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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 我不能

叶枫蓦地里听到甘锦的声音,着实吓了一跳,尔后听得甘锦破口大骂岳重天,不禁心里暗喜,自以为又找到了见针插缝的大好机会了。的确,若非甘锦与岳重天发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甘锦岂敢肆无忌惮,口不择言?他想走出这个长得要命的山洞,光靠乐观向上的心态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一个可以相互扶持的人。甘锦就是合适的人选。甘锦是值得信赖的人么?显然不是。他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

为了蝇头小利,随时可以捅别人几刀。尤其在这种阳光照不进来的地方,更适合他暗算别人。莫非叶枫头脑发昏,病急乱投医了?叶枫认为自己清醒得很。他知道甘锦绝不允许生命在此凋谢,甘锦比谁都迫切希望活下去。他此时提出合作的意愿,甘锦一定会举着双手赞成。甘锦痛恨叶枫,但是他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叶枫更知道,走出山洞的瞬间,便是甘锦拔刀相向之时。然而叶枫很有信心,他不会给甘锦任何拔刀的机会,因为他的剑会抢先出手。

虽然他多数时候高估自己,低估对手,但是他这次一定能控制住局势,不允许出现任何差错。叶枫寻思:“我的剑又快又狠,一剑下去,人头落地。”想到此处,他习惯性往腰部摸去,却是空空如也,这才反应过来,他的剑已经丢失。他没有了长剑,等于增加了不可预测的风险,总不成靠牙齿去咬死甘锦吧?他右手不禁抚摸脖子,只觉得一团团的污垢从指尖滚落,自进山洞以来,没洗过一次澡,浑身上下臭不可闻,犹如掉入茅厕。

想来甘锦亦是一样光景,咬他岂非如同吃屎?叶枫心想:“屎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吃,我足智多谋,一定能想出办法的。”他眼珠子转了几下,果然又有了主意:“通常捅刀子的人,心是相当虚的,决不敢与别人并肩走,不敢与正气凛然的眼睛对视,鬼头鬼脑落在别人身后,趁机寻找下手的机会。我佯装不知,头抬得老高,口中和那厮胡说八道,趁他以为十拿九稳之时,突然反踢一脚,不踹破他肚子才怪呢。”

叶枫随即觉得不妥,心想:“那厮狡猾得紧,必然有所防范,万一我一脚踢来,被他伸手捞住呢?他只须刀锋一转,我这只脚算是废了。话说一个瘸了脚的男人,想娶得漂亮媳妇,要么家中有矿,拿钱砸得人家不得不从,要么家中有势,能够给她一家人提供特别的照顾。我老叶家三代清贫,无权无钱,想要美女与我长相厮守,唯有四肢完好,给她心生至少能干脏活累活,不愁衣食的念头。”

叶枫摇了摇头,立马否决了这个经不起推敲的计划,又想:“借用华阴城熬鸡汤的老马的话讲,想早点抱孩子,务必推掉乱七八糟的应酬,眼见日头一落山,便要拴紧房门,和媳妇卿卿我我。没有付出哪来的回报?我不给些甘锦甜头吃,他岂能中计上当?甘锦只有一击必杀,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他倘若从后面偷袭,动静太大,未必能够成功。是了,他一定会装出热情欢喜的样子,紧紧握住我的一只手,其实教我动弹不得。尔后他持刀的手,无声无息刺向我的胁间。”他手指轻点两边凸起的肋骨,用力提了口气,明显感觉到骨头收拢,心想:“我若是想办法让骨头挟住他刺入的刀子,他难免大惊失色,会有短暂的停顿。哼哼,说时迟,那时快,我一手刀劈在他脖子上,他岂非如条死狗,瘫在我脚下?”

