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啊,妈妈,我脏了!
重获自由的顾明廷,英俊帅气的脸上,莫名出现了两朵可可爱爱的小红云。原本锐利的目光,此时也敛了锋芒。
“现在,咱们可以重新开始了吧~”言欢一只脚踩在桥墩子上,不羁的拖着下巴,俨然一副欺男霸女的大魔王做派。
可没想到,顾明廷却嗷的一嗓子哭嚎出声:“啊,妈妈,我脏了!”
“啧啧。”言欢嫌弃的翻了个白眼,顾明廷还好意思说自己是超级霸总呢,就这?
她拍了拍顾明廷的肩膀,语重心长的劝道:“你能不能有点儿出息,不就是亲了一下么,又死不了人。”
“你懂什么?这是我的初吻!”顾明廷别过脸,又羞又气的小表情特别复杂,“再说了,你那是一下么,你那分明是好几分钟!”
“呵呵,你不配合我,我一个人有毛病?在那儿亲好几分钟?”言欢最看不惯他嫌弃自己的样子了,切,现在整天摆出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姿态,搞的好像上辈子上赶着当舔狗的不是他一样。
“谁配合了谁配合了?!”顾明廷一脸不敢置信的样子,看吧看吧,这个疯女人就是这样,明明是她做错了,现在还好意思倒打一耙!
“你伸没伸舌头,自己没点儿数?”一说起细节,原本豪情万丈的言欢,这会儿也羞涩了起来,小声嘀咕道,“再说了,初吻了不起啊,我这也是初吻呢,我都没有让你负责。”
她……她的初吻……顾明廷心里哆嗦了一下,他努力想跟言欢划清界限这个事儿吧,实在是不能说的太细。
虽然他之前的立场非常坚定,可毕竟是稀罕了那么久的人儿,现在又得到了她的初吻,男人那点儿虚荣心一点都不作祟也是不可能的。
可即便是这样,他也不能让言欢察觉出自己刚才是有一丝丝享受的。于是,他继续反驳道:“我的初吻,是留给我喜欢的人的,你这个疯女人,破坏了这一份美好!”
“切,我以为多大事儿呢~”言欢撩了撩刘海,朝顾明廷抛了个大大的媚眼儿,“你努力让自己喜欢上我,不就可以拥有这份美好了么~”
顾明廷无语望天,言欢这个解题思路,倒真是非常清奇呢!
不过……这个事儿,他总觉得好像哪里不太对劲,按照之前沈安之的进度汇报,这两个人的关系明明突飞猛进啊。
于是,他怀疑的问道:“你跟沈安之都谈婚论嫁了,难道还没接过吻?”
“谁要跟他谈婚论嫁啊,我那是形势所迫,都是假的!”一说起沈安之,言欢心里就一肚子火,上辈子也没见他对自己这么专一深情啊,没想到现在这么死缠烂打的。
不过,言欢很快就反应了过来,顾明廷这是几个意思,怀疑她说谎喽,她都没怀疑这位整天混迹于风月场所的顾大少呢。
她身边可就沈安之这么一个可疑对象,而顾明廷呢,那身边围绕着的莺莺燕燕,没有十万,也得有三十万吧。
于是,她阴阳怪气道:“我看花边新闻上说,顾总夜御十女,场面相当劲爆,顾总这个初吻,才是有水分吧。”
“咳!”顾明廷尴尬的清了清嗓子,还夜御十女,那些狗仔是真敢写啊,这种事儿,就算那些女孩子愿意,他的肾也不允许啊!
面对言欢那探究的表情,顾明廷不情不愿的解释道:“我那不都是生意场上的逢场作戏么……”
害,说白了,他还是从前那个纯情少年,根本没有一丝丝改变。而且,通过他对于自己那些狐朋狗友的观察,发现做渣男这事儿,还真得靠基因,上梁不正下梁歪绝不是说说而已。
想他们老顾家祖宗十八代,代代非富即贵,却从没有出过任何一个浪荡公子,到了他这儿,怎么可能折辱了门楣?
见顾明廷的表情不像是说谎,言欢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既然真的是初吻,那这事儿可就好办多了,言欢不可信他的内心能没有一点儿波澜。
虽说他现在还不能一下子接受现实,但只要给他点儿时间考虑,总归是能考虑清楚的。反正大家都住在同一个度假村里,抬头不见低头见,她有的是机会!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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