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怪人
省城来的女dj?
这a市这地方不大不小三流城市而已,根本比不上省城,省城来的女的跑这穷地方干嘛?
我心有疑惑,于是跟着林雷再一次进入了酒吧里面。
刚进酒吧就听见人群里爆发出了雷动般的欢呼声,全场气氛都嗨到爆炸!
林雷此时脸上大喜对我说道:“一定是那个女上台出场了,我们赶紧过去看看。”
我看着人群如此狂热心中有点好奇就跟着林雷往人群里面挤去。
不过我嫌太吵就用口含一口清气,堵向了耳道,这一下世界就安静了下来。
我和林雷看着前面打碟的dj台,dj台倒是宽敞容纳八九个人毫无问题,但此时就只有几个纹着花臂染着黄头发的男的站在上面,包围着一个女人。
那是一个穿着十分火辣的女人,她身着黑色吊带衫,卡其色超短裙,露着玉足,就这么站在dj台上,挥舞着双手,开心的笑着。
她的声音软糯,但极有气势,火辣的身材更让她增色不少。
全场的气氛都被她的双手调动了起来,她妙曼的身姿随着音乐上下扭动。
但说实在,我是无法欣赏这种女人的,但她确实能把男人勾的魂儿都没了。
林雷这货已经是口水横流三千尺了,艰难的转过头来对我说:“天哥,这也太正了,这味也太对了!”
确实很正,男人看了都走不动道,女人看了都变拉拉。
但是随着音乐雷动,我又感觉到了不舒服,我叫林雷自己去看,我出去透口气去。
过来一个小时,里面声音渐渐小了下来,看来是那迪吧女王下场休息去了。
林雷这色魔是满脸开心地走了出来,颇有兴致的跟我说:“天哥,太踏马疯狂了,你简直错过了一个亿,她太辣了,我好爱!”
林雷这货又动心了。
我摇了摇头,无语道:“别爱了,走吧吃夜宵,我等你等的都要饿死了。”
“好啊,天哥我请你。走!”林雷说他对这片太熟悉了拉着我就走。
这边是酒吧后面,大街小巷横穿竖凿,但是没有路灯黑漆漆一片,唯有月华,皎洁无暇。
我跟着林雷向前走,这货还有点意犹未尽,和我说道:“天哥,那女的太烧了,她那媚眼好像要把我整个人都勾进去,要是我能和她睡一晚,折十年寿我都愿意。”
我无语的摇了摇头,这货真是色中恶鬼,为了女人少活十年都愿意。
“卧槽,那不是那个女dj吗?”林雷看着那女上台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我定睛一看果然是那个女的,衣服都没换,还是那么辣,那么烧。
我拽了拽林雷叫他赶紧去吃夜宵别看了,但是林雷那货瞪大眼看着她只差没把头贴上去了。
那女dj看见林雷一副猪哥相,翻了个白眼就走入了巷子里,理都没有里林雷,但是奇怪是那女的进入漆黑无比的巷子里竟然没有一点女性常有的害怕。
也可能是她胆子不是一般的大,但是我们突然听见巷子里有几个男人的声音。
“小妞,穿这么正,真是性感,陪哥几个玩玩吧。”
林雷听到这话当时就忍不住了要冲上去进行一个英雄救美。
但是只听见噼里啪啦一顿声音,伴随着男性的一声声惨叫,随后就彻底安静了下来。
林雷和我面面相觑,呆了半刻,林雷都傻掉了,“没…没想到这女的这么生猛,我感觉我的爱消失了。”
我摇了摇头,没有多说什么,拉着林雷就去吃夜宵去了。
第二天清晨,我睡得正酣,林雷一个电话就打过来,“天哥,快起床,来生意了!是一个大富豪!”
大富豪?
我赶紧简单洗漱一下就下楼去,骑着我的小电驴就去了林雷家里。
果然是一个大富豪,不过除了他还有一个孩子和一个中年男人应该是他的儿子和孙子。
三个人衣着华贵,气度非凡,一看就是有钱人。
只不过他们有些怪异,大夏天居然长袖长裤,还系着厚厚的围巾,带着墨镜。
“刘大师,不好意思打扰你了,我们是连夜从省城赶来找你的,只是我们打探了很久都找不到你,所以只能通过林先生来叫你过来。”
我有点疑惑,连夜赶来找我的?
林雷在一旁看着这三个人也是一脸的茫然。
那个大富豪走上前来,跟我握手:“刘大师,我们是省城的本地人,我叫李志豪,我儿子李沛然,我孙子李阳台。我们是省城一家医药器材公司的,我也是偶然间听到一个商会主席提到过你的名字,他说你本领通天,是个经纬之才,所以我求你要救救我们啊!”
这也太夸张了,还本领通天,我怎么不知道我还能上天呢。
林雷这时候“咳”了一声,说道:“刘大师确实有着通天的本事,这位李老板,你是遇到了什么奇怪的事啊?我们刘大师这收费可是…”
“钱的事不必担心,只要把这问题解决了几亿你随便提。”李总平静自然的说道。
林雷顿时满面笑容,把我夸的是一顿天花乱坠。
随后林雷面带笑容地把我拉到一边低声说道:“天哥,这李老板是省城做医药器材的,这可不简单啊,以他的财力买下半个a市都没问题。”
我当时就一愣,卧槽这么牛,真是富可敌国。
随后林雷又说到,“天哥,别看他们有点奇怪但这生意做谁的不是做,这人有没有问题不知道,但是这钱铁定是没跑了。”
是啊,谁能跟钱过不去啊,这大单我指定不能让它跑了。
我随后请李老板进里面坐着详细说说。
但李老板并不进去,反而对我说道:“刘大师,我们来的比较急,还有一件事没有来得及办。我得先找到我的女儿,她应该就在a市的酒吧里面。”
这话让我当时一愣,不会这么巧吧?林雷也想到什么似的,跟我对视一眼。
随后李富豪从怀取出一张照片,递给了我和林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