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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不速之客

“年臻,吃完饭你要是想看书,就点蜡烛,我今天刚买的新蜡烛。”

家里有读书人就不能太节省,要想出人头地,挑灯夜读都是常事,一根蜡烛十文钱,正常情况,一户人家,一根蜡烛要用上一月有余,但有读书人的家里,一根蜡烛不过两日就用完了。年臻在书院也用蜡烛,但是由书院统一发放,每月十根,不到时间用完需要自行购买,像年臻这样小的年岁,十根是用不完的,只因他每日都是早睡早起,他更愿意早晨读书,觉得神清气爽,学起来也毫不费力。

“大姐,我待会陪着三妹跳跳绳,夜里就不读书了,等天亮才看行不行?”

吴年臻是想给家里节省一点,本身家里供他读书就已经很不容易,能省一点是一点吧。何况他已经养成规律的作息时间,这刚回来就要改,他也不习惯。在书院也是,晚饭后,趁着天还没黑先读会书,等天黑下来,他就会拿起跳绳锻炼一会身体。这是大姐交代的,要劳逸结合,不可久坐不动,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虽然他不懂什么是革命,但大概意思就是,运动也让身体康健,读书更有动力。若是没有好身体,即使书读得再好,也不能为朝廷效力,为百姓做实事。

吴瑶瑶见弟弟有主张,也就不再去勉强。她当然明白弟弟的想法,为弟弟懂事而感到高兴,不管家里有多大负担,只要弟弟妹妹能好好的,她都有勇气和信心把担子挑起来。今天遇到了书院了王管事,跟他聊了几句,他可劲地夸年臻学习聪明,还特别用功,每日都比同阶段的学童早起至少一个时辰,就是晚上也会比旁人晚睡,因为背书好,被先生夸了好几回。

王管事话里话外都在传达一个意思,那就是要不遗余力好好培养吴年臻读书,她自然愿意,也为弟弟感到高兴,人人可以读书,但不是人人都能读好书,弟弟有这方面的天赋,当大姐当然要全力支持。

“你自己安排就行,大姐相信你。待会我还要煮一些吃食给小鸡,你带好三妹就行。”吴瑶瑶放下碗筷,弟弟妹妹也都吃好了,年臻要抢着洗碗,被吴瑶瑶拦下了,“不用你的,大姐就手还要煮鸡食的。”

吴瑶瑶在厨房里忙活,吴年臻带着三妹在院子里先是背了一会诗,吴莲莲摇头晃脑地跟着学,不过一刻钟,也就背了下来,惹得二哥只夸她聪明,她也高兴地差点蹦起来,跑到厨房又背给大姐听。

“我们莲莲真聪明,将来一定是女秀才。”吴莲莲也是过来人,孩子到底是不是学习的料子,从小便知,若是放在开放年代,莲莲上学绝对也是佼佼者,要说这也有爹娘的功劳,把弟弟妹妹生得好看又聪慧。

“大姐,我是不是秀才不知道,但在我心里,大姐你就是家里的秀才,没人能超过你聪明哦。”吴莲莲扬起脖颈,露出甜甜的笑容,明明有溜须拍马的嫌疑,可被她奶声奶气的声音这么一说,任谁听了都会高兴。

吴瑶瑶腾出手,刮了一下她的小鼻子,莞尔一笑:“我们莲莲这嘴是抹了蜜不成,怎么就这么会说话?”因为会说话,在赵婶那,吴莲莲总能把赵婶和翠娥姐哄得乐不拢嘴。

吴莲莲被她姐姐一说,倒有些不好意思,红着脸跑出去了,二哥还在外面跳绳,她去给二哥加油打气。然后想到小鸡们还在里面等着吃饭,叽叽喳喳叫了不停,又去陪着小鸡们说话了,总之小家伙忙得不可开交。

吴瑶瑶把晾凉的鸡食给了三妹,让她负责喂小鸡,这项差事是三妹乐意去做也是做得非常好的,主要是她很有耐心,这耐心是吴瑶瑶所没有的,她养小鸡只是为了长大下蛋,不是因为小鸡好玩。

三个人洗漱完,便进屋休息了,躺在床上,欢声笑语地说了一会子话,大部分都是吴年臻在说,分享一些书院里发生的趣事。还说到了陆之昂,一次上课,陆之昂听着听着趴在桌子上睡着了,等先生去叫醒他,他迷迷糊糊来了一句,再喝一个,哥哥就亲你一下,话刚落,哄堂大笑,先生气得胡子都歪了,连忙唤来管事将他轰出去,在烈日底下晒了一个时辰。

说笑间,屋里想起了鼾声,再一看是三妹先睡着了,小家伙玩了一天也实在是累了,吴年臻见妹妹睡着也就安静下来,和大姐说了一声晚安也闭目睡了,留下吴瑶瑶一人,眨着眼睛,在黑夜中,想着从前上学的趣事,想起自己的糗事和同学的快乐时光,从刚开始不自觉的傻笑到后来的泪流满面。

再也回不去了。

翌日天亮,吴瑶瑶被敲门声惊醒,心里困惑,谁会一大清早跑来敲门,等穿戴好,才慢悠悠去开了门,见是陆之昂,眉头紧皱,“陆之昂,你倒是很能起早啊,看样子平日里读书十分用功。”

陆之昂也一点不谦虚,连连点头:“比读书用功,我称第二,无人敢称第一,就连云清也比不过我。”

“哦?当真如此?”吴瑶瑶憋着笑,要不是昨天听了弟弟说得趣事,她可能真得会被这家伙给骗了。

陆之昂当然不会承认自己是因为被云清给嫌弃了,才跑出来的,在路上晃悠了半天,也没等到云清来喊他,最后没办法想到了瑶瑶这,一路循着过来,问了几个人才找到。

“瑶妹妹,你别杵这里啊,倒让我进去啊。”陆之昂倚在门框上,眼瞅着院子里干净整洁,之前听云清说过,吴瑶瑶的爹娘都不在家,没想到这个小姑娘把家里打点得这样好,倒是让他小瞧了。

吴瑶瑶也不是小气的人,上门是客,“进来吧,既然来了,就留下一起吃早饭。”

“好嘞。”陆之昂更不是客气的人,瑶妹妹留他吃饭再好不过了,让那个李云清说他,待会就是来请他,他也不会回去的。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六十八章 不速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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