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乱坟岗里提灯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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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没几个人,户四非常起劲的把人头点了一遍,好似战前编队。最后看着我道:“你小子这次可要好好的!”
我冷哼!这是说教么,我有什么不好了?
户四无奈叹道:“原本我还有机会让小姘头劝劝她爸,对他来说只是一句话的事。问题是小姘头嫁于他人,我压根就没有与他老人家说话的机会。更关键的是,我还听说,老人家现在跟他女婿处得不错,二人年纪又相仿,简直亲如兄弟。”说道此处,户四一脸愤怒色。“就是苦了你了,娘子,摊上这么一个爹。”我对着空气说。
这本来一点都不好笑。大虾却乐呵呵补充道:“那是自然,哪有丈人不喜欢女婿的。何况是一个跨界的实权派女婿!只不过,只不过长得太黑了。”
户四的脸上写满酸溜,仰天叹口气,道:“人啊……”他似乎还有很多话要说,却只把气叹得长一些。
王宝宝冷不防嘀咕道:“应该是——鬼啊!”
户四回过神来。
大虾表示,来到这里是他的主意,但是要怎么分工,怎么出行,甚至中途吃点什么,几点睡觉,包括在哪里会和,户四已经做过攻略。所以,大家认真听户四安排。
大虾又吐槽了一句:“本来这事挺简单,只消一句话的事,可如今却要这般折腾,大家就当是来旅游的……”
户四皱着眉望了大虾一眼,难得认真的道:“你那白……”他说到白字没说下去。又道:“这世道本来就不讲理的,你小子现在日子不是挺好过么。”话毕,他顶着油光光的脑袋,正经的做了解说,考虑到我只剩一缕魂魄出行不便,只能与芝麻一组。我自然是要把王宝宝拉到队中。于是,大虾只能独行,户四和肉馒头一组。
山上有庙,大虾告知叫小土庙。而山就叫小土山。
我飘至空中,向前遥望,在那深山之处,果有一庙。想必就是去处。然,这一路上去,却有得走。
“为何不用能力上去?”我忍不住建议。
户四道:“此处有结界,我们用能力,都会惊觉,不然我吃饱了要把头发理光,就是为了潜进去,不被发现。”
“被发现了会怎样?”王宝宝问。
户四道:“可能就白来了。你们可别出什么乱子,我见不到我家小姘头跟你们没完。”
王宝宝不解,又问:“为什么白来?”
户四道:“其实很简单,我们之间本来没有什么交集,但是因为无活界,我们有了交集。他们欺人太甚,我们要阻止。”
大虾暗淡的补一句:“不为讨好任何人,任何组织,只为了心中的正义。”
这是我认识大虾以来听得最入耳入心的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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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馒头忍不住推了一下我肩膀道:“林枫兄,你不也是有原则、有底线,有正义感的人。别人不知,我肉馒头可是清楚的。”
“根本没有。你太抬举我了。”
大虾打断我们对话道,警告我道:“别人我不担心,最担心你,你如今只有魂魄,切不可轻举妄动,连鬼的能力都不能用,否则会触动结界,引来麻烦。”
“是的,尤其是你,赶紧下来吧。”说这话,我后背被拍了一下,一张符贴至身上,恢复人身,掉到地上。芝麻颇有意见的看着我。
户四继续把他的“攻略”进行解释,说上山之路有很多条,其中一条是大路,优点是平坦好走,缺点是人多,守卫检查的多。第二条是后山,优点是风险小,缺点是路远。第三条是小路,优点是静僻、安全、快捷,缺点是陡峭,容易迷路。
肉馒头问都不问,首先举手,要走大路,说自己容易肚饿,中途可以买馒头充饥,然后又贼兮兮的说既然人多,一定尼姑也多!
他娘的,其实我也想走大路。
大虾表示,自己是无活界的人,情愿路远些,也少冒风险,选择从后山上。
于是,户四和肉馒头走大路,大虾走后山,我、芝麻、王宝宝走小路。
我心里十分纳闷,问户四:“这就是攻略?”
户四理所当然的点头。
这也叫攻略,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他压根就没来过,都不知道会有什么幺蛾子等着我们。
他好像看出我心中的嘲意,道:“你怎么知道我没来过!”
