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古总你终于发威了
“原来如此,开饭吧。”昆叔也不在意,不至于强行,不然真是输了棋,还输了品。
白姬只是觉得有点可惜,余小多能在昆叔手里办事,对婉儿的帮助以后也不会太少,而当一个普通人对婉儿是没有任何的帮助。
这时,从旁边的通道内走出十个女佣,每个女佣手里端着金色的盘子,步伐规整,甚至连身高都是一模一样。
这仪式感直接拉满啊,如果让她们穿成那种宫服,那简直就是在伺候皇帝。
但余小多在想,如果都穿着女仆装,那视觉效果一定非常爽,可惜昆叔不懂呀。
八道菜一一端上桌,这摆盘,这色泽,这手艺,余小多感觉这里的大厨不简单呐。
忽然,昆叔问道:“吃饭前有人说说这些菜吗,大侄女可不要说。”
白姬笑了笑,昆叔还是喜欢这样。
三人看着眼前的菜品,微微皱着眉头,余小多也有点摸不准有什么含义,你让我看看古董我还能掰扯两句,这菜难道还有什么门道。
“叶家女娃,你先来说说。”
叶诗诗暗道自己为什么那么倒霉,老是先拿着我开刀,就不能先问问古婉儿吗。
“呃…这丸子色泽光润,这只鸡口感好像不错。”
余小多差点没笑出声,叶诗诗你也真敢说啊,你瞎掰也找点深奥的词,说不定别人就觉得你很叼了。
等叶诗诗说完,昆叔轻笑道:“看你很饿了。”
叶诗诗:“……”真是太丢脸了。
白姬的嘴角都开始忍不住上扬,让你好好学习,你非得去混。
昆叔的目光移向古婉儿,余小多已经准备好一大堆词汇,虽然不懂,但我能把你说晕。
而昆叔看古婉儿胸有成竹的模样,目光立马看向余小多,刚刚你下棋不是很厉害吗,总有你不会的吧。
“年轻人,你来说说。”
余小多暗道不妙,这位昆叔不服气,你也太小气了。
然而古婉儿才是真正的胸有成竹,微微笑道:“数字入菜肴以是一种文化,包含民俗文学,而这些菜能对应上。”
“一品锅、二锅头、地三鲜、四喜丸子、五柳鱼、六壳蒸鸡、七星子蟹、八宝鸭子、九转肥肠、十色豆腐,愿在坐的每个人心想事成,十全十美。”说完古婉儿面带自信笑容坐下,仿佛这题目太轻松了。
余小多诧异地看着古婉儿,厉害啊同志,我都没看出来,你居然给看出来了。
古婉儿感觉到余小多那惊讶的目光,要不是有旁人在,肯定得整上两句,这就惊讶到了,我还有很多本事没展露出来呢,小样。
叶诗诗瞬间感觉无地自容,这个余小多居然说的头头是道,潘伟不是说他不学无术,和自己差不多吗,怎么一下变得有学问了。
输给古婉儿还不止,现在还要被余小多碾压,真的好气啊。
白姬此时都要对余小多刮目相看,难道真是自己看走眼了?还是说他瞎猫碰上死耗子,蒙的?
“你这个年轻人,确实有点意思。”昆叔展露出笑颜。
“让昆叔见笑了,晚辈也是乱蒙的。”古婉儿倒是谦虚一下,免得自己太高调把余小多的风头都强过去了,毕竟他在自己身上。
昆叔笑着拍了一下双手,只见四个中年男人从一侧走出,身穿燕尾服。
他们可不是来吃饭的,而是朝着客厅一角走去,在那里摆放着乐器。
两人小提琴,两人大提琴,其中一个人用手势倒数,悠扬的音乐环绕在餐厅里。
余小多表示,吃个饭不止是仪式感拉满,就连这古典音乐也不放过,昆叔也是讲究人啊。
不过余小多和叶诗诗心里在打鼓,昆叔不会又来一句,听曲猜歌名,咱们只会蹦迪,切克闹,这古典乐鸟屁不通。
昆叔闭着眼睛沉醉了一下,随即笑道:“动筷子吧。”
余小多和叶诗诗顿时松了口气,谢天谢地,终于不带问题了。
刚刚说完,昆叔顿了一下:“你们有谁知道这是一首什么曲子吗?大侄女除外。”
这话一说完,余小多和叶诗诗在心里疯狂咒骂,好好吃个饭不行吗,非得整些幺蛾子,看我们年轻好欺负啊。
白姬无奈苦笑,昆叔你就别难为年轻人了,看把诗诗给愁的。
余小多这时候也在想,这首曲子叫什么,绝对是听过,但就是不知道叫什么。
叶诗诗想的和余小多一模一样,反正在哪里听过。
古婉儿这时说道:“这首经典小提琴曲名为《NearerMyGodToThee》,不过在之前这是一首诗歌,1840年在芬斯堡的一所教堂里唱出,后经谱曲成为经典。”
“在97年上映的泰坦尼克号沉船时,甲板上也出现过这首曲子。”
余小多和叶诗诗一听,顿时就想起来了,原来是在电影上听过,但真不知道名字。
白姬默默点了点头,婉儿的男朋友确实有几分学识,居然对这古典乐曲了解颇深。
此时的昆叔也是挺好奇的,这余小多好像什么都知道一点,搞得自己好郁闷啊。
不行,今天一定要把他一点颜色。
“那你应该知道,在那甲板之上,他们还演奏了另外一首曲子吧。”昆叔淡然问道。
古婉儿嗯了一声:“另外一首名叫《OrpheusintheUnderworld》,翻译过来名叫《天堂与地狱序曲》,还有一个原名叫《地狱中的奥菲欧序曲》,这是法国作曲家雅克·奥芬巴赫在1858年所创。”
“曲中包含着希腊神话,奥菲欧就是有名的诗人和歌手,歌声能让猛兽俯首,而他去地狱寻找去世的妻子,一路高歌,感动冥王冥后,答应放他妻子重返人间,但奥菲欧将要回到人间,忘记冥王叮嘱,回顾其妻,导致妻子重回地狱,悲痛不已,决定终生不娶。”
众人听着古婉儿的解说,众人表情也是不同,昆叔就纳闷了,现在的普通男人懂这些?
叶诗诗觉得潘伟在说谎,这像一个不学无术的人?
余小多下巴都要惊掉了,你有这本事怎么不早说,害得我还在担心。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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