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爷爷的手记
温甜捂住疯狂跳动的心脏,极力抑制住自己喷薄而出的情感。
再看枝桑,果然那人的目光恢复了寻常待人的温和,正低头不知道在和符华说什么,仿佛刚才越过人群看过来的不是他。
温甜赶紧用微凉的手心贴到发烫的脸上做物理降温。
瞎激动什么,人家不过是演技好罢了,自作多情什么呀。
另一面,枝桑和符华拍完这个镜头圆满杀青,两个人下了戏,提着衣摆走过来。
剧中枝桑的角色是个心善的少年郎,服化给他配了一套青色的长袍,完全就是一位风度翩翩的君子,让人挪不开眼睛。
他只是一望你,眼中述说了千百段佳话,让人仿佛品读过了万卷书。
枝桑刚想开口说什么,却被旁边的小萝卜头抢先一步。
“姐姐姐姐,你刚刚看到我的表演了吗?如何?”
符华仰着头就是一副求夸的表情。
“哇,演技实在是太好了!你们不去做演员都可惜了。”
“那可不行,我可不做演员,我的小花生小芋头还等着我回去照顾呢。”
虽然享受温甜对他演技的夸赞,但真要说起去做演员,符华就不乐意了。
他还有更重要的事呢,而且这做演员的一点也不好玩,做久了也是会腻的,这种苦活还是交给清清姐姐吧。
符华虽然平时人小鬼大的,天天嚷嚷着自己是家族大当家,但说到底还是个心性不成熟的小孩子。
这会儿难得穿一次戏服,也呆不住,趁着还没换下来,到处晃悠显摆了。
剩下枝桑和温甜两个人,温甜已经从方才别扭的情绪里回过神来,上上下下打量了枝桑一番,感叹,“你真的好适合这样子的打扮,太好看啦。”
枝桑抬手,低头看起自己被夸的这身衣服,款式似乎和他在糖水界的一些衣裳差不离多少,颜色倒是他衣橱里不常有的颜色。
“平日我确实不常穿这种颜色的衣服。”
“这样子多精神呐。”
成天灰不溜秋的,虽然很酷,但和他温润如玉的气质多少是不搭的,往常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只知道帅就完事了,如今有了对比,就知道什么才是真正适合枝桑的打扮了。
“回家我就给你多买几套这种浅色亮色的衣服,趁得你人可阳光啦。”
忧郁的温柔王子固然很带感,可谁不喜欢阳光帅气的小狼狗呢?
枝桑很喜欢她这副处处为他做打算的模样,当真是有几分小主人的样子了。
只是……
“我素来确实不爱穿这类衣服,总觉得……”枝桑抿了抿唇,似是很苦恼,“总觉得太过高调了。”
“你怎么能这么想?!”
温甜本来只以为是他为了配合芝麻糊的着色,天天把自己打扮得黑乎乎的,听了他的话才知道竟然还有这么荒谬的理由。
“长得好看当然可以高调些呀,不然可不就白瞎了这么好看的脸了吗?!”
温甜脱口而出的话,说是一长串的疑问,实质上却也是一连串夸奖枝桑长得好的话。
枝桑终于藏不住上扬的嘴角,抬起长袖掩了掩,“甜甜觉得我好看?”
温甜觉得他这话问得奇怪,这不是显而易见的事吗?
“当然。”
“比那苗昊还要好看?”
枝桑其实很早就想问了,在自己剪完头发的时候,在温甜看到电视上的人说想要他的签名的时候,在昨晚遇到的时候,在今日吃糖水的时候……
压抑了那么长时间的攀比心终于在这一刻全部宣泄出来。
即使昨晚萝卜提过一嘴他们在对比他跟苗昊的样貌时,认为他更胜一筹。
可不是听温甜亲口说出来,枝桑都觉得不能做数。
温甜被他直白的提问吓了一跳,不过直白的提问值得最直白的回答。
“当然。”
枝桑觉得,这世上没有比这两个字更美妙的词汇了。
体验过演员在镜头前的生活后,张姐还是没能忽悠到两个小伙子加入她的麾下在娱乐圈大放异彩。
温甜一行人的探班之旅也宣告进入尾声,毕竟他们还得赶着上山的,天色晚了就又得耽搁了。
梁清清对此很不满意。
“山上有什么好的,不就看小不点种的那些芋头番茄啥的嘛,什么时候不能看。”
她念念叨叨着,不想温甜离开,还试图诱惑。
“可剧组拍戏可就不同啦,谁能保证下次还能不能跟苗昊在一个组里呀,你说是不是?”
