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妖娆的兽皮吊带袜
接下来,丁奇告诉两位部落的领头人明年雪化之后将在原鹿部落所在进行交换会,到时候自己部落会准备很多物品进行交换,涵盖各类陶器、背篓、竹制品,并以陶器为主。他们可以用任何觉得有用的物品来进行交换,包括奴、力石、带颜色的石头、植物的种子等,甚至是有用的信息,只要丁奇觉得有价值,就可以进行交换。
力部落可以通知其他部落一起过来,用他们部落的特产进行交换,并顺带指出丁部落需要很多奴。
回到临时住处,奔他们还没有睡,奔正在教新加入部落的人如何制作兽皮衣服,明天就要出发,必须保证每人都有一件保暖的兽皮衣服,而不是像以前那样只是围着一件兽皮就对付过去。丁奇也加入进去,拿着石刀和石锥,帮助进度慢的人切割兽皮并打孔缝制。
三堆篝火很亮堂,窝棚里也很暖和,大家有说有笑,进度竟是不慢,一些人都已经开始去制作简单的兽皮鞋了。
清早,地上一片白霜,就连嘴中呼出的哈气也成了白雾,随着嘴巴的张合不停地变换着形状。
小二黑在那里咴儿咴儿的叫着,仿佛在表达着不满。这两天忙于熬盐,丁奇都没有怎么照顾它,赶紧拿出它的专用陶碗,往里面撒了一点儿粗盐,倒入一碗水搅匀后递给它,竟被它一口气喝完。不过喝完后似乎有些嫌弃的样子,难道它还能尝出来粗盐和精盐的区别?
而灰马也跑了过来,直往那个陶碗里凑,丁奇只好给它也弄了一碗。可没想到,第一次喝盐水的灰马反应有些大,直接人立起来,希律律,嘶鸣声传出去很远。
而小金和小可爱两个家伙一个蹲在窝棚上面,一个卧在丁奇脚边,似乎也在等着他喂食。丁奇接过奔刚刚猎回的两只兔子,用直刀偷偷划开它们的皮毛,递给两只宠物。看着它们大快朵颐的样子,很满足地笑了。
不远处,吃过早饭的一干人穿上了自己制作的兽皮衣服。衣服是按照丁奇蜥蜴皮甲的方式制作,很方便快捷,只不过胳膊会有些冷。而裤子丁奇实在没有时间做成那种样式,只好制成类似于长筒袜的样子,有带子的那种-吊带袜。不过比较宽松,套在腿上后用带子系在腰上,外面则是他们原来的兽皮裙。脚上则蹬着他们简单制作的兽皮鞋,各种奇形怪状。
这群人不管男女,全成了身穿兽皮衣、下穿兽皮裙、腿套兽皮吊带袜、脚踏兽皮鞋的原始人,野性实足,还有那么一丝不和谐的妖娆之美,似乎是一些穿越过来的泰国人。只不过那些男人集体掏裆的样子,实在有碍观瞻。
丁奇问这是什么情况?
奔如实回答到:“兽皮毛硬,皮在外,毛在里,扎得慌!”
丁奇再看一眼那些忍得很辛苦的女人,捂脸走开。
人群中二十个人背着半背篓粗盐,隔着一层黄叶子还放了四五条鱼。其他人没有背盐的人则背着八九条大鱼作为回去路上的食物,至于其他一些零碎的东西,包括渔网、丁奇两人的炊具则由奔带着。
至于熬盐的副产物,都被扔进河中,不留痕迹,不会留给力部落遐想的空间,现在这项技术还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好。
而灰石部落的岩,此时正颤颤巍巍地从力部落出来,两眼一黑,差点摔倒。他作为部落的客人,当然也享受了和奔一样的待遇,只不过那两个没有在丁奇这
里得到满足的女人,从岩身上获得了更多。嗯,那是真的多,这也是岩这两天一直没有出现的原因。
温柔乡,英雄冢!
在全体力部落族人的注视下,丁奇翻身上马,左侧跟着小可爱,右手擎着金雕,排成两列的族人肩背背篓、右手提矛紧跟其后,奔骑着灰马载着脱力的岩最后压阵,向着灰石部落的方向奔去。
蓝虎头领、金象医巫目送他们远去,看着丁奇这样一小群人却走出了浩浩荡荡的气势,两人心中油然而生一种错觉:这样的丁奇,有如神人一般,只有神才能得到猛兽的庇护!
两人神色惊惶,对视一眼,难道他就是荒神?
同样站在人群前面头领的女儿-妇,在后面看着丁奇的背影,喃喃自语:
“这才是真男人啊,这才是我心目中的大英雄!”
随即大喊出声:
“丁头领,我要做你的女人!”
骑在小二黑背上打头走的丁奇听到这一声喊,冷不丁浑身直冒冷汗,想起让他恐惧一晚上的面孔,迅即夹紧马腹,瞬间冲了出去,再也不敢回头。连带着感受到丁奇恐惧的小二黑都浑身一抖,仿佛身后有一头剑齿虎般,四蹄飞腾,消失在众人视线中。
嗯,应该是母的吧,听主人嘀咕说母老虎最厉害了!
快马奔驰的丁奇,脑海中一直反复回想着自己出发前与金象医巫之间的谈话。
“金象医巫,传说中荒神能够带领各部落人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但如果荒神现在还很弱小,需要各部落的支持,你们力部落会出力吗?”
