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气氛太和谐
看了好几个大夫,都不知道高铭这是怎么回事,更别提下药了。
高铭认真想了想,自己并没有吃什么特别的食物,更没有接触到什么异常的东西。他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整个脑袋突然就肿胀起来。
高老板看到高铭的脑袋后,急得不得了。
他这个儿子年轻有为,特别优秀,长得又俊。要是以后顶着这个脑袋出门,铁定会成为了万众瞩目的焦点。
“那个……高老板你别急,兴许过两天就好了。实在不行,我们再去别的地方拜访名医。”陆修年不知道该怎么安慰高老板,只能这样说。
不过高铭自述,除了脑袋有点痒有点胀之外,没有其他异常。
目前大家也只能等等,看看他的脑袋能不能慢慢消肿。毕竟这样的情况大家还是头一回见,压根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不过陆宛君见高铭没有其他不适,又突然想到了一个可能。
“高公子,我怀疑你是过敏了?”
“过敏?什么意思?”因为嘴巴肿了,所以高铭就连说话也含糊不清。
陆宛君解释道:“可能你不小心接触到了某种东西,那种东西会引起你的不适。但情况不严重的话,并不会对你的身体造成损害。你现在只能好好休息,多喝水多上茅房。”
见大家都看着自己,陆宛君又慌忙解释:“其实这事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我很久以前从书中看到过这个例子,觉得有些相似而已。”
黑石的表情十分镇定,一脸的无辜,仿佛这事和他一点关系也没有。反而是李曜,整个人如坐针毡,十分忐忑不安。
虽然没人知道这是他的手笔,但他总有一种做贼心虚的感觉,担心被人看穿。
眼看天色越来越暗,大家这才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陆宛君看到李曜主仆三人后,这才想起衙门旁边的那一处房子,已经有人住着了。
考虑到李曜的身份,陆宛君只能找到庆太妃,委婉地把自己的意思说了出来。
“陆姑娘,你的意思是说让我们把房子腾出来?”庆太妃反问。
“嗯,毕竟世子之前便住在那里,我担心他去到别的地方会不习惯。”陆宛君如实说道。
“我不想搬,反正那房子够大,勉强挤挤,还是能住下的。当然,若是世子不同意,就让他去别的地方住吧。”庆太妃冲福嬷嬷点了点头,后者立马朝站在不远处的李曜等人走去。
陆宛君担心李曜身份那么高,会不同意和别人共住一个屋檐下,所以又道:“李夫人,这……”
“宛君,这事你不用担心。我瞧着世子是个面冷心热的,应该不会拒绝我这个老太婆的请求。”庆太妃乐呵呵地说道。
片刻之后,福嬷嬷便回来了。
“夫人,世子海量,欣然同意和我们一块住,我们不用搬走了。”
“看吧,我就说了世子很好说话,不会撵我们离开。”庆太妃又道。
“哦,那你们一定要小心点说话,切莫惹怒了世子,万一……”担心对方说话没分寸,陆宛君又特意叮嘱了几句。
她根本就不知道面前这个慈眉善目的“李夫人”,其实正是瑞王世子的祖母,也就是庆太妃娘娘。
眼看着其他人都准备离开了,陆宛君这才催促庆太妃三人离开。
回去的时候,陆修年等人和高老板一块坐车离开,所以陆宛君坐的是庆太妃的马车。
看着所有人都渐渐离开了,青木这才开口:“主子,太妃娘娘不是说不喜欢陆姑娘吗?我怎么瞧着,你这个亲孙子像是假的,陆姑娘才是她的孙女。”
“怎么说话的?”李曜不痛快地瞪了他一眼。
孙女?那陆宛君岂不是成了他的妹妹?他才不稀罕。
青木反应过来李曜是什么意思,所以又笑得十分不怀好意。
然而,他接着又问道:“不过话说回来,陆姑娘看着也没有什么优点,主子你怎么会看上她呢?”
李曜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皱起了眉头,似乎在思索着什么。
好一会儿,他才温和地说道:“这样吧,在我没有成亲生子之前,你不准成亲,就连去青楼喝花酒也不可以。一旦被我发现,你就等着进宫吧。”
“什么意思?主子,你为什么不准我去喝花酒?”青木并不知道自己刚刚不小心犯错了,而且犯的还是大错。
黑石笑得格外灿烂:“小青子?小木子?青木公公?哈哈哈。”
青木还真是不知死活呀,居然敢说陆姑娘没有什么优点?他还能再勇一点吗?
