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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他的国

黄花村是一个很好的村子,街道干净整洁,红花绿草相得益彰;墙面上没有乱七八糟的牛皮藓,只有颇具艺术气息的涂鸦;村民们热情好客,生活缓慢而悠闲。

相较于村外市中心的喧闹嘈杂,人心浮躁,黄花村大概真的就是世外桃源。

这就是诗中的“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

可当这一切美好景象与犯罪分子联系起来以后,似乎就显得有些奇怪,甚至荒诞。

小贝走最前面,四处张望,似乎想要找出一些瑕疵,说服自己眼前的一切都是演出来的。

顾远有些无奈的撑着伞,伞下是一个娇小的身影,兴致勃勃的踩着地面上雨滴汇率而成的水流。

姐姐,你都快三……不是,快十八了,能不能成熟点?踩这些水有什么好玩的?要踩也得踩前面那个水坑啊!

两大一小,顺着街道走向黄花村的大商场,身影拖的很长,雨幕渐渐模糊了他们的身影。

陪女孩子逛街确实是一件很无聊且让人身心俱疲的事情,尤其是这个女孩还是长明阶段进化者。

不仅仅是因为女孩儿会让你提东西,更重要的是她会不断的挑选试穿衣服,然后让你给出一个评价,这个评价必须真心实意,不能有半点敷衍,这种时候的女孩儿大多感知灵敏,稍有敷衍她都能看的一清二楚。

顾远看着前方欢欣雀跃的丁,心里万分感慨。

还是我家小鱼儿好,从不拉我逛街。

“你家杰哥真的顶得住这样逛街?”

前面的小贝有气无力的吐槽道。

“我哪里舍得让杰哥陪我逛街,就算让他陪我逛街,也应该是我拎东西才对。”

丁回过头,一副理所应当的模样。

“你特么?”

小贝怒目圆睁,想要说点什么,却看见丁默默拈起一滴雨水于指尖跃动。

“我家婷婷都没让我这么辛苦过……”

他有些委屈的嘟囔道。

“哦,那我先帮婷婷好好训练一下,以后她用起来比较顺手。”

丁乐呵呵的说着。

小贝面色悲愤看向远方天际。

如果我有罪,请用法律制裁我,不要让我陪女人逛街!

“丁,我刚刚看到指示牌上有家茶理一世,那家店的奶茶贼好喝,要不要去?”

顾远的声音从后方飘了过来。

丁听见这句话,明显眼睛一亮,又迅速黯淡。

“杰哥说我最近都胖了,不能喝奶茶。”

顾远眼见丁明显有些意动,立马加大力度。

“今天运动量这么大!咱们走了都得有十公里了,刚好浅尝一杯,一增一减不就等于没喝?”

丁双手捏着自己的衣服开始揉搓衣角—只要开始纠结她就会下意识做出这个动作。

这代表她动摇了!

“茶理一世都是茶饮,喝茶不仅不会胖,还能减肥!尤其是大量运动之后,效果格外明显!”

顾远细语着,如同恶魔的低语。

“真……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队长,你说是吧?”

小贝微微一愣。

“啊?应该是吧。”

“什么应该?上次不是带你喝过吗?”

“啊对对对!我上次喝过,喝完瘦了三斤。那味道可太棒了!”

小贝终于反应过来。

“前面带路!”

丁喜笑颜开。

可能是下雨的原因,奶茶店里除了江城小队的三人外,再无其他人。

店员单手撑着头看着店里的三位客人。

三位客人正捧着茶饮美滋滋吮吸着。

闲来无事,店员打开了话匣子。

“你们是外面来的?”

“是啊,你怎么知道?”

顾远抬头看向店员,她并不是很漂亮,但很干净,很阳光,一眼就知道。

“笨蛋,人家在这里做生意那么久,村里的人还能多少都有点印象。”

丁咽下一口奶茶,一边咀嚼着椰果一边说道。

顾远还没来得及说话,店员先接上话。

“小妹妹你不礼貌哦,怎么能这样和哥哥说话?要乖一点哦。”

丁脸色一僵,咀嚼的动作也缓缓停止,顿时觉得手里的奶茶不太香了。

小贝低下头吭哧吭哧的笑着。

顾远立马转移话题。

“那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你们就很像外面的人,走路急匆匆,动作急匆匆,就连喝奶茶也急匆匆,说谢谢的时候就像是在走程序,根本就不是真心感谢。”

“村里人不会这样。”

店员笑呵呵的说道。

顾远三人面面相觑。

好像还真是那么回事,出身国安的他们办事向来雷厉风行,来去匆匆。

“村里人是什么样子?”

