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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一章 自甘堕落

当夜,江南吕家载歌载舞,尽情狂欢。岳,叶二人亦受感染,喝得酩酊大醉。次日醒来,已是红日当空,吕孤雁早挑着糖水,外出讨生活了。其余的人一身农夫装扮,在田间地头施肥锄草,辛勤耕作,倘若没有意外的话,这个不为人知的江南小村庄,将是他们的埋骨之地。

叶枫不由得怅然若失,轻轻叹了口气,岳重天拍拍他的肩膀,道:“你做不到,我做不到,我们是鞭子抽打的牛羊,只有拼命奔跑,不敢停歇。”叶枫心中一凛,神色又变得坚毅,果敢,既然做不到,就铁了心往前冲吧,大不了撞得头破血流,遍体鳞伤!

他要做一把锋利的刀,剔除让肌肤红肿流脓的腐肉,清除可能危及生命的毒瘤,使得这个病了多年的社会,再度像身手矫健的年轻人,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每个人在世上都有不同的使命,有的人提笔如刀,书写时代,有的人创造财富,回馈社会,而他就是众人头上的大伞,身前的一堵硬墙,竭尽全力不让风雨吹到他们身上。

想到此处,他心里充满了骄傲,自豪,眼前着这个山峦起伏,风景如画的村庄,仿佛是万里锦绣江山,寻思:“有我在,大家尽可高枕而卧,舒眉展眼。”岳重天似乎看穿他的心思,微笑道:“你终于想明白了?”叶枫点了点头。岳重天道:“你还羡慕他们吗?”叶枫笑了笑,道:“没有某些人的负重前行,哪有大家的岁月静好?”挺起胸脯,大步向前。

趴在门囗晒太阳的一条土狗,见他大步流星,以为他要擅闯私宅,登时一跃而起,张牙舞爪,吠叫不停。叶枫跳到路对面,冲它扮了个鬼脸,哈哈大笑,道:“你做得对,我会像你一样,尽忠职守,看好家园。”岳重天道:“我们都是这江湖的看门狗,谁想闯入屋内搞破坏,一定打断他的腿!”

北国春天来得格外的晚。

江南早已桃红柳绿,鸟语花香,北国才刚刚冰雪消融,枯树长出新芽。

武林宫,元老院。

“咳咳咳,咳了一个月,还停不来,真是要命了!”面皮发涨的德兴方丈使劲在胸口捶了几拳,咬牙切齿说道。他年轻的时候,与人打赌,潜入数十丈深的碧潭,寒气浸透肺部,以至年年开春,便咳个不停,直到初夏方得自愈。饶是他精通医术,亦无计可施。

苏云松眯起双眼,望着庭院里开始变绿的树木,微笑道:“羊肉,狗肉驱寒怯湿功效甚放,方丈何不试试?”德兴方丈一只手紧扼喉咙,另一只手又在胸口重捶几拳,硬生生抑制住咳嗽,怒道:“老苏,你想要我下十八层地狱,下辈子做猪做狗么?”苏云松呵呵大笑,缓缓道:“天堂还有我们的位子吗?我们岂止下辈子做猪做狗?简直要永不超生。”

德兴方丈怔了一怔,大口喘气。苏云松横了他一眼,淡淡的道:“我们只要维持住当下局面,不要出大的乱子,能够全身而退,身后的是非功过,理它做甚?”莲花道长道:“可是有些人并不愿意我们安享晚年。”德兴方丈瞪眼问道:“莫非是鲁挺?”

苏云松面现鄙夷之色,道:“那个眼高手低,关键时刻镇不住场子的人,不配做我们的对手。”德兴方丈摸摸光头,用力一拍巴掌,道:“一定是变革派的岳重天!”苏云松哼了一声,道:“他外有强敌虎视眈眈,内有不安份的合作伙伴,时刻觑觎他的位子,他是泥菩萨过河,自顾不瑕。”

德兴方丈抓起桌上一只杯子,掷在地上,摔得粉碎。怒道:“魔教妖人狼子野心,他们最见不得我们好了!”立在门口的小厮听得响声,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慌慌张张跑了进来。德兴方丈伸岀手臂,揪住小厮的衣襟,抛了出去,道:“不干你的事!”

