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甜甜呐,你不干净了
为了尽快见到符华口中天底下最可爱的小女孩,温甜开始卯足了劲地做花生糊。
连一向恨铁不成钢的系统都怀疑是不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宿主竟然这么有上进心。
只是每天能送出去的花生糊有限,山上和剧组的人这几天都吃得嘴里全是一股花生味了,温甜的制作进度也只爬到了64%。
她第一次经历做了糖水连免费送没人吃的状况。
温甜苦思冥想还能怎么找到吃糖水的人,立马就有人送上了一计。
“姐姐,今天晚上镇上会有千灯会,也许我们可以在千灯会上卖糖水?”
温甜的进度条涨得慢,符华是最急的那个,他不赞同没人吃糖水全浪费掉,就另辟蹊径想出来另一种让更多人吃到糖水的办法。
千灯会是镇上每个月都会举办的集市灯展,一连两夜。
届时整条街上都会挂满传统手艺人制作的精美花灯,供游人在街上猜灯谜、欣赏花灯。
当然也不只有花灯。
为了让千灯会更有意思,也会有许多传统游戏,集市买卖。这些小生意是自由进入摆摊的,只要你愿意,就能在河两岸支起小摊,至于能不能有生意,那就各凭本事了。
“千灯会集市?”
那岂不是就是摆摊?她很在行呀!
到了夜晚,温甜带着枝桑和符华下了山。
小镇上已经挂上了各式花灯,一长串如小灯笼般一盏盏地缀在河岸边。
那璀璨的火光与粉紫色的黄昏天空倒映在河面上,犹如一条闪烁着星光的彩色绸带飘向远方。
古色古香的水乡建筑青瓦白墙,也在花灯的映衬下笼上一层暖色。
也是这么一副美景每个月都吸引了许多穿着汉服的人前来拍照打卡。
温甜选择了离民宿不远的地方摆摊,他们左边是好几排灯谜,右边是一个卖面具的摊子。
面具摊的老板是个长得水灵的女孩,她穿着一身粉色的宋制大袖衫披帛褶裙,摆好面具后很热情地跟温甜搭话。
“你们是第一次来摆摊吗?感觉有点面生。”
她已经在这里摆过好几次摊了,也算是个老油条。
“如果想要生意好,最好也像大家一样换上汉服,才好吸引大家过来。”
面具老板指指街上渐渐多起来的人群,示意温甜看看他们的打扮。
温甜才发现他们三个的打扮在这条街上确实有点扎眼。
她没逛过千灯会,不知道这里摆摊有什么讲究的,符华寻常也不关注这些小细节自然也不会特意提醒。
这可怎么办。
看出他们为难的样子,面具老板就知道他们没有做多少准备就过来了,不过好人做到底,她提醒。
“民宿后面有一家小店,那里可以租到衣服。”而后还催促,“你们快去,现在应该还能抢上好看的款式。”
果然像面具老板所说,温甜、枝桑和符华赶到时,店里的人还不算多,老板一见容貌出众的三个人眼睛一亮。
还没等温甜开口问,老板娘就先跨前一大步,亲切地挽起温甜的手。
“要看一看咱们店里的亲子装吗?”
亲子装?
温甜一脸懵地看看枝桑,再看看符华,指指自己。
他们三个?
“你们不是一家三口?”老板娘看温甜迷糊的样子就猜出自己可能想岔了。
她本来看这一男一女带着个小孩,就理所当然的以为他们是一家人。
不过问题不大,“哎呀,就算不是一家三口,也能试试我们的亲子装,一整套的,走出去很好看的。”
管他是不是一家三口呢,只要穿上气质像不就行了嘛。
这三个小年轻长得养眼,尤其是两个男孩,若是能穿着他们店里的衣服出去走一遭,那活脱脱就是一个招牌呀。
特别是成套的系列,平日里可是很难一整套推销出去的,要知道,千灯会多是小年轻来打卡,可他们很少能拖家带口地来的。
这么可爱的小男孩,如果穿上他们的衣服,指不定能萌翻好些人呢。
亲子装?!
