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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反派大小姐[穿书] 第9节

两天后,林敬亭将家族几位长辈请到祖宗祠堂,又将林敬轩带过去,林熠熠跟林茜都挤进去旁观,就见林敬亭将林敬轩的种种罪状做成册子,当着众人的面,一项项列出来批判,而此时的林敬轩,也知道自己大势已去,只能呆傻地任由旁人指指点点。

最后家族长老一致赞同,将林敬轩从族谱中除名,并将他驱赶出林家。

其实林敬亭大可不必这么高调,就算他私下将人赶走,其他人也不会有任何异议,之所以这么做,其实也有点杀鸡儆猴的意思,毕竟他常年不在苏城,若是人人都跟林敬轩一样不安分,那他不得累死,所以这番动作之后,估计其他人都能安分很长一段时间了。

事情告一段落,林敬亭又准备去南京,出发前他来到林熠熠的院子,将找回来的白玉佩还给林熠熠,也难得放松地陪她在罗汉床上歪坐着聊天。

“下次注意点,这是哥专门请来帮你辟邪的。”

林熠熠郑重地接过玉佩,认真地道了谢,“哥,自从菩萨庙回来后,嫂子身子一直不太好,你接她去金陵那边的大医院看看吧,我觉得她要好好调理才行,娘整天让她喝一些乱七八糟的生子秘方,将她身体的底子都吃坏了。”

说起这个,林熠熠心里还挺内疚的,毕竟让林敬亭不能生育的人是她,没想到苦果却落到了李玉身上,在传宗接代这件大事前面,李玉就算是高贵体面的官家小姐,也不得不低头,见她整天喝些奇奇怪怪的生子偏方,林熠熠都觉得自己罪孽深重。

林敬亭听了她的话却不甚在意地说道:“这些事不用你操心。”

林熠熠嘟嘴,道:“上次你说要给我奖励,还算不算数!”

林敬亭大方说道:“自然是算数,哥什么时候骗过你。”

“那我要哥带我跟嫂子去金陵,这就是我要的奖励,嫂子去那边能调养身体,而我则能去玩一段时间。”林熠熠跟他谈条件。

林敬亭端详着她,问:“你要去金陵做什么?娘会同意?”

林熠熠道:“我就想去玩啊,整天呆在家里闷死了,娘肯定不会同意我去的,所以我才来求你呀,哥!外国那么远你都同意我去了,别说这么近的金陵,你就答应我吧。”林熠熠摇晃着他的手臂撒娇。

林敬亭最怕她的缠功,每次她来这一招他都只有认输的份。

林熠熠又道:“其实让嫂子去金陵对你也有好处呀,你不是在劝说你岳父宣布独立吗?嫂子去了也可以帮忙劝呀,听说嫂子未出嫁时,她爹可是最疼爱她的呢,你和其他人晓之以理,嫂子动之以情,里应外合,还怕攻不下巡抚大人。”说完她还煞有介事地冲他眨眨眼。

林熠熠说了这么多,也就这点让林敬亭有些动心,他想了想道:“我明天就要回去金陵,不能耽搁,你嫂子这种情况没办法跟着去的。”

林熠熠连忙说道:“所以说嘛,我跟着去就没问题啦,你明天先回去,我等嫂子过两天身体养好些再陪她去,等到了那边,我还可以和她作伴陪她解闷,多好的安排呀。”

林敬亭笑骂道:“就你鬼主意多,行吧,娘那边我去说,你跟你嫂子先收拾一下东西,过两天让司机送你们去。”

见林敬亭这么爽快答应,林熠熠自然是高兴,只要林敬亭愿意帮她说话,老夫人那边肯定是没问题的,最多也就骂她两句。

她想了想,又对林敬亭说:“我这次和嫂子去,可是要住进林公馆的,你得安排妥当呀!”

林敬亭眯眼,“你这丫头,整天在琢磨什么乱七八糟的事?”

“本来就是,若你在公馆里养好些个女人,我和嫂子去,还不得被气死啊!”

林敬亭没好气,“只有你气人的份,谁敢气你?”

