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话 生意人与骑白马的兰马
盛夏的天气,总是阴晴不定,昨天还在下雨,今天就烈日炎炎了。
万里无云的青空之下,一条土路沿着河流,向远处横在地平线上的金银山脉延伸着。
连绵不绝的知了声从树林里传出,直到被突然响起的汽笛声打断。
随着轰隆轰隆的噪音,一辆拖着两节车厢的蒸汽机车远远开来。
不同于火车,这种用充气轮胎代替铁轮的车头,不需要铁轨,就能够行驶。虽然因为昂贵的造价没能普及,但却很受一些不法分子的喜爱,比如此刻正坐在驾驶舱里的两个走私犯——爱德华兹和巴德。
他们昨天在宿城一进完货,就马不停蹄的连夜从镜湖北上。之后又在流金河分水口的秘密港口上岸,换乘蒸汽机车继续向北朝金银联邦进发,一刻都不曾休息过。
但这会儿两人脸上却没有丝毫疲态,反倒兴奋的谈论着那件昨天意外得到的珍稀“货物”。
“会被吃掉?”两人中年轻一些的巴德,握着方向盘,一脸不敢相信的样子,“不可能吧?”
“吼吼,你还是干这行太短了。”年老一些的爱德华兹放下盛满烈酒的铁皮杯子,把粗烟卷放到嘴里猛吸一口,接着用沙哑难听的声音说道,“你再干上几年,就知道这世上凡是跟人类沾边的事儿,就他妈没有不可能的。”
巴德还是不敢相信的样子,认真的说:“奴隶制废除之前,我也干过几年人贩子……”
路面有些颠簸,巴德赶忙换了个档,接着说:“我是说,我能理解买几个奴隶干活,或者买几个年轻小姑娘玩玩什么的,但是吃掉?为什么啊?”
爱德华兹扭了扭身子,掏出腰间皮套里的木柄火枪,把枪口从领子里伸进后背挠痒,笑了起来:“哦吼吼吼,我年轻又天真的巴德小朋友。”
“我来问你,”爱德华兹突然把枪口对准巴德,“你怕死吗?”
“别开这种玩笑,”巴德有些被吓到的样子,一脸严肃的把枪口拨开,“没人不怕死,还有别叫我小朋友。”
“这就对了,没人不怕死,确切的说是没有生物不怕死。”爱德华兹吐出一个烟圈,又拿起酒杯喝了一口,“人类、妖类、精灵、怪兽、动物,甚至是神,不管你是什么物种,只要活着的,最终都得死。”
“所以,巴德小朋友,”爱德华兹把烟卷丢进铁皮杯子,伸出大拇指指向机车后面拖挂的两节车厢,看着说,“如果我告诉你,吃了那个半妖崽子就能永生,你吃吗?”
“我才不信什么狗屁永生,你也说了就算神都会死,凭什么吃了那个半妖小鬼就能永生。”巴德一脸嫌弃,“而且就算他是半妖,但是他长得跟人没什么两样啊,你怎么下得去嘴?”
“哦吼吼吼,我的巴德小朋友……”爱德华兹显得有些激动,顺手拿起泡着烟头的酒杯喝了一口,接着立马吐了,骂骂咧咧的就要拿旁边的酒瓶。
巴德见状,抢先拿起酒瓶,指着爱德华兹的鼻子说道:“别叫我小朋友!”
“好好好,我的巴德先生。”
见爱德华兹服软,巴德才嘲笑着把酒瓶递给他。爱德华兹一把抢过,猛灌一口。
“你还年轻,”爱德华兹吐完脏酒,接着说道,“你还有大把的生命去支持你那点良知。”
“你真的吃过?”
“操!当然没有!”爱德华兹也一脸嫌弃,“我只是个丧尽天良的‘生意人’,不是什么禽兽,到了该死的时候,我就会去死。但是那些达官显贵们就不一样了。”
“那些抠门的老东西们,从来舍不得多出哪怕一分钱,就连自己的儿子都时刻堤防着,生怕他们为了遗产在饭菜里下毒,虽然这种事倒是不少。”爱德华兹重新点起一支烟,继续说,“为了多活一天,他们干的事,连我这个狗东西都看不下去。所以,当那个谣言传出来的时候,这些老东西们,就跟见了腐肉的秃鹫一样。吼吼吼吼,巴德先生,那可真是个好时代,我就是那时候入行的,你真该早生几年,亲眼看看。”
“什么谣言?”巴德皱着眉头。
“我不知道那是不是谣言,但是自从珍珠城那件事之后,大家就都说那是谣言了。好像最开始是什么明朗城的大学者,在一个什么破烂报纸上写了篇文章。我没看过,你知道的,我又不识字。总之,这个狗屁学者说……”爱德华兹笑了起来,就跟那些酒桌上讲笑话结果自己先笑起来的人没什么两样。
“到底说什么了?”巴德催促。
“他说,你吃半妖的肉,喝半妖的血,你就能永生!”爱德华兹一边拍着座位,一边狂笑着,“哦吼吼吼,我的巴德先生,你能想象当年那些风烛残年的权贵们,愿意为一块半妖肉,为几滴半妖血出多少钱吗?”
“还记得我跟你说,只要多从宿城运几次人偶,你就能存够钱回老家开酒馆吗?”爱德华兹又拍起巴德的肩膀,抑制不住满脸的兴奋,“我告诉你,只要我们能把这个半妖崽子卖出去,你甚至能在钻石海岸开一百家酒馆!”
