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长身体得吃好的,惊喜
第二天早晨,叶珏起床的时候发现李红苕已经不在身边了,想来是已经起床。
果不其然,穿好衣衫走出房间的叶珏就听见了厨房内正传来一阵阵声响,叶珏笑了笑,开始在院子里锻炼了起来。
不多时,叶珏就嗅到了从厨房内飘来的香味,这香味很浓郁,一闻就知道是肉香了。
这不禁让叶珏感到非常意外,这大早上的,李红苕竟然就舍得做肉了?
这是觉得自己有钱了,不在乎这一星半点的了,还是说想要奖励一下自己呢?
按照叶珏对李红苕的了解,肯定不会是第一种情况,她不是那种有了钱就飘起来的人,所以大概率还是第二种事情。
就在叶珏思考的时候,李红苕从厨房走了出来,看见大汗淋漓的叶珏,李红苕有些羞涩的移开眼神说道;
“夫君,粥好了,你快去洗洗然后来吃。”
叶珏点头,洗漱了一番之后就走到厨房,李红苕已经为他盛好了粥。
今天早上的粥是蛋花瘦肉粥,这可比平时的白粥要好上好几个档次了,李红苕今天是下了很大的本啊!
看着晶莹剔透,颗颗饱满的米粒,叶珏笑着问道:
“红苕,今天早上的粥怎么这么丰盛啊?”
李红苕低着头,微微红着脸说道:
“我见夫君昨天辛苦,早上又要辛苦锻炼,就想着给夫君吃好一点。”
果然不出叶珏所料,李红苕是为了奖励叶珏。
叶珏嘴笑的咧开老大:
“这样吗,那谢谢红苕你的体谅了,要不咱们以后都这样吧,反正咱们也不缺银子,早上吃好一点也没关系的。
俗话说得好,早上要吃好,中午要吃饱,晚上要吃少,咱们早上吃好一点是有道理的。”
叶珏之所以这么说当然不是为了他自己享口腹之欲,对于他而言,早餐并没有那么重要,毕竟在后世,因为起不来而不吃早饭的人多不胜数。
叶珏就是单纯的为了让李红苕早上可以吃好一点,多补充些营养而已,顺带着自己也可以补充能量。
说起来叶珏忽然想到,自己这个年纪好像还能发育啊,这营养可不能落下了,没准自己这身高还能再长一些呢。
现在自己178的身高在村中已经算是比较高了,但是这要是能继续长个子,谁会拒绝啊?
勤俭持家的李红苕是不愿意这么铺张的,今天之所以这样还是因为昨天晚上叶珏的话令她感动了。
要是天天都这么做,她就会有些肉疼了,但是叶珏的这个要求也不算很过分,毕竟他能挣钱啊,吃点好的也不算什么。
于是权衡了一下之后,李红苕说道:
“夫君,要不咱们隔几天做一次好的吧,天天吃未免有些铺张了,而且要是天天都这么吃,那么这好吃的粥也就不稀奇了,到时候肯定也就没有这么好吃了。”
叶珏笑了笑,李红苕的回答不出他所料,但是现在他正在长身体,可不能错过了。
将碗放下,叶珏起身走到了李红苕身边,将自己的手给伸直了,然后指着露出来的一截手臂说道:
“红苕,其实我最近在长个子,你看,我这又长高了点,衣服都不合身了,这长身体的时候可不能马虎,要是吃的不好会影响发育的,到时候就长不高了。”
李红苕抬头看了看叶珏,她很想说‘你就算是不继续长个子也没问题,你已经很高了’这句话。
但是想想,叶珏正在长身体的时候,限制他吃东西好像很不应该,就算是很贫穷的家庭,也都会想办法弄一些有营养的好东西,给正在长身体的孩子吃。
哪怕是一个鸡蛋那都是好的。
而现在自己好像也没有那么缺钱,让叶珏吃好一点也是应该的,作为一家之主,他理应享有这些。
这钱花在叶珏身上,肯定是不算浪费的。
心中有了计较之后,李红苕点头应允道:
“好,既然夫君正在长身体,那以后就都吃好一点。”
叶珏笑着连连点头,眼睛都眯到一起去了。
其实就算他真的长高了,也没有这么多,只不过这身衣服的时间有些久了,缝缝补补加上洗洗揉揉的,缩短了些,这才看上去像是个子长高了很多一样。
想到衣服,叶珏忽然一拍脑门,自己怎么把这重要的事情给忘了呢!
昨天还带回来了布匹跟鞋子啊,昨天光顾着给李红苕看银子去了,而且看见银子之后李红苕就像是傻掉了一样,自己也就忘记了说这件事情,随手就将东西放在了堂屋。
叶珏赶紧开口说道:
“红苕,昨天放在堂屋板凳上的东西你有看到吗?”
李红苕茫然摇头道:
“昨天夫君还在板凳上放了东西吗?我不知道哎,早晨我还没来得及去收拾堂屋呢,对不起夫君,我这就去。”
叶珏赶紧拉住李红苕,然后说道:
“我可不是让你马上去收拾堂屋哦,走吧,咱们一起去,有惊喜。”
李红苕听叶珏说不怪自己,心情轻松了些,当她听见有惊喜的时候,眼神顿时就期待了起来。
现在对于叶珏的惊喜,李红苕心中那是格外的期待,再也不能毫无波澜了,毕竟那真的是大惊喜啊。
比如昨天的两百两银子。
那除了银子还能被叶珏称为惊喜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呢?
李红苕带着自己强烈的好奇心与期待,跟在了叶珏身后,走到了堂屋里。
叶珏在自己坐过的板凳旁,找到了装鞋子的包裹,还有外面包着一层碎布的素纱布。
将两件东西放在桌上,朝着李红苕那边推了过去,叶珏开口道:
“既然是给你的惊喜,那必须要让你亲自拆开才有效果,红苕,打开看看吧。”
李红苕愣了一下,然后低头看着自己眼前的两个包裹,心脏开始扑通扑通地加速跳了起来。
这到底是什么呢?
抬头看了叶珏一眼,见到叶珏正在冲自己微笑点头鼓励之后,李红苕深吸了一口气,怀着激动的心情,伸出了自己微微颤抖的双手,小心翼翼地打开了桌上的包裹...
【作者题外话】:前女友订婚了,。。这两天喝的醉生梦死的,更新烂了点,醉醺醺的更完这章也更不动了,实在抱歉了兄弟们,心里苦啊,怎么就这呀了呢,哎,,,不多说了,之前的是我欠的,我打个欠条,一定会还的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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