到最后,林敬亭也没说他会不会把别的女人送走,不过她知道,以林敬亭这妹控的属性,他是不会让她受半点委屈的。

南京之行总算是提上日程了,林熠熠感慨地想,那边是故事的主要发生地,她这一过去,安逸的日子算是到头了。

作者有话要说:修改完毕

第13章

“十里秦淮的美景,秦淮河北岸的夫子庙,都是我小时候经常去的地方,还没学握笔的时候,我爹就带我和姐姐去祭拜孔夫子,希望我们以后都能知书达理,兴致来时,我爹还会租一艘小船,顺着秦淮河而下,欣赏两旁的美景,那是我和姐姐最喜欢的事。”

车子经过秦淮河畔时,李玉看着外面熟悉的景色,神色放松,侃侃而谈,这还是林熠熠第一次听到她说这么多话,原来她不是天生寡言,只是将心事藏起来而已。

“这次能来金陵,嫂子可要给我多介绍几处美景才是,娘可是说了,等我来这边玩够了,就得马上回去成亲。”

李玉笑道:“说不定来这边就找到如意郎君呢。”

林熠熠被调侃也不害羞,心里想的却是:她是不会在这个世界里结婚的。

车子沿着长乐路一直往前行驶,街边的景色并没有林熠熠想象中那么繁华,但身为古都之一,还是可以从城门城墙等建筑上看出当年的辉煌。

林敬亭比她们早两天离开苏城,当时林熠熠找到他,说这次陪李玉到江宁住一段时间,是要住进林公馆的,林敬亭当时问一句:“是你嫂子的意思?”

林熠熠回他,“不管是谁的意思,嫂子这趟去,必须住进公馆,大家面子上才不会太难看,至于公馆里原来住的女人,你自己另外安排吧。”

林公馆是林敬亭在南京置办的最豪华的住所,李玉身为正妻,既然过来了,就肯定要住进去的。

就算里面已经住着林敬亭的其他女人,那毕竟名不正言不顺,自然要让地方。

而林熠熠之所以会这么介意,是因为她知道,林公馆里面住着的女人,厉害着呢。

林公馆位于秦淮河边,是由两栋三层楼高的欧式建筑组成,前有庭院,后有花园,站在楼上还能远眺秦淮河,地理位置非常好。

两辆车子相继开进大门,最后在主屋台阶前停稳,林熠熠率先打开车门下车,站直身体伸个懒腰,四处看了看,之后才弯腰去扶李玉出来。

可能是回到熟悉的故乡,李玉气色好了许多,嘴角也始终挂着笑容,看到眼前的欧式建筑,忍不住低声赞一句:“好美。”

林熠熠哈哈笑着,“确实很美,我喜欢。"在林家园林里住了好些天,她都快忘记现代社会是什么模样了,这么时髦的大别墅,里面应该有浴缸和抽水马桶才对。

台阶上站着个瘦小的老妇人,一副笑容可掬的模样,看到林熠熠和李玉下了车,便笑着道:“太太小姐一路辛苦了,快回屋里休息,吃些茶点。”

林熠熠虽然已经猜到她就是林公馆的管家,但还是开口问了句:“你是?”

“回小姐的话,我是林公馆的管家,姓陈,因为年纪不小了,大家都喊我一声陈婆。”陈婆向她们介绍自己的身份。

林熠熠也从善如流地喊一声“陈婆”。

陈婆吩咐旁人去卸行李,因为不知道要住多久,又赶上快入冬,带的都是厚重的衣物,所以这次两人的行李实在不少,另外还一人带了一个丫鬟,林熠熠自然是带着精明能干的翠萍。

两个丫鬟指挥着工人搬行李,林熠熠和李玉则跟着陈婆进了屋。

林熠熠虽然觉得这别墅建得实在精致,但毕竟是看惯了现代建筑,倒也不会大惊小怪,李玉则是完全藏不住好奇,一双眼珠子四处瞧,不过身为大家闺秀,教养摆在那里,也不会显得太失礼。

陈婆将她们领进大厅,就吩咐丫鬟端茶点,现在还不到晚饭时间,怕小姐太太饿肚子,说吃完茶点再带她们看房子。

林公馆不止外表是欧风,连里面的装修和家具,也是完全照搬,精致又奢华。

林熠熠刚坐下,就见连接二楼的楼梯上缓缓走下来个女人,身材苗条,化着精致的妆,烫着卷发,穿着洋装,踩着高跟鞋,美则美矣,就是眼角眉梢的媚意太重,一看就不是正经姑娘。

对方看到她们,似笑非笑地说道:“哟,这么快就到了?我东西还没收完呢。”

李玉坐在沙发上,抿着嘴没有吭声,虽然早知道自己丈夫在外面收了不少小房,但毕竟是第一次碰到,心里肯定会不好受。

这是在给她们下马威吗?她们比林敬亭迟来两天,这两天还不够她收拾东西?分明就是故意要跟她们打照面。

林熠熠冷笑道:“既然没收完,那就赶紧收呗,再怎么拖,也是要走的?”