顾远又问了一句。

“村里人都很好呀!都是很温柔的人。”

“我来之前听说黄花村里面都是犯罪分子,可现在看来一点都不像。”

店员听完没有生气,而是认真的想了想。

“这种说法也没错,村里人基本都犯过罪。”

小贝有些不相信。

“你犯过什么罪?”

“我呀,我犯的是盗窃罪,偷了十万块。”

“你不像那种人,我看的出来,是不是有什么误会?还是误判?”

顾远看着那个阳光活泼的面容说道。

“我真偷了十万块钱。”

说来很奇怪,犯罪分子往自己身上揽着罪责,官方工作人员却在替她辩解开脱。

“我十六岁的时候被赶出家门,差点饿死,奶茶店老板让我在他店里工作,结果被我父母举报雇佣童工,要罚款。”

“我偷了家里所有钱想给老板。”

“可奶茶店被封了,老板也走了。”

“后来…父母把我送进监狱呆了几年。”

似乎是单手撑着有些累,店员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揉了揉因疲倦有些惺忪的眼睛,毫不在意的继续说道。

“其实,那天我答应去做小姐来着,老妈子说我长得不好看,一次300,第一次贵一点,能拿500。那年我16,只要我说是自愿的就不犯法。”

“不过还好,我现在开了家奶茶店。”

窗外的雨越下越大,天色阴沉,奶茶店内的灯光却显得愈发明亮。

顾远感觉胸口被石头压住,有些窒息。

“其他人呢?也和你一样?”

小贝开口淡淡问了一句。

“差不多吧,村口卖早点的老黄,他老婆生病了,没钱治,想着去夜市摆摊,结果碰到官方整顿市容,要把他小摊没收,他和官方工作人员打了一架,自己被抓去坐牢,老婆也死了。”

“还有那个裁缝,被一个富二代下了迷药,挣扎时不小心把富二代捅死了,被判防卫过当。”

“……”

小贝沉默片刻。

“真的是不小心?”

“谁知道呢?反正她是这么说的。”

顾远看着店员小姐,出声问道。

“石桥那边的那些呢?”

“出来卖当然也是犯罪咯。有的是为了给老爸老妈治病,有的是为了帮自己男人还赌债…反正都是为了钱,要不是缺钱也没人愿意干这个。”

奶茶店内突然安静下来,只剩下顾远三人吮吸奶茶的声音。

“总不能,全是这样的人吧。”

顾远涩声道。

“谁知道呢?反正只有在外面混不下去的人才会来这里,至于为什么会混不下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我们只是一群抱团取暖的可怜人而已,在这里大家曾经都是罪犯,没有人会嫌弃你,你可以找到工作,可以正常生活,一切都很好。”

罪犯生活的地方自然是罪土。

这便是罪恶之都的由来。

罗曼罗兰说,这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在认清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

我偏要在这薄情的世界里,讲深情的话,做浪漫的事,认真吃饭,好好生活。

“似乎你们都很喜欢马主任?”

顾远仍是好奇。

“当然喜欢。他来之前,黄花村大概就和你们想象中的差不多,到处脏兮兮,鱼龙混杂,治安混乱。他来之后,定了规矩,一个月之后那些流氓混混都消失了,大家都可以本本分分生活。”

“那些小姐呢?”

“要生活的呀,都是自己的选择,没人逼她们。马主任还给她们定了规矩,每个季度组织一次体检,生病了公司给治,卖身的时候可以拿一笔钱,不想做了还钱就行,不算利息。”

“可我听说他还卖人体器官。”

“要生活的呀,遇到急事卖个肾也不算啥,还有那些得了病活不久的,尤其是四五十岁的男人,本就是家里顶梁柱,治病还要花钱,不如把自己卖了给家里人留一笔钱,家里人也能活的好些。马主任又不会强迫你去卖。”

顾远沉默了。

毫无疑问,无论是组织小姐去卖还是贩卖人体器官都是罪不可恕的。

可是,似乎马泽炜也没做错什么,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他做的都是好事,他给了许多人希望。

店员继续说着。

“前几年有种特效药对白血病有很好的效果,但是太贵了,村里的病人吃不起,马主任知道以后第二天村里就有仿制药卖,价格便宜,效果还好。还有,之前村里的孩子没地方读书,马主任二话不说建了学校让村里小孩免费读书。他虽然平时看着冷冰冰的,但他人真的很好呢!他是个温柔、善良的男人,村里的姑娘都爱他。”

“不过他也有缺点。”

小贝下意识问道:“什么?”

“居然28岁就结婚了!”

……

杯中茶已尽,曲终人将散。

小贝发动车子。

顾远探头看了一眼身后的村庄。

黄花村,建立在罪土之上的罪国,里面是拼尽全力热爱生活的罪徒。

那是,他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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