等回到住所之后,李曜和庆太妃相对而坐,谁也不先开口。
最后,还是福嬷嬷打破了僵局。
“世子,老奴听说你准备大力扶持宁海县,这事是不是真的?”
“嗯。”李曜闷哼一声,便没有下文。
“不知道世子怎么看待陆修年这个人?你觉得他能堪当大用吗?”福嬷嬷再问。
“嗯。”还是和刚刚一样,李曜的回答十分简短。
他现在十分不痛快,总觉得心里憋着一肚子的气,却不知道该发泄出来。
恰巧庆太妃又自顾自地说道:“一天到晚板着张脸,活像别人欠他几十万两银子一样。就这样子,鬼才看得上他。”
虽然她并没有点名,但在场的所有人都知道她在内涵谁。
李曜见所有人的目光都盯着自己,庆太妃的眼神更是意有所指,于是也怒了。
“这不找女人吧,我要么被人质疑是没有感情的动物,要么被人质疑有断袖之癖。现在好不容易有个看着顺眼的,又被人嫌东嫌西,哼,这亲不成也罢。”
说完,李曜便气鼓鼓地离开了。黑石和青木见状,也立刻跟了上去,但却被轰了回来。
出了门后的李曜,左绕右绕,却发现自己根本就没什么地方可去。鬼使神差的,他竟然来到了陆家人的住所前。
当然,他并没有进去,而是静静地站在墙后。
此时此刻的陆家人,正在热络地聊着天,气氛十分欢快,一派和乐融融。
“祖父,你猜拳输了,我要你学猫狗叫。”陆宝林的声音特别大,让人难以忽略。
“喵喵喵、汪汪汪、喵喵喵、汪汪汪……”陆修年真的学起了猫狗大叫。
“哈哈哈,祖父学得可真像。来来来,我们再来。”陆宝林跟着又道。
“哎呦,爹,这一次是你输了,我要骑马马。”因为激动,陆宝林有点儿破音了。
“不行,换一个。”陆锦春不同意。
“我不管,我就要骑马马。爹,你不同意给我骑马马,就是耍赖皮。”陆宝林大声地说道。
“行了行了,我怕你了。一会儿若是你输了,我给你来个更狠的。”陆锦春最后还是妥协了。
紧接着,屋内一片哄然大笑。估计陆锦春已经跪趴在地上,陆宝林正坐在他身上“骑马”。
笑声停止后,屋里的陆家人又继续猜拳。
“哦,姑姑,这次是你输了,我要……我要你唱首歌。”陆宝林果然偏心,并不舍得为难陆宛君。
“不行,这个惩罚太客气了,不能这么简单。要不,要不就学小狗钻桌子底吧。”陆锦春不服。
但陆宝林却不同意:“爹,你也太小气了吧。姑姑是女人,我们不能为难她。我不管,我就要听姑姑唱歌。”
“行,那我就唱一首你没听过的儿歌吧。”陆宛君答应得十分痛快。
下一刻,一首朗朗上口的儿歌便回荡在众人耳际。
“小兔子乖乖,把门儿开开,
快点儿开开,我要进来。
不开不开,我不开,
妈妈没回来,谁来也不开。
小兔子乖乖,把门儿开开,
快点儿开开,我要进来。
就开就开,我就开,
妈妈回来了,这就把门开。”
歌声停罢,陆宝林立刻激动地鼓掌。
“哇,真好听。姑姑,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过这么好听的小曲?”
陆宛君但笑不语,开玩笑,这可是现代才有的歌曲,你怎么会有机会听呢?
陆宝林接着又道:“姑姑,小兔子那么可爱,你能不能送一只给我?”
“不行,兔子太灵活了,跑得特别快,我可没那个本事抓住。”陆宛君拒绝了他的要求。
但陆宝林这个年纪最喜欢软萌的小动物,所以又撒起了娇。
“姑姑,你平时最疼我了,你就不能送我一只吗?我求求你,送我一只行不行?”
陆宛君对于他的撒娇,完全没有招架之力,所以只好无奈地点头。
“行吧,我明日去集市瞧瞧,看看那边有没有人卖活兔子。要是有的话,我就买一只给你。”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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