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 掷弹兵
三千包衣奴才,加上汉军,少量旗兵,这样的兵力配备原本能顶一上午,可今天只顶了半个时辰便伤亡殆尽了。
陡然猛增的伤亡,让济尔哈朗眼皮直跳。
“不知明军又祭出了什么妖法。”
他本能的觉察到,明军一定是祭出了新战术,可他如今没有别的办法,只能用人命去填。
“奴才的命不值钱。”
济尔哈朗安慰着自己,可是……
“呜……轰!”
大队的明军步兵刚退下去了,城外的重炮再次发出轰鸣,大炮轰,步兵冲,步兵冲完大炮轰……
大炮轰完步兵冲。
一力降十会,古来如此。
明军好似永无休止的攻击,如此单一机械的战术,却让济尔哈朗无可奈何,满是皱纹的老脸上凶光毕露。
他鹰隼一般的眼珠在一个个包衣奴才脸上掠过。
“主子……饶命呐。”
包衣们一个个战栗着,匍匐在地,嚎啕大哭着,还有人当场吓尿了裤子,散发出一股莫名的腥臭气味。
“锵!”
可主子爷发脾气了,一个眼色,身旁护兵拔刀出鞘,当场几个腿软的包衣劈翻在地。
“噗!”
人头冲天飞起,黑血喷洒。
“上,上!”
济尔哈朗撕下了平日里和善的伪装,咆哮着,嘶吼着,将大清的包衣奴才们赶到城墙上送死。
死撑。
当凛冬来临,滴水成冰,明军的补给一定会出现极大的困难,到时候大清翻盘的机会便来了。
又是一个夜幕降临。
夕阳西下,纷纷扬扬的雪花再次落下。
明军,大营。
新组建的猎兵营首次出战,便取得了极大的战果,从各部抽调的神射老卒,对这种新式火枪赞不绝口。
射的又远,又准。
尤其适合躲在大批步兵身后,两翼抽冷子放枪,以至于装填不便的些许缺陷都被无视了。
“射死几个?”
“十来个……”
猎兵们凑在一起夸耀着战功,让人十分艳羡,一个全新的兵种在这片土地上诞生了。
“嗯……”
对这些麾下最精锐的步兵,周世显十分满意,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丝邪笑,两千名猎兵……
他手底下有了这批猎兵,应变复杂的战局又多了几分胜算,战争的形势在悄然之间发生了些许变化。
何为猎兵,猎兵便是步兵之王,在千百年来步兵对抗骑兵的历史上,一直到了猎兵的出现,才算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
猎兵是真正可以靠着一己之力,干翻骑兵的强大存在!
这便是狙击手的魅力。
一个身经百战并且射术出色的猎兵,在有利的战场环境下,使用来复枪射杀骑兵这样的大型目标。
可以说是探囊取物!
历史上大名鼎鼎的阿尔卑斯山猎兵,便是这样可怕的存在,如今猎兵出现在了大明的辽东。
这是历史上步兵对骑兵真正的逆袭!
夕阳晚照,寒风凛冽。
明军为了取暖,在堑壕里点燃了大量木柴,一堆堆篝火好似繁星点点,照耀着一张张年轻的脸。
“咕咚。”
罐头煮成的肉汤在行军锅中沸腾着,一队队士兵排队领取了吃食,便在堑壕中狼吞虎咽着。
“呼。”
瞧着西北方阴沉沉的天色,周世显眼中罕见的有了一丝焦虑,天公不作美,看样子今夜又是一场大雪。
气温再一次骤降。
“贼老天。”
正在处置加急军报的参谋军官们,忍不住嘀咕着,这老天爷为何总是与大明作对?
崇祯年间,旱灾连年,旱的赤地千里,民不聊生,可清军一入关又变得风调雨顺。
如今随着明军出征辽东,伐清之战,激战正酣,可老天爷又一次变了脸,这辽东的天气一反常态,格外的冷。
这老天爷好似在故意与大明作对。
“再这样下去……”
前线将士难免出现冻伤。
参谋军官们商量着,应该叫漠南各部加紧运送一些獾油过来,獾油便是獾的脂肪,融化后抹在身上可以防冻。
“准。”
周世显挥了挥手,叫人加紧去办,所谓战争,便是由一个个细小的环节组成,稍有不慎便会全盘皆输。
“希律律。”
此时黄得功急报,在盛京西,北两个方向发现了清军异动,建州老寨方向的清军骑兵有大规模集结的迹象。
“嗯……”
周世显眼中闪烁着森森冷冽,轻道:“知道了。”
战事猛然间紧迫起来。
这本就是一场豪赌,却不得不赌,他麾下以步兵为主的野战军团,若是辽东的恶劣环境都熬不过去。
将来又该如何面对西伯利亚的严寒?
