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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采蘑菇

山奈村的山上有为数不多的梯田可以种植水稻,一年两熟,是整个村子唯一的主食来源。在梯田里种水稻跟江浙一带的水稻田不同,梯田里很少有泥鳅黄鳝什么的,青蛙她又不想抓,所以,只能进山里去寻摸点蘑菇。

“没人采!上山不就砍柴打猎!”田妞觉得那是理所当然的事儿!

“饿死了也不去山里寻摸点吃的,山里人不都是靠山吃山吗?你们可一点都不像山里人!”没人采就最好了,那她们很容易能找一些回来。

“说得跟你不是这个山奈村的人似的!不过你们才来五年,是不太了解。听我阿爹说,这山奈的村民都是外来的!”她凑到白子芩的耳边低声说:“都是流放来的!所以,你看,其他村都是一个姓或者两个姓,而我们山奈村五六十户人家,三十多个姓。”

“哦……”原来如此,怪不得呢!

所以,这里是个天然的大监狱,这样说,很多事情就说得通了,怪不得连进出村子都这样的不方便。本来还疑惑这村子的先祖们怎么想的,选这么一个地方落脚,现在才知道是别无选择。

“那……如果我们离开村子,可以吗?我的意思是哪里可以开路引呢?”这个很重要,白子芩没有打算在这个地方窝一辈子,也不想田妞在这里窝一辈子。

“你是在想阿青的童子试吧?到时候让村长家一起带去吧!这个我也不懂,村长应该知道。村长家世世代代都是读书考试的,听说,村长还有一个举人族兄在京城当大官呢!”田妞停下来看了她一眼,认真问她:“阿芩我从来没有问过你,不过,今天你跟我哥说了那么多,我想问你一句,你是富人家的孩子吧?”

“啊,怎么这样问?是觉得我不能吃苦吗?”白子芩有点意外田妞的这个问题,这是什么跳跃逻辑。

“这个村里子没有比你更能吃苦的女孩子了。我今天拆阿青的内褂时就在想,用丝做内褂给小娃娃穿的人家,应该是富人家吧!听我阿娘说,你娘的皮肤可好了,跟剥了壳的龙眼一样嫩滑。”田妞有点担心,她很担心有一天白子芩会离开,她都在问路引的事儿了。

如果白子芩是富人家的孩子的话,哥哥怕是配不上阿芩的吧!

白子芩一怔,田妞说得不错,白家来山奈村之前,应该不是这样贫困的,她开心地说:“你说的倒不错哦。那我等着家里人来接我,然后我带你一起去吃香的喝辣的,好不好啊?”

“不跟你玩笑,我说真的呢!”田妞紧了紧挽着白子芩的手,停下脚步。

“我也没有开玩笑啊!真带你去!”她们已经进山了,山间林深树密,白子芩笑着把手举过头顶,张开手指,彷佛要抓住那树梢一般,阳光透过树梢从指缝间穿过:“虽然我不记得我小时候的事,但是,我们一定会一起走出去的,田妞!”

白子芩停了一停,郑重道:“其实带你出来是因为我特别着急想告诉你,我看得见了!”

“真的吗?”田妞抓住她的胳膊。

“真的!”白子芩点头。

“太好了!”田妞拉着她一起跳啊跳,两人跳累了,抱在一起!

“啊……啊……”山间响起两个女孩清脆的喊声。

群山回应:“啊……啊……”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二十四章 采蘑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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