苏云松昂首望着屋梁上的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的木雕,嗤的一声,笑了出来,手指敲着桌面,道:“本事是有的,奈何看谁都不服气,每个人都想称王称霸,哼哼,我们有生之年也休想看到一个强大,团结的魔教。”德兴方丈有些泄气了,喃喃道:“是了,是了,华山派余观涛最后左右逢源,很吃得开,他心里若是没有想法才怪呢。”

莲花道长蹲在地上,将碎瓷片一块块拾起,道:“余观涛只有做小富即安的土财主的本领,他向来缺乏做大事的魄力,和掌控全局的能力。他连华山派数百号人都做不到同心同德,步调一致,怎能摆得平****的草莽英雄?跟在我们后面,好歹不愁吃穿,他为什么要反对我们?”

德兴方丈跺脚叫道:“那究竟是谁呢?咳咳……咳咳……”苏云松收起笑容,冷冷的道:“他究竟是自甘堕落,还是扮猪吃老虎,故意迷惑我们呢?”德兴方丈皱眉道:“你说的是秦啸风那个废物?他家境优渥,纨绔子弟,不花天酒地,还能做甚?老苏,你未免想太多了。”

苏云松道:“秦啸风虽然没什么本事,但从来不是放荡形骸之人,他深爱自己的妻子,以礼教自持。可是他最近荒谬绝伦,完全背叛了他所遵守的行为准则,难道不值得我们怀疑,警觉么?”德兴方丈道:“说不定他突然想开了呢?”

苏云松反问道:“万一他大彻大悟,决意要拯救世界呢?世上并不缺乏糊里糊涂活了半辈子的废人,某天冷不丁脑子开窍,成为永垂不朽的英雄的例子。”莲花道长道:“鲁挺已经盯着他好久,很快就有结果了。”

秦啸风已经好多天没有回家了。

他是被李婉喻赶出家门的。

她要让外面奢靡颓废的销金窟,洗掉他身上的凛凛正气,给他换上混蛋,人渣的新标签。想与狼共舞,务必要和狼有共同的兴趣。

秦啸风离家的第一个晚上,是在城南“闻香识女人”度过的。他的到来,把所有人给吓坏了,仿佛大白天看到鬼一样。谁能相信天底下第一好男人居然会光顾这种地方?

尤其秦啸风说出:“有没有标致伶俐的姑娘,给我来一个。”这句话时,更是犹如晴天霹雳,惊得众人目瞪口呆,如痴似醉。秦啸风微笑道:“我是个正常的男人,为什么不能找女人呢?”

一人定了定神,问道:“你妻子不是大美女吗?”秦啸风翻了个白眼,哈哈大笑道:“再美的女神,和她睡久了,都会有厌倦的念头,家花不如野花香嘛!”分开众人,抱起一个惘然无措的少女,大笑着走向二楼豪华的房间。

可是他一关上房门,他忽然发现自己衣裳已经湿透,身上每一块肌肉已经僵硬。他心里充满了愧疚,悔恨,除了李婉喻之外,他从没有抱过第二个女人。那少女坐在他对面,笑吟吟地看着他。她算不上美女,却有让男人怦然心动的厚嘴唇。

她伸出双手,十分自然的放在他手背上。秦啸风如遭电击,手脚不受控制地颤抖,脑袋一阵眩晕,险些从椅子跌下去,仿佛她的手是两条毒蛇,咬上一口便无可药救。

少女指头挠他关节的骨头,幽幽说道:“你长得相貌堂堂,却是块榆木疙瘩。”秦啸风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心里只是不停问自己:“我真的要对不起她吗?我真的要自甘堕落吗?我骗得了三巨头吗?”

