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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一定能坚持住

“这老东西到底什么情况?”

宋思有点搞不懂了,好好地一个妖魔,不吃人喝血,跑到寺里当和尚。

当和尚就老实当吧,又给百姓发种子。

这也就罢了,现在又变成哲学家了?

“我……”

女子脸色不断变换,最终只是叹了口气,起身离开。

孤独,落寞,生无可恋。

“人世间的情爱,不过是穿肠毒药。看上去美味无比,痛苦却只有自己知道。不如皈依我佛,了去烦恼,寻一个大自在。”

住持的话发人深省,但三句话不离老本行,说着说着又开始劝人出家。

“佛祖若是有灵,怎么也得给你弄个罗汉果位。”

宋思心里忍不住嘀咕,这个住持怕不是人格分裂,太不务正业了。

“长老,我一心向善,却总被人误解。我真诚待人,却总是被欺负。”

一个相貌敦厚的中年男人跪坐到住持面前,诉说着自己的遭遇。

听到他的话,住持微微一笑,从背后掏出一杆旌旗插在旁边,将一根香蕉一根黄瓜塞在嘴里。

左手拿着茶杯,右手拿着茶壶倒水,即便滚烫的热水溢出来也没有停止。

而后摸出一把斧头扔向天空,又抓着一大把蜜蜂玩命般的蛰自己。

“卧槽卧槽卧槽!机器猫!小叮当!”

看着眼前的一幕,宋思惊得差点跳起来。

这尼玛变戏法呢?

黄瓜和香蕉还好说,那么长的旌旗之前藏在哪里?

“长老请直说,弟子驽钝,悟不出其中的道理。”

“是旗在动,还是风在动?蜜蜂蜇人是天性使然,还是绝望的反抗?你可曾听到天空喊疼?别人要的是黄瓜,你偏要给香蕉。痛了,也就放下了。”

住持的话充满智慧,富有哲理。

中年男人若有所思,留下一百两银子示意住持去看看脑子。

接下来的几个人,要么问感情,要么问财运,看的宋思极其蛋疼。

寺庙占有众多土地,雇佣了很多佃户,还有一大堆善男信女捐赠,问财运勉强也能说得过去。

可问感情是什么鬼?

不知道出家人六根清净,不染红尘吗?

怕是有什么心理疾病!

等前面的人全都离开后,宋思来到住持面前,开始大眼瞪小眼。

感情一片空白,也不缺钱财。

他竟然不知道自己该问什么!

“我问个鸡毛啊,我不是来斩妖除魔的嘛!”

琢磨了半天,宋思突然想起来这里的目的,恨不能给自己一巴掌。

噗嗤!

就在此时,一道闷响突然传来。

宋思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一把斧头劈在住持脑袋上,斧刃近乎全部没入。

“???”

突如其来的变故把宋思整懵了。

什么情况?

碰瓷?

斧头到底哪里来的?

为什么会突然劈到住持头上?

宋思满脸惊悚,突然想起一件事情,住持好像曾经将一把斧头丢上天。

抬头看向房梁,果不其然,一道痕迹分外显眼。

“这老东西到底想干什么?”

宋思盯着住持的尸体,他不相信一个妖魔会如此简单的死掉,定然有诈。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等待了足足半柱香时间,住持的血液已经将地面染成暗红色,依旧没有出现宋思预料中的变化。

宋思眉头紧皱,用鹿角剑把住持的脑袋割下来。

没有听到击杀提示,没有任何反抗。

住持就好像真的死了,尸体也没有变成妖魔。

“难不成,我错了?住持真的是一个造福于民的好人?”

宋思感觉十分后悔。

后悔自己误会了一个得道高僧,后悔没有及时对其进行救治。

如若不然,住持或许也不会死在这里。

……

……

寂静的禅房里面,一盏油灯将黑暗驱散。

跃动的火苗中,大雄宝殿悄然出现。宋思看着住持的尸体,表情极为凝重。

两道身影坐在灯前,其中一个是青冥教副教主爱新觉罗圈腿,而另一个,赫然是已经“死掉”的空山寺住持。

“心灯的力量果然强大,别说这小子,换成我恐怕也得着道。”

爱新觉罗圈腿双眼死死盯着油灯,脸上浮现出贪婪之色。

“心灯的力量,便是创造出互相矛盾的场景,怀疑自己的见闻,怀疑自己的行为,最终否定自我。可惜心灯破损的厉害,核心法也残缺不全。”

住持笑了笑,四根犬齿从嘴里龇出来。“如若不然,哪里用得着这样费力。”

“另外那个人类呢?虽然只是运气不好被卷进去,但能坚持到现在,应该也不是寻常货色。”

爱新觉罗圈腿张开嘴,细长的舌头伸进鼻孔,将里面的鼻屎挖出来吃掉。

青冥教虽然由人类创立,里面的成员却已经不算是人类了。

基本都如卢正义那般经历过血肉改造,区别只是强弱。

“另外一个……”

听到爱新觉罗圈腿的话,住持脸上浮现出一抹异色。

心念一动,火苗猛地拔高,另一个画面显现出来。

……

……

“呼呼呼!”

剧烈的喘气声,伴随着清脆的撞击声,画面中两人激战正酣。

“啊……”

高亢的叫声中夹杂着巨大的满足,白嫩的身子猛地一阵抽搐,之后便趴在床上一动不动。

背后的男人似乎并不在意她的反应,继续卖力。

然而就在此时,女人的尾椎骨开始慢慢变长,白色的毛发也钻了出来。

前后不到三个呼吸时间,一条毛茸茸的大尾巴就这样出现在眼前,还俏皮的摇晃了几下。

“呀!”

似乎察觉到了身体的变化,女人惊叫一声,正好迎上了男人的双眼。

“我……嗯……其实是狐狸……啊……精……”

女人的话被撞得七零八碎,怯懦的表情我见犹怜。

她已经不行了,感觉整个人都快坏掉了。

奈何男人就是个牲口,还在不停卖力。

“住持许诺……只要再……吸上五十次男人的精气……我就能够……能够解脱了……”

女人将憋在心里多年的话说出来,感觉整个人都放松了不少。

“嘿嘿,美丽的姑娘,你也想快点解脱吧?”

“为了……解脱……我一定能……坚持住……”

……

……

爱新觉罗圈腿:“???”

住持:“!!!”

两人对视一眼,谁都说不出话来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七十二章 一定能坚持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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