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诡异的尸体
这盛夏的夜晚,竟一点风都没有,整个城市仿佛在蒸笼里,就算没有白天的毒辣太阳,可这笼罩在城市上空的热空气竟然没有比阳光逊色多少。树木呆呆地站在道路两旁,随着夜幕的降临,汽车渐渐少了,车速也渐渐快了起来,呼啸而过的车流卷起气流,吹得树叶沙沙作响,空气黏糊糊的,有些露水已经落在了树叶上。草丛里的虫子发出阵阵叫声,在中元节的夜晚,显得那般诡异。
纪锦棠回到家里休息了片刻,下午跑出了一身汗,被汗水浸湿的衣服都仿佛是在背后画了一张地图。他从浴室洗完澡出来,把脏衣服扔进了洗衣机,他和陆鸢李小飞三人是住在一起的,陆鸢时常会给他整理房间,可是前一秒还整洁如镜的房间,后一秒就会被他弄得天翻地覆。脏衣服,算命的工具,扔的到处都是,甚至在床头还能发现他的袜子。这个邋遢的男人出门却把自己捯饬的干干净净。
他在客厅里翻箱倒柜,找到自己多年没用过的各种道具。平常看看风水,算算命什么的他倒是可以张口就来,可今晚这个活儿,他要使出一些真功夫了。
“陆鸢这个家伙,把东西都收哪儿了?这大小姐,真是会藏啊!”他在电视机柜子里找到了自己的招魂铃。把自己的宝贝挽灵笛别在腰间,照着镜子,穿的人模狗样的,双手捋了捋头发,大步流星地走出了房门。
他开着自己的爱车,那是一辆黑色的牧马人吉普。他在生意不好的这几年,该卖的都卖了,该当的都当了,为了维持他的风水店和两位员工的高收入,却依旧舍不得他的这辆车。这是他赚到第一笔大钱的时候给自己添置的,陪了他很久。这个西城区是新城区,高耸的楼盘,灯火却少的可怜,只有零碎的灯光刻在住宅区的高楼里,孤独得很。纪锦棠就不喜欢这样的感觉,他喜欢闹腾,喜欢和陆鸢李小飞逛街吃饭看电影,喜欢在热闹的人群中掩饰自己的孤独。
前方的红灯让他停下了车,纪锦棠揉了揉眼睛,一整天的折腾让他有些疲惫。突然,他的眼前有一群黑影,他还在想着,这大半夜的竟然有人在这个没有半个鬼影的新城区聚众过马路。
纪锦棠眯起眼睛,注视着这群人影,却发现竟然是飘在空中的,他们没有脚!
这群“人”就像是被人拉着线的傀儡,整个身子都是僵硬的,行走时纹丝不动,像是飘散在水面上的浮萍。他们服装各异,男女老少皆有,不知是不是离得太远,纪锦棠根本看不见他们脸上的表情。纪锦棠天生有阴阳眼,能看见别人看不见的某些东西。中元节百鬼夜出,那些舍不得投胎的或者是暂时无法投胎的鬼魂将在这一日被阴差领着来阳间领取亲人们烧给他们的纸钱。
纪锦棠看见领头的阴差手里提着一盏鬼火般的油灯,小小的油灯散发着诡异的火光,跳动的火苗宛如一条毒蛇盘踞在灯芯之上。另一只手里握着一支哭丧棒,摇晃着向前走。阴差身披黑色的长袍,带着一顶高帽子,帽子下是一张惨白的脸,就像寿衣店里的纸扎娃娃,脸上涂着两团可笑的腮红,嘴唇却是乌青。纪锦棠只觉得一股寒气袭来,几秒钟后,汽车的玻璃上凝结了一些雾水。
他突然自嘲的笑了笑,觉得自己在这里等红灯,仿佛是在礼让行人。随着他们越走越近,队伍里的鬼魂开始躁动不安,他们看见了车里的纪锦棠,纷纷退避三舍,有的甚至准备逃离。毫无血色的脸上顿时出现了惊恐,像是看见了什么了不得的东西。
领头的阴差晃了晃手里的小油灯,像是手里有根风筝线,将那群像是惊弓之鸟的鬼魂硬生生给拽了回来。他透过车窗,也看见了坐在车里的纪锦棠,身子陡然间一颤,不过很快便冷静了下来,领着众鬼魂向车里的男人拱手行作揖大礼。
纪锦棠的瞳孔微微一缩,他可以明显感觉到阴差手里的油灯的亮度骤然下降,一时间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不过他还是淡定的装了个逼,点头向阴差回礼。
整个队伍随即向马路的尽头走去,一瞬间就消失在了一道淡淡的白光之中。纪锦棠从他们的背影中看出了几分仓皇。他笑着自言自语:“这年头鬼都比人有礼貌!”
