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有捷径,但不是完全有
“至阳之日,至阳之时,于有阳光直射的地方,炼气士用混合九年以上艾草制作的符纸,念动九遍朱雀离火诀,便可以召唤朱雀之火。”
邹玄一边翻看着《邹子》竹简上有关朱雀之火的内容,一边总结出要点,再以现代白话文记录在笔记本上。
至阳之日,后世一般指的是端午这天,被认为是阴历年中阳气最为鼎盛的一天。
但问题是《邹子》这本书的成书时间是战国,那个时候还没有端午节这一说呢,那么这个至阳之日指的又会是哪一天呢?
至阳之时,中午十二点整,在古时候叫做“午时正”,这个没有疑问。
至于这炼气士嘛,也是在道教还没有形成之前对于修行之人的一种称呼,在小说《封神演义》里面就是这么称呼截教和阐教的弟子的。
对于自己究竟算不算炼气士,有没有资格掐诀念咒,邹玄也不能确定。
接下来是混合九年以上艾草制作的符纸,《本草纲目》上记载艾叶有纯阳之性,作为一种阳气极强的草药,本来在医学上就具有祛除阴寒、回阳救逆的功效,在民间习俗里还用于辟邪驱鬼。
而艾草以一般以越陈越好,九年陈的确实要贵一些,但也能买到,这点没问题。
最后是最重要的朱雀离火诀,竹简上直接就有——【三炁之天,火官之府,赤帝之宫,朱雀之神,荧惑火德,升天达地。】
这么看下来,召唤朱雀之火的条件好像没有特别难,可是这第一条至阳之日都不能确定,总不可能一天天正午十二点去试吧,更何况还不知道自己是否满足炼气士的资格。
期待了这么多天,满心以为在周五放学回家后就可以找到召唤朱雀之火的办法,难道白高兴一场?
邹玄感到有些受打击,刚准备合起竹简书,突然旁边一行小字闯入他的眼帘。
在记载着有关朱雀之火的内容的段落最后,有一行很小的字,他将脸凑到很近才勉强看出来写的是什么。
【倘若得朱雀所栖之木制符,念诀三声,离火即现。】
这意思是说如果得到朱雀栖息过的树木,以其为原料制作成符,只要念三遍朱雀离火诀,就可以召唤出朱雀之火。
有捷径,但不是完全有。
邹玄这下是彻底地失望了,朱雀作为神话传说中的天地四灵之一,是否真实存在过还是个未知数,它栖息过的树木上哪儿去找?
算了,横竖那幅画已经在开明司了,有的是能人异士商讨着如何销毁它,也用不着自己操这份闲心。
虽然这么想,邹玄还是把朱雀离火诀抄在了笔记本上,因为他发现每次回家才有机会翻这卷竹简实在是太不方便了。
“要是能够随时随地翻看就好了。”邹玄左手捧着竹简,右手握着笔,自言自语道。
话音刚落,他便感觉到左手的手心开始微微发热,他下意识地将手中的竹简丢掉,那股热流就随之消失了。
怎么回事?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又换了右手拿起那卷竹简书,果然热流又从右手手心涌现。
那热流并不强烈,也不急剧,只是轻柔地缓慢地顺着手心涌向五脏六腑,再涌向四肢百骸。
邹玄全身都感到一阵暖意,就像春末夏初的微风拂过,又像冬日里的暖阳,他不禁闭上眼睛默默感受起来。
大约过了一刻钟的时间,那股暖意消失了,邹玄再次睁开眼睛,感受到全身上下的气血运转。
他刚刚抓在手上的那卷《邹子》竹简书,此刻已不见踪影。
心中默念起刚才正读着的内容,那一行行文字竟在脑海中清晰地显现出来。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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