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章 阴阳平衡的格局
听到这里,我已经彻底懵了。
林烬察觉到我疑惑的神色,特意详细解释起来。
“简单来说,为了镇住血玉,布局者用了营造了一个平衡的局面。就是猴群和雨神庙,取其生克,阴阳共济。”
“相对来说,雨神庙为阴,是可以固定的死物。但猴子是活着的生灵,而且难以掌控。”
“可是布局者取巧用了奇招,他教会了猴群信仰,即猴王传承的祭祀仪式!而且因为猴类本身阳气旺盛,少量的阴气,会帮助他们平衡阴阳,觉得舒服,”
“所以猴群会经常在雨神庙外围徘徊,但只要靠的太近,相生又会变成相杀。阳气会触犯阴气,那些形似发丝的地毛,会主动驱赶猴群。”
“这种迹象,会让猴群坚持自己的传承意识。即每一任猴王衰老退位之时,会被焚烧火化,新的猴王会吞下血玉,继续保存在体内。周而复始,生生不息,一直镇住和守护着血玉。”
我终于明白了其中原委,不知为何,出现了一种难以言明的恐惧感。
林烬看出了我的想法,眼神有些恍惚:“究其根源,这只不过是最基本的数术和风水格局。但能够适用到这种程度,甚至可以说,已经是一种天道!”
我心神一震:“天道?你们修道之人口口声声追求的天道?”
“正是!”林烬定了定神:“尤其是对于猴群而言,正如你所说,它们已经有了人类初期社会中的敬畏和信仰。但他们永远也不会更进一步,因为它们毕竟不是人类!”
我突然明白了自己的恐惧来源于何,就是天道!
“老林,我怎么突然觉得,咱们人类社会早期对神灵的信仰,跟这群猴子,一模一样啊!”
林烬眼神一屏:“各行入各眼!按照现在的话来说,是维度不同。说不定人类的先祖,对于传说中的神灵而言,就像是这座落霞山的布局者看待和利用猴群一样呢。”
这话一说透,我瞬间就觉得毛骨悚然,浑身直起鸡皮疙瘩。
“别说了,我突然有点儿瘆得慌。”我搓了搓胳膊,继续道:“不过有一说一,我好像有点明白这位布局者的厉害之处了。”
林烬轻轻叹了口气:“用术用局确实可以称得上是古来罕见,但为人品性,不好定夺。”
“虽然镇住血玉,是一桩善举。但他显然是那种,可以为了大局而牺牲小局的人。雨神庙中的女尸,是牺牲者。落霞山的猴群,也是牺牲者。”
“尤其是那群猴子,它们永远都不会理解,自己只是布局者的棋子。更可悲的是,它们世世代代都是棋子,永远被困在这个局中。”
我心绪杂陈,只知道无法来评定布局者的善恶。或许,善恶之说,本就是不同人眼中的看法。
对于多数人来说,血玉没有现世,觉得是福泽。但对于雨神庙中的女尸,以及猴群而言,绝对是苦厄。
“知道为什么玄门之中,研究数术的人,最容易走火入魔吗?”
林烬突然问我这个问题,我下意识摇了摇头。
“因为数术一门,包容过于广大。理论上大到宇宙混沌,下到芥子尘埃,都可以用数术来解读起轨迹。但在数术一途中修行愈加高深,就会开始迷失自我,潜移默化中将自身额归咎到天道轨迹之中。”
“可人非顽石枯木,是拥有最复杂情感的。只有没有任何情感的人,理论上才可以窥探到真正的天道!”
“数术一途,在理论上是个悖论!”
林烬几句话又把我说懵了,起身拍了拍我的肩膀:“先离开这里再说吧,再待下去,我估计你肯定要感冒了。”
他不说还好,一提起来,我就开始打的哆嗦。
一行四人沿原路返回,路上谈论最多的,还是此地的格局之类。
我对这些比哲学还复杂的东西,是真的没什么兴趣。而且,我也插不上话。
“思远,这两位大师一直聊那些‘天’啊‘道’啊的,你听懂了吗?”
刘思远正在低头思考,被我冷不丁一问,吓了一跳,赶紧摇头道:“听不懂!我这种凡夫俗子,怎么可能听得懂呢?”
他的反应明显是欲盖弥彰,我伸手抱住他的肩膀,蹭他身上的热量。
“听不懂你还听那么认真,一路上你都没说几句话,想什么呢?”
刘思远嘿嘿干笑了两声:“没什么,我只是在想,到底是什么人,能以这种手段布局。”
我加重了手上的力道,勒住刘思远的脖子:“还说听不懂?”
刘思远面色一变,我察觉到他的眼神变得越发警惕和凶狠,赶紧把他放开,露出笑脸。
“我算是看明白了,你们三个都弄懂了那什么阴阳局,就我不懂,所以你们都懒得带我玩了。”
刘思远神色一松,连连解释:“小张爷,您别多想,我是真的不懂。那么厉害的格局,肯定只有林道长和清风小兄弟能弄明白。”
我没再刺激他,摆出失落的姿态,加快了脚步。
一转头,我就开始琢磨。这家伙的演技差到离谱,怎么还好意思来出来充当细作呢?
紧赶几步挤到林烬和清风中间,两人完全没有要搭理我的样子,继续他们的讨论。
“我觉得你可以放弃这块血玉了。或者是留到以后,等到其他玉块找齐之后,在回来取走便是。”
林烬开口提议,清风眉头紧锁:“如果是在几日前,这样做倒是没错。但现在格局已经生变,雨神庙不复存在,阴阳平衡已经破了。”
叹了口气,清风怅然道:“早知如此,我就不会来落霞山了。如果我不来,这里的平衡不会被打破。”
我终于抓住机会插嘴:“知道错了吧?我跟你说多少遍了,小孩子就要乖乖听话,被成天到处瞎跑。”
清风冷哼一声,脱下外套砸我身上:“衣服还你,我去拿回我自己的,你的衣服该好好洗洗了,一股子怪味。”
我伸手抓住清风的后脖根子:“小小年纪跟谁学的,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后,我真的要好好教教你规矩了。你刚才冻的跟傻狗似的,怎么不嫌我的衣服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