枝桑皱了皱眉,不好插话,心里却笑,他有什么好看的,甜甜可是觉得我比较那小子更好看的。
果然,温甜也不负众望,扛住了诱惑。
“不行的,之前说好的上山看看的……”
见诱惑不成,梁清清更崩溃了,上挑的凤眼,此刻气场全无,仿佛下一秒就能掉珍珠。
“那就剩我一个人在山下啦,演戏多苦呐……”
“得了得了,拿下这个剧的时候你还差点放鞭炮庆祝了呢,哪有这么难过。”张姐看不下去,出来拆台。
梁清清果然下一秒就收起了眼泪,佯装生气地嗔了张姐一眼,念念不舍地拉住温甜的小胳膊。
“甜甜,那等我演完这个戏再去车站找你哈。”
“车站?”温甜怔了怔,随即想起梁清清说的是以前在杏坛西街公交车站隔壁的小摊。
“噢,你不用去那边啦,那边的小摊被收了。”
梁清清:???
“对呀清清姐姐,姐姐现在在西杏园里准备开铺子呢。”
符华见温甜没解释清楚,还贴心地补充,告诉梁清清新店的详细地址。
梁清清的注意力却没在店子在哪上面,而是脸色有些难看地问符华。
“这事你知道?”
符华觉得奇怪,“当然知道呀。”
刚刚不就是他刚去她的嘛。
梁清清又转向枝桑。
“你也知道?”
枝桑点头。
温甜正觉得奇怪,谁知就听梁清清“哇”的一声大哭出来。
“就我不知道!!!呜呜呜,甜甜果然不爱我了!!”
这次,她是真哭了。
温甜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哄好这个哭着就停不下来的小精灵,还惹得剧组每个人都纷纷侧目,探究着他们到底是什么情况。
最后告知了梁清清新店的地址,并且发誓保证,只要新店开业一定请梁清清过去,女明星才收了眼泪不情不愿地送走了三个朋友。
知画峰是个山落群,去往主峰山峰的路曲折颠簸,摇摇晃晃又花了一个半小时温甜才终于到了传说中的,符华的家。
一路上已经看到了不少符华他们种的农作物,一大片山头郁郁葱葱,有茶树,有稻田,伙计们在田间劳作,温甜就已经感受到点乡土气息了,
温甜原本以为既然是大山里的家,应该很落魄才是,顶多也就农村的民房,可当抵达半山腰看到那座精致的庭院后,她不淡定了。
说好的大山里的家呢,怎么还有几层的别墅呢?
再一次被大户人家的霸气所震撼。
符华院子的大管家周叔已在门口恭候多时,见大家下车,鞠躬致礼。
“欢迎少爷回家!”
好大的排场!
她默默地将自己的小胖手收到了身后……
温甜:一定不能让人知道我还掐过符华的脸,不然会被揍死的!
原本以为这么一番迎接,符华一定倍有面子,可小家伙却板住脸,稍稍有点作为当家的威严。
“周叔,这是我的小主人,以后也是你们的小主人了,你们应当先向她问好。”
没想到原来符华是要向大家介绍温甜,温甜下意识地想推脱。
救命!她可没那个胆子去给那么多人做主人呐!
谁知以周叔为首的仆人们竟然毫不质疑符华的话,齐齐一冲温甜一鞠躬——
“欢迎小主人回家!”
