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一结丹就是完美金丹
当然,这可能是千年前之事了。因为里面的一切看来,都出现石化迹象。
白郎扔下大斧头,抽出登山镐和魔笋,跳下窟窿去。
他催动灵力,令水灵印发出微光,一边向骸骨走去。这骸骨面朝下趴着,并且从姿势来看,他死死抱着某种东西,至死也不肯放手。
骸骨死抱着的是颗石珠,有鞠球那般大,莫非这就是珍珠?若真的是珍珠,这确实够惊人的了。不过命都没了,要来何用?
白郎将骸骨一掀,当即散架。他抄起石珠,收进蛇皮囊中。然后四周看了一下,再没发现之后,也就跃出窟窿。
柳绿儿本来兴高采烈的,一瞧是颗石珠,不由大失所望,“太可惜了,化为石头了。唉,这横财来得太迟了!”
白郎微微一笑,“你拿个袋子下去,将那骸骨收起来,绝对比一百颗夜明珠值钱!”
柳绿儿一听,果真也跳下窟窿去,然后就听到她尖叫起来,“天呀!我发财了!我发财了!”
她不是用袋子,而是用飞天葫芦,将所有骸骨收入。为了避免骸骨损坏,她将葫芦放大到五尺高,这才将骸骨收进去。
然后,她借了白郎的登山镐,将巨蚌石化体犁了一遍,这才意犹未尽地收手。
白郎瞧她那亢奋劲,不禁失笑。他下意识地探手入皮囊,轻抚石珠,这才是真正的奇珍!
柳绿儿一点也不傻,她当然看得出,那石化的不是珍珠,而是珍珠囊而已。
不过,她可不是要财不要命之人,所以干脆装傻到底。于是两人各得其所,都开开心心地返航。
此后一个月里,大部分是白郎在划葫芦。柳绿儿则窝在巨葫芦内,忙着制作骨人战偶。
她点起精石小火炉,以洞虱鱼鱼皮和鱼骨,加上铁甲蜗牛腹足,熬炼成胶。
再以此胶炼制的筋腱,将骸骨一块块串起来。然后,她又帮骨人制了假内脏。
假心用来封存她的精血,其它主要用来储存灵气。跟着,全身蒙上一层鱼胶皮,骨人战偶雏形完成。
到此为止的话,这个骨人也就是个玩偶而已。要成为战偶,还得进行最关键的一步,祭炼。
祭炼这一步,也最耗费心血和灵力。必须每一块骨头,以及其它的每一部分,都烙印上她的血蛇印。
接下来,她就要通过操控血蛇印,来驱动骨人战偶。
这有点像教幼儿走路,必须一步步来,不断地摸索骨人的缺陷,不断地补强血印之力。
柳绿儿也没有隐藏,她甚至有意与他交流。白郎也非常虚心地,向她请教一些关键问题。
五仙教以祭炼毒物著称,祭炼法宝只是副业而已。经过这回生死之劫后,柳绿儿却看清毒道的死结,已决心抛弃毒道。
不知不觉间,两人又回到大水穴气泡洞。
白郎顾不上休息,即刻投入新工程之中。他要开辟一条隧道,避开瓶颈道和螺旋道,直通到海眼底部。
此处离坑口大约三千丈,对别人如同鬼门关,对他只是一道门槛而已。
柳绿儿一听,就已感到不可思议。她估算了一下,此隧道大约要挖五千丈长!
这个数字听起来,就已知道不是轻松活。不过白郎却是认真的,并且相当有信心。
这半年来,因为缺乏必要的资源,元灵修为几乎没有提升。肉身修为方面,却是突飞猛进,比起坠入深渊之前,强了五倍不止。
除了肉身强悍外,他还有一个依仗,那就是大斧头。这把大斧头,不仅沉重和坚硬无比,还有一种奇妙的功能,就是抗反震。
白郎全力一斧砸向岩壁,随着“嘣”的一声响,如同炮弹轰击一般,砸出一个五尺深窝。
几乎人人有过这种经验,就是拿铁锤去砸硬物时,出手越重,手臂就越会被震得发麻。
这把大斧头,因为密度出奇地大,可以将被砸之物的反震,也轻松碾压。他旋风般抡动大斧,原本坚硬的玄武岩,竟变得犹如豆腐渣一般。
那一丈长的斧柄,也是神奇之物。它是一条树根,尾端有五条分叉,像五根手指一般,牢牢抓住斧头。
看着这匪夷所思的斧柄,白郎甚至有过遐想,这会不会是神的手臂所化?
隧道以六十角度往上延伸,高一丈二尺,宽五尺。且每隔百丈,还修一个小气泡洞。
每日一百丈的进度,白郎显得颇为轻松。其余时间,他多半放在参悟七彩珍珠上。
这种参悟既是一种淬炼,也是一种冒险。稍有不慎,他的元灵就有可能被吞噬。
当初,在小心地削去石化珠囊后,一颗橘子大小的七彩珍珠,便散发出柔和的七彩光芒。
这种光芒,竟令到他的元灵兴奋,不由自主地散发出灵识,并向彩珠表面聚拢。
忽然,七彩光芒倏地一暗,同时一股极其强大的吸力,一下将其灵识吸入。彩珠仿佛有无穷的吸引力,使得他的整个元灵,也几欲冲出。
那一霎,白郎有种魂飞魄散的感觉!
最后关头,白郎还是清醒过来,强行将灵识拽了回来,随之轰然而倒。
他的元灵,竟陷入完全麻痹状态,但又并非是失去知觉。就仿佛时间停顿一般,他的感觉停留在那一霎。
如此过了一个时辰,他的灵识中,仿佛有一根丝动了一下。这一动,真是牵一发而动全身,麻痹随之迅速消退。
随之感知能力的恢复,他难以置信地发现,他竟可看到自己的灵识!
他的灵识,犹如无数根蜘蛛丝,从元灵上散发出来。不错,这就是元灵的触丝,也即是构成灵魂的魂丝。
中低阶灵修士只能感知魂丝,要到六灵天境界,也即圣境灵目才能看到魂丝。
现在,他提前了整整一个大境界。
白郎虽然是道则融魂,但若无这颗彩珠相助,至少要到上大灵王境之后,才可逐渐获得这种能力。
七彩珍珠具有聚魂功能,将无形的魂絮,凝聚成有形的魂丝线。即是说,七彩珍珠不能令他增加灵力,却能令他的灵力高度集中。
七彩珍珠就如同锻剑大师,能将一块烂铁,锻造成一把宝剑。
发现这点后,白郎简直乐此不疲。那怕有被吞噬的风险,那怕每一回淬炼后,都得如白痴般麻木好久,他也坚持每天淬炼一回。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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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一结丹就是完美金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