心中生出一丝焦虑,一个念头冒了出来,周世显犹豫着要不要再祭出一个大杀器,组建一个全新的兵种。
掷弹兵。
这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兵种,最早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掷弹兵军团,大明军中也一只都有少量编制。
可是在同时代的西方陆军,还没有正式进入大规模的陆军编制,掷弹兵的大规模应用,是在十七世纪末期的法国陆军……
故名思议,掷弹兵便是使用手榴弹作战的步兵。
关于这个强大的兵种,周世显也考虑过,可迟迟没有提上日程,为啥呢,因为操作起来实在太困难了。
古人也不傻,若是手榴弹真那么好用,在就大规模装备了,问题是建立这个兵种,难度实在太高了。
这个时代可没有手榴弹,也没有高爆炸药,只有装填黑火药的石雷,
因为黑火药爆炸威力很小,石雷不能做的太小,太小了,威力和炮仗差不多,只能往大了做。
一颗石雷动不动十斤,二十斤……
首先掷弹兵要身材高大,身强力壮,光是这一条,就让很多国家的陆军打退堂鼓了。
然后问题来了。
掷弹兵的定位是轻步兵,还是重步兵呢,作战时要不要披甲呢,倘若掷弹兵不披甲,那就太傻了!
那岂不是成了活靶子?
所以历史上的掷弹兵都是重甲步兵,要披甲,还要披重甲,想想看一个士兵身上披着几十斤重的甲胄,还要把沉甸甸的大石雷扔出去……
这难度得有多高?
所以能当掷弹兵的,必须是百里挑一的大力士。
可就算身体素质满足了要求,问题又来了,这个时代是没有火柴的,点燃引线也不容易。
好不容易把黑火药制造的药捻子点着了,仍早了不行,仍晚了也不行,要是士兵手一软,脚一滑仍歪了。
那可就太悲催了,不但没炸到敌人,还把自己人炸死一大片,一个不小心扔手雷就变成自爆了。
所以说,当这个引信不靠谱,手榴弹过于本宗的时代,当掷弹兵需要极大的勇气。
掷弹兵都得是大力士,还要不怕死,拥有超越常人的心理素质,出色的战术素养……
都得是精锐中的精锐!
和大多数人想的不一样,这可是一个超高技术难度的兵种,每一个这样的精锐士兵,都是一支军队中的宝贝疙瘩。
所以历史上的掷弹兵部队,都是欧洲列强陆军之中,最强大,最精锐的部队,能入选掷弹兵部队也是一种荣耀的象征。
“哒,哒。”
周世显在帐中缓缓踱着步子,他当然知道精锐掷弹兵部队,建设不易,可建成之后能发挥出来的强大威力。
玩好了一鸣惊人。
玩炸了……
那就是杀敌八百,自损一千。
“哒!”
沉吟良久,周世显停下脚步。
“来人呐!”
他决心已下,这一仗他没有退路,还是要把掷弹兵营组建起来,他要给清军骑兵一个惊喜。
随着一声令下,明军大营中喧嚣起来。
传令轻骑四处,下令各镇军,各团营抽调身体高大强壮,心理,战斗素养优秀的老兵前往帅营听用。
可这样的士兵都是各个团营的精华。
一下子抽掉了三千多人,连凤威军这样的天下强军,也面临着基层部队失去骨干,并且大量失血的窘迫。
可六个掷弹兵营也组建起来了。
立刻开始训练。
手榴弹这东西还有个好处,这东西打造起来十分简单,就是一个空心大铁球,里头塞满了改良过后的黑火药,再插上火药捻子。
成了!
将木炭的比例降低,硝的比例提高,爆炸威力,成倍提高,最后做出来的成品是一颗……
大链球。
这玩意怎么扔呢,扔的时候需要点燃火药捻子,穿着厚厚甲胄的士兵,提着兹兹冒火的大链球,一个个的冲出堑壕。
然后向着敌人冲过去,冲近了,原地转几圈……然后借力将大链球狠狠扔出去。
“轰!”
一声巨响,大链球爆炸,尖锐的铁片四处飞舞。
“噗,噗。”
碎片漫天飞舞,杀伤力十分惊人,躲在掩体后的众将官大吃一惊,本能的趴下了。
“这!”
看到这种全新的兵种,朱慈烺,参谋军官都惊呆了,大明中兴二年这个时期,近代掷弹兵还没有出现呢。
这个兵种的正式出现,是在公元1670年的法国,当时的法国国王路易十四下令组建。
一亮相就大放异彩,在欧洲引领了一波建设掷弹兵的潮流,荷兰,西班牙,各国陆军纷纷效仿。
这其实就是一颗大型开花弹……
只不过,不是由大炮发射,而是由士兵投掷出去的,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开花弹是不能用前装滑膛重炮发射的。
滑膛重炮的膛压太大,可是会炸膛的。
“啐。”
周世显从掩体后爬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思索后徐徐道:“还可以改良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