蚀骨沉沦 第251节
“嗯!”野田骏一点头,“你算是,彻底自由了!接下来你想根据计划随我去旧金山呢?还是继续留在这里?”
“我留下,你答应吗?”
野田骏一怔了怔,神态郑重起来,“不错,我不仅是一个商人那么简单,有些事,请原谅我暂时无法告知,但我再次跟你保证,我对你绝无恶意,我是真心希望你过得快乐。如果你不愿意跟我走,我不会勉强,或者我可以送你回中国。”
凌语芊没立即回复,晶亮纯澈的美瞳一眨不眨地盯着他,人家说,一个人再能装,眼神绝对装不了,从这双深邃漆黑的眼眸里,她看到的依然是真诚和友善,所以,她答应了他,“好,我随你去旧金山。”
真正开始我的新生活!真正开始我的重生!凌语芊在心中还默默补充了这句。
野田顿时笑了,整个人显得更加亲切和友爱,然后,他就这样痴痴地望着她。
凌语芊也不回避,眼中渐渐升起了感激和感动。感谢这个素未相识的男人,及时把她从火海中搭救出来;感谢这个神秘却带着善意的男人,给她重生的机会,给她全家好好活下去的机会。由衷感谢,无限感谢!
与野田暂且分别后,凌语芊首先打个电话给Jean,不过对方关机,她便先回家,把喜讯告诉母亲。
得知女儿终于安然脱离组织,凌母也欣喜若狂,又知女儿决定随野田骏一去旧金山,更表示支持,她虽没见过野田骏一,但心想女儿长大了,经过这么多阅历,决定必是合理和正确的。
而后,凌语芊再次拨打Jean的手机,这次终于接通了,如她所料,Carlo也没把缘由告诉Jean,而Jean也已经决定随Carlo去意大利。
想到要分开,凌语芊依依不舍,立刻提议道,“Jean,不如你跟我们一起去旧金山,我想这次野田骏一不会再觉得做不到。”
可惜,那个Carlo并无野田骏一的开明,他要求Jean一定得随他去意大利。
Jean忍住离别的无奈和伤感,安抚道,“Jane,别这样,不是有电话吗?我们可以每天通电话,再或者,等我去到那边安顿好后,我再回美国找你玩,我们还是可以见面的。”
凌语芊也不想Jean继续难过,便不再坚持,就着话题聊开,直到琰琰要吃饭了,才结束通话。
尽管已摆脱了Ms—Arlene的控制,但凌语芊和Jean都不愿在这个代表着邪恶的地方多呆一秒,加上不想耽搁野田骏一和Carlo的工作,于是约好第三天出发离开。
她们在机场做最后的道别,Jean随Carlo去意大利,凌语芊一家四口则随野田骏一飞往旧金山。
去到那里,凌语芊再次见识到野田骏一的能干和关心,他已为她们准备了一套房子,房子是三室两厅,崭新整洁,雅致幽静,且还是一个华人甚多的住宅区,周边有学校、医院、商场、银行、超市等,设施配套非常完善。
环视着整个屋子,凌语芊目光落在野田骏一身上时,再次衷心地投以谢意。
野田骏一一如既往地温柔淡笑着,冷不防地提出一个请求,“我很少吃过地道的中国菜,你们不介意的话,能否今晚收容我,让我有幸尝尝阿姨的手艺?”
凌语芊尚未回答,凌母迫不及待地答允,她今天第一次见到这个年轻人,并没想象中因为他是日本人而无感,反而很喜欢,难得人家开口,她自是抓住机会,正式答谢他营救女儿的大恩大德。
结果,野田骏一还自告奋勇,帮助她们安顿。
兴许是从黑暗地狱中逃脱出来的缘故吧,凌语芊心情大好,把这里当成自己的新家一样布置修饰。
凌语薇不知情,去到新环境兴致勃勃,不谙世事的琰琰只知道大家忙来忙去很热闹,更是兴奋不已。
傍晚,凌母亲自下厨,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一是庆祝新家入住,二是答谢野田骏一的救命之恩。
越往下接触,凌语芊对野田骏一越发的迷惑,他真是个开朗热情的男人,席间用他那不是很流利的中文谈笑风生,先后收服了凌母和凌语薇的心,就连小琰琰,也一个劲地喊他骏一叔叔,还罕见地为他送上珍贵的香吻。
由此,当晚饭过后凌语芊与他来到阳台时,忍不住调侃他,“你果然了得,一下子就把我全家人都收服了!你该不会正是凭着这张嘴和态度哄女魔头放过我的吧?”
避免引来意外,他们决定好今后不再直接提及Ms—Arlene的名字,改为用女魔头称呼。
野田骏一听罢,笑意更浓,意味深长地回应,“我最想收服的那个,没动心呢!”
凌语芊清楚他暗指什么,俏脸怔了怔,岔开话题,“你真的是日本人吗?”
“嗯?”野田骏一浓眉一挑。
“我总觉得,你是我们中国人!”