温甜被老板娘的提议呛了个半死,拍了好几下胸口才顺过气。
这种成套的东西好看是好看,但穿上去总是会被误会的,符华年纪小,他们穿穿倒也没什么,可是枝桑……
温甜偷看一眼枝桑,发现他正认真地看店里的衣服,而他目光落下的地方,恰好就是一套大红色的亲子款。
温甜:……难道不是我多想了?
她咽了咽口水。
这么想想,如果和枝桑一起穿同款的衣服,走在等会上……
想象中的画面似乎也不太糟糕?
温甜发现她并不排斥和他们穿上亲子款后,就不再扭捏了。反正枝桑和符华都没有反对,她反应太大,还显得矫情。
不过老板娘最后担心他们撑不起艳丽的大红色,倒也没有给他们选那套枝桑看了很久的大红色汉服。
而是给三个人挑了一套浅豆绿色的齐腰襦裙。
温甜看了那颜色以后还松了一口气。
毕竟大红色什么的,多像拜堂的嫁衣啊……
呸呸呸!她在瞎想什么呀!
温甜赶紧捂住又在瞎跳的心脏,克制住自己的胡思乱想。
从那天在剧组穿了戏服起,温甜就知道枝桑本就很适合这种浅色的汉服,穿上总有一股谪仙的风韵。
所以当枝桑着一身青衣,宛若一饱读诗书的书生走出来的时候,她是欣赏多于惊讶的。
反而平日里多少有点憨的符华,穿上这身衣服后,衬得没有那么的珠圆玉润,却多了几分孩童的伶俐。
最让人意外的还是温甜,一直以来她的生活里就只有糖水,很少花心思打扮自己,以至于平常见着都不会有人觉得她长得好看,只让人觉得长得舒心而已。
结果今天稍稍换了装,在老板娘的友情助威下一打扮,容貌上的优势才慢慢突显出来。
其实她长得很清秀,五官属于小巧精致的类型,换下那一身t恤运动裤,穿上襦裙,将小家碧玉的一面展露无遗。
就像一块璞玉,终于有人细细打磨。
“姐姐好美呀,就像……就像主神身边的仙女姐姐。”
一群人中最受震撼的是符华,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小主人变了个样,最初还以为是认错人。
他见过长得美的人不多,这样清丽又有气质的,也就只有糖水界的仙女姐姐们。
符华认为,小主人现在这样,相比仙女们都是一点不差的。
他还想看多几眼这么好看的小主人,下一秒却眼前一黑。
符华:????
原来是枝桑伸手挡住了他的视线,其实枝桑自己也是看愣了的。
他以为他见过了温甜所有的样子,却万万没想到,这样的甜甜是他从来没有见过的。
他脑子里突然有一个想法,他不想让甜甜换这身衣服了。
而第一次穿汉服的温甜本就有些不习惯,更何况还要被同伴这么目不转睛地盯着,就更窘迫了,
她拉了拉裙摆,总觉得哪里没穿整齐,还想动手挽起衣袖,结果就被老板娘喊住。
“哎哟哟,小姑娘,挽上去就不好看啦。”一撸起袖子不就小姐变丫鬟了嘛,气质都没啦。
“可是……这样不好干活呀。”温甜晃起宽大的袖子,这么拖拖拉拉的袖子,做起糖水来太不方便啦。
老板娘给木头一样只知道捂住符华眼睛的枝桑使了个眼色,示意他劝一下温甜。
可枝桑不想让别人看到这么好看的温甜,巴不得她赶紧换回之前的服装,只不过是不好意思开口说出来而已。
老板娘心想指望不上这小伙子,她只能自己出马。
“干什么活呀,这两个年轻力盛的小伙子干嘛用的,就是来帮你干活的啊。”
老板娘安排得明明白白。
“今天你就是大小姐,他们就负责给你干活了。”
今天古镇上参加千灯会的人都听说,灯谜隔壁来了长得很好看的一家三口卖糖水,而且买糖水的人还排起了长长的队。
作为“一家三口”的一员,温甜站在摊前笑得脸都僵了。
这是她第一次感受到之前枝桑被迫营业的痛苦。
因为花生糊是温甜早就在山上做好的,符华和枝桑最后拗不过老板娘,果真像她说的那样,今晚将其他大大小小能做的事情都包了。
而温甜液担了个糖水店吉祥物的名头站在旁边微笑地招呼客人和客人们合影留念。
以前看枝桑干这活还觉得他怎么动作这么僵硬,今天一做才知道,这事不是社牛可真是做不好的。
偏偏这些来买糖水的人还爱和她搭话,说些让她尴尬的话,例如——
“小姐姐好羡慕你哦,有这么可爱的儿子和这么帅的老公。”
温甜当场就被煮熟了。
就算是真的一家三口都不禁这么夸呀,更何况他们还是假的。
相比之下,枝桑反而不知道在哪学会了睁眼说瞎话的本领,见温甜愣住不好意思,微笑回应。
“谢谢夸奖,她比较害羞,大家不要打趣她。”
引来年轻小姑娘们的尖叫——
“嗷嗷嗷!好温柔好护短。”
“这么帅还会做糖水!”