他翻来覆去在心里推演了许多次,将不足之处统统完善,此时骂声越来越响,甘锦离他已经不远。叶枫一跃而起,朗声叫道:“甘锦,好久不见,你还好么?”甘锦被他突如其来的叫喊,吓得魂飞魄散,颤声说道:“你……你……是……人……鬼?怎么在……这……里?”两排牙齿相互叩击,犹如爆炒黄豆似的,听起来分外清脆。叶枫肚子禁不住咕咕乱叫一通,良久才平息下来,苦笑道:“你要是现在给我一把炒豆子,我叫你爸爸都愿意。”

甘锦不敢答腔,惟闻沉重的呼吸之声。叶枫“呸”了一口,拍手笑道:“阎王不收我,我也是一肚子的火啊!”甘锦半信半疑,长长叹了口气,声音尽是惋惜之意。叶枫道:“你也没死啊?”故意干笑数声。甘锦听在耳中,异样感觉,心下骇然,“啊”的一声,拨足飞奔。未出数步,“砰”的一声,撞上一块石头。甘锦强忍着痛,掉头就走,又是“砰”的一声,撞上另一块石头。

叶枫哈哈大笑,道:“好硬的石头,好没用的脑壳。”甘锦一言不发,如无头苍蝇一样,乱走乱撞。碰了十几次壁之后,终于站立不稳,一屁股坐到地上。忍不住说道:“这石头他妈的真硬,哎哟喂,哎哟喂,哎哟喂,痛死了!”抱着脑袋,大声叫嚷。叶枫道:“你无缘无故走什么啊?”甘锦道:“你我大路朝天,各走各的,你不犯我,我不犯你!”叶枫道:“不带脑子的蠢货,单枪匹马谁也活不下去。”

甘锦沉默了片刻,问道:“你想和我联手?”叶枫道:“你也可以说不。”他忽然轻轻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外面应该是七月吧?再过些日子,桂花飘香,又到了一年一度的中秋节。你可以不喜欢吃月饼,但是流落异乡的浪子,怎能不看天上的圆月呢?唉,年年今夜,月华如练,长是人千里。”声音飘忽不定,极是伤感。甘锦似被感触,喃喃道:“我要看月亮,我要看月亮……”他说着说着,忽然低声哭泣。

月亮依旧如初,可是月光下那个裙裾飞扬,舞步轻盈,笑容甜美的女孩呢?她已经不存在这个世界,皎洁的月光再也照射不到她的身上。在黑暗中,甘锦时常从噩梦里惊醒,大声呼喊她的名字。他时常出现幻觉,好像她就守候在他的身边,他张开双臂拥抱她,却始终无法顾及,急得他嘶声厉吼:“陆嫣,你为什么要躲着我?你是我的人,谁也不能把你带走。”

每当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她的脸上都会露出痛苦,愤怒的表情:“我不是你的人,我是市集上的一只羊,一只鸡,只要有人出得起合适的价钱,他就能把我带走。是你给我安排的命运,难道你就忘记了吗?”说话之间,她左右两侧出现数十人,他们窥看陆嫣的眼神,宛若猎人打量着落入陷阱的猎物。这些人甘锦都认得,正是他们将他这个乡下少年推送到万人仰望的位置。

当然如果没有陆嫣青春成熟的肉体做他的敲门砖,他决不能和这些贪得无厌的人达成一个个简直不可思议的交易。陆嫣指着一个满头秃疮,口鼻散发出臭味的丑陋男人,凝视着甘锦,冷冷说道:“他是我的第一个主顾,也是我买得最不值钱的一次。你还记得吗?”甘锦当然记得很清楚,他十六岁那年过生日,想在镇上最好的酒楼,宴请狗朋狐友,可是口袋空空如也,莫说大鱼大肉,就连一碗酱油拌饭也吃不起。

然而他看到在他眼前晃来晃去,散发出迷人魅力的陆嫣,他知道该怎么做了。酒楼老板只有一个嗜好,就是好色如命,一旦见到美丽的女人,便魂不守舍了,千方百计想将她弄到手了。据说他一年下来,花在女人身上的钱财,至少能在县城最繁华地段,买下几间店铺。每次陆嫣从酒楼门口经过,老板好像中邪着魔一般,一双眼睛定定地落在她凹凸有致的身上,哪怕天崩地裂,山河变色,也休想移开半分。

他那年生日举办得很成功,所有的朋友都对他赞不绝口,他的耳朵灌满了肉麻的恭维。只是谁也没有注意陆嫣不在场,谁也没有想到他们觥筹交错,享受美食的时候,陆嫣却在他们头顶一间豪华的房间,犹如无助的羔羊,忍受着酒店老板近乎变~态的摧~残。甘锦面皮发烫,低下头去,不敢看她。人只要尝到走歪门邪路的甜头,就无法自拔,回不了头。

