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羡慕嫉妒恨
现在这个时代,电动三轮车还远远未曾出现,摩托三轮车倒是有,可是数量也并不多。
至于像这种用普通人力三轮车改装出来的摩托三轮车,别的地方林飞不敢说,但是在辽城这一带,他这一辆完全称得上是绝无仅有。
而不管是什么样的东西,只要是暂时还没有出现过的,在林飞看来就是个商机,完全有赚钱的机会在里面。
所以如果郑春能够弄到更多的旧摩托车发动机的话,林飞觉得这个生意应该可以做一做,而且利润也不会少。
毕竟这种摩托三轮车改装起来并不会费太多的时间,最重要的部件也只是发动机和油箱而已。
事实上,也就是发动机是个必需品,油箱这东西弄到弄不到都行,以林飞和赵东两人的手艺,自己焊出来一个油箱完全不会有任何的问题。
机械厂的资深员工,在这方面的本事还是有的。
而一辆三轮摩托车的改装费用,去除成本之后,哪怕只有个三五十块,林飞他们三个人分一分,也一人有个十多块钱。
一个月不多弄,改装个三五台,就是几十块钱,也相当于那些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了。
林飞向来不会嫌弃赚钱赚的少,只要有得赚的生意,就完全值得去做一做。
而且在他看来,随着改装出来的三轮摩托车在路上越来越多,以后就会有更多的人来改装,到时候赚的钱也会变得极为可观。
因为买一辆真正的摩托三轮车的价格,和改装出来的三轮摩托的价格,至少要差上几十倍。
但是实际使用的效果,却相差并不悬殊,可谓性价比极高。
所以将自己的想法和郑春简单说了一遍之后,这个摩托车修理工的眼睛也亮了起来。
“林哥我试试,看看还能不能弄到更多的旧发动机,要是能弄到,这个生意的确可以做上一做。”
郑春越想越觉得有戏,最后重重点头答应了下来。
“成,到时候咱们再联系。”
林飞笑了笑,也没有继续多说。
这门生意最关键的不是改装这块,而是旧发动机的来源,毕竟林飞他们三个都没有本事自己造出发动机来。
所以弄不到发动机的话,这生意依旧没戏。
不过此时林飞倒是开始涌起一个念头来,自己以后倒是可以往这方面多关注一下,如果能找到做发动机的企业或者人才,完全还有进一步合作的可能。
到得后世之时,电动能源可以说是红火无比,如果能试试让其提前出现一下绝对可以大赚特赚。
别的不说,只要把电动车搞出来,那效益简直难以想象。
这个时代的人大部分都是自行车,摩托车基本上快和奢侈品差不多了。
所以如果能够出现一个介于自行车和摩托车之间的电动车,然后价格再比摩托车便宜很多,根本就不愁卖。
尤其随着时间的推移,改革开放的成果越来越是明显,老百姓的腰包也会越来越富裕,买得起的人自然越来越多。
林飞这边琢磨之时,突突突的声响也再次从不远处传来,却是开了一圈的赵东已经回来了。
“林哥,这玩意真的太他妈拉风了,你都不知道路上有多少人看我,那个羡慕嫉妒的啊!”
“唯一可惜的是,这玩意速度差了点,比起真正的摩托车慢的不是一点半点……”
从三轮车上跳下来,带着一身的汽油尾气味道,赵东又是兴奋又是遗憾的开始滔滔不绝的说了起来。
“发没发现有其他的问题?”
见到这货越说越是激动,吐沫星子纷飞,基本上都是别人如何如何的崇拜他,尤其那些大姑娘小媳妇儿,看到他那拉风的模样,几乎就快扑上来了尖叫云云,林飞也只能没好气的将其打断。
让赵东去试车,是想找出改装的毛病来,省得到时候出现问题。
但是很显然,赵东这货已经彻底本末倒置,关心的都是那些大姑娘小媳妇的崇拜眼神。
到最后,还是林飞无奈之下自己又骑出去试了一圈,最终找出了几样问题,回来和郑春一起完善了之后,这台三轮摩托车总算是彻底成功了。
“大春,发动机加上油箱,再加上一些零零碎碎的零件以及汽油,你算一下一共多少钱,我给你。”
弄好之后,林飞掏出钱,看向郑春说道。
“林哥您这就客气了,那台发动机我是从我朋友那里拿来的,本来就没花钱,至于油箱和其他零件,都是我从废掉的摩托车上拆下来的,同样也用不到花钱。”
“这点破烂东西我要是还收你的钱,东子都能把我吃了。”
郑春摇头苦笑了起来,却是说什么都不肯收钱。
“林哥,咱们这关系还提什么钱,以后你多让我骑几回就行了。唔,你别误会,我说的是三轮摩托车……”
赵东也在一旁插嘴道。
林飞见状也是无奈,最后只能让赵东哪天有时间带着郑春去他的烧烤摊那边他请对方好好吃喝一顿,也算还个人情。
随后看看时间差不多了,林飞也没敢在这里多耽搁,继续让赵东骑车,拉着自己回到了大院之内。
这一路上林飞发现赵东之前还真没有多少吹嘘的成分,这三轮摩托车的动静极大,而且还有烟雾加成,行驶在路上的确称得上拉风,不知道吸引了多少人的目光。
尤其赵东这货向来骚包,一边骑车还一边不停的吹口哨,看到漂亮的大姑娘小媳妇之时,还特意从人家旁边经过,一顿挤眉弄眼,就仿佛后世开豪车的二代们一般。
这让林飞一阵头疼的同时,也开始怀疑带着赵东做生意是不是个正确的选择。
这货现在没有钱都这么得瑟,一旦真有钱了之后,还不知道得飘成什么模样。
到得大院门口,赵东这货也没有像以前那般直接停车推进去,而是一加油门,
直接开了进去,自然又引起了一片尖叫惊呼。
而看清楚林飞和赵东的模样后,大院的那些邻居们眼神变得越发复杂起来。
这才没多久的时间,林飞弄到三轮车和电冰箱,成天大鱼大肉也就罢了,现在连摩托车都开上了,这小子难不成真的发达了?
所有人里面,赵王氏的感触自然最深,看向林飞的眼神也越发阴沉。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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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羡慕嫉妒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