巴德不可思议的看向爱德华兹,正打算追问下去,突然余光里闪出一个人影,便赶忙骂了一句“操”,猛踩下刹车。这一下,让两人因为惯性向前栽去,直直撞在挡风玻璃上。
爱德华兹来不及坐直,便一手捂着鼻子一手抓住巴德的领子,大骂道:“操!你怎么开车的!”
“别他妈怪我!有个人站在路上!”巴德脸上也挂了彩,又疼又气。
爱德华兹顿时火冒三丈,一脚踹开车门,当即把所有脏话都撂了出去,接着探出脑袋,吼道:“哪个不要命的挡路?”
车头的蒸汽缓缓散去,一个人影逐渐显现。
爱德华兹跳下车,看清眼前人的样子,顿时皱紧了眉头。
这男人穿着一件不合时宜的有些破烂的黑色长袍,直挺挺的站在马路当中。他的头发垂在脑袋周围,只露出了半张脸。布满胡茬的下巴上,有几道伤疤。一只鹰一样的眼睛,正直勾勾的盯着爱德华兹。
爱德华兹又看了看男人身后的方向,不远处的路边,是一个枯了的歪脖子树。树上吊着一具已经风干了的尸体,尸体胸前的牌子上写着:我是个逃跑的奴隶,我活该如此。
“把你的屁股从路上挪开,”爱德华兹拔出腰间的火枪,“不然我就让你脑袋开花。”
巴德从车上下来,也拔出了枪。
“冷静,先生们。”男人一动不动,连表情也没有丝毫变化,“我没有恶意。”
“那像你这样的大人物,为什么跑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拦我的车,我猜不是为了搭便车吧?”爱德华兹用枪指着那男人。
“什么意思?你认识这家伙?”巴德也跟着把枪口对准男人。
“作为一个走私贩,你该好好锻炼下自己的记性了。还记得你昨天在宿城差点撞到的人吗?”爱德华兹埋怨道。
“记得,你不是说那就是新任宿城王和什么大人物吗?”巴德吃了一惊,“操!你是跟我说这家伙是宿城王?”
“你脑子坏掉了还是耳朵坏掉了?”爱德华兹一脸懒得骂他的样子,“没听到我叫他大人物吗?我是说他就是跟宿城王一起的那个大人物,前温特尔帝国屠龙骑士团团长,兰马·法特罗。”
“法特罗?!你是说那个法特罗?!”巴德震惊。
“没错,就是那个法特罗,不过现在他已经不用那个名字了。”爱德华兹看向挡住的男人,“我说的对吧,赏金猎人,‘骑白马的兰马’。”
“操!”巴德骂了一句,把手里的枪握得更紧了,“我可不想进监狱。”
“别紧张先生们,”兰马缓缓举起了双手,“我说过,我没有恶意。”
“那你到底想干嘛?”
“我有个朋友,她在宿城的孤儿院工作。她告诉我有人告诉她,在孤儿院附近的小巷里看到有人绑走了一个孩子,而且他们孤儿院确实有个孩子不见了。”兰马依旧面无表情。
“所以呢?”
“所以,我就想起,曾经有一个走私贩朋友跟我说过,每一个走私贩人口贩都会走这条路去金银联邦,就在这等着了。介意我问一下,那些车厢里有小孩吗?”兰马礼貌的问道,但脸上依旧没有表情。
“见鬼,你是怎么跑到我们前面的?”巴德问道。
“这个嘛,我跑得比较快。”兰马摊了摊手,“这么说,确实有小孩在车厢里,介意我看一下吗?”
“非常介意!”爱德华兹吐了口唾沫,扳下了火枪的撞针,“除了买家,没人能碰我爱德华兹的货物。”
“冷静,我对二位头上的赏金和车厢里的‘人偶’都没有兴趣。我只想要那个小孩,毕竟我跟孤儿院的朋友承诺过,一定会把他带回去。”
话音刚落,爱德华兹和巴德就感觉到一股阴冷的气息涌来,瞬间就将他们包裹。
当空的烈日仿佛成了摆设,两人周围再没了一丝暖意,也没了一点声响。
巴德被这股无形的气息压得动弹不得,看着眼前这个一动不动的男人,巨大的恐惧感油然而生,只能用尽全身的力气喊道:“操!爱德华兹!把小孩给他!”
他一喊完,那股气息便瞬间消失了。原本在奋力扣着扳机却扣不动的爱德华兹,终于扣响了扳机。
啪的一声,伴随着枪响,子弹直直从兰马耳边划过,但他依然纹丝不动。
枪声惊起一群飞鸟,哗啦啦从三人头顶飞过。
“你怎么说,爱德华兹先生?”兰马问道。
爱德华兹喘着粗气,看着兰马。突然,他恐惧又绝望的双眼里,又显现出光亮。
爱德华兹站了起来,看着兰马身后的方向,咧开了嘴:“我说,你想从生意人,老爱德华兹手里带走一个小孩,那你就得开一个让老爱德华兹无法拒绝的价格。”
兰马跟着他的目光,向身后看去,只见一辆蒸汽机车,喷着白色的烟雾,卷着尘埃,飞驰而来。
爱德华兹看着越来越近的机车,狂笑起来。
“现在,你怎么说?赏金猎人,骑白马的兰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