“呵呵,你是希望我是中国人吧?你们就那么讨厌日本人吗?”
讨厌?与其说讨厌,倒不如说毫无感觉,日本帝国侵华那段血泪史,是许许多多中国人心里的痛和恨,即便时隔几十年,人们心中还是无法释怀,明知或许不该把过去这段仇恨转移现在这批新生的日本人身上,但偏偏就是无法真正做得到。
不过,凌语芊清楚,自己认为他是中国人与这个无关,她是直觉里认为他是中国人!
☆、【销魂缠绵,刻骨的爱】177 鬼精灵小琰琰,长大了!(三年后)
“其实,我母亲是中国人,至于我,算中日混血儿吧。”野田骏一也转向了一本正经,看着她错愕的眼神,他继续道,“很好奇我母亲为什么会嫁给一个日本人?呵呵,别急,迟点我带你去看我母亲,顺便跟你说说她的故事。难得见到中国同胞,母亲一定很高兴。”
凌语芊抿唇,颌首,忽然又问,“你多大了?”
“你猜?”野田骏一先是反问,紧接着,又自个回答,“三十了。”
三十!
“是不是觉得很老?不怕你笑话,我没谈过恋爱呢。”
凌语芊顷刻又是一震,没谈过恋爱?三十岁了哦,而且,怎么看都是个优质股,是无数女人喜欢的类型!“你要求太高吧?”
野田骏一摇头,“是我不想害了她们。”
“难道你就希望害我?”凌语芊记起他说过对她一见钟情,记起他说的以身相许。
“当然不是,以前情况不允许,但现在,已经允许了。”
哦!以前情况不允许?有什么事是限制谈恋爱的吗?凌语芊内心困惑持续递增,但最终,她并没继续追问,转到一件正事上,“对了,旧金山什么工作最好找?不用要求高学历的。”
“你想找工作?”
“是的!”这个房子,不得已才住下,但她不想平白无故占他便宜,就算她暂时无法如市面房租还他,但应该多少给一点,再说,一家四口还要吃饭的。
野田骏一也没反对,提议道,“有没有兴趣去我公司做?”
“去你公司?”
“嗯,你特长是什么?以前做过什么职业?”
“酒店公关,还有……公司广告策划部的公关。”
“那行,你就去我公司当策划公关。”
凌语芊听罢,惊讶,他说真的?有那么巧他公司正好缺个策划公关吗?
“呵呵,别多想了。路,我可以帮安排,但能否走下去得靠你自己,我只是一个总经理,上头还有总裁、董事长和各大股东,我的特权,可没那么多哦。”
凌语芊于是不拒绝,语气坚定地做出保证,“你放心,我一定努力的!”接着,她再一次郑重地道谢,“谢谢你,野田骏一!”
望着她那因为完全接受他而变得更加绝美迷人的容颜,野田骏一笑得更加开心。
凌语芊也默默注视着他,美丽的眸子比天上的星星还晶亮闪耀,涌动着温柔真切的情愫,不久,她定了定神,“时间不早了,你要不要回去了?这么多天没回家,你母亲一定很记挂你吧。”
野田骏一不语,却也不再停留,辞别离去。
由于忙了一天,凌语薇和琰琰已经睡着了,凌母也准备就寝,凌语芊和母亲聊了一会,然后回到自己的卧室。
她像往常那样,静静看了琰琰片刻,随即把衣服挂到柜子里去,弄着弄着,一个东西突然从她其中一件外套的口袋滑落出来,是流星手链,她那天在文化广场,用十美元从一个小女孩那买过来的。
“流星能给人带来好运,姐姐只要握住它,对着它许愿,会遇上你的真命天子,与他长相厮守”
她不禁忆起那个小女孩说的话,依然满腹苦涩和怅然,真命天子……长相厮守……还会有吗?这辈子恐怕是不会有这样的事发生在自己身上吧。
毅然甩开纷乱的思绪,她收起手链放到最底下的抽屉里,拿起睡衣进浴室去……
在凌语芊开始工作之前,野田骏一忽然和她提起一件事,打算为她们一家四口弄新的身份。
凌语芊经过一番思考,且跟母亲认真商量后,决定接受野田骏一的好意。
凌母的名字不改,凌语芊和凌语则改成跟随母姓,分别叫简丹和简羽,琰琰改成简帆,但平时,大家私下还是叫他琰琰。
再过一个礼拜后,凌语芊正式进宫本株式会社上班。
公司也是家族生意,规模颇大,经营产业广泛,包括娱乐、休闲、百货、超市等,当然,跟贺氏集团比还是差很远,而且,工作环境也不同贺氏,那里都是中国人,这儿则到处可见各种肤色的人种,第一天接触的中国人,只有野田骏一的助理——沈乐萱。
沈乐萱二十六岁,当年借助奖学金来美国名校读书,毕业后留下工作,第一份工作便是野田骏一的助理,一直做到现在。
野田骏一真是个好上司,毫无吝言地表扬称赞沈乐萱,还说能找到沈乐萱这个好助手,是他前世修来。