故而他遇上认为自己难以搞定的事情,立马祭出陆嫣这个独门武器,来换取他想要的东西。听得陆嫣说道:“刚开始我深受刺激,悲愤填胸,恨不得立即死去。我是要和你白头到老的,怎能做这种不要脸的勾当?后来我想开了,麻木了,傻傻以为你的胃口会有满足的一天,到那个时候,你一定会念及我的付出,待我很好很好。所以我要多多勾搭对你有帮助的大人物,让你早点梦想成真。唉……”

其实她早该明白,贪恋权势的人皆是狼心狗肺,一天到晚想的都是牺牲别人,成全自己,哪有什么儿女情长,英雄气短?在漫长的黑暗里,甘锦静下心想了很多,他心里没有任何内疚自责之意。假设人生还会重来一次,就算他已经知道结局,但是他仍然会做当初的决定。一个毫无背景的乡下小子,想得到上层人物的认可,敬仰,只有釆取走不寻常路。既然他心里没有羞耻,为何听到叶枫的话,突然哽咽落泪?是惺惺作态,想博得叶枫的同情?

突然之间,一只手轻轻拍打他的肩膀,是叶枫的手!原来叶枫顺着声音,摸将过来。他伸出右手,搭在叶枫的手背上,道:“谢谢你!”叶枫笑道:“不客气!”话音刚落,觉得右腕一紧,犹如被铁钳牢牢夹住,接着身躯腾空而起,从甘锦头顶越过,“啪”的一声,重重摔在甘锦脚下。叶枫暗叫不好,当即腰部发力,意欲跃起。甘锦伸出一只脚,踩着他的胸膛,将他按在地上。手中寒光一闪,往叶枫颈部划落。

叶枫大吃一惊,右脚抬起,“砰”的一声,踢中甘锦臀部,叫道:“咱们姑且放下恩怨,齐心合力才有出路!”甘锦似被人在身后使力一推,登时从叶枫上方飞了出去,跌在不远处的地下。手中偏离目标的匕首,仍在叶枫左肩划了道口子。甘锦随即跳了起来,破口大骂道:“我操你的十八代祖宗,难道你脑子真的少根筋,你吃了那么多的亏,难道到现在还搞不懂谁是你的敌人,谁的你的朋友?和敌人讲情义,谈合作,岂不是自掘坟墓,反正我没有那么大的胆子!”匕首乱削乱劈。

叶枫没有兵刃,无法抗衡,东躲西藏。甘锦目不视物,乱刺乱劈,无一击中。两人身体虚弱,没动几下便手脚酸软,各自坐在地上,气喘如牛。叶枫不肯就此放弃,叹了口气,道:“至少现在我不是你的敌人。其实你应该知道,我向来对名利权势不感兴趣,只要别人不来烦我,我决不去伤害别人。我明明是只与世无争,极好相处的小兔

子,为什么有些人总把我想象成青面獠牙,凶猛野蛮的禽兽?哈哈。”说到最后,情不自禁苦笑几声,心里满是苦涩无奈。

甘锦忽然笑了,大笑,厉声说道:“放屁,少来这套,我早就看透了你的为人,你这个人是做了婊~子,又想立牌坊的伪君子,既然你想随遇而安,为什么不归隐田园。为什么要做岳重天的儿子?为什么要在名利场逗留?我告诉你,你这双手除了拔剑,杀人,已经不能做其他事了!”叶枫听在耳里,胸口似让人重击几拳,几乎无法喘息,冷汗直流。他知道纵使倾尽****的水,也难以洗净他的罪恶。杀人如麻的手,嗜血成性的蚊子亦是避之不及,实在不配给情人画眉上妆。

叶枫喉咙发出痛苦的低吼,十指插入地面,忽然左手小指一阵剧痛,竟是一枚指甲断了。这些天肌肉萎缩,骨瘦如柴,只有须发、指甲始终保持疯长状态。加上他人又懒惰,以没有修剪工具为借口,十根指头犹如套了十把短剑。甘锦趁他六神无主,倏地大吼一声,揉身扑上,匕首直插叶枫心口。叶枫惊骇交加,就地打滚。甘锦听声辨位,匕首递上一尺,在叶枫左腿刺了一刀,鲜血长流。

