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艺人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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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俞永镇说的那样,千万不要把李瑜当做小孩子对待,李瑜可是顶级家庭出来的孩子。然而在李瑜在这里和他坐在一起‘随便聊聊’,但李瑜展现出来的成熟感,比这个策划部长想象的要更加稳重一些。
如果是其它的练习生听着‘签艺人合约’时估计已经高兴坏了,而李瑜却笑着在纠正着部长嘴里的‘艺人合约’只是一个分成协议,而李瑜想要的合约是首先得拿出一个令他满足的‘签字费’才行的,而分成是在签字费谈妥之后的后续。
听着李瑜的话,部长笑着点了点头从自己的抽屉里拿出了一个牛皮纸袋推给了李瑜:“你看看吧,你的专属合约。”
李瑜拿着合约纸袋后对部长说着:“合约里面太多专业词汇了,我先去给我律师看了再说,具体的我们在商议。”
听着李瑜要把合约拿去给自己的律师看了再说,部长疑惑的看着李瑜说着:“额..你在韩国有个人律师?”
李瑜灿烂的笑了起来:“没呀,但我有钱。”
很简单的问题,有钱难道还找不到好的律师吗?毕竟艺人合约就相当于一个‘卖身契’了,李瑜当然不会把自己的把柄给公司握住。
至于现在的练习生合约就算是不执行了,顶多就十亿韩元的事。如果真的走到那一步,撕破脸走到了法律程序,说不定还要不了十亿。
部长点了点头:“嗯,合约你确定好后,一周之内给我吧。”
“嗯,没事的话,我就先下去了。”李瑜拿着手里的牛皮纸袋朝着部长说道。
他点头应答着:“好,你去练习吧。”
在李瑜离开后,部长在自己的座位上摇了摇头说着:“难怪公司和他的合约条件签得那么的宽松。”
公司这边给予李瑜的合约相当的宽松,比起现役的少女时代,以及SUJU都要宽松很多。毕竟李瑜在出道前就展露了自己的才华,而且是引起了别家公司关注的那种..
所以这次公司用的‘艺人合约’就像是签约已经出道后的那些成熟的艺人似的,条件相对宽松很多,而且还有着签约金,七亿韩元,按照一年一亿韩元的合约价格签的。
这个价格并不算高,但李瑜只是一个练习生呀。虽然他特别了一点,在创作上有了一些名气。但他只是创作人并不是艺人,所以公司能开出七亿韩元的价格来签约,李瑜觉得还行。至少‘S.M’拿出了自己的真心来对待了这次的签约。
李瑜从部长办公室出来后,他给俞永镇打了一个电话,得知他在楼上的工作室,李瑜就去他的工作室了。
来到了俞永镇的工作室里,俞永镇看着他的手里拿着一个文件袋,他笑着询问着:“公司给你的合约?”
李瑜点头说道:“嗯,我打算去咨询一下律师后在签约。”
俞永镇笑了笑说着:“挺谨慎的嘛。”
李瑜笑了笑说着:“肯定得谨慎一点呀,毕竟是和自己未来切身相关的东西。对了,老师,这次的歌曲我创作得差不多了,我今天晚上可以完成全部的编曲,明天给你送过来吧。”
俞永镇说着:“嗯,你看新闻了吧,YG,那边已经准备了新女团,下个月就出道。不知道和我们的新女团比会是怎么一个样。”
听着这个消息李瑜挑了挑眉,因为他很清楚,未来YG的新女团‘2NE1’是和少女时代来进行比较的,而不是和F(x)来比较,她们的人气显然是比宋茜她们要高了很多。
主要还是因为YG的风光更偏向于‘时尚流行’的感觉,她们占据了当下的流行元素,成就肯定会比F(x)高了。
面对俞永镇的提问,李瑜说着:“YG的风格非常的独特,可能他们制作的女团也是很独特的女团。”
俞永镇说着:“是呀,他们习惯了走一种hiphop和电子的风格,这个和传统爱豆的舞曲又有着很大都不同。但是女团也走那样的风格合适吗?”
“如果真的有着那样的实力,谁又能说不合适呢?但,他们只是单单比实力..我觉得真心不够!未来肯定是裴珠泫那样的美女居多。”
俞永镇听着李瑜的话,瞬间就大笑了起来:“哈哈哈,你是在讽刺‘YG’的选秀风格不看外貌吗?”
在‘2009年’这个当下,所有人都说YG的选秀更看重实力,其中‘大棒’里面的姜大成就是最好的例子。而对比之下‘S.M’这边是外貌和实力都要!