还没真正见识过,凌语芊自是无法立刻确定野田骏一的赞美是否属实,但沈乐萱给人的第一印象非常好,样子长得很甜美,性格开朗乐观,态度热心亲切,让凌语芊本来还有点忐忑的心安定不少,很快便和她成为朋友。
凌语芊的工作岗位,也隶属野田骏一这个总经理,但由于涉及的产业不同,她做起来还是有点吃力,而且,这始终是日本公司,她又不想野田骏一因为她被闲言闲语,于是相当用功和努力,上班头三个月,她几乎每晚都加班,还参加野田骏一为她安排的培训,简直比她在贺氏工作还累人,不过,看到同事们赞许钦佩的眼神,她倍加欣慰,她清楚,自己没辜负到野田骏一的栽培,没有给他丢脸。
当然,有得必有失,这三个月由于醉心工作,她把琰琰给冷落了,琰琰是小孩子,睡眠时间仍占据多数,经常是她回到家他就已经睡着,早晨上班之前他又还没醒。
这天,在野田骏一的“强制命令”和沈乐萱的劝解下,凌语芊总算准时下班。
看到她,琰琰立刻朝她扑过来,牢牢搂住她的腿,“妈咪,我可见到你了!”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道出无尽的委屈和思念,凌语芊即时热泪盈眶,一直游浮于心头的那股愧疚和歉意像是山洪暴发,一发不可收拾。
她迅速将他抱起来,不停吻他,哽咽的嗓音充满怜爱,“琰琰,对不起,妈咪冷落你了,请原谅妈咪。”
“得知你今晚可以早点回来,他兴奋得不得了,一直守在门口,说要等着开门给你。”凌母也百感交集,神色动容。
凌语芊更加心潮澎湃,抱着琰琰来到沙发上,目不转睛地注视打量着他。明明每天晚上她都会陪着他睡,她却仿佛几个月没见了似的。
琰琰则继续可怜巴巴地嘟着小嘴控诉,“妈咪说过搬家后会常和琰琰在一起,妈咪骗人。”
凌语芊又是愧疚无比,“对不起,妈咪不能让骏一叔叔失望,必须努力工作。不过妈咪答应你,以后尽量每天准时回来陪你吃饭,周末还会带你出去玩。”
“真的?”被“骗了”一次,小家伙不敢相信了。
凌语芊伸手在他乌黑的短发上揉搓了几下,重重地点头,“妈咪这次要是再食言,琰琰就别理妈咪!”
琰琰听罢,总算笑了,小身子主动扑进凌语芊的怀中。凌语芊再次搂紧他,久久都没有松开。
接下来,她履行了承诺,不再经常加班,因为前几个月的辛苦付出,她在工作上还算非常顺利,加上有沈乐萱帮助,更是如鱼得水。
也由此,她和沈乐萱的关系不断递进和升华,已经由朋友变成了闺蜜。
相处时间越多,她越发现沈乐萱的优点,也发觉彼此有很多共同点,于是彼此更亲密。
沈乐萱背景简单,很多事情都告诉她,而她呢,避免带来没必要的麻烦,几件大事暂时还不敢坦白于沈乐萱,譬如……和贺煜的关系,对琰琰的身份背景,当然还有她那段非人的杀手生涯。
沈乐萱善解人意,尽管好奇,可也不强人所难,非常珍惜和看重这个朋友,先别说凌语芊长得貌若天仙,单是那淡雅悠然的气质就足以令人迷醉,而浑身不自觉流露散发的忧郁,更是让人打心里疼爱与呵护。
她比凌语芊大一岁,下意识地将凌语芊当妹妹看待,凌语芊却有点不好意思,毕竟,自己儿子都快三岁了,沈乐萱还云英未嫁。
也因此,凌语芊和沈乐萱聊到爱情上,问沈乐萱条件这么好,为什么还不交男朋友。
沈乐萱的回答是:宁缺忽滥,要么不谈,要么就是一辈子,她坚信终有一天她的真命天子会出骑着白马来接她。
这点痴情和专一,又让凌语芊感觉和沈乐萱继续拉近了距离。与此同时,她并没有忽略Jean,她一直和Jean保持联系,Jean的日子似乎过得比她逍遥惬意,Jean没有找工作,而是趁机到处游山玩水,还来过美国探望她两次,每次都逗留了大半个月。
全新的日子就这样不知不觉中,过去了一年。
今天,又是琰琰的生日,小家伙满三岁了!
三岁的孩子,已经很能干厉害,身高体重方面遗传了父亲优良基因的琰琰一点都不用担心,即便是在人种高大的美国,也依然比那些同龄的小孩高和壮一些。
至于言行举止和思想观念方面,因为有薇薇这个半小孩阿姨的长期陪伴与教导,琰琰相当聪明伶俐,说话吐字清楚和利索,还会整段整段地说,意思也大致明白,不过又由于男孩子的天性吧,煞是调皮可爱,套薇薇的一句话,简直就是天使和恶魔的混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