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 庄园别宴
这辆银色的林肯车是电动车门,缓缓在宁窈跟商燕燕的面前打开,任天启坐在门边,带着一脸阴柔的笑容,“嗨,两位美女。”
透过任天启的身影,宁窈发现其中还有一个人。
宁窈侧身准备查看,秦之言的声音就传来了,“宁窈,上车吧,坐我身边。”
商燕燕笑着拍了拍宁窈的肩膀,“我就知道秦之言得出现。”
任天启是秦之言介绍的,如今出来吃饭,任天启也不会只请她们两个,这是商燕燕早就知道的事情。
宁窈上了车,坐在秦之言的身边。
车子缓缓的行驶起来,任天启还给商燕燕跟宁窈准备了饮料。
商燕燕嘬着汽水,观察了一下车子,随后好奇的问道:“任天启,你这是准备带我们去哪里的?”
任天启就坐在商燕燕的对面,他的脸上始终保持着优雅的笑容,他喝的是香槟。
任天启举着手中的酒杯,轻声的道:“一会儿你就知道了。”
就这样,在任天启神秘的气氛带领下,车子来到了郊区的位置。
下车后,是一片的空旷,商燕燕立马不高兴了,冲着任天启嚷嚷着:“任天启,你这是带我们来的什么地方?鸟不拉屎的。”
同样,宁窈也下车了,她环顾四周,在前方发现了一个门头。
见状,宁窈上前拉扯住商燕燕,指了指前面的门头,“燕燕,是这里。”
听到这话,商燕燕的思绪才回来,朝着宁窈手指的方向看去,低喃道:“墨兰私人庄园。”
秦之言一身黑色的西装,缓缓的走到了宁窈的身边,“墨兰庄园是我跟任天启的一个朋友开的。这里环境不错。”
“你们替任天启拿下了一个重大的项目,所以他决定带我们放松两天。”
宁窈跟商燕燕了然的点了点头。
一旁的秦之言,悄无声息的拉起了宁窈的手,放在了自己的臂弯处。
“宁窈,我们进去吧。”
“喂,你们两个!撒狗粮啊!”
商燕燕望着被带走的宁窈,忍不住的吐槽道。
忽然,一个身影出现在商燕燕的身边,任天启带着一抹迷人的微笑,伸出了自己的臂弯,“燕燕,我不介意你挽着我!”
商燕燕从小就在这些公子哥中长大的,自然对任天启有着不屑,她扯了扯嘴角,似乎有些嫌弃似的,转身就走。
任天启望着那抹背影,心中说不出的滋味,商燕燕给他的感觉就是特别的。
半晌后,四人都出现在庄园的大厅内。
“秦之言,我们在等人吗?”宁窈侧身问道。
从秦之言他们的状态来看,还要等人。
“嗯,是这个庄严的主人,沈墨兰。”
就在这时,前方传来了脚步,正是从那螺旋状的楼梯处传来的。
听到声音,宁窈就忍不住的好奇,朝着上方看去,就看到一个穿着墨色裙子的女人一步步的下来。
当那女人完全出现的时候,宁窈更是忍不住的观察。
岁月完全没有在美人的脸上留下痕迹,这是宁窈的感慨。
沈墨兰看着不年轻,却有一股别样的韵味,让她看起来不像她那个年纪的。
沈墨兰的气场很大,来到一楼的时候,径直走到了秦之言跟任天启的身边,以西方的礼仪,来了一个侧脸拥抱。
“之言,天启,你们很久没来了,我很是想念。”
“能让墨兰姨想念是我的荣幸。”任天启拿起沈墨兰的手就亲吻了一下。
一楼内散发着别样的气息,跟任天启不同的是,秦之言一直不卑不亢。
就算面对沈墨兰,秦之言也带着恰到好处的分寸感。
只见秦之言笑了笑,“墨兰姨,许久不见。”
此时,沈墨兰的眼神依旧在秦之言的身上流转,这跟他们从前打招呼的方式不同。
沈墨兰也是一个直接人,直接说道:“之言,你变了。”
那双眼睛直视秦之言,带着强大的气场,就算宁窈也觉得有些不舒服。
许是察觉到宁窈的变化,秦之言自然的抬起一只手,将手覆盖在宁窈的手上。
这才对着沈墨兰回答道:“墨兰姨,这是我的妻子。在妻子面前,还是要跟其他的女性保持一定的距离,我怕我的妻子不高兴。”
听到这话,宁窈瞪大了眼睛,她什么场面没见过?偏偏就是受不了秦之言这样。
蹭的一下,宁窈的脸就红了起来。
就在这时,沉默的沈墨兰朝着宁窈看来,在观察一阵后,发出了笑声,“哈哈哈!我们之言真是变了啊!”
“长大了长大了!”
不知为何,在沈墨兰笑完后,气氛竟然变得比之前轻松多了。
当宁窈再次观察沈墨兰的时候,却发现此时的她变成了和蔼的长者。
秦之言身边的长辈,宁窈也是见了不少,秦母端庄但是霸道不讲理,但是沈墨兰不同,带着特殊的强大气场,却又给人一种好相处的长辈感觉。
“闺女,我跟之言认识许久了。他们两个认我当干妈都不过分。”沈墨兰走到了宁窈的身边,拉起了宁窈的手。
这件事也是宁窈后来才知道的,原来秦之言跟任天启在大学的时候就认识的沈墨兰,沈墨兰是个优秀的商人,同时看中了秦之言跟任天启的能力,两人甚至在沈墨兰的帮助下,一同开了一个公司,并且发展的很好。
在那段时间,沈墨兰教会两人许多,都是他们从各自家中学习不到的。
正如沈墨兰所说,他们的关系就差认干妈了。
这些年有时间,两人就会在沈墨兰的庄园内小聚一下。
就在这时,沈墨兰从自己的手上拿下一个镯子,“闺女,你收下。我挺喜欢你的,这是我给你的见面礼。”
那镯子是翡翠的,看着就价值不一般,翠绿翠绿的光芒下带着一丝圆润,是被佩戴者带了很久的存在。
见状,宁窈开始推脱起来,“沈姨,这不合适!这太贵重了,我不能要!”
谁知沈墨兰的面色立马垮下来了,“你这是嫌弃我吗?”
当下宁窈也被吓住了,挥挥手,解释道:“不是的。”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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