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最简单才最有效
第一个方向,他可选择将骨骼软化,也即所谓脱胎换骨。不过骨骼软化过程漫长,并且绝对是一种煎熬。
尽管如此,绝大部分灵修士,会选择这条道路。因为惟有化骨成功,才能进入灵圣境界,而要成功化骨,当然必须先软骨。
第二个方向,他可选择仅将关节软化。这个过程当然要快得多,躯体还会因此大幅拔高。如果全部骨骼都软化的话,身体反而不会增长。
不过作此选择的话,也即意味着此生的修为,只能局限于最强王者。
这个问题,在地下海之时,他已向柳绿儿请教过,也早已有决定。他的选择就是,走第二条路。
很简单,从软骨到完成化骨,至少需要三十年。并且,将骨骼全部化掉的话,也即变成软体动物。一想到这点,他就想起恶心的鼻涕虫。
这种事情,打死他也不干!
周长阔在百丈外打坐,安静地等待着。而柳绿儿则在十丈外,为他护卫。
听到那轻微的噼啪声,她已知晓他的选择,不禁轻叹口气。
十二个时辰后,白郎将所有关节冲开,完成整个晋阶过程。他站起身来,大步走向周长阔。
“白公子,如此年轻就踏入王者境界,修炼史上恐怕前所未有啊!”周长阔抱拳祝贺道。
白郎也抱拳回礼,“先谢周前辈的大礼!只是晚辈愚钝,不知前辈何意?”
“无他,只是想让你接我三招而已。”周长阔淡然一笑道。
白郎难以置信,“只为接你三招?”
周长阔点点头,“不错,先接在下三招。然后,你才有资格问为何!看好了,第一招!”
周长阔戟指白郎,身前的浓雾突然聚拢,化形为五丈长的巨蜥,直扑他而来。
虽然只是普通的精血化形,或称之为魂血化形神通。但他借用了自然之力,施加于灵气化形上,因此也非同一般。
白郎自然不敢有丝毫怠慢,他将水灵印聚拢于左掌,化为一面水盾。
“嘭!”
水盾被轰散,白郎倒飞二十丈,巨蜥化形也被撞得空中翻滚。
“好!第二招!”
周长阔的中指上,忽地射出一道血线,注入化形后,化作一只血爪。巨蜥化形一个龙腾虎跃,血爪猛地抓出。
“吖!”
白郎舌绽暴雷,咆哮声中,一道血线从舌尖上射出。血线卷住魔笋飞出,迎向血爪。
魔笋急旋中笋衣打开,如同一把旋转的巨钻,且形成一股吸力旋涡。魔笋钻入血爪之中,同时鲸吞一般吸取血爪灵力。
“嘣!”
周长阔弹指之间,血爪当即爆开。魔笋被震飞,却只有些微损伤。
这第二招,从场面上看,竟是平分秋色。认真计较的话,白郎则是靠法宝之力,占了大便宜。
“好!第三招!”
周长阔也不敢托大了,忽地一个双龙夺珠,食中两指上,各射出一道血线。
两道血线注入化形后,化作两只血爪,齐齐抓向白郎。
不用想,魔笋根本无抵挡两只血爪。所以,白郎根本没想去抵挡,他要做的是进攻!
“吖!”
暴喝声中,他左掌猛地一挥,血灵翼如刀一般劈出。与此同时,他的魂丝极速凝聚,形成魂血刀。
在血爪印触及他身躯刹那,他的魂血刀,也将巨蜥化形一分为二!
“嘭!”
白郎如皮球般被轰飞,巨蜥化形也随之消解。
“呃……”
一股鲜血涌向咽喉,却被白郎硬生生压住,咽下肚去了。他随之稳稳地落地,若从切磋的角度来看,这三招他算是过了。
论灵力,他无比与周长阔相比。但经过七彩珍珠淬炼后,魂血化形的锋锐程度,却比对方还要锐利三分。
“很好,白公子,你有资格问老夫任何问题。不过,老夫希望与你意识交流。”周长阔轻笑道。
白郎点点头,却不敢说话,他怕一开口,鲜血就会喷涌而出。
周长阔食指虚空一点,一道白练射出。白郎也伸出食指,与这道白练相触。
两人灵识直接接触,随之开始意识交流。用这种方式交流,根本无须担忧第三者窃听。
“周前辈,为何要相助于晚辈?”
“共同利益,本人在此地并不得势,杀了你对我并无多少好处。相反,与你合作则对双方都有利。”
白郎下意识点点头,他相信对方所言非虚。而且,即使对方所言掺假,至少他也是真的帮了他,并且不止一回。
去年围捕之时,周长阔总是小心翼翼,显得诸多顾忌。现在看来,那不过是做戏而已,他根本就不是想拿下白郎,而是想找机会接触。
白周两人的意识交流,持续了两刻钟。
白郎招手让柳绿儿过来,“柳姑娘,你先随周前辈离开。过几日,我再去与你们汇合。”
柳绿儿表情相当复杂,瞥了他一眼后却不说话。她是精明女子,除非白郎肯帮她,否则周长阔想让她怎么死,她就得怎么死。
周长阔一拱手,“白公子,后会有期!柳姑娘,请!”
“后会有期!”白郎也拱拱手道。
说完,不管柳绿儿似嗔似怨的眼神,转身向迷雾海飞掠而去。
白郎并非要下海眼,而是找了个小岛,搜索一圈后,背靠石壁而坐。
刚刚与周长阔一战,他受伤不轻,加上刚晋阶,他的状态非常不稳定。
虽说是试手三招,但周长阔除了没拼命外,可是一点也不留情。那三招一招比一招狠,尤其是第三招,使出了双血爪印,几乎是全力了。
对周长阔来讲,要是白郎接不起这三招,他也会毫不犹豫下杀手。
三天后,白郎伤势早已痊愈,元灵状态完全稳定。他从大葫芦中,取出铁甲蜗牛肉干,饱餐一顿后,离开了小岛。
收进大斧头后,大葫芦只能缩小到三尺高,他背着也觉得有点累赘。
斧头无法压缩,斧柄也只能缩小到五尺。因此只好令斧柄弯曲,勉强屈身于大葫芦。
下了小山峰,他往西北方向贴地飞掠。两个小时后,他登上悬崖,进入迷雾森林。
这森林因终年迷雾笼罩,基本上是喜阴的低矮植物,因此实际上,他只能在植物上飞掠。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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