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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金和羽睦

当天晚上,李元锦就真的在校场上点起了篝火,准备了酒肉,和三百来个金吾卫羽林军的人在一起喝酒。

东西都是从凌江将军那里讨来的,这位将军一听哗变变成了聚会,斗殴变成了喝酒,心中的大石头落了地,别提有多高兴了,二话不说就准备了十几头牛羊牲畜和百十坛酒,亲自送到了校场之上。

校场之上的两队人,刚开始身边坐的还是自己家的兄弟,毕竟前不久还势同水火,突然坐在一起有些尴尬。但是双方之间再也不像之前那样泾渭分明,双方之间的距离,已经是稍微伸手够一下,就能碰杯了。

篝火点起,酒肉备上,李元锦还特意找出了那个喊着一个金吾卫可以打两个羽林军的人,又随意点了两位羽林军,让他表演一下如何以一敌二。不出意外的,那个金吾卫被人揍成了猪头一样,但是却没有生气,被两个羽林军从地上拉起来,有些羞赫的坐了回去。

然后李元锦又分别点了两个金吾卫和两个羽林军,让四个人在校场中央打了一架,双方打了个平手,都吃了点小亏,但是谁也没有占到便宜。

开了这个头,就开始有一个或三五个的人从自家队伍里走出来,向着对面的人邀战。但是再出来的人,已经从拳来脚往,变化成能了角力摔跤。没有了军中学到的杀敌技巧,只有双臂绞缠,肌肉碰撞的豪气。

原本双方之间的隔阂,敌视,嘲笑和讥讽,已经参杂在汗水里,在肌肉碰撞之间,觥筹交错之间,深埋一心底,再也无人翻出。

这场聚会在郑库和殷俊的下场比试中迎来了高潮。两人没有用武功,也没有角力摔跤,而是各自拿了一根大腿粗细的木棒,奋力挥舞,相互碰撞。没有技巧,没有花俏,只是单纯的膂力对拼,谁的棒子先脱了手,就算输了。

二人咬定牙关,互相抡棒互砸了百十下,只见木屑翻飞,两根棒子被二人双双撞断,两人均是虎口开裂,但是没有一人脱了手。最终,两只鲜血淋漓的拳头撞在了一起,两碗斟满的烈酒也被一饮而尽。

文武看着这些相互较量,喝成一团的军士,双方之间再也没有隔阂,一个个勾肩搭背的搂在一起,喝的性起的,已经将头盔甲胄不知道扔到哪里去了,光着膀子站在一群人中,扯着嗓子吆喝着喝酒。

他慢慢的啜了一口酒,很是赞赏的说道:“元...榜眼大人,你这手稀泥和的是真的不错。一场哗变愣是被你搅和成了一场聚会,这群白天还在相互敌视的人,现在居然能坐在一起喝酒,称兄道弟。你啊,真的是太让我意外了。”

李元锦也端着一碗酒,小口小口的慢慢喝着,他回道:“文叔,你就称呼我为元锦就行。看的出来,你和张家压根就不是什么主仆关系,您也不用跟我拘礼。”

文武哈哈一笑,说道:“如此,我就腆着老脸称你一声元锦了。你这一手活路,太...出人意料了,估计那些金吾卫羽林军到现在都没想明白怎么会被你简简单单的就带偏了,而且被你简简单单的就将两方的人撮合在了一起。只是你信不信,别看这群人今天晚上在一起喝酒吹牛,好像十分尽兴,但是明天酒一醒,他们就得回味这些事情。可能不会再像之前一样剑拔弩张,但是只要一回到各部,就还是那水火不容的架势。”

李元锦笑着回道:“文叔,你想说我这一手路子太野了吧,说什么出人意料。这活阿越干不来,今天如果是他在这,他只会强令双方人马撤退,然后再分别好言相劝,因为他从小听到的,就是忠君爱国,就是匡扶社稷,所以他不会像我这么干,一如之前他没有想到的破局办法一样。”

“如果这样,金吾卫和羽林军虽然撤兵,但是双方之间的仇恨只会更重,而且还会捎带恨上阿越。那之后我们在去让他们办事,抗命不敢说,消极怠工是难免的,这不是我们需要的结果。化解金吾卫和羽林军的宿怨?我没那么大脸面,也没那本事和心情。但是至少这三百人,必须要如臂指使,同心协力,我们才能做好之后的事情。至于他们回去之后怎么样,说句不好听,就算他们把脑浆子打出来,与我何干?”