几秒钟后,他掰了掰挂在车窗前的后视镜,仔细端详着镜子里的自己,摸了摸下巴:“难道是我长得太面目可憎?这群鬼在怕什么呢?莫非是我的八字阳气太重?不对啊,我明明是八字属阴啊!”
很快,绿灯亮起,他迅速将这奇怪的事情抛诸脑后,一脚油门轰出去,把汽车当火箭开。
车到了王富贵的别墅门口,不远的地方,一个身材壮硕的年轻人兴奋的冲他招手,此人正是李小飞。李小飞浓眉大眼,身高近一米九,看上去就是个傻大个,这么多年他也一直跟随纪锦棠。人高马大的他却有着呆萌逗逼的心,在三人组里,他就是那个搞笑担当,工作起来和纪锦棠跑外勤可也不含糊,纪锦棠一直把他当兄弟。
“老板!我在这儿!”
这个傻子大喊着,一边挥手一边蹦跶。纪锦棠默默的不做声,一脸牙疼的表情。
富豪王富贵竟然亲自到门口迎接这位江湖大骗子,人如其名,这位王总圆圆的脸庞,身形好似一尊佛,大大的肚腩,让人忍不住想拿棍子上去敲一顿。以纪锦棠的性格,他本身不大愿意和这群油腻的富豪有过多的接触,可一分钱难倒英雄汉,他也不得不向现实低头,于是对王富贵也是一脸微笑。由于亲弟弟的失踪,王富贵已经一年多没怎么好过了,王富贵和亲弟弟感情很好,一年前,弟弟王发财爬山之后就再也没回来。他找过警察报警,可这么久了也没有消息。期间,王发财爬山的地方出现过几次山体滑坡,警方和消防找了很多次都没有结果。王富贵听说纪锦棠是一个风水先生,有通天入地的本领,这才请到他死马当活马医。
“纪先生,这次拜托你了,我只想知道我弟弟的下落,不管死活,我都要找到他。”王富贵眼泪都要出来了,看来他这次是报了最后的希望,希望纪锦棠能够找到王发财。
“小纪,小纪,叫我小纪就好了,您这喊我纪先生,让我想到了纪晓岚,我怎么能和他老人家比呢!王总不必如此客气,请放心,我一定使出我平生所学,帮你找到亲人。”纪锦棠边和王富贵握手,边掏出招魂铃,比了比手势,让王富贵看看自己的真家伙。
这时候,远处缓缓开来一辆警车,闪着红蓝的灯光。纪锦棠一脸讶异的看着王富贵,
“王先生,这是?”纪锦棠问道。
“大概是来找我询问的刑警吧,这一年多来已经有很多次了,我已经习惯了。”王富贵冷冷地回答道。
警车里走下来一位身穿便衣的警察,带着两个手下。纪锦棠在仔细打量着这位帅哥警官。只见他一米八的身高,肩宽腿长,山根挺拔,深邃的大眼睛,双眼皮,眉毛间的眉骨高耸,英气中却藏着几分不轻易察觉的温柔。纪锦棠大概是觉得这位警官比自己更有气质,眼神里充满了不屑。
“王先生,你好,我是刚刚接任市局刑警队的副队长刘珩,我这次是找你来详细了解你弟弟的案子的,由于刚刚接手,市局要求我们在今年完结那些没有完结的案子。”这位年轻的刑警副队长,有着过人的胆识,精明的头脑,冷静沉稳,和身边的这位江湖大骗子形成巨大的反差。
刘珩突然留意到一旁的纪锦棠:“这位是?”
“在下纪锦棠,是王先生请来给他找他弟弟的风水先生,刘警官你好!”纪锦棠伸出手,又带着他人畜无害的笑容。刘珩仔细打量了这位所谓的风水先生,清瘦,个头和自己一般高,五官清秀,笑起来眼睛弯成月牙,鸦羽一般的睫毛几乎能将眼睛遮住,脸颊上印着两个浅浅的酒窝,。于是刘珩也笑眯眯的伸了手,当两人握手的时候,他却发现这位风水先生的手掌冰凉,感觉自己像是握了块冰在手上。
“风水先生?你也能帮王总找到亲人?”刘珩皱了皱眉,冷冰冰地说。
纪锦棠心里一万只草泥马奔腾而过,暗暗的咒骂,要是你们警察给力,就不用劳烦我出马了,不过也好,就因为你们不给力,我才有这个赚钱的机会,回头找到了,请这位刘警官喝茶。
“应该能吧,一年多了,王先生大概也是想试试玄学的方法,和你们双管齐下,说不定就能早日找到了呢?”
