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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收小弟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大河上下,顿失滔滔。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须晴日,看红妆素裹,分外妖娆。”

“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尽折腰,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

这位伟人作的词,才叫真正的磅礴大气。

朱辰一边念着,一边热血上涌,直冲天灵感!

当年这位伟人,是何等傲气,才将秦皇汉武都比作略输文采,才将成吉思汗都比作莽汉!

时代造就了这位伟人,他留下的词,在朱辰心中永远也磨灭不了痕迹。

现场,顿时一片鸦雀无声。

朱辰念得很慢,他们听了个清清楚楚。

直到最后念完,他们仍旧沉醉在其中。

一股股磅礴大气的豪爽,骄傲直冲而来,让他们发自内心的产生一股豪迈之气。

成吉思汗,本是汉族的噩梦。

可现在,这首诗却将成吉思汗都比作莽汉,这样的豪气,天底下何人才有?

仿佛感受到伟人的豪气,他们觉得成吉思汗也不过如此了。

这首诗,何等的霸道,骄傲,霸绝天下!

王贞庆是被震撼得最深的那个人。

他万万没有想到,朱辰竟然能作得出这么一首好词!

他身为应天府有名的大才子,可光凭这首诗,他便觉得自己不如朱辰的十分之一。

至少,这种冲天的豪气,是他一辈子都学不来的。

他的诗再怎么霸道,也霸道不到这个份上。

王贞庆深吸了一口气,看着朱辰的眼神多了几分狂热:“王贞庆,往后唯朱大哥马首是瞻。”

梅顺昌沉浸在其中,反复的吟唱,脸上的激动溢于言表,他仿佛真正陷入了那个豪气的世界,情绪难平。

陆费豪气冲上云霄,热血疯狂上涌,直冲天灵感。

这一刻,他诗兴大发,提笔便写。

但他再怎么模仿,也模仿不到词中的霸气和豪爽了!

这种千古名句,岂能是陆费能一朝顿悟的。

小红裙站在雅间外,听着里面传来的词,忍不住喃喃道:“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

这是怎样的一种抱负?

这是想要将天下豪杰都比下去啊。

这首词,当真是气吞天下。

朱辰,他竟也有这种抱负吗?

从见到朱辰的第一眼,小红裙就知道朱辰并非凡人,但却没想到他竟有这种胸怀。

“大小姐,我们走吧。”小丫鬟催促道。

小红裙点头,挪步离开。

……

雅间内。

众人久久不能忘怀。

这首词,比起刚才那首诗,还要令人震撼!

袁祯是个读书人,交往的皇亲自然也都是读书人,他们最欣赏的便是诗词歌赋。

如今,朱辰这一词,算是彻底让他们心悦诚服了。

千古绝句,莫过于此。

“今日能听到朱大哥这一词,是我三生有幸,我敬你一杯。”王贞庆拱手举杯。

梅顺昌也连忙举杯,生怕怠慢了朱辰。

陆费也连忙举杯。

众世子爷,原本个个都是骄纵的主儿,现在却尽皆折服于朱辰。

技惊四座,也不过如此。

接下来的诗会,便是觥筹交错,推杯换盏,大家喝得兴起,吃得高兴。

朱辰这个大哥的身份,也算是彻底坐实了!

这些大明皇亲,虽然还年轻,但等到日后,必然要踏足朝堂,到了那时,这将会是怎样的一股势力?

朱辰觉得这一趟来得很值。

宴席间,大家纷纷给朱辰敬酒,言语中不乏对朱辰的恭敬。

待诗会结束,大家才纷纷与袁祯和朱辰告辞。

待人走后,就剩下这两个表兄弟了。

袁祯敬佩的望着朱辰:“大哥能有如此文采,娘必定很高兴的。”

“小弟改天再来找您玩,我回去告诉娘去。”

话罢,袁祯兴奋的匆匆离开,只留下两个铁憨憨对朱辰一顿夸赞。

“东家果然是神威盖世,器宇轩昂。”

“东家举世无双,老谋深算。”

……

皇城,公主府。

袁祯兴奋的冲回家,将这两首一一念给娘听。

“娘,您觉得怎么样,大哥作诗的天赋是不是很好,这等文采,不输当年的解缙大人啊。”

“娘,大哥有如此文采,就不用您担心了。”

“娘,您高兴吗?”

长公主听着这两首,心中早已震撼得无以复加。

紧接着,便是为侄子深深的自豪,骄傲!

没想到瞻基流落在外十一年,文采竟然还能如此斐然。

“高兴,高兴。”长公主默默流泪。

她喃喃道:“娘,您在世的时候也喜欢琴棋书画,如今瞻基有这等文采,您应该也很高兴吧?”

“真想您还活着,能亲自听听瞻基作的诗。”

“这个孙子,没有让您失望。”

说着说着,长公主是又喜又悲,她吩咐袁祯道:“儿啊,你把这两首抄下来,希望你外祖母的在天之灵,能够看见。”

“是。”袁祯连忙点头。

……

上午刚办完诗会,下午便有人来朱府拜访了。

正是王宁的儿子,王贞庆!

他料定朱辰身份不凡,料定朱辰未来必定大有所为,所以想要好好巴结。

朱辰见他来了,自然也是客气招待。

“这是雪梨茶,喝一点吧。”朱辰将他请到小亭中,邀他喝茶。

“多谢大哥。”王贞庆一饮而尽。

绵长甜润的味道,让王贞庆回味无穷。

他意识到,这雪梨茶也绝非凡品。

一般的雪梨茶,哪有这么甜润的,而且喝了会腻,可朱辰的雪梨茶,却是半点腻的感觉都没有。

“好喝。”王贞庆道。

朱辰笑道:“这是别人送给我的,喜欢就多喝点。”

两人一阵交谈,王贞庆话语中,句句是恭维,马匹拍得极为到位。

朱辰敢说,他原先以为两个铁憨憨就已经是极致舔狗了。

但现在,遇上王贞庆后,这极致舔狗的名头,应该让给他了。

秋香和翠花两人在不远处听得咬牙切齿,低声嘀咕。

“堂堂公主的后代,竟然这么舔东家。”

“就是,像什么样子。”

“东家只是个普通人,这小子这么舔,忒不像话了。”

“就是,忒不像话,真想打他一顿。”

“诅咒他拉屎掉茅坑里。”

两人交谈一会后,朱辰才将他送走。

再看向两铁憨憨,朱辰无奈道:“明天我去找沈清秋,让她帮我找两个听话的丫鬟,这样你们就不用洗衣做饭了。”

翠花秋香顿时眼神一亮,对未来的生活充满期待。

……

次日,朱辰带着翠花秋香,直奔沈氏当铺。

平日没事,小红裙都会在当铺里处理事务。

只是,当朱辰走到沈氏当铺后,却看见了另外一幕。

只见王贞庆单膝跪在地上,面对小红裙,满脸郑重:“清秋,我对你的心意,你是知道的,今日我愿意牺牲读书人的气节,跪下来求你。”

“求你嫁给我!”

“我定然会八抬大轿将你娶回家,让你成为这个世上最幸福的女子。”

“你愿意吗?”

(思来想去,就这首词最霸气,明天开始三更么么哒,求五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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