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天之楼
自从公孙倾离开了以后,日子渐渐回归平静。
李诗诗带着孩子暂时搬到余雪家里住下。
而余雪在李诗诗的陪伴下心情也好了许多,也在没有生出想要轻生的念头。
平常李诗诗去吴家饭馆忙活,余雪则带着两个孩子在家中学习。
且婉然和婉妙也十分愿意跟余雪在一起,再加上余雪读书多,更是让两个孩子深感敬佩,对余雪也是言听计从。
而每次李诗诗回来以后都会给三个孩子带很多好吃的,多的都是她们没见过的稀奇菜品。
每天等待李诗诗回家,反而成了三个孩子最盼望的事情。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的过去了,随着天气越来越热,吴家饭馆里的人也跟着越来越多。
吴婶子带来了杨家的小孙子孙胜,这小子十五六岁的模样,顶着一个剔成青茬的小脑袋瓜,小眼睛不大,却奕奕放光。
这小子灵活的很,第一天到了饭馆以后,吴氏便教他怎么跑堂,上菜结账。
结果当天下午他就能独立的给客人点菜上菜了。
如今过了这几天,他现在也能够在人满为患的饭馆里游刃有余的给每位客人提供服务。
张可也来了饭馆,之前李诗诗找他的时候,他正在码头上抗大包。
只是他之前一直在做生意,从来没有做过体力活,但为了能吃上一口饭也只能做些苦力活。
李诗诗当时找了很久才在别人口中打听到了张可现在的处境。
听说他正在码头上干活,便直接找到他说明来意,但张可一开始却不太想去。
毕竟之前在饭馆发生了那件事,他多少心中有愧,也不想在给李诗诗添麻烦。
但李诗诗却十分坚定地非要张可跟着一起过来。
见李诗诗说的如此真诚,张可也就不再拒绝,成了吴天生在后厨的帮手。
如今人手已经配备齐全了,李诗诗便和吴天生一起研究新的菜式。
皮蛋豆腐成了限量供应,李诗诗在填了几样新的菜式,倒也无伤大雅,并未影响生意。
如今宝泉镇上凭空冒出一个小饭馆,做的菜式新颖又好吃,很快就有很多人跟风品尝。
每天饭馆人满为患,且每天的营业额除去支出所得的净利润也有个十两左右。
在这个时代,每天能净赚这么多,也是相当可观的一笔收入了。
李诗诗还将之前公孙倾送来的辣椒也用上了,而且正是因为有了辣椒,很多菜的口味也增色了不少。
但人怕出名猪怕壮,吴家饭馆经营的如此好,当然也免不了招人嫉妒。
在这其中就有天之楼的陈掌柜。
在吴家饭馆还没开起来之前,天之楼不可谓是不红火。
一是因为他们家的饭馆的位置就在最热闹的街上,二来他们家的菜品皆仿作京城菜品的样式,就连大师傅也是他花了大价钱从京城的广德楼请来的大师傅。
一开始陈掌柜只以为李诗诗他们也只是昙花一现无法长远。
再加上天之楼本身就是名声在外,就算是在平日里他们的客流量也只多不少,所以一开始他根本没有把吴家饭馆放在眼里。
而如今眼瞧着自家营业额每况愈下,而吴家馆子生意越来越红火,陈掌柜就多少有些坐不住了。
他每天拿着自己那把镀金的小算盘,坐在二楼包厢的窗户边,能远远的看见吴家饭馆每天都有客人登门。
而且自己也总能看见一个身材瘦弱的小女子,每天风风火火的迎来送往。
他皱着自己那两条二八眉毛,嘀咕:“大姑娘家整天抛头露面的成什么样子!”
今天一大早,他又依照惯例拿着账本子还有自己的镀金小算盘,坐在自己专属的包厢中,看着吴家饭馆。
一直坐到中午,他本打算下去看看今天饭馆的营业情况,可还没等他出门。
在楼下负责招待客人的小伙计却急匆匆的跑了上来。
原本之前他上来以后都会在门口敲门,而这次却是一反常态的没有敲门直接进来了。
看着小伙计跑的气喘吁吁,陈掌柜有些不乐意,他拉着脸问道:“怎么回事儿?赶着投胎,这么着急?”
小伙计连连摇头,急慌忙开口:“掌柜的,出事儿了!”
“你才出事儿了!你全家都出事了!”
“不是不是。”小伙计急忙改口:“不是您出事儿了,是楼下,楼下出事儿了!”
“怎么回事儿?”陈掌柜一听小伙计说楼下出事儿了,一张脸顿时拉的老长。
小伙计不敢怠慢开口道:“今天中午来了个客人,非要说吃炸鸡,然后我就到后厨告诉大厨做菜了。”
“吃就吃呗,这算什么事儿啊。”陈掌柜皱皱眉:“就这破事儿,还来找我,你小子活拧了啊。”
“不是不是,不光是这个,等炸鸡上了以后,客人非说咱们做的炸鸡十分难吃,鸡肉又老又柴,还说跟吴家饭馆的根本没法比。坐在那骂骂咧咧,结果咱家大厨听说了客人对他做的菜不满意,直接冲到前厅跟客人理论,结果俩人争执不下差点打起来。现在正有人拉着呢,让我上来赶紧告诉您下去看看。”
陈掌柜一听吴家饭馆这几个字就头疼,他嘬着牙花子,眉毛都快拧成麻花了。
他嘴里嘀咕:“又是吴家饭馆!又是吴家饭馆!”
随着小伙计下了楼,陈掌柜就瞧着楼下争执不下的俩人被人拉着,而且地上还有一盘被打翻的炸鸡。
此刻楼下的俩人剑拔弩张,像两个斗鸡一样僵持着。
陈掌柜见状,忙换上一副笑脸,一边笑着一边往下走:“怎么了这是,怎么动这么大肝火。”
陈掌柜从商二十多年,这家馆子也经营了许多年,他自然早已熟习逢场作戏圆滑处世的商人做派。
客人见天之楼的当家人下来了,连说带比划的抱怨了好大一通。
说他们家店大欺客,开的时间越久,饭做得越难吃,还不让人说。
跟吴家饭馆比起来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还说要是今天不是吴家饭馆没有座位,自己是死都不肯来的。
这人也是个粗人,说话难听至极,还字字句句都在指向吴家饭馆,掌柜的这个气!心里恨不得将这个苍蝇馆子放在脚底下踩死。
但做惯了买卖的人,自然不会对自己的客人有任何不满的情绪,再加上这一闹事儿,围观的人也多。
他作为宝泉镇有名的饭馆,自然是把口碑看的比命还重要。
他赔着笑脸,跟客人道歉,不仅没收任何银子,还承诺说下次过来吃饭免单。
这才把这位气冲冲的客人送走了。
可他面上虽然不动声色,但心里早已恨得牙根痒痒。
等客人走了以后,他叫着刚才那个小伙计回到二楼包厢。
一进门,陈掌柜的一张脸瞬间垮了下来,他拧着眉瞪着眼走到窗台边看着远处迎来送往的吴家饭馆吩咐小伙计:“你去找几个人到吴家饭馆。”
说到这他停顿一下,想了会又道:“找三个人过去,交代他们不用跟那帮人客气!”
“是。”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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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天之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