刘珩被纪锦棠怼的无话可说,一番交锋后,自己竟然落于下风。刘珩不能忍,狠狠的补了一句:“纪先生,要是没找着,还打算收王总的钱吗?”
纪锦棠不屑的笑了一声,大步往别墅里走了进去。
众人都到了别墅的大厅,这里四处透露出豪气,王富贵是当年跟着两位仙逝的富豪混的人,后来发达了。别墅客厅屋顶上富丽堂皇的水晶灯,金丝楠木的家具,楼梯的扶手都透露出木材的幽香。大理石的背景墙,一整面,洁白如玉似的。价格不菲的真皮沙发横卧在客厅的中央,王富贵示意众人坐下。纪锦棠说道:“王先生,不废话了,我现在需要取一滴你的血,滴在这个招魂铃上,劳驾。”
说罢,他自己取出一把小匕首,在自己的手掌上划开一道小口子,纪锦棠面无表情地将自己的血抹在招魂铃上,这铜色的铃铛被血染成了暗色。纪锦棠将铃铛和匕首递给王富贵,调皮的使了使眼色,示意王富贵自己动手。王富贵接过匕首,在手指上用力划了一下,鲜血慢慢的渗出,纪锦棠赶紧将王富贵的手指按在招魂铃上,和自己的血混在了一起。
纪锦棠让李小飞关上大门,只见他双目紧闭,将招魂铃往上方一扔,这铃铛竟然悬在空中。一旁的刘珩瞪大了双眼,然后揉了揉自己的眼睛,他简直不敢相信,这完全违背了重力原理。他还在怀疑纪锦棠是不是用了什么骗术,刘珩环顾四周,想从中找到这个江湖骗子的破绽。刘珩站起来,走到纪锦棠身边,他还是没有死心,身为警察的他,是个绝对的唯物主义无神论者,这眼前的一切根本不符合他的世界观。悬在空中的招魂铃,就仿佛一个圣物,发出让人无法抗拒的力量。
刘珩从工作以来,也碰到过各式各样古古怪怪的案子,但每一次他都发现是人为的骗局,不管是他在缉毒大队的时候,还是在经侦大队的时候,那些聪明绝顶的凶手,模仿各种小说里华丽的犯罪手法,都被他这个神探一一拿下。可今天这个场景,他是万般无知。
就在众人就像被定格一样的时候,纪锦棠用低沉的声音默念道:“众尸皆起,听令!”
这时候,悬在空中的招魂铃仿佛听到了纪锦棠的命令一般,自己晃动了起来,清脆的铃声,却具有强大的穿透力,悠扬空灵。整个别墅的灯光都忽明忽暗的闪烁了起来,纪锦棠将自己的血抹在王富贵的眉心,说道:“王总,接下来你可以看到我看到的,请闭上双眼!”
别墅里的时间仿佛静止,李小飞站在纪锦棠的身边,就像保镖一样,守护着他的老板,他环顾四周,和在一旁不可思议看戏的刘珩四目相对。刘珩看着招魂铃,上面的血迹开始发光,别墅里的灯光越来越暗,纪锦棠双手又各自伸出食指和中指,在自己的双眼上一划。他倏地睁开双眼,看到了山区里一片狼藉的景象。王富贵闭着眼睛,但也看到了和纪锦棠一样的场景。纪锦棠将招魂铃揽入怀中,用右手晃了晃。
“无名尸听令,归位!”
