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地摊道人王老六
我也不知道那乔山宾馆算不算是不该去的地方。也没答话,只听小老头继续说着。
“去了不该去的地方,也就怨不得别人了……小子,你走吧,我这里的东西,你都用不上,我也不想招惹麻烦。”
看小老头欲言又止的样子,我心里就更没底了,急忙问道:“老先生,您不能说话说半截啊,我这黑印到底怎么回事,您告诉我啊。要不我再给你一百块钱?”
小老头一摆手:“你看错人了。我老头虽然爱财,那也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收你一百块钱,自然要把你这阴记的来历告诉你。但是我可不管破解,我也破解不了,你给我一万也没用。你这阴记不用看也知道,肯定是被阴物给抓了。”
我点点头,我这的确就是被那小蝶的焦尸给抓的。
“阴物抓人,一般很少会留下阴记。除非……你已经被他惦记上了。他是想要借你这块地方存身。我想,你应该还是个童子身吧?”
“我……倒是还没娶媳妇……”我其实在大学的时候交过女朋友,只是我和女朋友都是相对保守的人,那层防线一直都没有逾越。
小老头看了我一眼,摇了摇头:“你小子这童子身,充斥纯阳之火,一般的阴物当然不敢轻易进你的身。但是在你身上留了阴记之后就不一样了。这相当于在你身上开辟出一道阴门。不但可以让那阴物容身,也会引来更多的阴物,比如……引来更多的冤魂怨鬼藏身。要知道世上的一些孤魂野鬼要经常躲避阴差的追捕。你这地方……嘿嘿,最合适不过,你小子……自求多福吧……”
“啊?”我听了当然吃惊不小。如果这小老头说的都是真的。那就更能说明昨晚我做的那个梦其实是真的。只不过黄凤芝和我说的并不完整,她只说了我这个印记能作为小蝶的藏身之用,却没告诉我这里同时也能成为其他怨鬼的藏身之处。
“行了。我也不跟你废话了,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我得回去摆摊了。一上午都没开张,净跟你小子逗闷子了……”
说着小老头把那包裹重新背起来,朝天桥的方向走去。
我急忙上前拦住他,说道:“老先生,您肯定是个高人,不能见死不救啊……”
“嘿,你还狗皮膏药黏上我啦。我都说了我救不了你,要不这样,我把一百块钱还你……”
“我不要一百块钱,我要你帮我。不然我每天都去城管那举报你……”我见这老头软硬不吃。也发了狠,指着他喊道。
老头一回头,哭丧个脸骂骂咧咧:“今天摆摊真是忘看黄历了,倒了霉了遇上你这么个煞星。罢了,教你个法儿吧,回家用煮开的肥皂水,里面加入艾叶,香灰,用这水的热气熏手。能让你的阴记一天之内不能被鬼魂入侵。但是这玩意治标不治本,想要根除只能等到那个抓出你阴记的鬼魂投胎了。”
“谢谢老先生,老先生怎么称呼?我改天给您送锦旗。”
“我叫王富贵,家里行六,所以又叫王老六,也有叫我地摊道人的,锦旗就免了。你把这次给你出主意的一百块钱付了就行。”
我颇为无奈,只好又扫码付钱。
这老头居然叫王富贵,王老六,也挺有意思的,你说该怎么评价他呢?说他贪财吧每次都只收一百,说他助人为乐吧,又每次都要钱。
也不知道他给我出的主意是否有效,只能先按他说的去试试了。
王富贵收了钱甩了甩手,自顾自地离开。
我则沮丧地站在那里,有一种身心俱疲的感觉。感觉自己活在这个世上,简直就是个累赘。
我把印有阴记的那只手举起来,手腕照在阳光下,暖暖的很舒服。我又摸出昨晚在布娃娃身上得到的那个类似贝壳的东西,拿在阳光下,看看是不是能有什么发现?
昨晚在灯光下,那东西并没有什么奇特之处,上面的纹路也不是很清晰。
现在在阳光下,光泽像是顺着贝壳上的纹路透进去了一样,让那贝壳上面布满了金色的光线。就像是一张金色的网格,将那贝壳完全罩在了里面。同时那几道金线又被贝壳反射出去,在空中划过几道亮线。
这一现象倒是奇特,我正看得聚精会神,突然感觉到有阴影掠了过来。
我下意识地缩回了手,将那贝壳收在手中。
这会我才发现,是地摊道人王老六去而复返,已经站在了我的面前。
“你……怎么又回来了?”我问道。
王富贵没有回答我的话,而是死死地盯着我的手。
那眼神就像是饿狼看到了肥肉。
我赶紧将手背在身后,不明白他是什么企图,唯恐他下手去抢。
“你拿的东西……是从哪弄来的?”王富贵瞪着眼睛,本来就有些凸出的眼珠子,看着都快要掉下来了。
“你也认识这东西?”我很是好奇。这像贝壳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宝贝,怎么王富贵和唐拓都认识,而且还都很感兴趣。
王富贵没有继续追问,而是面色凝重,低声说了一句:“把它收好,跟我走。我腿脚不好,你帮我背着那包袱。”
说完,王富贵也不等我答应,自顾自地背着手朝着天桥的反方向走了下去。
我却有些迟疑,毕竟我还不太了解这个王富贵。
王富贵等了一会,见我没有跟上去,便站住了说道:“我王老六以人格担保,不会图你的东西。你要是想活命,最好就收着那东西跟我走,不然就随你。”
听他说的严重,我便收好了那贝壳,背着他的那个大包,吃力地跟在后面。
等我背上那大包我才发现,王富贵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很是不轻。天晓得他当时背着这么大一包,是怎么做到奔跑如飞的。
现在看他走路,的确是一瘸一拐的,看起来像是腿脚不好的样子。
这个王老六,还真是让人难以捉摸啊。
我跟着王富贵在胡同里左拐右拐,最后走进了一家旅馆。那旅馆叫胜利旅店,看起来很破,但是有不少人住在这里。
王富贵带着我,从旅店里的楼梯往下走,到了地下室。
地下室也分布着不少房间,不过条件比楼上还要差。阴暗潮湿,一股子的霉味。
随处可见蟑螂和各种爬虫,甚至还有老鼠,肆无忌惮地在走廊里穿行。
我的天,这是住人的地方吗?
即便是我在没找到工作之前,落魄潦倒也不至于住在这样的地方啊。
看样子,王富贵还就住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