“阿越路子太正,反而容易被老狐狸们逼到牛角尖里,反而是我这样没什么顾虑的人,做起事来他们才更料不到。但是做大事,必须得是阿越这样的人才行,否则其路不正,容易拐到谁也救不回来的死胡同里。”

李元锦端着酒,低声的和文武说着这些话。因为不胜酒力,他的脸上已经起了一大片的酒晕,眼睛也有些迷离。不远处的篝火映在他的眼睛里,一跳一闪的,文武看着他的脸,突然就有了种自己已经老了的感觉。

文武将碗递到他面前,与李元锦碰了一下,一口饮进碗中的酒说道:“从小我就看好阿越,聪明、机智、而且心术端正,我总觉得他是我见过的年轻人里最优秀的一个。可是今天看了你,才知道原来还有与他不相伯仲,甚至略微优秀的人。年轻人,真是一个美好而残酷的词,尤其是当一个老家伙来念叨这三个字的时候,就真的感觉自己已经老了。”

李元锦的酒刚送到嘴边,听到文武这样说,不禁开口笑道:“文叔你可不老,看着就是二十岁出头的样子。至于阿越,他确实很优秀,我与他算是各有千秋吧。在庙堂权术方面,我不如他,但是在机巧算计方面,他不如我。”

“至于才学,我俩更是伯仲之间。至于你说的略微胜过的,抛开我英俊的面貌不谈,我想大概就只有武功了吧。”

说罢,他一口饮尽碗中的酒,将碗一扔,大步走到校场中央大声说道:“谁来跟我角力一场?”

文武在背后轻声的笑着说道:“只有这事,才可能是你赢不了的地方。”

李元锦大踏步走进校场之前,就已经将身上的长袍脱下扔在了一边,现在只穿着白色的里衣站在校场里。周围一群光膀子的军汉哄然大笑,一个声音说道:“榜眼大人,你文才好我们是认的,武功好我们也见识了。可你要说角力,就你这小身板儿,就跟你的酒量一样,不济事的。”

周围又是一阵哄笑,李元锦指着发生的那个位置,眼神迷离,口齿不清的说道:“谁说的?给老子站出来!不管是喝酒还是角力,你挑。今晚这校场上,咱俩只能又一个站着回去。”

众人又是一阵欢呼,各个都喊着榜眼爷豪气。说话的那人在众人的撺掇下站起身来,是一个三十来岁的精瘦汉子。身上盔甲不知道仍在哪里,裙甲也松松垮垮的挂在腰间,叫上的靴子脱了,赤着脚站在地上。

见到有人起身,李元锦一指他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那人拱手,嬉皮笑脸的说道:“这可不能跟榜眼爷说,待会不管是我把你喝翻了还是撂倒了,你知道名字以后给我穿小鞋,我可受不了。”

四周一阵哄笑声,有人出声笑骂他每种,这时他坐的那处里有人出声道:“榜眼爷,这狗 日 的叫魏成,刚才还跟我们说他很佩服你,想要敬你酒呢,这会就怂了。”

旁边有人接着说道:“就是,这孙子还说他家里有个很水灵的妹子,多少兄弟求他当大舅哥他都不肯,就想跟你结个亲,还怕你看不上他。”

众人又是一阵发笑,魏成涨红了脸指着四周骂道:“笑你大爷,再笑了老子撕了你们的嘴。”

李元锦也不知道究竟是喝了些就脑子发热,还是被周围这些男子气概冲昏了头,他突然不知道从哪涌出了一股豪气,对着魏成抱拳说道:“魏大哥,结亲的事就算了,但是喝酒行。来,咱俩干一碗。”

魏成听到李元锦称他大哥,楞了一下,然后一拍胸脯说道:“要喝就喝三碗。”

“好,三碗就三碗!”李元锦这会已经被酒劲儿冲的不行了,只感觉胸口有一团火,周身这群人又是一连片的火,烧的他已经什么都不顾了。

很快,就有人将六碗酒端到了二人面前,二人相对而立,各自端起一碗酒,碰碗道请,一饮而尽。

军队喝酒,除了坐在帐中的将军元帅用小杯,其他人喝酒用的都是吃饭的碗,而军士吃饭的碗,可想而知有多大了。李元锦刚才坐在边上,也不过浅斟慢酌了小半碗,就已经红了脸,而现在,可是整整三大碗。

第一碗下肚,他就已经感觉胃在不断的翻涌了,从舌根到胸腹,火辣一线,烧的他周身通红,汗如雨下。

魏成已经红着眼睛端起了第二碗,李元锦强压不适,也端起来一饮而尽。

第二碗下肚,李元锦只感觉整个胃已经被胀满了,酒水似乎都已经灌到了他嗓子眼,可碗里的酒还没有喝完。他梗着脖子,一口一口的将碗里的酒喝了个见底,扔下碗的时候,他感觉好像有一队兵马,在他的胃里驰骋,往来冲杀。

魏成端起了第三碗,看着碗里盈满的酒水,心中暗骂这是哪个王八蛋倒的酒,真他娘不嫌事大。但是事到如今,必须喝!

