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十分不旺
村口大槐树下。
村民们将吴淳围的水泄不通,都好奇的看着吴淳熟练地跟想要买农具的妇人说价。
盖因为有些村妇还不知足,还想把价格降一些,吴淳当然不能答应,他这都是贱卖了,再降下去就得饿死了。
“王婶儿,你看看我这农具,没用过几次,李大爷这样的老把式都说过是九成新,你只赚不亏啊。”
“实在不能再少了,就这个价,一手交粮一手交货,你要不要?”
那王婶儿犹疑了会儿,高兴地点头答应,将粮食递给吴淳,扛着锄头扭着腰回去了。
吴淳擦了擦额头冷汗,几把农具都卖出去了,脚下堆了起码四斗粮食,也就是四十多斤的样子,已经足够自己吃几天了。
松了口气,总算是把粮食的问题解决了。
“已经卖完了,吴淳多谢各位大叔大婶了。”
吴淳拱了拱手,抬起笑脸,对在站的村民表示感谢。
要不是这些朴实的村民接济了他一个多月,原主早就饿死了,也不会有他什么事。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他现在没有什么能力,等以后发达一定不会忘记这些人。
“说的是什么话,我们以前也受过你家的恩惠,只要淳儿哥活得好好的,我们就放心了。”
李大爷真诚地说了句话,长叹了声。
他知道吴家的落败跟吴淳脱不了关系,但他们人微言轻,不好说什么,希望吴淳能够早点明白过来就好了。
“淳儿哥是变了不少,看来这孩子经受打击,成熟了不少。”
“对啊,你看今天,他卖农具跟那些人说价,一点也不怯场,说得头头是道咧。”
村民们三三两两议论着散去。
众人热闹可看散去,吴淳疲惫地松了松筋骨,转头看着地上的几十斤粮食却犯了难。
这么重,要是他一个人搬,非得累死不可。
正想着,一个身材健壮的大个子走了过来。
“二旺,来,这个给你吃。”
大个子快速从怀里掏出一个大白馒头递到吴淳的手里,笑得十分灿烂。
“这是我从后娘那里偷来的,知道你在这儿卖农具,我就想你肯定吃不上饭了。”
吴淳二话没说,先填饱肚子再说,将白面馒头放在嘴里撕咬咀嚼,虽没有任何味道,但他吃得津津有味。
对快饿死的人来说,就是吃糠都是美食,吴淳现在就是这种体验。
幸福的只想哭泣。
“我这里还有一个,你不够我再去拿。”
大个子赶忙从怀里再次掏出一个,看着吴淳狼吞虎咽的模样直发笑。
吴淳也没有拒绝,现在再讲什么礼节就是矫情了,一边吃一边在脑海里回忆关于大个子的信息。
大个子生下来的时候亲母难产死了,其父后来又续弦娶了一个,但是对大个子并不好,其父在外做镖师,很少回来,故而后母当家,颇为吝啬。
大个子大名叫朱光武,不知为什么,生下来后脑子有点痴傻,这么多年就没有上过私塾,一直待在家里,后来有个落魄老头教他武功,朱光武练武很有天赋,其父寄予厚望。
但一想到朱光武的痴傻,从军杀敌是不可能了,以后做个镖师倒是能勉强糊口。
吴淳在村里的时候,跟谁都合不来,唯独跟朱光武玩得开,后来村里的混小子就骂他们是两条惹人厌的狗,一个叫大旺,一个叫二旺,结果朱光武还引以为傲,将吴淳的称呼也给了,每天“二旺”叫个不停。
虽然吴淳有个秀才的功名在,但谁叫落魄的凤凰不如鸡呢,村里的小孩淘气顽劣,丝毫没把他这个读书人的身份当回事。
自古读书人都挺受人尊敬的,但吴淳却没有一点儿受到尊重的感觉,也许是前身太过纨绔了,村民们早就失去对他的敬畏了吧。
吴淳苦涩一笑,二旺就二旺吧,他现在真是活得连狗不如,还旺旺呢,他一点儿都不旺。
“二旺,大婶们说你挺能干的,跟他们讲价都丝毫不怯场,要是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朱光武挠着后脑勺,用佩服的眼光打量吴淳。
吴淳翻了个白眼,用心啃着馒头没有说话。
一个健壮如牛犊,一个枯瘦如甘蔗,而朱光武却佩服起他来,真是让他无话可说。
说这孩子傻吧,的确是傻的不可救药,村里的小孩欺负他他也不还手,就蹲在地上让人打。
说他不傻吧,还能从吴淳卖农具的事情看出他的意图来,正应了那句:有时憨纨有时傻,无忧无虑无人夸。
吴淳想了想,不能白收朱光武的好处,带他上山打猎搞点肉食,也好让他拿回去堵住其后母那张阴毒的嘴。
“大旺,帮我个忙,这些粮食帮我搬回去,明天我带你去山上打猎吃肉。”
吴淳伸出手,踮着脚尖,这才拍到朱光武的肩膀,实在是这家伙太高大了,都快接近两米了。
七尺壮汉,不外如是。
“好。”
朱光武憨憨一笑,单手提着重达四十多斤的粮食,健步如飞走在前面,让吴淳看得眼皮直跳。
直娘贼,这家伙是吃什么长大的啊。
难道他来的这个世界也有所谓的修仙人士?