纪锦棠和王富贵仿佛置身于王发财失踪的山区,画面就像开了夜光灯,就算此时此刻是黑夜,四周的一切也是分外清晰,甚至是泥土里新长出来的嫩芽也像是高清滤镜下一样。在山体的一个角落里,泥土开始松动,就像是烧开的水,不断的冒出气泡。
突然泥土里伸出一双紫色的手,指尖长着漆黑的长指甲,双手不断的挥舞,似落水的人在呼救。这双手机械地抛开泥土,渐渐地,双手周边的泥土也开始松动,慢慢坐起一个皮肤发紫的人。那人眼神空洞,瞳孔涣散,仿佛灵魂被人抽走。山区刮起大风,乌鸦长鸣,树木被风刮过的声音,响彻山谷。只见这起身的人僵直的站了起来,虽然无神,却仿佛在被什么东西召唤一样,看着远方。
“是阿财,是阿财——”王富贵激动的喊着,“纪先生,是阿财——”
王富贵激动的握紧纪锦棠的手臂,拽着他生疼。别墅大厅里的所有人就看见王富贵发狂一般挥动着手臂。王富贵眼角都流出了激动的泪水,这个弟弟从小跟着他做事,他如今的飞黄腾达,也有王发财的一份功劳。可是在一年前王发财却莫名其妙的失踪,王富贵做生意虽然狡诈,但对这个亲弟弟无比关爱。王发财为哥哥办事也是倾尽全力,甚至是不择手段。时隔一年,终于看见自己的亲弟弟,王富贵终于达成所愿。
纪锦棠嘴角疼的抽搐,冷静地说道:“王总,别激动。”说完他摇起手中的招魂铃,山区那边浑身发紫的王发财慢慢地走向山下。王发财面无表情,还穿着出事的时候身上穿的运动服,就像机器人一样,关节毫无灵活性的从土坡爬出后,缓缓移动。一年后的他除了浑身发紫,就和失踪前没有两样。王发财走过的地方,路旁的小树苗渐渐发黑,慢慢枯萎。地上的虫子突然都四脚朝天的瞬间去世。花朵都仿佛被酸雨淋过,有灼烧的痕迹。夜色下的王发财,就像是来自地狱里的妖怪,所到之处片甲不留。
纪锦棠大臂一挥,王发财无神的双眼骤然间亮了一下,仿佛被注入了某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力量,紧接着,王发财开始顺着山路往前走去,直至消失在纪锦棠的视野里。山谷的一切又停止了,风停了,树叶又安静了下来,乌鸦依旧嘶吼着,那些仿佛被灼烧过的树木又恢复了绿色的生机。血红色的光芒从山谷消失的那一刻,山谷又平静了,他们送走了这位不速之客,又有了自己该有的样子。在每一个盛夏的夜晚里,这里仿佛从来没变过。
别墅大厅里,众人都在等待着纪锦棠还能耍出什么把戏,只见他双手里像是有木偶线似的,随着他修长苍白的指节慢慢舞动,招魂铃在空中发出嗡嗡的声响。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就当众人以为他耍杂技翻车的时候,房间的灯却再次忽明忽暗,仿佛有神秘的力量不停的在改变电流的大小,但空调似乎都更加猛烈,周围寒意肆虐。时钟滴答滴答的走着,刘珩和他的同事把配枪拿在手上,他们似乎有预感,今晚的这里将不会平静。渐渐地,一股恶臭扑面而来,伴随着腐烂的味道,来自地狱深处那种死亡的气息。刘珩突然很好奇,纪锦棠是如何做到的,这小子莫非有超能力?
纪锦棠似乎能感受到刘珩的思想似的,回头对着这位帅气的刑警队长坏笑。刘珩也不自觉的对他报以微笑。李小飞这时候看着自己的老板,一副不屑的表情。纪锦棠对着李小飞做了个鬼脸。立马又瞬间严肃了起来,只见他把自己手掌上未愈合还在流血的伤口上的血痕对着这个别墅的大门,血痕发出异样的光芒。
这股腐烂的味道越来越浓,别墅里的植物慢慢开始发黄,无精打采的卸下了它们一贯的高傲。那些原木家具也同样开始变色,像是蒙上了一层灰,变得不再那么耀眼。别墅的大门轰的一声被狂风从外吹开,阴冷的风无情地灌进了别墅里,所有人都忍不住打了个寒颤,门外映照着一个黑影,随着越来越近,众人看清了,竟然是王发财!
走近一看发现,王发财裸露在外面的皮肤已经发紫,无神的眼睛,嘴唇上已经干涸的起了皮。整个人僵直的立在那里,仿佛一具尸体。
王富贵激动的走上前去,刚踏出一步,纪锦棠大喊:“别靠近他,他已经死了!”
所有人的目光都在这具紫色的尸体身上,一具死了的尸体竟然能被纪锦棠召唤回来,刘珩此时心里开始动摇了,他坚信的无神论再此已经彻底碎裂,渣都不剩。刘珩疑惑的问道:“纪先生,王发财死了?是怎么被你找到,又怎么被你召唤回到这里的?”
纪锦棠自己走上前去,站在王发财尸体的身边,准备给刘珩解释,就在这时,他发现王发财的身上不止有被恶鬼划伤的痕迹,在脖子上还有两个被利器刺伤的伤口,伤口已经变黑,黑的在紫色的皮肤上都能看清楚。
只见他眉头微蹙,预感到事情不妙。
纪锦棠摸了摸自己别在腰间的挽灵笛,这个竹笛是他的传家之宝,也是他们湘西赶尸族镇族之宝。他自言自语的说道:“我的宝贝,今晚可能要你上场了。”纪锦棠强压这内心的不安,用淡定的语气对刘珩说:“刘队长,今晚可能有危险,要不你们先离开吧?我不想你们被卷进来,你们既不是王家人,也不是我们风水店的人。”
纪锦棠揉了揉鼻子,眨了眨眼睛,死死地盯着刘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