他压着嗓子将那碗酒硬灌了下去,将碗高高举起,向下倾倒,示意自己已经喝完了。周围人也是一片叫好声不断。

李元锦端起酒,闭眼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不呼还好,一呼之下全是酒气,差点没把他带吐了。他屏住呼吸,将这碗酒硬生生的灌了下去。只是这一次再也没能想之前那样涓滴不洒,整个前胸,都已经被酒水浸湿了。

第三碗下肚,李元锦突然感觉自己的胃好像没有了,翻江倒海的感觉一下变淡了,但是那队在胃里驰骋的人马,突然掉转马头,向着他的脑袋,一路横中直撞了过来!

最终,李元锦没能和魏成角力摔跤,虽然两人已经拉开了架势,但是在李元锦踉踉跄跄冲过去的时候,就已经脚下一软,醉倒在了迎上来的魏成怀里。

哇哇的吐了他一身。

众人见李元锦醉倒,非但没有笑话他,反而来了两个人,动作轻柔的将他放在了一旁。

篝火之前,饮酒越酣。

不经意间,有人轻声哼起了一首霖水国军中的小调,然后周围的人跟着哼唱起来,三百人的声音渐渐的汇成了一道沧桑豪迈的嗓音,就连文武都忍不住哼唱了起来。

“鼓角争鸣金戈响,边关草陌又枯黄,

塞外寒苦谁不知,今夜我守烽燧上。

家里爷娘心别慌,帐中小娘莫断肠,

街边小儿且贪玩,殿上君王稳朝堂。

有我在此镇边疆!”

“马上马下,枪箭林中闯,

刀拍黄沙,衣甲渗血凉。”

“父母妻女莫垂泪,兄弟在身旁。”

“殿上君王毋挂念,甲胄披身上。”

“若有烽火连天上,我手有刀枪!”

“马蹄踏破中军帐,谁家好儿郎!”

...

这首歌谣,是边关镇守的军士时常唱的一首歌。霖水国国内水脉丰富,但是边塞之地却皆尽苦寒。就如同物极必反一样,整个国家的边境线,除了西边的临江府和瀚京府,其余各地全部都是水源稀缺的风沙戈壁之地。

其实在场的人,有几个是去过边关镇守的士卒。但是这首歌谣,唱起来确实如此深沉壮烈,就让他们如同亲身经历过塞外戍边,吃过黄沙一样。

豪烈之气冲天而起,男儿壮志凌云直上。

昏睡中的李元锦,就感觉胸中点燃了一团火,虽然微弱,但是异常的炙热。而耳边的一阵阵缥缈豪迈的歌声,带着同样的火,一丝丝的钻进了他的身体,将他体内的火苗越哄越高,已经快要将他点燃了。

一股股男儿豪情、雄浑炽烈的阳刚之气汇成的烈火,就在李元锦的胸腔灼烈的燃烧着。恍惚之间,李元锦不知道从哪里扯来了一块东西,顺手一兜,就想将那团烧的他分外难受的火扑灭。

神照内景的山水图,就这样将那团火吞了下去。

那团火球进入了神照内景图,瞬间就分散开了,几千道纤细的火光散布在整个个神照内景图中,落在了几千个男性的身上。

神照内景图的观想男女,虽然有性别之分,但是本身之间区别并不大,体现出来的气息也几近相同。而就在这几千道火光下落之后,那些得了火光的男性,身形拔高体态壮阔,面容轮廓开始棱角分明,眼神变得更加坚毅明亮,眉眼之间的神光更加生动自然。

第二天一早,李元锦睁开眼,发现自己睡在一处军帐里,自己昨天穿的衣服不知哪里去了,身旁放着一身替换的衣服。

他穿好衣服走出帐篷,宿醉之后的阳光格外的耀眼。帐篷外站着钱奋,看到李元锦醒来,连忙应了上来。

李元锦问道:“昨晚怎么了?”

钱奋竖起一根大拇指,用钦佩的口气说道:“李大人你真是厉害,不仅文武双全,而且酒量也没的说。真就和那魏成连干了三大碗。唯一可惜的就是之后你就醉倒了,被送回帐篷里休息了。”

李元锦一拍额头,苦笑道:“金吾卫和羽林军的人呢?怎么四周都没见到?”