吴淳摇了摇头,根据他记忆里的信息,这个世界跟古代任何朝代都有差距,他所处的地方是东方大帝国乾朝,疆土数以万计,幅员辽阔,但各诸侯王分封在各地,乾朝对地方的掌控力度越来越弱,甚至隐隐有分崩离析之兆。
而珉州府属于端王的地盘,端王盘踞在帝国沿海东南部,拥有郡州县无数,势力庞大,在分封的七个诸侯王中排名也挺靠前的。
这局面倒是有点像东汉末年的形势,现在各诸侯国都暂时相对保持了平衡,但吴淳料定必不长久,不是乾朝皇帝废除分封中央集权,就是各诸侯王割据混战,最后夺取天下政权。
如此大争之势,简直大有可为啊。
但吴淳还是要面对当前的现实问题,解决温饱,去珉州府打听打听消息,再做后续的打算。
带头造反什么的,风险太大,他也没那个野心,找个王公贵族抱大腿,或者入赘当赘婿倒是不错的选择。
不知不觉间,吴淳已经确定了自己今后伟大的志向。
突然,村路间出现了一群人,披麻戴孝,似乎在办丧事。
吴淳回过神来,好奇地看了眼送葬的队伍,黄表纸、棺木、和头戴白巾的亲属,跟后世倒是没有太大的区别。
云坞村百十户,有个老人去世很正常,而且家家都不富裕,这丧事办得也简朴些。
“村里周秀才前些日子走夜路,掉沟里摔了,撞了邪,回家躺了半天就死了。”
“唉,可惜啊,周秀才是俺们村唯一的文人老爷,没了他,以后谁给俺们写书信,念通告哟。”
“俺们村太穷,那些文人老爷巴不得去城里做官儿,我们这穷乡僻壤,留不下人才。”
道旁的村民们议论纷纷,吴淳目视着送葬的队伍远去,若有所思。
吴淳想了会儿,便头也不回继续往家里赶。
他现在最想做的事情,还是吃个饱饭。
又回到那个茅草屋后,吴淳烧火做了点粥饭,与朱光武吃饱后见天色已晚,朱光武就先回去了,吴淳将就着茅草屋过了一夜。
刚刚立春,风还是冷的,茅草屋四处灌风,加了多少层被子都是没用,那种彻骨的冷是无法让人入睡的。
到了夜晚,明月高悬,冷风呼啸竹林,飒飒的响。
吴淳想了个法子,去找了些鹅卵石,烧火将其烤热,然后用棉布包裹着,找了几块木板搭成一个三角的帐篷,地面铺上稻草,总算暖和了许多。
风吹不进来,抱着掺了石头的棉布睡觉,身体跟着热乎了不少。
茅草屋是破的,但人是活的,经过吴淳一番改造,总算是能够睡个安慰觉了。
他也不怕歹人来偷东西,全身上下,除了他那点粮食值点钱外,就没有其他值钱的东西。
而粮食被他藏在一个安全的地方,绝对没有人能够发现。
吴淳缓缓地进入了梦乡,在梦里,他正坐在高中的教室内背诵杜甫那首著名的诗篇《茅屋为秋风所破歌》。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直娘贼,以前上课的时候,打死都背不出来,现在一想就出来了,真是奇了。”
吴淳在梦里自嘲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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