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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秋夜的酒

这天底下的男人,大多一个样,尤其是这两项元素:裤裆里淌的,脑袋里想的。

天天读书的就是与众不同,能联想到精装配图版金瓶梅,这境界之高令人叹为观止,我冲霍先生竖了个大拇指后,从衣领里掏出那块鱼型佩饰,说:“我也不是白拉的,坐我车的人,得拍下这个东西的照片,帮我寻找这个东西的线索,霍先生你熟读金瓶梅,肯定博学多才,帮我看一眼这东西,这都好几年了,也没人认得这是什么玩意儿。”

霍先生眯起眼睛看了下,说:“好家伙,人家都是带个小巧玲珑的玉佩玩,你这脖子上天天拴这么个铜疙瘩,不累啊?不过这鱼奇怪的很,你看它尾巴怎么这么细,还跟钢锯似的高低不平,鱼头到鱼尾还有根铜条拉着,像是不拉这鱼就要游走一样。这东西,还真是摸不透,书里电视上都没见过,是个稀罕玩意儿。”

我说:“别说书里电视了,网上都找不到相关信息,也正因为稀罕,我才在这扎根儿了,这里三教九流什么人才都有,我相信终有一天会有线索的。”

霍先生问:“冒昧问下,这铜鱼跟你有什么关系,为什么一定要找它的信息?”

我收起铜鱼说:“没什么,找个人而已。看到相关线索就告诉我,我大可以身相许。”

霍先生说:“以身相许就免了,不过我看你天天也没正经事干,不如来给我打工挣点零花钱,不拉活的时候来给我整理整理书、打扫下卫生就好。”

我想了下,说:“行。”

霍云问:“你也不问问工资多少?”

我说:“都行。”

走出书吧,一股冷风迎面抽来,激的我浑身打了个冷战,抬起头,凄凉的月色下,若隐若现的星云就像是这寡独夜幕下的守望者,似在叹息,又似在低诉。我又将那铜鱼掏出来握在手里,想起三年前的那一幕,心中不住的颤抖,那股杀人的欲望再次腾跃而起……直到右手掏出了小铁锤,心中终于渐渐安稳下来,这个时候,唯有铁锤能让我暂时忘却仇恨与伤痛,享得一时安静。

也是从那天起,我开始在霍先生那里打工,说是打工,其实就是帮他看看店,擦擦扫扫,只是那里很少有客人,所以我每天的大部分时间里都是坐在那喝茶看书。通常我早晨7点过去的时候,他已经在门口的空地上打完太极拳了,完事会让我陪他一起喝上两壶茶,再让我去旁边不远的早餐店里买回早餐。霍先生应该还有别的生意,有时候到了9点,他就会出去,至于他要做什么,我没问过,也不想知道,只是安心做自己的事——研读金瓶梅。如果上班期间有乘客打电话,霍先生又没在书吧,那么我会直接锁上门出车,毕竟黑车司机才是我的主业,之所以能在书吧里打工,是因为我的确喜欢那儿。

其实在那件事发生之前,读书一直是我的最爱,只不过我来到无柳市之后,为了寻找那条铜鱼的线索,这几年已然静不下心来,只盼望某一天会有人指着铜鱼大声告诉我:我认得它是什么。

这些年里,幸亏认识了叶寒,才让我在孤独的时候有地儿可去。叶寒是我在二厦认识的哥们,是楼下“东山超市”的老板。刚认识的时候他说:“别看哥像个混吃等死的小老板,但其实我是一个精通三千杀人技法的冷面杀手,神鬼两道都得给我个面子。”我说:“既然你交了底了,实不相瞒,我其实是迪迦奥特曼的拜把兄弟。”

叶寒当时就急了:“你不信?看哥给你表演一个冷面杀手必杀技。”说着,他一个前空翻就飞出去了,我根本没来得及提示他这是二楼露天阳台——120呜哇呜哇赶到的时候,他忍着摔断的腿坐了起来,擦了把头上的血问我:“阿飞,现在你信了吗?”