叶枫本来有气无力,兼之流了好多的血,躺在地上不动,好像随时会昏厥过去。甘锦哈哈大笑,坐在叶枫身上,提起匕首,来割他的人头。叶枫昏昏沉沉,双手乱抓。甘锦忽然惨叫一声,道:“好快的刀!”坐直的身躯软软倒下,将他压在身下,四肢剧烈抽搐,似乎在承受极大的痛苦。叶枫暗自奇怪:“哪来的刀?”正莫名其妙,胸部衣襟热乎乎,湿湿的,似有热水倒在上面。叶枫更加诧异:“哪来的水?”鼻间尽是浓郁的血腥味,不消说流在他身上全是血。

叶枫心念一动:“莫非是甘锦的血?”低声叫道:“甘锦,甘锦!”甘锦哼了一声,手脚伸得笔直,好像只有这样,才不会觉得难受。叶枫害怕至极,想推开甘锦,然而浑身空荡荡的,哪有什么力气?只觉得甘锦绷紧的肌肉渐渐放松,蜷缩起来,直至一动不动。叶枫心想:“甘锦死了,是谁杀了他?下一个是不是轮到我了?”想起自己活得艰难坎坷,死亡对他来说,也许是种解脱。又想若是自己死了,谁来给这个暗无天日的江湖引入光明?心里既是难过,又是不甘,一口气喘不上来,晕了过来。

也不知过了多久,醒转过来,甘锦早已冰冷僵硬,流在他身上的血已经凝固,衣服硬梆梆的。他肩上,腿上的伤口也已经结痂,显然他晕睡了好多天。叶枫急于弄清甘锦的死因,伸手往甘锦脖子摸去。手指到处,感觉甘锦脖子开了个极长的口子,好像是一刀所致。叶枫大为不解,心想:“洞中除了岳重天,白羽别无他人,何况岳重天恨的人是我,要杀也是杀我,他为什么要手下留情,放我一马?”

叶枫推开甘锦,慢慢坐起,左思右想,一直找不到合理的解释。懊恼至极,搓动双手。忽然之间,觉得右手好像少了什么东西。左手摸去,原来右手食指,中指的指甲已经断掉。这才恍然大悟,他神智不清之时,双手乱抓乱挠,如刀般锋利指甲误打误撞,刹那间划开甘锦脖子上的肌肉,割断喉管。叶枫想不到活得如此侥幸,尽管时过境迁,一颗心仍是怦怦跳动:“好在我没有嘴啃指甲的坏毛病。”

坐了一会,肚子咕咕乱响不停,在洞壁拨了几把青苔,塞入口中。不知何故,青苔入口,竟说不出的难受,“哇”的一声,吐了出来。叶枫拍拍干瘪的肚皮,苦笑道:“肚子老兄,正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眼下的光景,你又不是不知道,有的吃已经很不错了,你还指望着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一想起吃肉,情不自禁叫了起来:“这不是有头现成的大肥猪么?吃十几二十天都不成问题!”叶枫狂喜之下,扑在甘锦尸体上,抚摸着甘锦粗糙,干枯的肌肉,那些关于肉的做法一发涌上心头。

他手掌用力一拍大腿,好像拍打饭店的桌面,大声说道:“他奶奶的,老子好久没见荤腥了,店家你先来个红烧猪蹄吧。什么?厨师是孤陋寡闻乡下人,不会做?他妈的,这是什么破地方。好吧,我服了你,你是大爷,我来伺候你。你先将猪蹄刮毛洗净,剁去爪尖劈成两半,用水煮透后放入凉水中。姜、葱拍破待用。用炒勺将少许香油烧热,放入糖霜,炸成紫色时,放汤调至浅红色为佳。加入猪蹄、料酒、葱、姜、盐、花椒,汤烧开后除去浮沫,用大火烧至猪蹄上色后,移至小火炖烂,收浓汁即成。听明白了没有?”

“客官,你还要其他的菜吗?什么?来份莲藕排骨汤?客官,你就饶了小人吧,我们这里穷得叮当响,店里寻常只提供粗茶淡饭,红烧肉一年也卖不出几份。他妈的,开店的这个不会,那个不会,你到底会干什么?小人会生儿子,一共有十三个,号称十三太保。他妈的,老子在你这里开销花钱,就是你的亲生爹妈,你的老丈人,老丈母,不行也得行,否则惹得老子无名火起,拆了你这爿鸟店!”

