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当集日
秦花朝需要的刀乃是环手刀的改版,长度只有五十厘米,追求灵活,方便影藏。
吴平山见到这把刀的雏形有些意外,因为这个年代没有环手刀,只有类似的刀币,刀币出现在春秋时期,现在也有几个国家在使用。吴平山虽然不明白,但因为秦花朝之前锻造宝剑时展现出来的魅力让吴平山信服,于是他不多说什么,一切按照秦花朝的方式锻造。
刀在这个青铜时代,实用性远不如剑,也很少有人使用,主要还是因为青铜并不适合锻刀。
秦花朝内心其实并没有底,毕竟青铜的弱点还是很明显的。
吴平山对于秦花朝的这种刀并不理解,但秦花朝知道刀在战场上的光彩比剑要强许多,甚至在未来的战争上刀与长兵器才是主导地位,剑基本上变成一种装饰品。
结果还算是成功,秦花朝的环手刀挥舞着手中环手刀,对此满意。
同时秦花朝还让吴平山帮忙锻造弩。
这个时代的弩体积大,不方便携带,秦花朝依旧对此进行了一番改造,弓、弩身、握柄都是可以拆卸的,利用了一些榫卯结构,使用起来也是方便。
……
……
武器锻造前后花了差不多两个月的时间,这种时间对于一个未来人来说很慢,可是在这个锻造技术匮乏的年代,能够锻造出这样高品质的武器,恐怕也算的上鬼斧神工了。
这两个月,秦花朝与王龁一直都在吴平山家中,并没有回家,娃鱼阿母还有王龁的家人偶尔回来看望一番,路途算不得多遥远,走路也就半天的时间。
秦花朝望着这些用青铜合金锻造出来的装备,他那颗悬着的心多少放下一些。他内心知道县人肯定会报复,只是不知道对方什么时候下手,每一次娃鱼他们过来,他都急切的追问家中是否发生过什么情况,然而一切风平浪静。
王龁拿着这些武器,那是一个激动,在手中一顿胡乱挥舞之后,他来到秦花朝的面前,认真的说道:“花朝哥,现在天王老子来了,我也不在害怕了。”
秦花朝严肃的说道:“切不可大意,暴风雨来之前通常都是很平静的。”
也是这个时候,娃鱼带着一些衣物前来看望。
秦花朝将菜刀、柴刀、斧头这三样生活用品放在娃鱼面前,娃鱼有些不知所措:“你真是浪费!”
秦花朝说:“从乡师家中抢来的钱财反正多,我需要的武器也已经锻造完毕,剩下的补充一下我们的生活所需也是应该。”
娃鱼望着身前的装备有些不知所措,她小心拿在手中,如同宝物一般:“我还从没有使用过这么精美的工具呢!”
秦花朝笑而不语。
娃鱼哇的一声惊呼起来。
秦花朝莫名被吓了一跳,连忙追问怎么回事。
娃鱼低下头,有些不好意思的说:“吓着你了,其实我突然间想起来,过几天当集,我也已经将你从县人家中带回来的物品整理了一下,发现有些东西我们用不着,我想到集市上将其典卖,然后换一些我们需要的东西。”
王龁也恍然大悟:“对呀,我也好久没有去集市上完了,花朝哥回家后,就去一趟集市?”
秦花朝脸上露出笑意,带着期待的表情说道:“行!”
……
……
如巨蛇俯卧的马路,两旁草木青葱,
路上熙攘行人,有人背篓,有人挑担,来来回回。
地势开阔平摊,一眼瞧见周围被人灌溉农田。朝阳升起,殷红光芒映照天地。霎时间,天地一体,色彩绚丽。
带着花香的风吹扶着秦花朝的脸庞,他闭上眼睛,享受着这几千年后不会存在的气息。
王龁驾车,娃鱼坐在车后,两人目光憧憬的望着路的前方。
娃鱼扫视着路边行人,焦躁的说:“为何才走一半?”
王龁同样急不可耐:“我也想快,可是路上行人太多,不便快马加鞭!”
