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詹姆斯碰瓷哈登!
我是詹姆斯·哈登,一个出身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的黑人小子,高中就读于洛杉矶西南部郊区的莱克伍德阿迪西亚高中,毕业后,本应该去更强名校的我,选择了进入亚利桑那州立大学,代表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参加大学篮球比赛。
今天,我将和我的队友们一起在UCLA主场保利球馆对阵那支强大的棕熊队。
赛前,主教练赫伯·森德克给我们布置了非常多的战术,但在看过棕熊队的比赛录像后,我总觉得这些毫无用处。
两队实力相差过于巨大,棕熊队的首发阵容极为恐怖,在我看来,甚至比一些NBA弱小球队的首发阵容还要厉害。
一号位达伦-科里森,是个只有1米83的小个子,进攻属性较强防守属性窜稀,在哈登眼中不足为虑。
二号位拉塞尔-威斯布鲁克,是个防守极佳的外线运动型球员,但就二号位球员的身高而言,还是略差一筹,想要在正面阻挡我的进攻,无异于痴人说梦。
三号位林沐,这是一个连自己都不甚了解的球员,前几场的比赛表现极为出色,攻防一体,除了较少的投篮次数外,似乎找不到任何方面的缺点。
“这是个难缠的对手,如果可以,我希望他可以早早地五犯离场。”
四号位,一位名字极度绕口的喀麦隆球员,同样的防守出色,明显的内线蓝领型球员。
五号位,凯文-乐福,同林沐一样,是今年刚进入球队的新人,强壮的身躯,柔和的手感,内线脚步扎实,篮板嗅觉极为敏锐。
“UCLA当初为什么没有招募我?林沐、乐福再加上我詹姆斯·哈登,NCAA总冠军还不是手到擒来?”
当然,这样的想法仅仅只是在哈登脑中一闪而过,如此多的优秀球员,自己必然不可能像在亚利桑那州立大学一样,拥有无限开火的权利。
大学时期的数据表现,可是进入NBA重要的筛选标准之一,哈登更希望依靠自己的力量,将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带入NCAA疯狂三月的锦标赛中。
当哈登在观察棕熊队的首发球员时,威少仍然在努力地寻找,那个能让林沐露出邪恶微笑的球员。
“那个大胖子?不太像,一看就很笨重,这样的球员实力一般不咋滴。”
“难道是杰夫·艾尔斯?但他的臂展和运动能力都非常一般,这种静态天赋很差的,压根儿入不了林沐的眼眸。”
“不会是那个长相有些奇特,留着小寸头,一双死鱼眼,笑起来还有些像弱智的大一新生吧?”
“詹姆斯·哈登?好像听说过他的名字,是不是今年入选全美高中全明星阵容的球员?”
百思不得其解,威少只好将精力再度放在球场上。
乐福和艾尔斯已经准备就绪,随着一声哨响,裁判将篮球抛向空中,林沐没想到的是,明显占据优势的乐福,竟然在跳球上输给了艾尔斯。
杰夫·艾尔斯,2009年第2轮第31位被国王队选中的强壮型内线球员,官方身高2米08,但在林沐看来,最多只有2米06。
与大部分的底层NBA球员一样,杰夫·艾尔斯的NBA生涯仅有五年,出场时间近乎于无,是名副其实的饮水机管理员。
太阳魔鬼队获得第一波球权,首发控卫泰-阿伯特控球过半场,达伦-科里森死死贴防,但7公分的身高差距是无论如何都弥补不了的。
运动能力没那么出色的阿伯特严格执行主教练赫伯·森德克的赛前计划,碰见达伦-科里森都要坚决突破内线,造成杀伤。
对抗后的杀入,科里森被撞开的同时为阿伯特腾出了一道突破禁区的路径。
毫不犹豫,阿伯特猛地加速,快要进入油漆区的时候,猛然发现对方的三号位球员不知在什么时候已经出现在了自己的面前。
“该死,没有空间做动作了!”
狭小的范围内,阿伯特被逼入了绝境,进攻能力没那么出色的他,一时间竟有些慌神。
“嘿!这里!”抬眼望去,球队新核心詹姆斯·哈登正在朝自己伸手要球。
仿若抓住了根救命稻草,阿伯特用尽全力将篮球扔给了哈登。
哈登略微停步,调动威少脚步的同时,伺机寻找突破时机。
35秒的进攻时间,不需要着急,完全有机会再组织一次有威胁的进攻发起。
然而,在观察到对方的防守体系后,哈登放弃了传球助攻队友的想法。
打篮球要靠脑子,这是哈登一直以来信奉的篮球理念。
特别是在面对强大的对手,球队实力偏弱的情况下该如何扭转战局,如何让对手陷入自己的节奏之中,这是非常复杂且高深的学问。
棕熊队除了一号位置上的达伦-科里森,其余四人所构建的防守体系实在是太完美了!
无论怎么进行挡拆都会被迅速换防,每当轮到科里森站在自己面前的时候,总是会有人立马进行夹击,强度非常大,自己也没有信心能将球完美传递给队友。
更何况,队友的水平高低自己心里有数,如此高强度的防守,他们不一定能完成出手。
既然如此,只能自己亲自操刀,完成球队的首回合进攻。
面对威少,哈登没有手下留情,现在的他们还不是人们印象中所向睥睨的“雷霆三少”,顶多算是有些眼缘的赛场对手罢了。
哈登的打球风格从大学开始就异常明显,身体强壮,脚步灵活善于突破,喜欢用后撤步跳投而非后仰。整体看哈登是不错的投手,但在中距离的跳投表现一般。
哈登最强势的是突破,他拥有马努·吉诺比利之外最好的欧洲步,能在对抗中完成出手,又能聪明的制造身体接触,在突破时主动接触对手以获得哨声。
当哈登突破进内线,伸手上篮的那一刻,裁判的哨声就果断的响了起来。
威少防守犯规,哈登获得加罚!
“OH!NO!”威少抱头感觉不可思议,自己只是轻轻碰了对方,这样的动作也能算是犯规?
这可是自家主场,你这样的吹罚尺度,未免也过于严格了!
“嘿嘿嘿...”
一旁,林沐再次露出了和蔼的笑容。
原来,詹姆斯·哈登从大学开始就喜欢这样的打球风格了,到了NBA更是将其发展到了巅峰,从而迫使联盟修改了相关规则。
“真是有意思,刚进入NCAA的第一年就能碰到这么多天赋异禀的球员,这样的体验,真是太棒了!”
当然,摧毁他们的感觉,同样精妙绝伦!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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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詹姆斯·碰瓷·哈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