女人愣了下,她原本是准备好好跟正房较量一番,没想到具有攻击性的人居然是旁边的小姑娘,她应该就是林敬亭的宝贝妹子吧。

“瞧你说的,我是担心你们不熟悉这房子和一些该注意的地方,特地等你们来好交代一番。”女人踩着细高跟鞋,扭着细腰下了楼梯,一副林公馆女主人的派头。

林熠熠双手环抱胸前,身子坐得笔直,好整以暇地说道:“那就不必了,若有不满意的地方,我会让我哥重新装修的。”

一直在林公馆住的女人,书中早就有提及,她名叫方妮,自打林敬亭将生意做到南京来的时候就跟着他,刚开始只是当个打发时间的情妇,可方妮是个有野心的女人,久而久之,林敬亭便也点头让她住进林公馆,后来还出钱让她做生意,因为挂在林家产业名下,所以生意还算红火。

如果只是这样,林熠熠压根不会去在意,但她知道,林敬亭后来之所以跟日本人搭上线,这个方妮功不可没,因为她一早就跟日本人有勾结。

要帮林敬亭洗白,方妮是绝不能继续留在林敬亭身边的。

将她赶离林公馆只是个开始而已,方妮也不可能轻易罢休,不然今天也就不会出现在这里给她们下马威了。

方妮走到沙发旁,扫了李玉一眼,随后将视线停在林熠熠脸上:“林小姐,我们之前见过?”

林熠熠答:“并没有。”

方妮笑道:“那我真是想不通,林小姐对我的敌意从何而来?”

林熠熠也笑了笑,“立场不同而已,等哪天我哥点头正式将你纳进林家,你给我嫂子敬过茶,我们再来谈善意吧。”

“你……”

方妮有心吵架,但林熠熠的身份又让她有几分忌惮,林熠熠说得对,名分是她的软肋,名不正言不顺的,她连吵架都显得没底气。

原本想给她们下马威,没想到却被一个小姑娘挤兑,方妮心里不甘,却也无可奈何,最后只能带着自己的随身丫鬟气呼呼地走了。

等人走远,李玉才道:“姑姑真厉害。”

林熠熠笑了笑:“是你太没脾气。”

陈婆眼观鼻子鼻观心,仿佛刚才剑拔弩张的一幕根本没发生过,等丫鬟端着茶点上来,她才笑眯眯地招呼两人吃点心。

林熠熠抬眼看她,慈眉善目的一个老人,却也是个不省油的灯。

晚上林敬亭回来,林熠熠看他剃了个大光头,忍不住哈哈直笑,笑完还虚伪地夸他发型好看。

林敬亭摸了一把自己的大光头,哼笑,“好不好看我自己很清楚!”

标准的马屁拍打马蹄上,林熠熠却狡辩道:“光头也比之前的小辫子强。”

林敬亭又跟林熠熠斗了几句嘴,却只字不提方妮,不知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他既然不提,林熠熠更不会说,一家三口人和乐融融地吃了一餐丰盛的晚餐。

席间,林敬亭对李玉说,“你准备一下,明天早上送你去巡抚府,你应该很挂念你爹娘吧。”

李玉红着眼眶点点头,她远嫁到苏城,一年到头也没办法回一次娘家,如今回到南京,却有些近乡情怯。

林敬亭说完,又对林熠熠说:“你也去,既然来了就去露个脸。”

林熠熠也没推迟,很清脆地答应:“我知道了。”

一夜无话。

第二天林熠熠起了个大早,翠萍拿几套衣服给她选,最后选了一套绿色暗纹,因为外面风大,翠萍又给她拿了个同色长披风。

打扮完毕便下了楼,楼下林敬亭跟李玉已经在餐厅吃早点,林熠熠跟他们打过招呼后也跟着上桌,陈婆很快给她端来一碗燕窝桂圆粥。

林熠熠没想到陈婆这么细心,连她的喜好也打听过了,不由得笑眯眯地道谢,一天的好心情也由这碗燕窝粥开始。

巡抚府跟林公馆同个区,开车过去也就十多分钟,三人在车上还没说几句话,车子已经在巡抚府的侧门停好。

林熠熠刚下车在台阶上站稳,就听到远处传来一阵马蹄声,随即抬眼看向前方,只见一队人鲜衣怒马,威风凛凛地朝她这个方向而来,最后堪堪在她们车旁停下。

领头的男人很年轻,一身仿德军样式的绿色军装将他的身材衬得格外硬实挺拔,头上的大檐帽遮去他大半个额头,露出飞扬的剑眉和凌厉的虎目。

腰上的武装带、手上的皮鞭、脚上的长筒靴,一套标准的军官配置,帅得一塌糊涂。

林熠熠一时间被迷得五迷三道,流着口水想:这个人看起来怎么跟上次看到的很不一样?

没错,他就是书中的男一号季游鸿,曾在上海的酒店里跟她共处过一室。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

谢谢大家的支持,爱你们~~~

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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