好像缺氧之后停下来的思考,或者为了不被压迫,主动停止思考。在窒息之前,要么选择逃离,要么选择逝去。
这里没有高山,只有与王国一样灰黄的天空,不曾改变。
又想起那个夜晚,风尘从北冕王座府离开,与许成皿的一段交谈。当时的许成皿曾说,想要亲自看一看临渊总长王城的天,是不是和他头顶的一样灰黄暗淡。风尘想着,如果带来的手机还有电,真应该给他拍一张带回去瞅瞅。
风尘还记得许成皿对自己的寄望,想用自己成长,用最强有力的声音,问一问不周院为什么屡次三番制止王国对临渊部落的征伐。
这本就是没有理由的事情,不管是对不周院的扩张,还是考虑到整个永尽大陆的信仰,不周院都没有理由阻止王国好战的情绪。
但风尘明白,如果最后不周院依然固守成规,许王座和杨院长肯定会借由自己灵晖的独特,以及杏坛多年来的积淀,或威胁或利诱,促成征讨临渊的局面。
而被江小米捞上春潮屿的自己,更是想要带着自己的小团体,加速这件事情的进程,因为想要回家,只有深入临渊,要么搞清楚那消失的千年究竟发生了什么,许渊为何能会在临渊生活到二百多岁,瞬之力最后的完整记载又为何让整个大陆为之慌张恐惧。
要么就按照与白阅微的母亲白胜雪的约定,帮白氏找到她们想找的人,在白氏寻到故乡的路的同时,捎带自己一程。
这不管哪一种方案,都必须深入临渊。
可万万没想到,无数个日夜中自己百思无法得见的事情,晕了几天船,就这样实现了,此时此刻的自己,正站在临渊最繁荣的城市当中,看着同一片穹顶之下,异国的平凡生活。
他又想起当初自己最大的疑惑,这些年活的并不优秀,更不美好,骨子里有种洗不去的小人物的悲哀和怯懦。就像眼下目光所及,港口站着的那些水手、船工。他们的身体微微的晃动,手就肆意的垂在身体两边,手里空空荡荡,木然的注视着刚刚停靠的船只,虽然脸上没有悲苦和焦灼,仿佛他们走向泊位,只是为了证明过往逝去的时光,都被困在了船舱里。
让风尘一眼看尽了自己从前的人生。
“哎呀~!爱咋咋滴,不管了。”
终于又一次放弃了胡思乱想,风尘胡乱揉了揉自己本来就凌乱不堪的头发,走出了门去。
常说一鼓作气,还未等来到街道上,就已经开始迷茫,去哪?先吃饭好了。
年轻人旅行,总是信奉了解新的地方,先要从食物开始,这一点不容置疑,何况风尘,就像白行简第一次到达不周岛,先想起的必然是有鱼。
刚巧不用出门,酒店一楼就是食肆,叫来酒保,胡乱指着旁边也是一个人坐着吃饭的那桌客人,要了份一模一样的。
先上来的是份海螺,不同于心螺的模样,外壳看着更加狰狞,布满尖刺,烘烤后切片的螺肉处理的相当干净,火候也十分考究,配上特调的佐料,闻不到什么味道,但颜色霎是好看,秀色可餐。
忍不住捏起一口放入嘴里,苦涩的回甘有些腻了,惹的风尘一阵皱眉,“我擦,这么难吃。”
正感叹的时候隔壁桌也同时响起一句,“哎呦,这味道太好吃了吧?”
两人都没避讳大厅的氛围,发出的声音临近互相可闻,两人都皱了下眉头,互相看了一眼,又礼貌的笑了笑,没有理会,继续低头吃饭。
也许是好吃或者难的原因,两人都拿起了桌上的杯子,喝了一口。
风尘端详了半天,心里禁不住感叹,豆浆啊好久没喝了。
为了清楚嘴里的苦味和甜腻,不管不顾的喝了一大口。满足的说着,“好喝啊。”
结果又是同时而起,隔壁桌传来一声,“甜的?这也太难喝了吧?”
这种不和谐的语调又吸引了互相的注意,风尘硬生生扭过脖子瞥了过去,上下打量着,那人品味还算可以,一袭白衣剪裁规整得体,腰间的细带也选的考究,长发成束,干净整洁,样貌还算精神,约莫三十岁的年纪,脸上也和头发一样十分干净,皮肤透亮血色充盈,没有亮点但绝不至于中庸。
风尘心里暗讽,只不过吃饭的品味实在太差了,嘴上却说着:“豆浆当然要加糖啊,不然怎么尝的出鲜香浓郁。”
白衣青年毫不犹豫,直接怼了回来:“就吃不惯这异国风味,豆浆还是得放醋或者酱油,才品的出个中百味。”
所谓话不投机半句多,两人谁也没有再理谁,继续各自吃饭。
忍痛夹起一筷螺肉,和着米饭咀嚼了两下,结果更加难以下咽,也许是当初北方人和南方人口味的不同,风尘抻着脖子才勉强吞下了这口主食,用筷子自挑起一颗米粒,不禁抱怨道:“我靠,这煮这么硬?太恶心了吧?”
同时伴随的声响绝对不可能是有意为之,因为谁也无法遇见对方会说什么,隔壁桌一声惊叹,气的风尘重重的扔下了筷子,“不错啊,这米,很有嚼劲。”
白衣青年说完后也听见了风尘的絮叨,心里尤其不爽,几乎同一时间对视过来,没等风尘开口,直接发问:“喂,小子,会不会吃饭啊?不想吃就别吃,别影响了别人的胃口。”
风尘被这突然起来的怒斥顶的一口气噎在喉咙,心里堵的不畅,比刚才数出的米粒更加难以下咽,“兄台,怎么说话呢?众口难调,开门迎客的生意,就不许我发表点自己的意见了?”
白衣青年明显有不和神气的悖赖,“哎呀,那你到是说说,这米饭又哪里惹你不快了?”
风尘听对方讨论起食材,毫不示弱:“焖米饭,当然软糯相宜,才能饱了口感,这种一粒一粒都数的清楚的,难道用猛火做饭在海丘犯法的吗?”
白衣青年不依,开口就说:“牙口不好???那你怎么不去喝粥呢,吃软饭这种事情,我是做不出来,但是我得佩服你,能够吃得下,还能说的如此冠冕堂皇。”
风尘不知道吃软饭这个词组在永尽是不是同样的意思,但是看对方的表情就知道肯定也不是什么好话,于是推开椅子豁然站起:“果然啊,说话都这么难听,口味自然好不到哪去,难怪不受待见,怕是飞禽走兽茹毛饮血,才和你的性子吧。”
本来只是普通的嘲风,哪知对方突然脸色骤变,全身气势与刚才不可一世,脸上满是怒色,朗声质问:“小子,常说打人不打脸,你这么明白的侮辱我,实在很有胆色,不才盛白衣,你也总要报上名号,让我记住你是谁?”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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