钱奋指着远处一片滚滚烟尘说道:“今天一早的时候,金吾卫和羽林军就已经去操练去了。这会正合兵一处在校场上跑步呢,说是不满一百圈谁也不能停下,没有跑完的,要给三百好个兄弟洗一次缠脚带。”

军中人士,都不穿袜子,改用又厚又结实的缠脚带,裹上脚之后,剩下的部分就将裤脚扎起来,然后穿鞋。裹上缠脚带,不仅奔跑时鞋子不容易掉,而且就算鞋子掉了,这又厚又硬的缠脚带,还能坚持再跑十几里地。

只是军中的缠脚带,短则三五天,长则月余,都是不洗的。拆下来之后,都不是平铺在地上,而是如鹿角一样架起来的,而且鲜有原本白色的颜色,味道更是生人勿进。可想而知,给三百人洗一次缠脚带,可不是什么轻松的活计。

两人正说着话,那边的烟尘已经慢慢落了下去,几百人陆续跑出校场,郑库和殷俊跑在最后,督促着所有人。幸好,所有人都坚持了下来,没有出现一两个需要洗缠脚带的倒霉蛋。

只是所有人跑出校场,尚且能列队整齐,待二人一声令下之后,所有人都东倒西歪的坐在了地上。郑库和殷俊远远地看见了李元锦,一路小跑了过来。

二人跑到近前,对李元锦抱拳说道:“榜眼爷,今晨所有兄弟都如常训练,并无一人缺席。还请榜眼爷督视。”

李元锦抱拳回道:“二位统领辛苦了。本来我也想找二位说一声,此间无事,我就先走了。”

二人知道李元锦还需要赶去渡水城,也没有多做挽留,只是有些羞愧的说道:“我们做事莽撞了,还烦劳榜眼爷跑了一趟,真是惭愧。”

李元锦笑道:“没有的事,我之前回家一趟,这次只是顺路过来看看诸位兄弟,顺便和二位统领切磋一场。二位统领武艺精湛,还请二位之后好好帮助我和张大人,咱们尽快做完推行国教之事。”

只有切磋,从无哗变。

郑库和殷俊抱拳说道:“多谢榜眼爷。之后但有吩咐,吾等必将竭尽全力。”

众人也没有在过多言语,简单的吃了早饭,几百号兄弟在营门口目送李元锦三人离去,纷纷感慨这位榜眼爷真是没有架子,文采武功又好,就是酒量太差了。

三人离了乙渡,驱马赶向渡水城。李元锦在起来之时就已经用真气逼散了残余的酒气,这会坐在马上,看着两边的景色,神清气爽。

文武与他并驾齐驱,笑着对他说道:“元锦,昨夜喝酒之后,你可知你干了什么?感觉如何啊?”

李元锦回道:“昨晚三大碗就下肚,我就记的一阵天旋地转,之后发生了什么,我就不知道了。”

钱奋经过昨天之事,知道这位榜眼无甚架子,顺口接道:“李大人你喝完酒之后还要跟人角力,结果栽倒在那人怀里,还吐了他一身。”

李元锦苦笑的摇了摇头,钱奋一看,知道自己失言了,连忙说道:“下官一时语快,还请大人责罚。”

李元锦笑了笑说道:“本来就发生的事,何错之有。只是,我以后再也不喝酒了。”

文武哈哈大笑说道:“这话呀,我年轻时候说了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可是每次酒一上来,就又成了下次一定喽。”

李元锦笑着说道:“对对,下次一定。”

三人笑了一阵,文武正色道:“元锦,虽然暂时缓和了金吾卫和御林军的过节,可是曹协和赵藐两人就没那么好解决了。曹协动了动嘴,赵藐可还在病榻上趴着呢。”

李元锦点点头说道:“咱们是得再去会会这曹协和赵藐,不把他们俩搞定,内里不和,向外的事肯定事倍功半。也不知道阿越现在做的如何了?”

其实张越对这几天的事情进展还是比较满意的,按着自己的谋划,已经开始着手做推行之事。先是刊印了几千份的道家精义典籍,送至了各处大小官吏和城内外头面人物的手上,同时在城内各处宣扬道家思想,黄老之说。

只是对于寻常百姓,自然是不能全盘的将道家学说讲给他们,只能挑那些祈神安福、祭祀庇佑之言辞,再说些养民安生、强身健体的小法门。城内外各处道观也是大开方便之门,更有诸多的道士真人出得门来宣道讲经。

其实已经初见成效,城内已经多出了很多家中悬挂黄纸符箓、木剑八卦之类的镇宅保平安之物的人家。连带的,街面上售卖此类物品的摊贩也多了起来。只是九成九都是随着风气挣些养家糊口的便利钱,售卖的东西也都没什么真正的作用。但是能够安稳生意养家糊口,同时还能与人安心导人向善,不已经是最好的作用了吗。

风起于青萍之末,浪成于微澜之间。向道之风,其实已经开始徐徐刮起了。

几日之后,李元锦来到了渡水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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