窗外街道灯火辉煌,已经到了吃晚饭的时候了。没有特殊情况,他都会在家里吃饭。一壶温度合适的美酒,几样别出心裁的菜肴,一个百看不厌的人。今晚家里餐桌仍然有可口的饭菜,可是丈夫已经背叛了妻子。

他又在心里问自己:“我能扳倒三巨头吗?我的决定是不是太草率了?”他不出声,没有人会责备他,谁都知道他是没用的窝囊废,怎能奢求他做改天换地的英雄?他连杀鸡都不忍心下手,哪有杀人如刈草的狠劲?

他的心忽然跳得很快,突突的心跳声,仿佛是擂得震天响的鼓声,劝他罢手回家的退堂鼓。在这个大家都在给三巨头唱赞歌的年代,他为什么要觉得羞耻,自责呢?在只允许少数人说话的时期,没皮没脸,不在乎别人眼光便是最好的自保方法。

少女伸长脖子,脑袋几乎伸入他的怀里,廉价,庸俗的脂粉香气仍熏得他心神荡漾,魂不守舍。听得少女笑嘻嘻道:“你莫得慌张,害怕,万事开头难,只要你迈出第一步,以后就胆大妄为,无法无天了。”

秦啸风听得“万事开头难”这几句字,不由得身躯一震,没有人一生下来就是胸怀大志,决意做大事的。世人所称颂的英雄,他们只不过在大家最彷徨无助之际,挺身而出,燃烧自己,照亮他人。在此之前,他们如同凡人,时常叹息没有发财的好机会,怨怪社会种种不公平。

他想起如今江湖的现状,绝大多数的门派不是成了三巨头的附庸,就是被三巨头强行吞并,少数不愿意合作的门派惨淡经营,风雨飘零。他想起如今的武林盟已经被三巨头改造成异口同音,万口一辞,无论白天黑夜,耳边都充斥着对三巨头的赞美,奉承。

他想起当下选拨人才的标准,并非注重人品好坏,能力强弱,而是能不能无条件执行三巨头的命令。他见过众多所谓的执掌生杀大权的一方诸侯,说出来的话比寻常百姓高明不到哪里去,做出来的事比未成年的孩童靠谱不到哪里去,他们本来不适合担当重任,但是他们站在三巨头这一边。

秦啸风握住少女的手,她的手很瘦,握着很不舒服。他的思路渐渐清晰:“我不能因为懦弱,就不敢站出来。暮色沉沉,恶狼成群,更需要有人举起火把。这束光可能持续不了多久,但是细心的人应该能察觉到,这个世界并非暗无天日,是可以看到希望的。”

少女痴痴看着他棱角分明的脸庞,笑道:“现在夜短,你再坐着不动,天就亮了。”她眨了眨眼睛,道:“你就是什么都不做,钱一文也不能少。”说着开怀大笑,像这样的客人,一年也碰不到一个。

秦啸风托着她的下巴,笑道:“我的钱不是大风刮来的,花了钱就要得到应有的享受,是不是啊?”少女“哎呀”一声,整个人倒入他的怀里,嗔道:“你们臭男人,就喜欢拿钱欺负人。”秦啸风道:“那你拿钱来欺负我,我不介意的。”衣袖拂出,桌上烛火应声而灭。

不出数日,武林盟上下都知道秦啸风自甘堕落,多数人见怪不怪,好像秦啸风走到今天地步是水到渠成的事。在他们看来,秦啸风算是开窍慢的人,有的人前脚踏入武林盟,后脚便交出了灵魂。不堕落放纵,在武林是没有朋友的。

平时不搭理秦啸风的人,忽然热情无比,和他称兄道弟。秦啸风求之不得,很快和他们打得火热。花天酒地,听歌狎妓,所有开销,皆有他承担,众人愈发喜爱他。正如那少女所说,一旦突破心里障碍,便肆无忌惮了。

秦啸风忽然发现自己在寻欢作乐方面极有天赋,在极短的时间,他不仅熟悉掌握了声色犬马的各种技巧,而且青出于蓝,胜于蓝。兼之他长相俊朗,雅人深致,怎能不成为既让女人着迷,又让男人仰慕的焦点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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