“二十四孝好老公了!”
糖水不是我老公做的……
啊,不对!!
他不是我老公!!!
尽管被迫营业的过程艰辛,假扮一家三口随时都要做好被煮熟的心理准备。
但这一切牺牲都是值得的!因为收摊的时候温甜发现,经验值已经涨到了90%!
温甜用手指提起已经僵硬了的嘴角,疲惫和五官的僵硬让她的脑子像是塞住了一大团棉花,脑子里空空的,连思绪都连不成形。
她撑住嘴角,完全放空了自己。
结果这副假笑的模样恰好就全落在了收拾完东西转身的枝桑眼里。
枝桑:……
温甜:……
她现在的样子一定很狰狞很蠢吧……
怔了怔,意识到她的行为多少看着很傻后,她小手一缩,立马藏到了背后。
他什么也没看见!
多少是掩耳盗铃了。
好在枝桑估计也是见过大场面的人,面上没有任何异样的表情,并且立马就知道她异常的举动是为了什么。
之前小姑娘来小推车找他合照的时候,他也差点有同样的苦恼。
于是他不作思考,直接伸手两支手指捏住温甜的脸颊,使了一些力一捏,刚好将脸上的肉挤得鼓鼓的,让她瞧着像只嘟着嘴的河豚。
而后轻轻地揉搓了一下,像是在按摩。
一切发生得太突然,而他的动作又太过自然,温甜第一时间竟然没反应到这个唐突的动作,只觉得脸上的肌肉酸酸的。
还挺舒服……
“这样子揉一下,明天起来脸就不会僵。”
他松了手。
温甜听了他的话,接过他刚才的活,下意识地也抬起自己的手,用力地搓了搓自己的脸颊,挤得比刚才枝桑的力度还要大。
气鼓鼓的,就像个皱成一团的团子。
枝桑只看了两三秒没再说什么,又转过身去,像是重新收拾什么。
温甜迟钝地又自己揉了几秒……
不对!!!
她在做什么?!!这个动作不是很傻吗?!!
抬眼看始作俑者,他正背对着她,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只是他微微抖动的肩膀出卖了他此时此刻的神情。
他不会……是在偷笑吧?!!!
温甜对枝桑做的蠢事归结为,营业太累了脑子迟钝犯傻了。
只是可怜她的一世英名啊!!
于是回山上的路上,还在状况外的符华就发现车上多了一只“狐狸精”。
“狐狸精”此时在小轿车的后座正襟危坐,一派正经的态势,纵然山路颠簸,她却动都没有动。
“姐姐,你这么戴着面具不累吗?”
符华回头瞥了那张狐狸脸好多眼,可那两双眼总是直勾勾地盯着他,他实在没忍住,开口劝她放下做回个人。
温甜捂紧了她的面具,不愿意说话,摇头。
太丢人了,不能摘啊。
面具她还是在隔壁面具摊买的,小姑娘还问她要不要给儿子和老公带上一个,气得她差点把她摊都给砸了。
什么老公!不会再有这样趁她不注意就捉弄她的老公了!
趁人之危的人太过分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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