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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明牌打

以为自己会彻夜未眠, 但精力支撑不住,临近早上的时候林诗兰打了个盹。看完苏鸽的书,除了最大的疑问“为什么她能在不同时空之间传递信息”外, 她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堂叔有没有跟一个带孩子的女人结婚, 后来又离婚?根据第一个时空苏鸽的描写,林诗兰强烈怀疑,苏鸽的继父就是她堂叔。他们镇子小, 没记得之前有谁掉井里。而且,她原本的时空, 堂叔坠井的时间和苏鸽书里描述的,又对应得上。因此,林诗兰想着早上,她妈稍微恢复能交流的状态了, 问问她关于堂叔的事。可惜第二天, 她起床, 她妈已经上班去了。桌上留了给她做的早餐和饭钱。估计她妈是感觉到, 用这种东西做把柄也拿不住她。怕林诗兰真的不吃不喝,她妈又不想主动说好话, 所以这么做了。她肯定不会故意跟妈妈怄气,给吃的她吃,给钱她也收。林诗兰满脑子装着平行时空的事, 三下五除二吃完早饭,她准备喂一下静静去上学。奇怪的是, 小狗不在窝里。家就那么大的地方,她找了一圈, 没看到小狗, 平时它玩的玩具也不见了。瘸腿的小土狗最喜欢在家睡觉, 不太可能自己跑出去。林诗兰细思后,给她妈打了电话。电话一通,她便听到电话那边的小狗叫。林诗兰着急,问她把狗带走干嘛。吕晓蓉回得云淡风轻:“我同事想看狗,我带来上班了。”她听得莫名其妙:“为什么突然要看狗?昨晚刚跟你说的,尊重我。妈,就算你要把静静带走,你也问问我再带。你走多远了?回来吧。别带去上班了。学校人来人往,小狗在那儿多不方便,同事要想看你让她周末……”电话那边的她妈用“啰嗦”二字,强行打断她。而后,不由分说地挂了电话。林诗兰心里放心不下。不过她知道狗在哪儿了,等今天下午放学她可以把狗接回来。她看了眼时间,如果想在校门口拦住苏鸽问一问,现在必须得出门了。从学校开门起,林诗兰就站在门外等了。苏鸽没等到,倒是等来一个开朗的大傻瓜。他骑着自行车出现在学校门口,车把上挂了个塑料袋。脸上挂着欠扁的笑容,他故意绕到她面前,叮叮叮地按着车铃。“不是吧。林诗兰,你偷窥我的生活?怎么会知道我又买了早餐?每次都打劫我,我看不是意外,是早有预谋。”读了苏鸽的书,林诗兰失去了和他打闹的心情。谭尽最近好像吃多,吃胖了,脸有点肉肉的,衬得脸颊的那颗小红痣更加招人眼球。就好像一碗白米粥上面,落了颗可爱的小红豆。“你过来。”她冲他招手。乖乖从车上下来,他拎着塑料袋,一脸委屈:“你不等我一起上学,又要抢我馒头。两个馒头你不能都吃了啊,好歹给我剩一点。”无奈地递出

暖呼呼的两个红糖馒头,他见林诗兰也伸出手。她没拿袋子,手直接上了他的脸。谭尽“啊——”了一声,眼睛瞪得圆圆,嘴巴张得圆圆。林诗兰食指抵住他的脸,在用力扣他的小痣。“扣掉,扣掉。”她的手弄得他好痒。他花容失色,到处乱躲:“为什么扣我的痣?”“很坏的小痣,扣走!”她恶声恶气地朝他扑来,像一个癫狂的恶魔。小痣很无辜,尽尽脸痛痛。谭尽什么都不知道。谭尽被林诗兰欺负得很可怜。上课铃响。林诗兰心不在焉地上完了早读和第一节课。苏鸽今天没来学校。课间,她细嚼慢咽地吃完红糖馒头,再也坐不住了。和老师请好假,林诗兰背上书包,出了学校。她打算沿着昨天的路线走,把苏鸽找出来。林诗兰望了眼天空,今天是个难得的晴天。小镇入了夏,太阳的光线洒在街道,四处亮堂堂。很幸运,她的第一站,就找到了苏鸽。逃课的她躲在书店里看书。手捧着书,她穿着校服,安静坐在昨天那个角落。店外有阳光,林诗兰进到里面,一下子感到阴凉。苏鸽脚边的黄色书包上,放着把黑伞……她一眼认出了,那是自己的伞。微胖的少女仰起头。她的瞳色浅,眼中有种懒洋洋的涣散感,情绪难辨。“你果然来了。”她说。想对苏鸽说的话,全忘光了。林诗兰冻得一激灵。她像生咽了一块冰,喉咙干涩,四肢僵硬。后知后觉地,她发现,自己这样贸贸然然地来找她,真的非常冲动。第一个时空的苏鸽,疑似杀过人。第二个时空的苏鸽,没做坏事,但心思深沉。第三个时空的苏鸽,是彻头彻尾的“大恶人”。现在的苏鸽呢?伞在她的,说明林诗兰昨天跟踪去她家的事,她知情。林诗兰忍不住在心里骂自己蠢。上次在这里见到她,苏鸽已经在读《闪耀的平行宇宙》了,她肯定也知道那些平行世界的她自己,那么……“你刻意引我过来?”她捏住拳头,好让身体不要再哆嗦。“嗯。”苏鸽坦荡地承认。“你是不是知道昨天我跟踪你?你故意把我引到书店,让我看到书?”不仅是问她,林诗兰自己也在脑海中思考。“或许,更早,”她简直头皮发麻:“你跟踪谭尽,就是为了让我对你起疑,让我调查你?”苏鸽没有正面回答,只说:“你比我想象的来得要快呢。”林诗兰没料到她能这么去设计自己,脑子嗡嗡地晕眩,她甚至怀疑起苏鸽让她读到的东西有没有猫腻。“那本书里的东西是真的吗?”“这个问题,我也想问你。我获取的信息就是你所看到的那样,我已经毫无保留地与你分享了。至于她们写的东西是不是真的,你来告诉我答案吧。”少女的双眸闪烁着浓浓的好奇。颓丧的外表下,竟然藏着这样一双发着亮光的双眼,明亮得让人不寒而栗。“你想做什