其实不怪力部落两位领头人认不出丁奇荒神的身份,实在是他现在的着装与传说中不同。当然,丁奇也不可能随时穿着那些容易辨认的衣服出来,现在是冬天了,冷啊!
医巫却说出一番模棱两可的话来:
“如果荒神如传说中一样,我们定会提供支持!”
如传说中那样,看来自己还任重道远啊!丁奇,加油!
荒野中,排成两列长队的原始人向前匀速奔跑,刚开始还有人掉队,跟不上队伍的速度,但在其中一个领头人的喝斥和指导下,他们也就慢慢跟上了。
领头人身后,还跟着两匹马,黑马身上驮着重物,灰马身上驮着一个人。
这正是丁奇带着新加入部落的成员在进行长途负重拉练,目的是想将他们的身体素质提升上去。
其实原始社会人类的身体素质都不错,至少比现代人的体能标准要高一些。为什么?原始人类每天都在为了食物而奔波,光为了寻找食物每天走的距离都能超过一万步,更不用说还要躲避危险动物进行的短距离冲刺。运动能力不强的人早就被无情的大自然所淘汰,留下来的或者说活下来的都是原始社会的生存大师。
但为什么原始人类的寿命不长呢?
因为他们要随时面临来自猛兽的威胁,还要应对天灾、饥饿、疾病、严寒甚至是人祸的肆虐。人类处在大自然食物链的底层,和大多数食草动物是同样的命运。
就像这批人,他们原来的身份是奴,每天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有危险他们上,狩猎他们也要上,什么苦活累活都要做,吃得却是最差的。虽说在力部落好一点,但能被交易、能活下来的,只有身体强壮、年青能够适应这个环境的人。
每个人都是负重前行,身后背着一个背篓。刚开始这些人腿上还穿着兽皮裤子,可等跑上小半天之后,腿上全部光光的,只着一件兽皮裙子,上身一件兽皮坎肩。初冬的天气,却跑出来夏天的感觉,浑身大汗淋漓。
临近中午,丁奇将队伍停在一处小河边休息,一边安排奔带五个人去打猎,一边拿出奔背篓中的陶罐安排人生火煮水烤鱼。丁奇已经告诉大家不能再喝生水,哪怕再渴,也要等水烧开放温后再喝。
至于为什么要去打猎,当然是因为他们背的食物只够两天的,还是要随时补充肉食才行。尤其是整个回程途中都要进行这种长途拉练,不让人吃饱饭可是不行的。
等大家汗落得差不多,丁奇又赶紧让每个人将兽皮衣物穿在身上,免得冻感冒了。
此时水也开了,将水倒进两个陶碗中,等鱼烤熟时,水也可以喝了,虽说不多,但足够大家补充一些水分,等启程时,再补充一部分,可以支撑大家到晚上宿营。
丁奇对眼前这些人非常满意,能做到令行禁止,哪怕说话也都是小声。但从他们这种行为上,也反应出另一面的残酷。他们是在无数的棍棒中学会了要听从主人的安排,如果不按照要求做,等待他们就是拳脚和棍棒,甚至是鲜血和死亡。唯有听话照做,他们才能不受挨打,不挨打就不会受伤,不受伤就会增加自己活下去的机率。
这也算是一种生存哲学吧!
这不,奔带着那五六个人扛着一头梅花鹿和一头角羊回来了。虽说有吃的,但在初冬时节还能得到这么大的猎物,应该很高兴才对,尤其是这五个人还看到了让他们终生难忘的、能隔着很远的距离猎杀野兽的神器。
这都是他们理解不了的,按说应该很兴奋、值得跟大家炫耀的一件事。可在奔一句“保密,任何人都不许说出去、不许议论、表现好会每人都有一把这样的工具”,他们真的做到了守口如瓶,不向任何人提起刚才看见的一切。他们将激动和兴奋藏在内心深处,期待着某一天,他们也能拥有这种犀利的捕猎工具。
看到捕到一头鹿,丁奇赶紧让奔和另外五人将两个碗中的温水分喝,然后拿出直刀,背着灰石部落的岩割开了鹿脖子上的动脉,又有不少鹿血流出来。
丁奇接满一碗,就赶紧让人分喝,每人三口,直到每个人包括岩都喝过鹿血,从鹿身上得到的血还留有小半碗,被丁奇一口气全喝下。
丁奇以前喝过一次鹿血,是在参加一个拓展训练时,单位的领导安排的这一项活动。领导发话,必须都得喝,单位的员工男男女女硬着头皮全喝了。有人不想喝,包括丁奇,看着鹿被割了一刀疼痛难忍、悲鸣出声时、看着那些人喝着鹿血、满嘴的鲜血还在那里分享着鹿血的滋味、丝毫不顾忌鹿血主人的嘶吼时,丁奇脑海中充满着悲戚的情绪。
他是一个知足的人,不希望在解决了温饱问题的同时对野生动物伸出屠刀或者把自己的快乐凌驾说动物的痛苦之上。哪所自己以前出任务时,也面临过这种杀死野生动物果腹的情况,但作为军人,要完成任务就得服从命令、以完成任务为前提,其他的一切手段都是完成任务的辅助手段。
但他不能不喝,可他不得不向社会的现实低头,他还需要一份工作来养活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