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让苍天知道我认输!
当沈安之兴高采烈的将自己替言欢“精心”挑选的衣服拿给她的时候,言欢灿烂的笑容顿时僵在了脸上。
真的,她见过土的衣服,但是实在没见过这么土的!从剪裁到材质,从款式到质量,到处都是槽点,言欢想骂都不知道从哪儿骂起。
“怎么了,不喜欢么?”沈安之视线锁定言欢,语气虽然听起来如春风般和煦,可那凶神恶煞的表情仿佛在告诉言欢,如果她敢说不喜欢就死定了。
言欢干笑了一声:“怎么会呢,呵,当然喜欢了。只是以前没有尝试过这么奔放的风格,有点担心驾驭不了。”
“没关系,我相信你。”沈安之说着,就已经把衣服一股脑儿塞进言欢怀里,然后连人带衣服推进了洗手间。
沈安之买的衣服还是挺好穿的,言欢很快就换好了,只是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有些生无可恋。此时的她,只要再烫一个钢丝球发型,提上菜篮子就能去菜市场跟小商贩讨价还价了,简直毫无违和感。
“欢欢,还没换好么?”听到里面已经没有了窸窸窣窣的声音,沈安之约摸着言欢应该穿好了,就敲了敲门。
毕竟,他也挺期待言欢的新形象的~
“那个,快好了。”言欢拿着一根皮筋正在做最后的挣扎,企图通过发型让自己捍卫住年龄的尊严。
可事实证明,发型在服装的灾难面前真的很难翻盘。高马尾,是不服老的俏丽夕阳红,丸子头,是广场舞C位专属,披肩发,是秃头老太太用假发给自己强行挽尊……
最终,言欢随便扎了一下,这一刻,她要让苍天知道,她认输了!
等她走出来的时候,沈安之虽然已经做足了心理建设,但还是没忍住,“噗嗤”一下笑出声来。果然好看的女孩子都是用钱堆出来的,即便是言欢这种神颜,一旦没有了漂亮衣服和高级化妆品的加持,也不过就是个路人水平。
就她现在这样,估计走在街上也就五六十岁的离退休老大爷能多看两眼~
“你这样真的好么?”言欢一脸黑线的看着沈安之,不明白这个人有什么可笑的--这衣服难道不是他选的?
“我……”沈安之努力克制自己的情绪,然鹅失败了,情绪渐渐失控,最终放声大笑,“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言欢觉得自己幼小的心灵受到了伤害,扭头就准备走,却被沈安之一把拉住了:“哎,你这装备还没穿戴齐全啊,我给你买的丝巾呢?”
“你说的是这个绿油油的东西?”言欢把那条绿到让人能联想到春天的丝巾举到沈安之面前,不敢置信的问道。
“对啊!”沈安之接过来,帮言欢把脑袋裹了个严严实实,“欢欢你现在好歹是个公众人物,不能轻易被认出来,包上头巾就好多了。”
言欢努力抗争:“可它是绿色的啊!象征着……”
“象征着生命和希望!”沈安之抓住言欢努力拆头巾的手,表面上一脸笃定,其实心里早就乐开了花。
啧啧,如果注定他得跟言欢凑一对的话,言欢头上带点绿,岂不就说明他在外面彩旗飘飘?
尤其,还是这么大一片绿,应该就暗示着他在外面有个庞大的后宫团叭~
这么一想,沈安之觉得还真有点儿小心动呢!
言欢被沈安之强势控制住了,也只好安慰自己,虽然这个头巾有些一言难尽,但是只要挡住脸,人家就认不出是她了,也算是从根源上解决了问题。就是……思路清奇了一些。
言欢任由沈安之拉着自己出了病房的门,可不知怎的,他明明有一双大长腿,可是走的却极慢。一条平平无奇的住院部走廊,愣是被他走出了奥斯卡红毯的阵仗。一共就几米的距离,五分钟过去了,才走了一半。
沈安之西装笔挺,嘴上带着标准的营业微笑,认真跟每一位路过的医生、护士、病患以及家属亲切的打着招呼,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来慰问的。
“你不急着回公司处理公务么?”言欢缩在头巾里,不耐烦的问道。
沈安之扯着嗓子:“欢欢,你说什么?!”
“我说你能不能走快点?”言欢的白眼翻出天际,要不是因为自己没钱寸步难行,简直不愿意靠近这个表演型人格的神经病。
“言欢,我爱你!”沈安之“噗通”一声,忽然单膝跪地,那叫一个深情款款。
医院里告白?好刺激!
那个女的叫言欢?网红情侣?更刺激了!
所有人的目光瞬间被他们两个人吸引,形象上的巨大反差更是让他们之间奇特的关系再次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众人对于沈安之孜孜不倦的求爱精神感觉到非常匪夷所思,像他这样仪表堂堂、英俊潇洒、事业有成的青年才俊,为什么会对言欢这样一个婊里婊气、吃里扒外、形象邋遢、衣着没品的纨绔富二代情根深种呢?
怀着不懂就问的心情,众人纷纷掏出手机,为沈安之的迷惑告白行为留下了珍贵的影像资料,并上传到了网上……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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