“客官,你不能光吃肉,总该来几个菜蔬,洗洗肠胃啊,这个梅菜扣肉,你老就下次再点。他妈的,你以为是快活林,十字坡开黑店,一盘白萝卜,居然要收三百文钱,莫非这白萝卜抵得上仙果,可以延年益寿?客官,一看你是见过世面的,分得出好坏。这白萝卜浇的是童男童女的尿,村里几个百岁老人就是天天吃小店的白萝卜,他们一口气能爬上六层楼,腿不酸,气不喘,面不改色。放屁,老子仇家极多,长命百岁岂非自找苦吃?我要吃肉!客官,你稍安勿躁,像你这种行走江湖的侠客,讲究身手敏捷。你多吃青菜,腰间必然没有一块赘肉。坏蛋一刀砍下,你来个鹞子翻身,轻轻松松避开。倘若你挺着个大肚子,岂非有些不妙?”

叶枫越想越开心,口水流下,打湿衣裳,化解了凝结上面甘锦的血。血腥味涌入鼻中,不由得打了几个冷颤,心中一凛:“我和禽兽有什么区别?”急忙抽离双手,倒退几步。但是肚子叫得愈发响亮,仿佛在嘲笑他:“你这个顽固不化的蠢蛋,到快死到临头了,还逞什么英雄好汉?名节志气就能让你活得下去?只怕你生生饿死了,也没有人可怜同情你。这不见天不见地的,你就是吃了他,谁会知道啊?”是啊,只要能够活下去,名誉道德又算得了什么呢?

齐恒公,晋文公,刘备都吃过人~肉,但是并没有影响他们的历史地位。他这个小人物,又何必约束苛刻自己呢?他定了定神,又慢慢向甘锦走去。他全身每一块肌肉都在抖动,因为他对生命有着强烈的依恋,他不想像甘锦无声无息地死在这里,所以他要不择手段,想办法活下去。甘锦不是他的朋友,而是他的敌人,自古以来对付敌人的方式,无非是在精神上摧毁他,在肉体上彻底清除他。让甘锦成为他腹中美食,算不算一种消灭方式?他摸了摸脸,忽然发现脸颊松驰,他开心的笑了。

虽然他看不到自己此刻表情,但他知道自己当下就像一只饿尽了的野兽,目露凶光,神情可怖。他深深吸了口气,拿起了甘锦的手,往嘴里送去。他闭上了眼睛,把甘锦又冷又硬的手,想像成刚从烧烤架上拿下来的羊肉串,刚从锅里捞出来的蹄?,登时一股无法形容的香气,弥漫了整个山洞。还有什么比吃饱更值得开心的事吗?就在嘴唇与甘锦肌肤接触的瞬时间,冷汗以及敬畏又不由自主涌上了来。

他“啊”一声大叫,跳了起来,拔脚就跑,大吼道:“我不是吃人不眨眼睛的魔鬼,我是个有底线的人!”所以他经常遭受挫折,打击,因为他永远做不到心狠手辣,视人命如草芥,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都做不到。故而他既成不了名动天下的大侠,更做不了翻手为云的枭雄,心慈手软正是他最致命的弱点。他忽然大笑起来,道:“你心肠不是铁打的,混个屁的江湖啊?难道你闯江湖,是负责给大家搞笑的?是不是你的笑话讲得太蹩脚,因此大家急着要你滚蛋,下台?”

直至跑到筋疲力尽,他才重重倒了下来,就算他心生悔意,想走回头路,可是在这睁眼漆黑一团,洞洞相通的环境,恐怕再也找不到甘锦具体的位置了。他脸上还带着欢快的微笑:“你连死人都会尊重,你一定会坚守原则,不忘初心。”他已经不再纠结善良的人,为什么总是四处碰壁,只有撞破铜墙铁壁,囚禁在里面的人,才能看得见外面精彩世界。他更明白越是险恶的世道,越不能缺少有良知信念的人,就像放弃地位前途的司马逸,惶惶不可终日的林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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