温甜:……
气势还怪吓人的。
大家在房间里休息了片刻就又出门了,打算趁着天还没黑,先看一些符华亲自种的农作物。
带温甜和枝桑出来的是周叔,据他所说,符华回来后没有歇息,就忙着下地去看他的宝贝了。
果然到了地里,就见一个小小的身影在弯腰捣鼓。
一件无袖的麻衣,一条汗巾挂在脖子上,看到他们来猛地朝这头挥手,咧开嘴一笑。
那一刻,让温甜想到了语文书上的闰土。
“你在做什么呀?”
地上每一寸都种着作物,温甜无从下脚,走不过去,只能隔了老远问符华。
符华擦了擦脸上的汗,手上没停下动作,“我在收一下花生的荚果,顺便给一些小花生补补钙。”
“补钙?”还有这么一说?
怎么听着倒是在养人了。
“少爷向来对这片花生地最上心,每次只要有机会都会自己过来打理,也有他自己一套的种植方式。”周叔替符华简单解释了这个奇怪的说法。
“对小少爷来说这些作物都是宝贝,也和人一样要生长,需要营养,自然也要补钙了。”
温甜听着新奇,可又觉得在情理之中。
万物有灵,既然糖水都能成精了,农作物有生命就更好理解了。
“符家世代就是种植大户,对作物种植十分有讲究,而且一直以来都在精进种植方式。”枝桑的语气里无处不透露着对他们的欣赏。
“好的糖水离不开好的食材,我们与他们是共生的。”
“确实。”
不然系统也不会千辛万苦地都想要让她购入优质食材。
话说回来,这几天出来,都没听到系统的声音,还挺不习惯的。
系统:「勿cue,度假中。」
温甜震惊:原来你还在啊!
系统:「呵,女人,我都听见了,你想我。」
听到系统再次丫头文学上身,温甜不由得开始有点胃疼。
温甜:算了,你还是退下去度假吧。
系统:「……我偏不!!!!而且本君掐指一算,你很快就会需要本君上线了。」
温甜:闭嘴吧你。
温甜不想干活,温甜消极怠工,所以她无视掉突然抽风跑出来的系统的嚷嚷,继续关心起符华的花生来。
就在刚才,符华已经采了好多把花生到小篮子里过来,分享给温甜。
“这是我这段时间种的花生,红衣花生,按你们人类的话说就是……”符华想了想花生的功效,可话到嘴边就忘了。
“补血益气。”
“对对对,补血益气,还是枝桑哥哥博学。”
符华笑着搓了搓荚果上的沙土,剥了一颗花生,果然,里头的花生颗颗饱满,裹着一层薄薄的红衣,里头是乳色的肉。
仿佛丰满的少女,裹上一层红色的纱,肌肤在纱的遮掩下若隐若现,神秘而诱人。
此刻刚摘下的花生,还带着自然的气息,叫人流连。
“在往西边去,还有南瓜、番薯、豆子……好多好多,但这里的水土养花生是最好的,温润。”符华介绍,神色有点紧张地瞄温甜。
“甜甜姐姐,你看这花生如何?”
像个接受考核的学生。
温甜的手一搓,脆脆的红衣便脱落,露出了一点果肉。
“的确很不错。”
“是吧。”他如释重负地笑出来,笑了几秒,仿佛是要维持成熟的人设,又收敛了笑,小心翼翼地询问。
“那如果拿来做糖水……如何?”
纵使温甜不聪明,都听出不对劲来,这小家伙今天说话那是话里有话啊。
什么花生好不好,什么拿来做糖水,明明就是他心里有鬼!
符华还不知道自己的那点小心思在小主人面前已经展露无遗,还在忐忑地等待着温甜的回答。
看得温甜的那点恶趣味又来了。
“哎……可这花生的糖水,不好做呐。”她重重地叹气,像是当真碰上了天大的难题。
苦得符华瞬间沮丧了脸,“怎么会这样,甜甜姐姐难道不是最厉害了吗?”
他还扭头去看枝桑,想求助一下大哥哥。
枝桑自然早就看透了一切,不过他向来面上云淡风轻,也不急着搭手相救,难得容许温甜再多玩一会儿。
小家伙终究是年纪小不经逗,一下子就急得皱巴着脸,温甜见好就收,状似不经意地提问。
“还是说符华你有什么想法?”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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