我使劲点了点头:“信了,你这个必杀自己的技能玩的挺溜。”

之所以跟叶寒混的这么熟,就是因为随后给他送了三个月的饭,他认为造成这个摔断腿局面的主要原因在我,所以我理应承担起这份售后服务。也是在这段时光里,我才深刻认识到一个人原来可以这么励志——即便是腿上绑着石膏,头上打着绷带,也丝毫不影响他把妹约P。其频率之高简直令人发指,我经常在早晨过去开门送饭时,看到床上躺着两个光溜溜的身体,那一截泛黄的石膏配上眼前的春情,再加上满屋的荷尔蒙气息,只感动的我眼睛发红,泪光涌动。能在这么大压力下克服千难万险去完成这项活塞运动,得TM有多坚韧啊。

有时候叶寒醒的早了会喊住我:“阿飞,一起啊。”旁边的姑娘也会怒捶他几下对我说:“阿飞,先去洗洗呗。”

叶寒能如此频繁的约姑娘,也不是没理由的,一米八三,棱角分明,白皙干净,再加上他那张正反两用、360度高速旋转的嘴巴,震动范围从18岁的少女可以直到58岁的阿姨。只要是看到他那小超市关门了,那八成都是猫在公寓楼里做运动去了。我曾经问他为什么不雇个人帮忙,开超市也不能总关门啊,他说主要是我这免费出租车的壮举激励了他,让他有了视钱财如粪土的气魄。这哥们大概忘了我不用交租金,也不用压货。

两年弹指过,快得让人来不及思考,也来不及回忆。

这一天,那牲口大半夜给我打电话,非让我过去跟他喝酒,我平日里百分之六十的空里都是在他店里度过的,那里有张桌子和小床,小桌子上随时都会有下酒小菜,小床上的被子总是铺的很厚。每每跟他喝上几杯躺在那,看着墙上无聊的电视剧,就会感觉人生非常圆满,很容易有一种早死早投胎的想法。

到了东山超市,叶寒已经在桌上摆上了花生米、薰肠、泡椒凤爪、五香蚕豆,见我到了,他直接从熟食柜台里又掏出一只烧鸡,我刚要感动下,叶寒把鼻子凑在烧鸡上闻了下,道:“兄弟,天凉了,你说这烧鸡放了两周了应该坏不掉吧,也他妈奇了怪了,这只鸡死活没人买。”事实证明,同性的关怀通常都是错觉,敬酒除外。

这本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秋夜,外面冷风疾走,室内温煦如春,我们两人几杯白酒下肚,话渐渐多了起来,或许是外面渐烈的秋风刺激了我的耳膜,抑或是电视里懒洋洋的剧情使人放松,我突然特别想喝酒,尤其是三年前的那一幕骤然出现在我脑海中时。

那是我和叶寒认识以来喝的最多的一次,叶寒哭丧着脸说:“大哥,你喝酒就喝酒,能不能给我留点菜啊,您喝这一杯酒都吃了俩鸡腿了。”

我说:“你打电话时候我正看悬疑小说呢,太耗费心神,需要吃俩鸡腿补一下。”

叶寒说:“今天咋回事,我瞅你挺有状态啊,难不成有人给你找到那破鱼的线索了?”

我摇摇头:“要是有线索了,我还跟你这脑袋里长前列腺的种猪喝酒?”

叶寒:“我不喜欢你这个称呼,什么叫种猪啊,我那都是付出感情的好吗?哥每一段床戏都能配上一段炙烈的恋爱,我并不滥情,只是略有博爱而已。话说回来,你到底是想找什么人?”

我正要回答,突然从外面冲进来一个人,这人打扮有点古怪,竟然穿着一身上世纪流行的黑色中山装,鼻梁上的黑框眼镜也大的有点夸张,三七分的发型配上那张瘦削惨白的脸,整个一从坟里爬出来的东西……要不是他脸上慌张的神色让他看起来勉强像个人,我几乎都要拿我的辟邪小铁锤敲他的脑袋了。他着急道:“快,快,两位……大……大哥,那边桃树林里有人在劫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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