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被挂断了电话的沈安之,听着电话里的嘟嘟声,猛地把桌上的文件全都扫到了地上。
妈的,顾明廷是有病吧!
他也是不明白了,顾明廷看着挺烦言欢的,但每次到节骨眼儿上,又总是一副于心不忍的模样。
沈安之用脚指头也能猜到,顾明廷八成是看到言欢了。可是……看到就看到呗,悲惨就悲惨呗,一颗被人肆意摆弄的棋子,还想要什么有尊严的幸福人生?
“那个,沈总,要是没事儿的话,我就先出去了?”原本正在被训斥的刘主任,这会儿更是吓得连大气儿都不敢喘了,偷偷用余光看着沈安之的脸色,小心翼翼的问道。
沈安之烦躁的点了点头:“滚出去吧,还有,以后别让我发现你私下帮助言欢。这间公司姓沈,哪怕我跟言欢结婚以后,也永远姓沈,该站在哪一边,我希望你自己能心里有数。”
“是是是,沈总,我之前只是一时糊涂,以后肯定不会了。”刘主任点头哈腰,忙不迭退出了总裁办公室。
听着门被关上,沈安之的情绪这才稍微平静了一些。看着一片狼藉的办公室,他深吸了一口气,弯腰把自己扔下去的东西悉数又重新捡起来放在桌子上。
害,发牢骚归发牢骚,哪能跟钱过不去啊,顾大佬让他接言欢,那他就去接言欢。
不过……今天的事儿他记下了,终有一日,待他飞黄腾达,一定要把这笔账讨回来。到那时,他也要让顾明廷尝尝被人使唤的滋味儿。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他偏要寒门崛起,一路冲上巅峰!
沈安之耐心细致的重新把办公室收拾好,然后便拿上车钥匙,在路边找到了喝得醉醺醺、哭成一个泪人的言欢。
“欢欢,走,我带你回家。”沈安之闻着言欢身上的酒气,不禁皱了皱眉头。不发火,是他最大的温柔。
沈安之出身贫寒、思想也比较保守,在他的意识里,女孩喝酒本身就是不对的,尤其……还是在大马路上,就不嫌丢人么?
要不是因为言欢对他来说身份特殊,他才懒得管~
听到沈安之的声音,言欢努力睁开哭肿的眼睛,冷笑道:“又是你啊,你怎么就这么阴魂不散的呢,我想自己待一会儿都不行。”
其实,言欢的酒量并不差,老言头喜欢收藏酒,作为他的宝贝闺女,言欢从小就受到熏陶,甭说是两瓶啤酒,哪怕是二十瓶,她也依旧能神志清醒。
可今天,她是逼着自己醉的。两瓶啤酒,是她用最后一点钱买的,喝不醉的话,也再也买不起更多了。所以她喝得很急,让身体来不及消化就悉数惯了进去,这才有了醉意。
“你以为我很想管你么,要是有得选,我巴不得不认识你!”见她醉了,沈安之也摘下了虚伪的面具,小声自嘲道。
言欢听到了他的话,目光迷离的打量着他,片刻之后,抬手扇了他一个耳光:“那你就别管我啊,你知道你把我害得有多惨么,我的人生全都被你毁了!”
沈安之愣了很久,终于视若珍宝一般的将她打横抱起,小心翼翼的放进了车里,然后轻轻在她额头落下了一个吻,小声许诺道:“欢欢,你的人生没有被毁掉,往后余生,我定会尽全力护你周全,让你幸福……”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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