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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魔窟

这是一个废弃的矿洞,历史年代很久远。入口不大,里面却别有洞天,矿洞里居然有照明灯,应该是太阳能板供电的,近期安装的。

主巷道两侧分布着很多支巷道以及大小不等的耳洞,耳洞里堆放着各种老旧破损的开采工具,巷道里充斥着煤炭燃烧的气味以及腐败发霉的气味。

沿着主巷道前行一百多米,有个较大的耳洞,耳洞洞口上,安装着大小不匹配的木门,门明显显得更小,视觉上感觉很别扭。

这个耳洞开凿的很规整,里面面积150平米以上,但洞内温度很高。一个取暖用的老式铁炉子,里面的炉火烧得正旺。

耳洞里很多生活设施年久失修,几把瘸腿的椅子,两条还算完整的长条凳,废轮胎上铺上块木板就是桌子,桌子上散乱地摆着几个空罐头盒和几个空酒瓶,还有啃食过的几块羊腿骨,一盒抽了半包的香烟,木箱子上铺了几个破门版应该是床,床上铺着崭新的军用被服和毯子,显得和整个环境格格不入,几个旧货架子上摆放着杂物,物品摆放得凌乱不堪。

在正对着洞门口的墙上有个壁龛,壁龛里供奉着关二爷塑像,但是,似乎很久没有敬过香火。洞口的左侧墙壁上有个小洞口,洞口上挂着一条绿色军毯当作门帘,屋子里杂乱异常。

高个子操着沙哑的嗓音,喊道:“大哥,在吗?大哥,我抓回来两个人,一个是美妞,他们开着飞车来的。”

“啊——哈——”一声放纵的哈欠声从小洞口里传出,随即挑门帘出来一个男人,40多岁,中等偏上的个头,体型偏瘦,胡子修建的很整齐,短发,一脸儒雅风范。全身迷彩服,陆战靴,上身的迷彩服,拉链敞开着,露出草绿色军用内衣,全身上下全是正宗军服。

“什么事啊?我这正睡觉呢,啥事不能等我睡醒了再说?”儒雅男人带着一脸惺忪说道。

“大哥,急事,也是好事。您往这里瞧,嘿嘿。”沙哑嗓子谄媚道,一边说一边用手指着夏花。

“呀!美妞!?你哪里搞到的?这个可不得了,绝对正点啊。”

“是啊,大哥,这不第一时间带您这来了嘛。”

“嗯,兄弟真懂事。”

紧接着,这个穿迷彩服的男人问了夏花几个问题,没等夏花开口,矮个子络腮胡抢过话茬把夏花告诉他的情况复述了一遍,眼里流露出得意的样子。

男人凑近夏花,皮笑肉不笑地打着呵呵,伸出手,企图捏夏花的脸,夏花使劲瞪了他一眼,微微一闪,躲过,小顺子厉声喊道:“孙子,你别碰她,要不我弄死你。”

穿迷彩的男人吓一跳,随即轻蔑地说:“呦呵,这还一个愣头青,不知死活的东西,别看你们现在挺得直溜,饿几天看你们服不服,有种到时候别求我!”说完又转身对着络腮胡说:“去,把黑子喊来,把这俩人先关起来饿几天!”

“是,大哥!”络腮胡说着就要走,沙哑嗓赶紧说:“大哥大哥,先等等,她们可是开着飞车来的,有飞车!我们不是一直要离开这里吗?被困了一年多了,好不容易来个飞车,要是把她饿死,我们怎么办?我可不会鼓捣那玩意。”

穿迷彩的男人说:“闭嘴,没脑子的东西,说话分场合懂吗?不管怎样,饿她们两天,灭灭锐气再说。”

络腮胡子跑出去了,几分钟时间,随着一阵不合脚的皮靴刮蹭地面的声音,络腮胡领来一个脏兮兮还傻呵呵的小伙子,小眼睛,鼻梁扁平,似乎一直在谄媚地笑,长得很有特点,让人过目不忘的五官配置。