我无语。
小土山。小土便是“尘”字。
兵分三路后,我们三人组来到山脚,越近越显人小,越显山高。已没有办法看见山身,更不知所在何处。户四说的小路,还真的有路。一条小径,两旁长满野草,悠悠向前,远处是一个转弯,想必是一条九曲连环的弯路。
见到这样的场景,我反倒心情不错。想当年,也曾到过离奇所在,到最后不仅活了下来,还赢了。但是,今非昔比,如今,我是一只鬼。
小路,自然是没人。但是,可以发现有人的行迹。野草挡路,芝麻欲拔出大刀开路,却被王宝宝挡住,叮嘱他不可用能力。
于是,我们慢慢的走。
幸好是山,虽然偶尔有点湿滑泥泞,但是路是硬的,到处都是石头。
走着,走着,天色渐暗,抬头却发现,不是天黑,而是树高。我们就好像走入了原始森林,一棵棵奇形怪状的树肆意的生长,枝繁叶茂如搭起了屋顶,明明还是白天,却与夜晚无异。
渐行渐远,小路终于无路。试着四下找新路,回头一看,连来时的路也不见了。
此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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蚊虫叮咬,周围传来各种怪叫声,多是虫鸟,却也有从未听过的,像是山风,又像是野兽低吼,他们就像天然的恐怖片配乐,令人毛骨悚然。
我倒是没什么感觉,死都死了,还有什么好怕的。却见王宝宝神情紧张,东张西望,唯恐出现什么。芝麻则用他的小刀在树上刻记号。
定睛细看,前面还有路,但是再往前些,更加漆黑,欲继续前行,须得有照明物。此时,我看见不远之处,有一闪一闪的绿光,这种绿光我知道,是萤火虫。小时候,课文上学过,多抓些萤火虫来,可以当一个灯笼使用,前提是有个玻璃瓶。
根本没有玻璃瓶。但是芝麻却拍了拍胸脯说,有办法。
他掏了掏口袋,掏出了一个小“气球”,十分眼熟。他笑嘻嘻的说是在张佳驹的房里拿的。
只见他麻利的拆开,也不管滑腻,吹气,还真变成一个玻璃瓶。
抓萤火虫的事当然由我去做,因为我会有才剑法。意外却发生了,那根本不是萤火虫,而是磷光。
微弱的光中,我看清楚,是一根手骨。
“死人!”我忍不住叫出来。
“死人就死人,别叫。”芝麻道。二人闻声慢慢的朝我这边摸过来。
芝麻到后,给我换张符。干脆将那手骨扯一扯,露出更多磷光。周边情景也让我们瞧得更清楚些。这居然是一个乱石堆起的坟。也无墓碑,不知死者是谁,荒山野林,我觉得自己后背的汗毛已经竖得够把衣服撑起来了。
“现,现在真的是白天吗?”连王宝宝的声音都有点颤。
“当然是白天。”我壮起胆子,强迫从容。
芝麻毕竟道士出身,反倒显得悠哉,啧啧两声,道:“林枫,你妄为鬼!胆子这么小。”说罢,他把压在骸骨上的石头给搬开。
虽是大不敬,却也不得已。又更光亮些。
“拿来!”芝麻道。
“拿什么?”我问。
“球啊。”他说。
我把“球”给他。他捡起旁边一块石头,将骨头敲敲烂,若无其事的装进去。
之前,我觉得这小子只是个放屁添风的料,居然随身带了这玩意儿,忍不住刮目相看,人各有长处。
芝麻提起灯笼,骄傲道:“好了,这就可以走了!”他四下一照。
我和王宝宝更加沉默了。
四下里,虽然不像眼前的坟这样有磷光,却一个个的耸起,小石堆状,数不清。
“他妈的,这什么鬼地方?”我忍不住骂。
芝麻也是愣住,紧张又怨气道:“真是倒霉,走这条路,我们这是进了坟场了。不过也好,既然是坟场,那就一定有路。死人不会从天上掉下来!”
这话倒完全正确。心略松一些。
此时,一阵钟声远远的传来,不仔细听完全听不见。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