秦花朝轻缓摇头,用脸触碰着霞光,满脸享受的说:“不着急,这样的路慢些的好。”
集镇到了。
马路从集镇穿插而过,马路便是街道,两旁房屋拥挤,类似街道。这里的房屋构建相对较好,一些墙壁使用石头堆砌,木头柱子作为主梁,酒馆茶楼还有延伸的凉棚。
街上行人虽多,但马车通行无阻。
秦花朝一行人行走其中,三人都拉长脑袋,观看着路边一切。王龁与娃鱼则是指着街旁贩卖之物各种激动惊叫,秦花朝则平静许多,如同行走在一个绝对复古的旅游景区,也是带着看稀奇的目光欣赏着眼前一切。
集上贩卖之物大多并不稀奇,也没有21世纪那些街道上那种小吃、衣物为主的风味。
集市入口两旁便可见一些手工制品,这些东西大多都是乡村生活能够使用得上,秦花朝虽然基本上都没有见到过,但看样式也可猜到用途,这些东西秦花朝并无多大欣赏兴趣,毕竟这些玩意儿的做工极差。
娃鱼对于簸箕、箩筐一类的东西很是敢兴趣,本来没有装太多东西的,却被那些竹子编织品与木头制品给占据了一半空间,就连凳子桌子她都有购买,弄得本来比较宽松的马车此刻拥挤到上面都不能乘坐人。
穿过这样的长街,便是一些牛马牲畜的集中贩卖地点,这些牲口分为三类:一类是相对便宜的幼畜;另一类的数量较少,一半为壮年,基本上都是一些马匹,这些是给要远行一类的人使用;最后一类乃是老年,这一类基本上是用来杀掉吃肉的,购买者多以店铺老板为主。
从这牲畜集市穿过,先是典当使用的店铺,娃鱼将自己家中不用的兽皮拿去典卖,这里的场面更那些当铺差不多,对料子进行仔细翻看,最后给出一个最低价,娃鱼开始还价,当然还不了多少。一块上号兽皮也才两文钱,很是便宜。几块兽皮也就买了十文钱,这比起秦花朝从乡师家中敲诈来的百分之一都不到。
秦花朝对于这点儿钱是不屑的,不过娃鱼却格外珍惜,毕竟后面一车的东西加个也就这点儿钱。
穿过典当铺子,便是一些酒馆。
现在已经太阳上三竿,中午时刻。
娃鱼与王龁来这些地方吃过一次,一顿饭差不多要一文钱,他们认为很贵,不过今时不同往日,毕竟秦花朝现在好歹也是有钱人,虽然这些钱都属于不义之财。
未进门,便有店小二前来招呼,并帮忙将马从车上卸下来,很懂得将马牵到后院去喂草料。
进入酒店后,娃鱼与王龁都露出满脸笑容。
他们对于这上来的酒肉吃的很开心,唯独秦花朝对于桌上的菜肴不感兴趣,这些东西除了油盐便没有其它味道,很是清单,唯独这里的酒秦花朝还是第一次喝到。
一碗清酒入口,糟糠的味道很明显,味道苦涩,舌头会有种木讷的感觉,细品之下却是一番微甜,酒精度数也就十来度,在口中的感觉远不如啤酒。
秦花朝在酒店之中,偶尔一口酒,一口菜,目光却在这酒店周围扫视着,看着这些人,男女之间基本上很粗狂,黝黑的古铜色肌肤,男人嘴角的胡须八叉的样子看着如同钟馗。
酒店里面的桌椅板凳都陈旧发黑,客人身上总有一股子汗臭味散发,还有一些人吃个饭不停的朝地上吐口水,有些人姿态丑陋,一遍吃饭还一遍抠脚。
娃鱼与王龁不以为然,秦花朝在看了之后很是败胃口。
秦花朝刚开始对那些人嗤之以鼻,但听到他们的谈话便来了兴趣。
一模样瘦小汉子说道:“牛大哥,听说山中匪盗很是猖狂,你前几日遇上了?”
坐在对面一个精壮汉子无奈摇头,这个汉子虎背熊腰,腰间一柄青铜剑,声音粗狂:“是呀,你牛大哥的命差一点儿交代在那个地方了。”
瘦小汉子脖子伸长:“怎么回事?以牛大哥的身后难道还打不过区区盗匪?”
那牛名汉子说道:“我给南镇的商贾押运货物途中,遇上了那伙‘千头蛇’的山匪,那些家伙个个凶猛,如果不是因为我兄弟几个当时跑得快,这条小命可就交代在此处了。”
瘦小汉子问:“那牛大哥你押运的货物岂不是无法向东家交代?”
牛名汉子说:“还能如何?我与东家只能认栽!东家不给我工钱,我也不赔东家货物。”
秦花朝这里听得有趣,忍不住擦嘴问道:“敢问这位大哥,难道丢了货物东家就这样算了?这损失一定不小吧!”
牛名汉子到还豪爽,面对秦花朝的质问,他没有露出半点儿兴奋,反而哈哈笑道:“这山中有匪盗,秦村也没有几个敢接这些押运的生意。虽然不怕死的多,可是这有能力活着回来的依旧很少,况且这在战场上丢了命能够获得秦王赏赐,这位商贾丢了命,啥都没有。”
秦花朝脸上一笑,调侃道:“这位大哥难道不怕丢了命?”
牛名汉子说:“以前有仗打的时候,铁牛便是冲锋在前的排头兵,现在无仗打,铁牛回家也懒得干那些拿锄头的活,还不如就干这些拿脑袋的买卖,有些赏钱不说,这武艺也不生疏!”
秦花朝立刻严肃起来,严肃的问道:“大哥一定立了不少战功吧?”
牛名汉子自豪的说:“四等军功,不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