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2章 别想打扰我学习!
两个人就这么站在阳台上有一搭无一搭的聊着天,顾明廷唇角的微笑就没停下来过。
闲林居算是老牌的别墅区了,绿化做得不错,入目的所有景色宛如油画一般清新。微风拂面,喜欢的人就在咫尺的距离,顾明廷忽然觉得,好像这种慢节奏的生活也不错。
“欢欢,想不想去爬山?”顾明廷忽然想起,顾氏最近好像新开了一个度假山庄,他看过宣传册,里面很有风情。
言欢白了他一眼:“我都跟你说过好多次了,别想打扰我学习!”
“那……”顾明廷心里痒痒,这么一个活色生香的大美人儿,看得见却摸不着,难受啊!
忽然,他眼角的余光,瞥见了一只自己叼着遛狗绳的大毛球。
顾明廷灵机一动,建议道:“那不如,我陪你去溜毛茸茸?”
言欢也朝楼下看了一眼,毛茸茸正仰着头朝她wink呢。原本打算吃完早饭就开始背单词的言欢,一下子就破防了。害,就是遛个狗而已,又能浪费多少时间呢?
而且,拥有一天的好心情,也能提高复习效率嘛!
这样想着,言欢才点头答应下来:“行吧,不过你可别误会,我不是为了跟你见面,我只是给毛茸茸面子~”
“好好好,你说什么就是什么。”顾明廷乐呵呵的点头,害,甭管欢欢怎么嘴硬,他坚信,欢欢就是想跟他亲密接触!
毕竟,遛个狗而已,跟谁去不是去,但欢欢还是愿意跟他去,这不就是喜欢他?
等言欢洗漱好以后,两个人就牵上狗子遛弯儿去了。毛茸茸对他俩都稀罕的紧,乖乖走在他们中间,那场面,竟意外的和谐!
Harrison开车准备去上班的时候,迎面正撞上这幅场景,一个身高一米八几的大男人,委屈的差点儿当场泪奔。
天呐,顾明廷这个人怎么可以这么不要脸!Rua他的狗子,撩他喜欢的姑娘,而且最让Harrison有背叛感的是--毛茸茸作为一个工具狗,不以为耻,反以为荣,那笑容比路边盛开的迎春花都灿烂!
Harrison心里委屈,毛茸茸现在不在家的时间越来越多,动不动就往外跑。Harrison一开始还担心它,后来发现它被照顾的很好,不仅毛发油亮,连骨骼也比以前结实了,这才放心下来。Harrison知道自家傻狗的食量,所以之前还在计划,要是有幸见到这位好心邻居,一定要表示一下谢意。
虽说能住在别墅区的人,想来也不差这点儿买狗罐头的钱。可打理毛孩子,可不光是有钱就行,还得付出很多爱,所以Harrison才想当面致谢。
可他真是想破了脑袋都没想到,经常被自己挂在嘴边,向亲朋好友炫耀的好邻居,竟然是情敌顾明廷?
Harrison叹了口气,悄然拉起车窗,旁若无人的,从言欢跟顾明廷身边开了过去。在他经过的一瞬间,毛茸茸停下脚步看了他一眼。
见他并没有跟自己打招呼,又继续跟着顾明廷走了。哼,没良心的两脚兽,你不理我,我也不理你~
大概是这次遛狗的经历很愉快,言欢跟顾明廷就像是达成了某种默契一般,每天都会相约一起陪毛茸茸遛弯儿。
悠闲的日子就这么又过了一阵,终于,言欢要考试了!
她所报考的MBA,只需要考两门课--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和英语,一天就能考完。
顾明廷为了展示男友力,想办法愣是挪出了一整天的时间。虽说他也知道,自己完全没必要一直候在外面,可谁让他忠犬呢。
考研可是言欢心目中的头等大事,他敢不慎重对待么~
一大早,顾明廷就将车停在了言家门口。言欢他们一家三口从里面走出来,在看到言母身上那一套重工旗袍的时候,顾明廷皱了皱眉头,纳尼,送考需要隆重到这个地步么?
他给自己挑了一套藏蓝色的商务西装,低调内敛却又不失高贵。原本顾明廷还以为自己到时候肯定是送考队伍里最靓的崽,万万没想到,他连这辆车上最靓的都不是。
看着顾明廷那惊艳的目光,言母得意的转了个圈儿:“怎么样,我就说这样穿很好看吧~”
言欢扶额:“没说不好看,只是这也太浮夸了……”
言母戳了戳她的脑门儿:“你懂什么,人家家长送考都穿旗袍的,寓意旗开得胜!”
“啊?还有这个讲究?”顾明廷心里一惊,“那我……”
言欢感觉呼吸一滞:“我求你饶了我吧!”
言欢虽然平时脑洞不小,却也从来没想象过顾明廷穿上旗袍的模样。那画面,想想就辣眼睛。
顾明廷被她那个惊恐的小眼神儿逗笑了,忙不迭打开车门,让他们一家人坐进去。
一路上大家说说笑笑,老言头心里都一阵感慨,别说,还真有种一家四口的感觉。
有时候,老言头都不敢相信,在商界叱咤风云的顾明廷,就这么着,要变成自己的女婿了。以前跟这小崽子不熟的时候,老言头觉得,要是把宝贝闺女嫁给这种人,婚后肯定得吃不少苦。
甚至在顾明廷明显向言家示好的时候,老言头都只是惦记着从他身上捞点儿油水。可日子久了,老言头才不得不承认,其实顾明廷是个特别可爱的孩子。
待人真诚不说,也没什么架子。尤其对他们家言欢,更是一往情深。言欢离家出走那阵子,顾明廷只要一有时间就到言家陪着他们老两口吃饭,那么大一个总裁,又是做家务,又是讲笑话。老言头也是从那时候,彻底认定了这个女婿……
不一会儿,考场到了。言欢主动跳下车子,背着自己精心准备的备考包包,跟他们挥手告别:“你们就等着我胜利的好消息吧!”
“欢欢……”顾明廷也不知道怎么的,心里竟有些动容,颇有一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感觉。
言欢看着他那泪眼婆娑的样子,觉得既无奈又好笑。拜托,她这个当事人都还没怎么样,顾明廷一个家属瞎激动什么劲儿?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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