当然李瑜很清楚,在这次‘2NE1’之后,YG对于女团成员的外貌也变得挑剔了起来。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
面对俞永镇的话,李瑜只是笑了笑。接着俞永镇说着:“合约看了吗?”
李瑜说着:“额,还没来得及,到时候和律师一起看吧,我下午就打算去找一家好点的律师事务所。”
“清潭洞周围就有很多高级律师事务所,你随便选择一家吧,这边的律师事务所实力都不错,而且你仅仅只是看一个艺人合约而已,没必要大费周章。”
李瑜点头回应道:“好。那我就先走了,我先去吃个饭,再去律师事务所。”说完,他拿着自己的合约就离开了公司。
李瑜在楼下换了衣服后,问了一句小陆要不要去吃饭,但他们觉得时间太早了,现在才11点5分,这个时候去吃,晚上会饿得很早的。
所以小陆等人都没有选择这个时候去吃,而且小陆看着李瑜手里拿着文件,还以为他有着什么事情要处理。所以他选择就不打听,也不跟着了。
.......
李瑜在公司附近吃了一顿韩式的家常菜后,就前往了律师事务所,得知李瑜是来找律师咨询合约问题的,很快就有人接待了,谈好了咨询费一个小时多少钱后就有着律师来给李瑜讲解了。
律师看了看这个印着‘S.M公章’的合约,又看了看李瑜,他认真的阅读了合约之后发现条款里面没有埋藏陷阱,就连违约金也是在合理范畴,五十亿韩元。
公司支付李瑜七亿韩元的签约金,作为公司的签约专属艺人。未来公司负责给李瑜提供专属的经纪人,以及活动所需的车辆,并且公司负责积极宣传、包装李瑜,帮他接洽所有的商业活动,李瑜不得私自越过公司去谈任何商务合作。
以后李瑜创作的歌曲,公司有着优先购买权,李瑜可以为其它公司提供音乐创作,但商务接洽需要公司出面。公司会抽取卖出去歌曲的创作费,演唱版权费,以及音源版权收入,总额的百分之四十。李瑜独自享有歌曲的版权。
这个就等于说,外公司的买了李瑜的歌曲,比如创作费,演唱版权,这是对方经纪公司给予的一次性价格。而且等着音源上架之后就李瑜,别家公司,别家艺人,三人分了之后,落入李瑜收入的音源版权,还得分给经纪公司,四成。
最直白的就是公司要吃李瑜四成对外创作的所有收入。如果按照韩国这边的艺人标准来看,李瑜这个合约是很好的,公司只要了他音源版权的四成收入而已。
而且这个只是针对‘对外创作’的部分,如果是李瑜给‘S.M’的创作依然保持着,三家分。
而李瑜让律师修改了一条,以后他给公司的歌曲创作,音源版权的收入,他要两成,而不是一成。专辑收入他可以只要一成,因为那个本来就赚不了什么钱。而音源涉及到一成收入就是按照‘亿’来计算的呀。
版权这边的收入分配结束了,其它就是广告收入,广告商主动上门指定邀请李瑜的,那么李瑜可以获得广告七成收入,如果是公司接洽推荐的,四六分,公司六成。
未来的演技片酬,李瑜和公司是五五分成。因为李瑜现在没有任何的名气,就连去试角都需要公司推荐呢。五五分,对于李瑜这样的练习生真的很良心了。
而且在李瑜工作期间,公司负责提供饮食,饮食标准一天不得超过十万韩元。要知道十万韩元的一天,也是很不错的标准了。如果按照一个月计算,那就是三百万呀,等于两个普通工作者的薪水了。
在合约的最后,李瑜让律师附加着,本合约仅限于韩国活动。未来李瑜回国了,S.M还想用五五分成?那是不可能的!
拟定了一份全新修改后的合约,李瑜回家了,明天说不定还得去公司继续商量呢。
说实在的,李瑜也知道S.M这边在合约上做了很大让步了。别的那些才出道的艺人,根本不可能是这样的条件。
当然他肯定想在合约之中给自己争取最大的优势,这是人之常情。
从律师事务所出来后,李瑜看着对面就是法拉利的展厅。
他突然想起了,今年要上市的‘法拉利458’这得买一辆呀,李瑜知道法拉利上市,再到提车,最快的时间都要等半年,甚至一年。这个时候提前预定,等着明年自己考了驾照就可以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