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干活,开始写话本
收好了银子之后,李红苕脑海中的热情稍微减退了一点点。
理智让她想起来,自己还答应了叶珏一会要去给他洗脚呢,现在自己好像浪费了不少时间了,得赶紧去才行。
于是李红苕慌慌张张的打开了门,跑到厨房烧起了水。
将洗脚水端到了叶珏的卧室门口,李红苕敲了敲门,但是没有得到回应。
等待了一下的李红苕又敲了敲门:
“夫君,洗脚水来了,我可以进去吗?”
还是没有回应,李红苕不禁觉得有些奇怪,于是她开口道:
“那我进来了哦。”
说完,李红苕就推开门走了进去。
借着屋外的月光,李红苕可以看见,叶珏正躺在床上酣睡,还微微打着鼾。
原来是睡着了啊,想来今天应该是累着了吧,毕竟救了三个人呢。
李红苕想着,准备端着洗脚水离开,但是不知道怎么的,她有一种上前看看叶珏的冲动。
就这样,李红苕将洗脚水给放下,鬼使神差地走到了叶珏的床边。
夜色中,李红苕只能勉强看清楚叶珏脸部的轮廓,但是即便如此,还是能够感觉出来叶珏是很帅气的。
遮住月光的乌云走开,洁白的光亮缓缓洒下,透过窗户,进入千家万户。
在月光的照耀下,李红苕此时能够看的更加真切了。
睫毛很长,鼻梁高耸,平日看起来俊朗的面容此时显得格外安静。
看着看着,李红苕竟然有些入迷,不知怎么的,她缓缓伸出了自己的手,轻轻放在了叶珏的脸上。
指尖传来的温润触感让李红苕猛然回神,她赶紧将自己的手给收了回来。
自己这是怎么了,怎么有这么大的胆子,还敢做这种事情!
不过好在是叶珏并没有发觉什么,仍旧睡得香甜。
李红苕松了口气,随后微微一笑,看来是真的累了啊,这样都没有醒。
眼睛看着叶珏,李红苕脑海中不禁想起了今天的事情。
他又是送自己簪子,又是让自己管钱,还亲手做饭给自己吃,这两天他都是如此温柔。
要是你能一直这样该有多好啊。
那样我也能给你看看我真正的样子啦。
李红苕没由来的想到。
可是叶珏真的能一直都这样吗?自己能相信他吗?自己该相信他吗?
李红苕不知道,她现在也有些迷茫。
就这样注视了叶珏一会,李红苕幽幽一叹,随后端着洗脚水,轻轻关上房门,离开了。
回到自己房间的李红苕,洗漱好了之后,拿出了藏着的药粉,涂在脸上,将胎记祛除。
随后她取出了簪子,盘了个好看的发髻,将发簪插上。
照了照镜子,李红苕觉得这发簪真好看。
欣赏了一下之后,李红苕重新涂上药粉,将灯熄灭,躺在床上准备睡觉。
过了一会,双眼紧闭的李红苕忽然睁眼,她刚刚想到,这么昂贵的发簪,自己该怎么戴着出门啊。
这要是磕着碰着了,或者丢了,让人给损坏了,自己可怎么办啊?
这么一想,李红苕就觉得更加不安全了,而且她忽然就觉得这簪子好重啊。
自己这戴的不是簪子,而是一两银子啊。
这把一两银子戴在头顶,怎么想怎么不自在。
这下李红苕就开始纠结了,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怎么也睡不着。
不知道过了多久,李红苕实在是扛不住了,才沉沉睡去。
第二天一早,叶珏还是照旧被李婶家的大公鸡给叫醒了。
伸了个懒腰走出房间,叶珏洗漱一番之后,朝着柴房的方向看了看,发现李红苕还没有起床。
这不禁让叶珏笑了笑,赖床是个好习惯啊,最起码这也是个改变,挺好。
走到厨房,叶珏将剩余的米全部都下了锅,煮起了粥,并且将最后一个野鸡蛋给卧了进去。
趁着粥还在煮的时候,叶珏坐在院子中劈起了柴。
不过还没劈多少呢,叶珏就感觉自己的膀子有些酸痛。
这不禁让叶珏非常无奈,自己现在这身体,还真是有点拉胯。
不过想想也是啊,成日饮酒作乐,自己这身体早就被酒色所伤,没准都已经被掏空了。
这可不行啊,不说自己想要多强壮的身体,最起码不能虚啊,得健健康康的才行。
于是叶珏打算给自己制定一个健身计划,让身体恢复过来才行。
不然就这身体,活到五十岁都有点够呛。
知道自己劈柴是不太行了之后,叶珏就在院子里活动了起来,虽然运动强度不大,但怎么说也算是动起来了。
运动了一会之后,厨房内的粥大概也差不多了,叶珏擦了擦头上的汗,捧了把水洗了洗脸,走进厨房盛了一碗粥,三两下就吃完了。
你还真别说,这运动完之后,食欲就是比较好,咔咔就是一大碗。
吃完了粥,叶珏将锅盖盖好,再将灶内的火给掏了掏,给李红苕留好了粥,之后叶珏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本来叶珏是准备早点去大伯家还钱的,然后趁早回来写话本。
但是现在李红苕还没有起来,自己也不好去直接将她给叫醒,她好不容易睡个懒觉,自己还去打扰,那太过分了。
所以就只能先写写话本吧,过一会李红苕也应该要起床了才对。
回到房间,叶珏将书桌上的灰尘给清理了一下,然后坐下研墨,再将纸摊开,拿出毛笔沾了沾墨水,开始落笔。
要说这身体的优点,除了帅的话,可能就是还算是有点写字的天赋,加上叶珏本身也是练过书法的,此时落笔,倒是苍劲有力,神采飞扬。
因为故事都在自己的脑海中,无比熟练,叶珏下笔也是非常流畅。
不多时,一张纸上已经飘飘洒洒写满了字。
叶珏的排版看上去很是令人舒畅,每一个字虽然不是很大,但是却都极好辨认,非常清晰。
特别是扉页的那“战破苍穹”四个大字,写的那叫一个灵动。
叶珏自己看着都觉得非常满意,他觉得就凭这些字,应该也能卖一个好价钱了吧,何况还有这么精彩的故事呢。
将这张纸放到一旁晾干,叶珏轻松愉悦地拿过另一张纸,接着往下写了下去。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第三十四章 干活,开始写话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