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萌蠢双标狗
沈语堂动作极快,到了第二天中午的时候,楼家就收到他的消息,说神医已到。
楼家众人急匆匆赶到了盛泰,还撞上了来医院看楼繁的卢清元。
他依旧是那副满面愁容的模样,花白的头发更长了一些,垂在脖颈处,更添了点沧桑感。
曲梦见到他自然是没有什么好脸色的,原本因为神医而欣喜的好心情,一下子就被他给弄没了。
头扭到一侧,沉着脸,并不说话。
倒是卢清元主动走上来,局促不安的盯着病房门口已经来了的沈语堂一行人看。
小心翼翼摩挲着手,说话的时候也不敢直视对方,“小泽,那些人是来干嘛的?”
楼泽也不想和他过多解释,挥手嘱咐跟着卢清元的保镖,就径直越过他离开了。
卢清元神情受伤的被保镖带到了旁边的等候区坐着。
沈语堂边上坐着一脸臭屁的沈南枝,盛铭一脸陪笑的站在跟前,三个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
盛铭见到楼肃一行,眼神放着光,长长舒了一口气,这沈家还真是奇葩。
你和他聊什么,最后都能被沈南枝这死孩子聊死。
小屁孩顶着一头绿油油的头发,就跟个鸡毛掸子似的,说出的话句句夹枪带棒的。
再聊下去,他就就要吐血身亡了!
“沈叔辛苦了。”楼肃先开口,他还以为沈家接到神医,怎么着也要先通知楼家一声。
再由楼家一起带到医院去。
结果人家直接将神医带到了医院,还打电话叫盛博文陪着,这操作属实有些迷惑。
沈语堂和沈南枝自易星出现,眼神就没往别人身上瞟过,草草应了一声。
关着的病房门忽然被打开,走在前面的是盛博文,被誉为医学大家的他脸上挂满了钦佩之色。
后面那人鹤发童颜,一双瞳眸波澜不兴,直至看到易星时露出了点兴趣。
再看到沈南枝战战兢兢的坐在凳子上,就气炸了,拧着他的耳朵,毫不留情的将人踹下去。
“小兔崽子给我起开,头发染成这样,你好意思坐!?”
沈南枝疼得哇哇叫,龇牙咧嘴的求饶,“外公我错了,我错了!”
“疼疼疼!”
周围众人一愣,所谓的神医其实是沈语堂的岳父?
沈语堂也规规矩矩的站起来,垂眸叫了一声父亲。
周齐嫌弃的放开手,双手背到后面,乌溜溜的眼睛打量着易星。
嗯,天赋不错,比她那个每天穿得和个花蝴蝶的妈要强上不少。
就是年纪有点大了,学医的话最好从小时候开始。
不过,只要肯努力,不怕学不会。
不像沈南枝,天赋一般,还不肯下功夫。
走不了这条路!
他走到易星面前,见小姑娘丝毫不胆怯,满意的点了点头,问:“认识我?”
易星老老实实回答:“先前不认识,现在知道了。”
周齐缕了下胡子,不错,不错,还很聪明。
手指着病房中沉睡的人,“我可以救他,并且完全恢复,但是你要和我去m国学习医术。”
“如何?”
易星难以置信的看着他,“我不是这个专业的。”
“那又如何,我不嫌弃你。”
易星想这是嫌弃不嫌弃的问题嘛,她根本就对医术不感兴趣啊。
“不好意思,她不愿意。”楼肃不动声色走到易星前面。
周齐扫他一眼,臭小子坑他软软糯糯外孙女就算了,现在还敢替她做决定。
真是欠揍。
他没给好脸色,“你是她啊!?让易星自己说。”
“丫头,你怎么说?”
“你可要想好,拒绝我的话,里面这人就算醒过来,一辈子也只能躺在床上。只有我,可以保证他醒来不出半年,就生龙活虎,想干嘛就干嘛。”
易星还没说话,曲梦就走了过来,坚定的护着她,“这和易星没关系,必须以这为代价的话,我宁愿我儿子醒不来。”
她的心很痛,但是没有一刻产生过将易星推出去的想法。
楼泽也站出来说:“就是,你不需要有压力。”
……
几人你一句我一句,周齐掏了掏耳朵,眯着眼睛无语道:“又不是生离死别,真的是,丫头,你自己说。”
“我能不去吗?”
周齐嘴角抽搐一下,还是点点头,“可以。”
易星挑眉,“那你可以帮忙治楼繁吗?”
周齐傲娇的摇头,“我不愿意。”
“好的,我知道了。”
周齐蹭一下抬眸,难以置信的问:“你就不打算多问一下?”
易星认真的摇摇头,杏眸浮现出淡淡的失落,看的周齐那个心痛呐。
“既然外公不愿意,那我就不再问了。”
外公?!
周齐心里瞬间被填满了幸福感,变扭又傲娇的轻咳一声,“咳咳,也不是不可以。”
易星抬眸,“哦”了一声,“我可以不学医,您也愿意帮忙治楼繁吗?”
“可以。”
曲梦早已泣不成声,对着周齐千谢万谢,又依偎着楼立哭了一会儿。
楼肃心中也满满激动,对着周齐认认真真的鞠了一躬,“多谢外公。”
周齐傲娇慢慢的哼一声,头扭到一边,“谁是你外公了?!”
楼肃:……
追妻路上的绊脚石一块接一块,还都是难搞的!
周齐什么原则不原则的早就抛到脑后了,看着易星,越看越满意。
抬脚不耐烦的踢了一大脚沈南枝,“愣着干嘛呀,打电话叫你妈过来帮忙施针。”
“哦哦哦。”沈南枝掏出手机立马打电话,“笑笑姐姐,外公来了,对对对,叫你来盛泰。”
做贼心虚的看了四周一样,捂着话筒,“还有一个女生!”
本来是他以为的同父异母的姐姐,现在看来是同母异父的姐姐……
呵呵,他一点都不想要这破爹了!
……
沈语堂这坑儿子的,早在沈南枝懵逼的时候就憋着笑了,现在直接放开了笑。
沈南枝挂完电话,真是不想理他爹,小步挪到易星身边。
乖乖巧巧的站着,亮晶晶的眼睛一动不动看着易星。
易星勾唇看他这二哈样,挑眉,“有事?”
“没事,没事,我就看看你。”
萌蠢萌蠢的样子,完全和那个怼天怼地的小魔王不是同一个人。
一旁的盛铭简直气死,双标狗,易星没在的时候,那嘴跟开了光似的。
又毒又狠。
现在,啧啧!
如果沈南枝有尾巴,一定摇的比狗都欢!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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