么……”林诗兰沉下心,也不跟她演,直接摆出了不配合的态度:“我没有答案。你这么聪明,可以自己去找答案。”苏鸽深深地看着她。她突然问:“你读过整本书了吗?”“没读完哦,”林诗兰皮笑肉不笑:“写得实在是太烂了。”“是吗?”她眯起眼睛:“我倒觉得写得很好,很感谢有这本书呢。”气氛微妙的紧张。“林诗兰。”苏鸽嚼着这三个字,露出一个古怪的微笑:“小组作业时,我对你产生了很深刻的印象呢,也是那时候我感觉到你和谭尽之间不太寻常。珍惜地轻抚手中的书,她陷入恍惚。“好像自从这个雨季开始以后,谭尽就一直非常刻意地在避开我。我暗自伤心,以为自己哪里做得不好了,或者他像别的同学一样,讨厌我了……小组作业后,我在书店读到这本书,真是欣喜若狂啊。平行宇宙,多么美好的存在。那样,我就能有无限次的机会,去接近他了。”“你休想。”林诗兰出声打断她的美梦。换上扑克脸,她重新捡起能够噎死人的冷气,一字一句告诉她。“今天,我就是过来通知你的,不管用心机还是用手段,你已经抢不走谭尽了。”“你知道他喜欢我,对吧?现在的我也喜欢他。一旦我喜欢他,你已经失去了跟我竞争的机会。”苏鸽神色如常,完全不觉得,她说的是什么新鲜事。“哦。”她也竖起自己浑身的刺,将它对着林诗兰:“你以为,你凭什么能过来跟我耀武扬威?你有底气,是因为我已经把我的牌明牌给你看了。说我用心机用手段,那我问你,没有心机的你,手上的是什么牌?你能告诉我吗?”苏鸽和林诗兰有仇。在苏鸽的视角,每一个时空不论她性格如何,都没法让谭尽不要喜欢林诗兰,喜欢自己。所以她憋屈。而在林诗兰视角,苏鸽曾经夺她物资把她害死;且她最清楚,第三时空的谭尽答应了苏鸽的告白。《闪耀的多重宇宙》第四章节,林诗兰没看。是她不敢看。读完第三章,她没自信再读下去了。第三时空的谭尽接受苏鸽的表白。她尚能为他开脱,那不是他,但那也足够让她沮丧并失落了。每一个章节,苏鸽都变得更强,距离谭尽更近。如果接在第三个时空后面,第四个时空的苏鸽变得更厉害。她成功追求到谭尽,和他在一起了……如果是那样的话,林诗兰根本无法面对。因为,谭尽之前告诉她:他是去年开始穿越的。他和她具有一样的能力。所以,第四个时空的他,就会是自己现在身边的他,一点儿都没得跑了。读完那本书剩余的部分,不过再用几分钟。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林诗兰在这个雨季,有了喜欢的人……她想和他有个好结局。要是他曾经不喜欢她,转向去喜欢别人。要是他曾经那么做了,她该怎么办呢?若不是林诗

兰瞥到,苏鸽握着书的手用力过度,指尖泛白。她还真以为,苏鸽对自己的话无动于衷。互相恶心了一把对方,她们之间已没什么好说的了。林诗兰转头要走。苏鸽叫住她:“你的伞没拿。”脚步顿住,她回过头。坐在地上的苏鸽举高了手,主动递给她黑伞。一番剑拔弩张的互动后,这个时空的她们又站在了对立面。现下,苏鸽的这个动作,不知在传达什么样的讯号。林诗兰有些犹豫。“拿着吧。”苏鸽话中有话:“伞总会用到的。之后会下很久的雨,不是吗?”脑中猝然浮现谭尽的脸。想起他脸上那颗丁点大的小痣,林诗兰皱紧眉头。“不必了,我还有备用的。”酷酷地背过手,她跨步走出书店。心机不够,硬气来凑,总归扳回了一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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