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一拳毙命?
【尖叫+犬吠】
傍晚时分,碧波市市郊突然响起了一阵尖叫与犬吠。
进城卖完货、正开着小货车打转回家的何婶,是一位家住沿港镇的果农。
在经过城镇交接处的小石桥时,她突然瞥见,道旁的小土坑里有一个塞得满满的棕绳编织袋。
沿港镇上的居民大多都是果农,大家靠种植板栗、百香果、贝贝南瓜等有机作物为生。
于紧邻经济发达的碧波市,这些优质的蔬果不愁销路。小镇的经济颇为富裕,街坊四邻的关系,也很和睦。
看到那个鼓鼓囊囊的编织袋,何婶心想,这怕是镇子上哪户粗心的人家掉落的货物吧?
恰好此时,她的小货车后面已经清空。何婶拉好刹车,准备下车把它捡上来。
只要看清袋子里装的是什么东西,她就能猜出货物的主人大概住在哪片区域。
“啧啧,究竟是谁啊,这么个大件儿丢了都不知道?”
当走的更近一些时,何婶才发现编织袋一侧的袋口已经裂开,里面露出了一堆白花花的东西。
究竟是什么啊?
这时天还没黑下来,她加快脚步向前查看。谁知刚提起编织袋的一角,一截棒骨一样的肉块滚落出来,“吧嗒”一声掉在地上。
何婶定睛一看,那竟然是一只人脚。
“啊!这是啥啊?哎呦呦,真是造孽啊!”
发现尸体的何婶吓得魂都飞了,她惊恐地扔下编织袋,一路跌跌撞撞的跑回车上。安全带都来不及扣上,刚松开刹车,就一脚油门踩到底。
小货车顿挫了一下,立马像箭一般冲了出去。
这波动静惊动了附近农户家院子里的看家狗。一时间,犬吠声四起。
等到何婶稍微缓过来,小货车已经开出了二里地。她拼命压住内心的慌张,拨通了报警电话。
宁静的小镇竟然发生了弃尸案,镇上的片警不敢耽搁,马上将消息反映给了市局。
廖捷带着一帮刑警迅速赶到现场。
袋子里装着的是一具被残忍分割过的男性尸体,他的四肢皆被砍碎,脸上也有钝器击打形成的瘀斑,嘴里四颗大牙已经断裂。
可以想见,被害人死亡前曾经遭受过非人的虐打,然后又被残忍的肢解,再抛弃于此。
“奶奶的,凶手简直像在剁排骨一样,连皮带肉,四肢的连接处被砍得细碎。”
法医处的刁磊大汗淋漓的走到廖捷身旁,描述着凶手的残暴和死者的惨状。从作案手法来看,这个罪犯极其心狠手辣,很有可能不是初犯,警方必须尽快将其捉拿归案。
等到搜查采证快要结束时,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警员们正准备收拾东西、返回警署。突然,一名警员喊了起来:
“队长,这边有情况!”
怎么回事?
廖捷他们赶紧过去查看。在离男尸被发现的地点200多米的灌木深处,又发现了一个大号的棕绳编织袋。打开一看,里面竟然是一具一丝不挂的女尸!
她的脸上青筋骨突起、瞳孔炸裂,嘴巴还保持着夸张的张大姿势,就像一个O(欧)字。
刁磊和同事仔细的检查了女死者的口腔和脖颈,重重的谈了一口气。
“初步判定,她是窒息而亡。”
所有人的脸色都沉重了起来。同一抛尸地点,两条人命。案件的严重程度再次升级!
调查小组兵分两路,刁磊他们先将尸体小心的装入收尸袋,运送回警署进行深一度的检验。
廖捷则不敢耽搁,直接带队到沿港镇,挨家挨户询问附近的居民是否认识这两名死者。
“哎呦,吓死人了,我可不敢看这些照片。”
“小同志,这两个人我真不认识。我在这镇上住了大几十年。家家户户都认识,没这号人啊。”
一轮摸排下来,镇上压根就没人认识他们。几位镇上的干部闻讯,也赶来指认,但结果也一样,这男的咱没见过,这女的就更没印象了。
看来他俩不是镇上的人。那他们,又究竟是谁呢?
沿港镇一面靠海,一面紧邻碧波市,罪犯不可能带着两具尸体从海路而来。
警方推测,两名死者大概率是在碧波市内遇害后,被凶手开车带到市郊抛尸的。
第二天一早,“特调组”立刻组织碰头会。
经法医鉴定,两名死者都已人过中年,年龄应该接近50岁。女死者被发现时虽然一丝不挂,但并未遭受过性侵。但她的尸体上有多处挣扎所致的扭伤。两手手腕处,还有明显的约束伤。
刁磊仔细的向大家展示着分析报告:
女性死者的面部有明显的纤维压痕,我们判断,她的致命死因是被凶手捆绑后,头部被重重压入枕头或衣物等厚重纺织物中,无法有效呼吸,最终窒息而亡。
男性死者的身上有多处重击伤,但致命的一击位于后脑,整个后头骨都凹陷进去了,造成了大脑的严重出血,直至颅内压猛升、回天乏力。但是.....
刁磊顿了一顿,像是有些难开口般,说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发现:
奇怪的是,大部分的重击伤都是由钝器造成的。但后脑处的这一击,并非借助了任何工具,倒更像是人的拳头造成的。其他的伤痕,只能说是欲盖弥彰。
这么说,男死者是被一拳毙命的?
在场的警员们各个面面相觑,哪怕是经过严格体能训练的他们,也没见过谁能够有这样的重拳。凶手极有可能是个“练家子”。
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要确认两名死者的身份。可两个重大的疑点,还摆在所有人的面前:
这两个受害者之间是什么关系?他们是否相识?
如果能迅速判定这一点,那么通过交叉筛查的方式,就能更快的得到结果。
但还有一个怪异之处。
为什么女死者被闷死后会被脱掉衣服,保留全尸。而男性死者的衣物俱在,却又被暴打虐杀,最后还被残忍的肢解了呢?
顾新城和廖捷都认为,同一场景中运用两种完全不同的杀人手法,既不符合凶手的作案心理,一般也不符合现场的作案条件。
但刁磊坚称,两名死者的死亡时间非常接近,前后甚至不会超过十分钟。所以,罪案就发生在同一地点。大家不能排除这次的案件中,存在多名罪犯的可能。
还有一个背景因素也得被考虑进来。
人类的骨骼非常坚硬,需要很大的力气和意志力才能被砍碎、砍断。这就要求罪犯需要有过人的体魄和胆量,一般人是万万没有这个能耐的。
所以,在各种形态的命案中,肢解案所占的比例极小。这些人也多多少少有一定的犯罪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