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穿过来就钻苞米地
迷迷糊糊醒过来,洛明月本能地想拿床头柜上的水杯,却摸到了一具温热的身体。
接着一道刺眼的光亮直射而来,晃的她有些睁不开眼。
伴随而来的,还有女人的惊呼声:“明月,你,你竟然.......”
洛明月下意识挡住光线,睁开眼睛就看见眼前站了一堆人,什么情况?
手电筒的光太强,看不清眼前的人,她又转向旁边的男人,旁边的男人显然也是刚醒,他缓缓坐起,面无表情,但眼睛里全是不解。
忽然,一股不属于她的记忆涌入脑袋,洛明月捂住脑袋等那一阵发胀的感觉过去,第一反应不是说话,而是用衣服盖住身边男人的身体。
男人的瞳孔猛地一缩。
“洛明月,你都跟吴大哥订亲了,怎么还,还跟陆清风钻苞米地啊?”说话的是为首站着的女人,声音里透露着痛心疾首和不理解。
“明月,我哪里对不起你?你要这样对我?”吴杭声音里夹杂着颤抖和愤怒,还有被抛弃的伤感。
后面的人也窃窃私语起来:“就是啊,怎么干出这种丑事来,真是丢人啊!”
“这要是搁以前,乱搞男女关系,那是要被抓去挂破鞋的。”
“早就说这丫头又懒又馋,整天不干活,游手好闲,长得还难看,浑身上下一无是处,也是吴杭脾气好,能容忍她这么久,现在好了,惯出毛病来了吧,竟然背着吴杭跟别的男人钻苞米地,怕是爹妈知道了得气得从坟里爬出来吧。”
洛明月听着七嘴八舌的控诉,大叫一声:“停!”
声音戛然而止。
洛明月站起来,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说:“你们说完了吗?既然我跟陆清风被你们看到了,那我就嫁给他好了。”
“明月你...”吴杭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你在说什么呢?”
“你聋了吗?”洛明月冷笑一声:“吴杭,这不是你想要的结果吗?”
吴杭还没说话,旁边的楚云云就骂开了:“洛明月你什么意思?你知道吴杭哥找你找了多久吗?你犯了错对他竟然还这种态度,你真是无药可救。”
“多说无益,我洛明月今天就把话撂在这了,我要甩了吴杭,我喜欢陆清风,我要嫁给他。”洛明月丝毫不惧眼前的众人,脸也不要了。
吴杭的脸色很难看,洛明月这是吃错药了吗?这种情况她不应该是哭着喊着解释这件事跟她无关,求他不要离开她吗?怎么这么淡定,而且还把他原本想要说的话说了出来,他一时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他原本想着洛明月求他,那他就可以在众人面前羞辱她一把,让她无地自容,但现在,她不仅没让他准备的一肚子话说出来,反而还在众人面前驳了他的面子。
“洛明月,你是不是脑子有病?吴杭这么好的人你不要,反而要跟一个瘸子厮混。”
说话的人是一个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男人,他的话又引起了其他人的附和。
洛明月不理他,现在这种情况,她身上长八张嘴都解释不过来,索性认了这个局,以后再来一一算账,她看了眼前拿着手电筒的众人一眼说:“瘸子怎么了?我就喜欢瘸子。”
明目张胆地表白男人,陆清风倒吸一口凉气,吴杭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好,既然你决定了,那就别怪吴杭哥了。”楚云云边说边暗地里拉拉吴杭胳膊。
吴杭很快反应过来,是啊,不管怎么说,这场捉奸的目的他是达到了,只要甩开洛明月就好,他冷静下来看向陆清风:“陆清风,你怎么说?”
虽然还没弄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怎么会跟洛明月躺在苞米地里,但眼前的情况也不允许他拒绝了,况且,洛明月这丫头跟村里的风评好像也不大一样,娶了也无妨。
想到这儿,陆清风终于开口:“我娶!”
闻言,洛明月简直要迷醉了,这么好听的声音,这么帅的小伙子以后就是她的了,哪怕瘸了一条腿她也愿意啊。
“明月,你好自为之!”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吴杭深深看了洛明月一眼,对身后的人说:“我们走!”
以吴杭为首的人群陆陆续续离开,洛明月这才转身去扶陆清风,谁知陆清风打开她的手,冷冷地说:“别碰我!”
洛明月依言放手,借着惨淡的月光,看陆清风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然后一瘸一拐地离开。
还挺傲娇,不过,这性格她喜欢。
眼下这情况,还有脑子里那些不属于她的记忆,让洛明月清楚地意识到她穿进了昨晚睡前看的一本年代文小说里,她穿过来的这具身体也叫洛明月。
现在是八零年的九月,小说中的原主用作死来说一点也不为过,原主因为父母早死,跟奶奶这个唯一的亲人相依为命,但是她又懒又馋,长得还差强人意,本来有个大帅哥未婚夫吴杭,只可惜跟村里的一个瘸子陆清风滚了苞米地,还刚好被吴杭发现了。
后来全村的人都知道了,包括原主的奶奶,奶奶丢不起这个人,一口气没提上来,中风了,没多久就撒手人寰。
原主在奶奶去世后嫁给陆清风,就这样还不消停,虽然陆清风手里也有点钱,但因为陆清风是个瘸子,原主对他一点也不好,又跟吴杭不清不楚的,还将陆清风交给她的钱给了吴杭,后来陆清风受不了这个气,自己了结了,原主没了包袱,想再次跟吴杭在一起,可吴杭却转头拿着原主给的钱娶了一直喜欢他的楚云云。
后来原主才反应过来,原来这一切都是吴杭跟楚云云的奸计而已,吴杭本来就嫌弃原主长得难看,还好吃懒做,如果不是因为曾经两家关系好,早就把她甩了。
吴杭听了楚云云的建议,将原主灌醉然后偷偷打晕陆清风,随后把两个人丢进苞米地里,再借口找不到原主,在村里找了几个作证的人一起到苞米地去找原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