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掌管钱财,送礼物
李红苕看见自己碗里堆起了一个小堆的红烧肉,赶紧开口道:
“够了够了,夫君你自己也吃啊!”
李红苕发现,叶珏好像除了刚才吃了一小块,碗里那是空空荡荡,什么都没有。
而且现在李红苕又想到了,之前的猪油渣,叶珏也是一块都没有吃到。
这不禁让李红苕有些责怪起了自己,都怪自己贪嘴,吃的太多了,一块都没有给叶珏留。
她不怪孩子们过来分了不少猪油渣,只怪自己没能忍住。
这么一想,李红苕又有些害怕了,这么做叶珏心中怎么可能不怪自己呢。
于是李红苕一下跪在了地上,开口道:
“对不起夫君,都怪我太贪嘴了,将猪油渣全都吃完了,请夫君责罚。”
又来了!
叶珏一拍脑门,一脸的无奈,这才刚坚持多久啊,好不容易才感觉李红苕有些改变,这一下直接回到解放前了。
赶紧将李红苕给扶了起来,叶珏开口道:
“不是说不要这样了吗,你没有做错什么,哪怕是做错了什么也无需如此啊,我本来就不喜欢吃猪油渣,你爱吃就多吃点,这有什么。”
李红苕低着头啜泣道:
“夫君骗人,怎么可能有人不喜欢吃那么好吃的东西。”
叶珏失笑道:
“谁说猪油渣是好吃的东西了,我寻常又不是没有吃过,而且我吃过的东西可比猪油渣要好吃多了,那玩意油腻腻的,我才不喜欢吃呢。”
这么一说,李红苕倒是相信了,因为叶珏总是在城里吃饭,他吃过的好东西应该有很多,猪油渣对他而言未必算得上好东西。
这么一想,李红苕才松了口气,还好这不是叶珏爱吃的,不然事情肯定没这么简单。
这下,李红苕看见碗里的红烧肉,都有些不自在了,她低着头对叶珏说道:
“夫君你也吃...”
叶珏点点头:
“嗯,吃,来,一起吃。”
饭吃的差不多了,叶珏开口问道:
“对了,红苕,早上家里的米全都用了,这米是哪来的?”
李红苕低声说道:
“是找隔壁李婶借的...”
微微点头之后,叶珏从怀中将剩余的银子全都拿了出来。
李红苕看着桌上闪着光亮的银子还有铜钱,眼睛都直了,这么多银子!
李红苕不禁开口问道:
“这...这都是夫君卖糖赚的钱吗?”
叶珏颌首:
“是的,本来应该是三十五两的,有十两我拿去还账了,采买东西花了三两加一百五十文,还剩二十一两又八百五十文钱。”
本来李红苕听见叶珏还了十两银子,又买了三两多的东西,眼睛都收缩了一下,这可太多了,但是听到还剩余二十一两多之后,明显松了口气。
紧接着,就是那种飘飘的感觉,整个人就像是踩在了云彩上一样,而且还有些头晕目眩的。
叶珏竟然带着钱回来了,一带就是二十多两银子。
这...这...这自己要做多少短工才能赚得到啊?
叶珏接下来的话,更让李红苕陷入了幻想之中。
“我打算拿出十五两,先行还给大伯一些,剩余的银子就放在家中,你来保管,顺便采买一些日常用品,六两银子应该够咱们用一阵子了,等到我下次进城再回来的话,咱们欠的钱应该都能还上了。”
听完了叶珏的话,李红苕好半天才勉强回过神来。
她偷偷看了叶珏一眼,发现叶珏的神色是认真的,没有胡说的意思。
那这样的话,就是说叶珏真的愿意让自己管理这笔钱财了?
自己可从来都没有管过钱啊,就算身上有钱也存不到一个晚上,第二天就被叶珏拿去给挥霍了。
现在忽然让自己保管这么大一笔钱,自己好像没由来的有些心慌。
虽然不知道自己能不能保管好,但是可能是天性使然,李红苕就是想要试试看。
一想到那些闪闪发光的银子躺在自己身边,或是被自己枕在脑袋下,李红苕觉得自己可能连做梦都是在咧嘴笑着的吧。
尽管如此,李红苕还是觉得先问一下叶珏比较好,先将问题提出来,到时候就算出了问题,自己也不至于被打死。
“夫君,我...我真的可以吗?我从来都没有试过,不知道可不可以管得好。”
叶珏点头道:
“当然可以了,好多夫妻不都是由妻子掌财吗?而且你要置办东西,没有钱可不行,你放心吧,其实也没有什么管理不管理的,只要将每一笔开支都记下不就好了。”
李红苕心跳的有些厉害,虽然还是有些担忧,但是最终想要掌管钱财的心还是战胜了恐惧。
哪怕是死,也要在死之前摸摸银子,享受一下掌管钱财的感觉才行。
得到了叶珏的肯定之后,李红苕呼啦啦一下就将所有的银子给揽了起来,然后抱在了怀里。
抱住银子的李红苕不断傻笑着。
她可从来都没有拿到过这么多钱啊,而且这钱还都是自己的!
叶珏看着正在傻笑的李红苕,也不禁跟着笑了起来,这可怜又可爱的女人啊,竟然这么容易就满足了。
想了想,叶珏从怀中将那根簪子给拿了出来,然后推到了李红苕的面前:
“红苕,这次进城我还给你带了个礼物,你看看喜不喜欢。”
李红苕猛然一惊,看着桌上放着的布包有些手足无措。
她本以为掌管钱财已经是最大的幸福跟惊喜了,没想到叶珏竟然还会给自己带礼物回来。
这让李红苕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去形容自己的内心了。
“这...这是什么?阿不,谢谢夫君,不管是什么我都喜欢。”
叶珏轻轻笑了笑,然后说道:
“打开看看吧,还没看怎么知道呢。”
李红苕点点头又摇摇头:
“只要是夫君送的我肯定都喜欢。”
叶珏点头,然后努了努嘴,示意李红苕打开布包。
李红苕捏了捏已经有些出汗的手掌,伸出了因为激动而颤颤巍巍的手,将布包给缓缓打开。
一根淡黄色的木质发簪安静躺在布包中,在灯光的照耀下,显得格外端庄,大气。
李红苕看见布包里的发簪,瞬间泪如雨下。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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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掌管钱财,送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