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祭天女配的剧本
姜时初告诉乔振山自己要回姜家,并非嘴上说说。
跟乔家比起来,姜家在申城的根基算不上深。
姜海在外虽被称呼一声姜总,实际上,也就一食堂承包商。
在寸土寸金的申城,姜家买不起市值六千万的排屋,几年前才从二手多层房换到现今的电梯小区。
邓芸瞧不上姜时初这个儿媳妇,也是因为在亲事定下后,姜家未给女儿准备什么嫁妆,一开始介绍人提及的陪嫁豪车、跃层豪宅全成了大饼,哪怕乔家也没为这桩婚事花销多少,依然让她觉得上当受了骗。
一进姜家所在的小区,姜时初却没着急上楼。
凭着记忆,她找到了化粪池位置。
上辈子,许美凤对她还是手下留了情的。
大概是因为她死后、给姜家带来几个亿的资产,才让许美凤肯找个地儿埋她的骨灰,而不是直接冲进化粪池。
姜时初半蹲着身,把自己随手从路边薅来的野花摆在窨井盖旁,“你就安息吧。”
这句话,是在抚慰自己前世的怨气。
亦是和过去的自己告别。
当她在海底睁开眼,就没打算再做姜家的女儿。
哪怕她还不知晓自己本该姓谁名谁。
老天让她在弥留之际得知了自己的身世,却没好人做到底,就在她的骨灰被埋在化粪池旁那夜,她最后那点意识也彻底地消散。
如果再留一日,或许她就能见着姜家真正的女儿。
那一晚,通过许美凤夫妇俩的交谈,她得到一个信息——
许美凤已与亲生女儿取得联系。
只是对方身份特殊,见个面都需慎重安排。
许美凤一提起亲生女儿就讳莫如深。
甚至不许丈夫和儿子在家里多说一句,那样子,似乎生怕隔墙有耳。
诺贝尔文学奖,名字里带莹,是姜时初唯二掌握的线索。
然而,甚少有作家会用自己的真名发表小说。
乔修南有一点没说错——
她确实算半个文盲。
因为九岁才开始上学,上的还是山村小学,一个老师兼校长负责教全科,一年的书念下来,她就出现严重的偏科。
四大名著,她只读过一本《水浒传》。
还是花两年时间才读完的。
本就不爱看小说,再加上她忙于公司事务,还要打离婚官司,根本不会关注文学圈。
谁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在她这里,不过是一条左耳进右耳出的新闻。
也许从一开始她拿的就是女配剧本。
还是祭天女配的剧本。
要不然——
怎么解释她被砸死那日,对方恰好达到了人生的颠覆?
当年是抱错也好,是人为导致也罢,对姜时初来说,已经不重要。
因为——
她的人生,不会被这个意外改变既定规划。
姜时初才到姜家门口,就闻到碳烤牛排的香味儿。
而且,是上好的神户牛排。
闻。
当然闻不出牛排产地。
但姜时宇爱吃神户牛排,根本不是秘密。
上学时候,许美凤舍得给姜时宇买三百一块的牛排,却不肯给姜时初报一个语文补习班,足可见她对儿子的宠爱。
“哟,初初回来了?”
姜时初尚未用指纹开门,家里就出来一个人。
来人说着,扭头朝屋里喊一声:“太太,初初归家来了!”
话落,人却依然挡在门口。
姜时初好歹在这个家里生活了十几年,太了解许美凤与眼前这位冯妈之间的话语官司。
听了冯妈的通风报信,许美凤的肝癌也该上线。
只不过,癌症晚期是下不了床煎牛排的。
姜时初脱了鞋,径直进屋:“是在做牛排?看来我来得正是时候!”
眼看姜时初就要把许美凤堵在厨房里,冯妈将垃圾往门口一放,借着拿拖鞋挡住了去路:“是我在煮三鲜汤,初初你先去客厅坐着,过会儿就开饭了。”
“什么三鲜,明明是牛排。”
姜时初一副不肯被糊弄的大聪明样,“妈肯定又偷偷给弟弟加餐!”
冯妈:“……”
许美凤更疼爱儿子,在姜家是公开的秘密。
然而,被这样摆到台面上来讲,却还是第一次!
在冯妈的印象里,姜时初从未因为许美凤的偏心表达过不满。
哪怕撞破母亲带弟弟去买上千的阿迪达斯,或者带弟弟单独去吃西餐,她都不会闹,更不会想跟去,每次都是背着书包钻进自己的房间,一待就是两三个小时。
后来,姜时初没考上大学,在这个家里就更显透明了。
许美凤一度想让这个女儿回老家去。
不等许美凤联系好老家亲戚,姜时初就说自己在科技园找了一份工作——在工厂里负责给手机打螺丝。
这份工作绝对算不上体面。
连冯妈都知道,高考落榜的姜时初应该去复读。
作为母亲的许美凤,却只抛出一句‘我是管不了你了,你想去就去’。
原以为许美凤是在赌气,赌气女儿不求上进,没想到几个月过去,许美凤也没上厂里找女儿。
至于孩子的父亲,问起过一次,之后似乎也忘记这个女儿。
直到两年后姜时初出现在电视节目上,才在姜家引发一场不小的地震。
无论是姜海还是许美凤,都不同意女儿做明星。
然而他们的话,姜时初显然没听。
过去几年,许美凤最常干的事,就是打电话给女儿,千方百计逼女儿退圈。
一张癌症诊断书,终于叫她得偿所愿。
许美凤当然不是真的生病。
用她自己的话来说,不过是非常时期非常手段。
这会儿,姜时初的出现,无异于突然袭击。
冯妈有意无意挡在厨房前,那副战战兢兢的模样,成功取悦姜时初。
就像没听见厨房里的细微响声,姜时初转身,一边开口:“我先去看看妈,也不知道妈的癌细胞扩散到哪儿了。”
“先吃饭吧!”冯妈下意识地阻拦,嘴上却说着贴心的话:“太太上午吃了靶向药,估计还在睡,咱们先不打搅她。”
“是吗?”姜时初半信半疑。
冯妈:“可不是!”
姜时初抿唇,神情勉强:“行吧,那我先吃牛排!”
冯妈:“……”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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