迷彩服继续说:“别和那些女人关一起,单独给她俩开个雅间,饿上两天再说,注意别跑喽,也不能让她自己自杀,搜搜身上有什么东西没有。”

沙哑嗓说:“大哥,搜过了,她随身东西都在我这,就这些。”说着,把手机、兽牙、巧克力和压缩饼干放到桌面上。一边放一边啰嗦:“没啥好东西,手机现在也没有信号,充电也充不了,谁还带这玩意?”迷彩服弯下腰摆弄了一下手机,随即“哎呀”了一声,一只手马上捂住了右腹部,疼得五官都挪位了。络腮胡说:“大哥伤口还疼啊?唉,这得啥时候能好呢,你不好,我们也走不出去呀。”

迷彩服气急败坏地说:“黑子!赶紧带走!跑了或者死了的话我整死你!”

黑子,连连点头,说道:“呵呵,是,大哥!你放心。呵呵。”

被黑子拿着短刀胁迫着,腿一瘸一拐的把夏花和小顺子走进一个小巷道里,巷道里很昏暗,一个巨大的铁炉子非常显眼,小巷道里燃烧煤炭的气味更浓烈。

大约向前走了几十米远后,可见到小巷道的两侧也同样分布了不少小的耳洞,耳洞口上有铁栅栏,奇怪的是都没有上锁,夏花挨个小耳洞里望了望,几乎每个耳洞里都有人,而且清一色是女人。这些女人目光呆滞,头发散乱,无精打采,有的在无聊的咬着指甲,有的在数着头发,看见夏花进来神色上也没有什么反应,一脸漠然。

小巷道的尽头被石块砌上了,再往前还有多长不得而知。夏花被带到最里面的一个耳洞里,这里距离铁炉子较远,室温最低,估计是都嫌冷不愿意住在这里。耳洞很小,一块门板上铺了些饲草,就算是休息的床了。

夏花回忆着刚才发生的一切,她清楚,这伙人急于出走,看来这里他们或许待不下去了,或者有其它什么隐情,头目受伤,或许想去医治外伤?但是有一点可以利用,那就是,这伙人不会驾驶飞车。

叫黑子的人似乎想说话,但终于还是忍住了,他把铁栅栏锁上后出去了,眼睛里流露出不易察觉的异样。小巷道里皮靴刮蹭地面的声音渐行渐远。

一会功夫,小巷道里不合脚的皮靴刮蹭地面的声音又回来了,这次他对着走廊空喊着:“谁也不许出来啊,离吃饭的时间还早呢。”没人应答。

黑子径直来到最里面这间小耳洞里,“咣当”一声,打开铁栅栏,黑子走了进来,夏花下意识抱紧了小顺子。

黑子低声问道:“这位女士,别怕,那颗兽牙是怎么回事?怎么在你手上?”

夏花迟疑了一下,不知怎么回答,正在组织语言的时候,黑子又说:“你尽管和我说,那帮人都去勘察飞车和物资库去了,这颗兽牙是十年龄公棕熊的犬齿,象征胡萝部落勇士营的荣耀,一共有四颗,无论谁拿在手上,勇士营的成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听其号令,所以你尽管说。”

夏花发现黑子说得很真诚,连眼睛都比刚才大了一圈,散发着希望的光芒。

夏花来到走廊扫视了一下周围情况,轻声说:“这颗兽牙是武康副营长给我的,这事过去七、八年了,我们是过命的朋友。他说这个东西辟邪,关键时候能保命,所以一直带在身上。”

夏花说完,黑子普通跪地,连续叩拜三次,说道:“我知道您了,您是夏花菩萨,请受崔小黑一拜,当年是您救了我们整个部落,武康营长早已升任正营长,这次我就是领了营长的命令出来办事的。”

夏花说道:“崔勇士,快请起来说话,你怎么流落到强盗窝里来了?”

“唉,一言难尽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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